[37]参见《唐刺史考全编》卷195《山南东道·荆州》,第2673页。亦可参见《新唐书》卷202《文艺中·萧颖士传》。
[38]有关苑咸的文才及其与李林甫的关系,可参见郭茂育:《唐苑咸墓志考释》,《洛阳新出土墓志释录》,第147~149、152~154页;胡可先:《新出土〈苑咸墓志〉及相关问题研究》,《清华大学学报》,2009年第4期,第59~66页。
[39]此外,苑咸的入幕璘军,也许也有因永王傅窦绍引荐的因素在内。学者的研究指出,苑咸在乱前就与王维交好。(见郭茂育:《唐苑咸墓志考释》,《洛阳新出土墓志释录》,第153页;胡可先:《新出土〈苑咸墓志〉及相关问题研究》,《清华大学学报》,2009年第4期,第64~65页)而王维在安史乱前曾作有《给事中窦绍为亡弟故驸马都尉于孝义寺浮图画西方阿弥陀变赞并序》一文。[(唐)王维撰,(清)赵殿成笺注:《王右丞集笺注》卷20,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第375页]如此来看,同样信奉佛教的苑、王、窦三人可能早在乱前就互相熟知。并且,王维此文的标题显示,窦绍与《神邕传》所载的“韦子春”一样,都是李唐王室的外戚。或疑窦氏本出自玄宗母昭成太后一族,这或许也是玄宗以窦绍为永王傅的一个原因。
[41]《资治通鉴》卷219“至德元载十一月”条。
[42]两唐书《肃宗纪》。
[43]《旧唐书·玄宗纪》、《新唐书·玄宗纪》、《旧唐书·肃宗纪》、《资治通鉴》卷218“至德元载八月”条。
[44]《旧唐书》卷9《玄宗纪下》、卷10《肃宗纪》,《资治通鉴》卷218“至德元载八月”条。
[45]《旧唐书》卷9《玄宗纪下》、《资治通鉴》卷218“至德元载八月”条皆作己亥(十八日),《新唐书》卷5《玄宗纪》作庚子(十九日),现从十八日说。
[46]《唐大诏令集》卷30贾至《明皇令肃宗即位诏》,第117页。
[48]《唐大诏令集》卷36,第155页。
[49]贾二强:《唐永王李璘起兵事发微》,《陕西师大学报》,1991年第1期,第86页注2。
[50]参见林伟洲:《灵武自立前肃宗史料辨伪》,《第四届唐代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台北,1998年,第449~463页。(转引自任士英:《唐代玄宗肃宗之际的中枢政局》,第277页注1)
[51]亦可参见贾二强:《唐永王李璘起兵事发微》,《陕西师大学报》,1991年第1期,第85页。
[52]《册府元龟》卷759。
[53]玄宗于八月中旬得知肃宗即位之事。而身处淮南的萧颖士至晚在十月也已知晓了肃宗的即位,在其时萧氏所作的《与崔中书圆书》中,就有“灵武、太原,虽称官军甚盛”之语。有关此书的讨论,详见下文。江淮一带得知肃宗即位的消息,主要归功于河北采访使颜真卿。据《资治通鉴》卷218“至德元载七月”条载:“颜真卿以蜡丸达表于灵武。以真卿为工部尚书兼御史大夫,依前河北招讨、采访、处置使,并致赦书,亦以蜡丸达之。真卿颁下河北诸郡,又遣人颁于河南、江、淮。由是诸道始知上即位于灵武,徇国之心益坚矣。”此段论述本自殷亮《颜鲁公行状》的记载:“肃宗之在灵武也,公前后遣判官李铣及马步军张云子,以蜡为弹丸,以帛书表,实于弹丸之内,潜至灵武奏事。有诏以公为工部尚书兼御史大夫,依前河北招讨采访处置使。又于丸内奉敕书。及即位改年赦书至平原,散下诸郡宣奉焉。又令前监察御史郑昱奉赦书,宣布河南江淮,所在郡邑,风从不疑,而王命遂通,则公之力也。”(《全唐文》卷514)
[54]可参见下文的相关论述。
[55]贾二强:《唐永王李璘起兵事发微》,《陕西师大学报》,1991年第1期,第86页注2。
[56]《全唐文》卷323。从书中“首冬渐寒”一语及所叙事迹来看,此书当作于至德元载十月。
[57]有关玄宗《命三王制》及《銮驾到蜀大赦制》两文所具有的法律效力,可参看任士英《唐代玄宗肃宗之际的中枢政局》中的相关讨论,第262页。其中还引用了《全唐文》卷322萧颖士《为李中丞贺赦表》一文为例。
[58]正如学者的研究所揭示的,玄、肃二元格局的存在是以玄、肃两方都互相让步、妥协为前提的。就肃宗一方而言,尽管其业已即位并得到了玄宗的册命,但肃宗君臣对玄宗的法统地位仍旧得予以承认,对玄宗的权力也不敢稍有忽怠。(参见任士英:《唐代玄宗肃宗之际的中枢政局》,第267~275页)
[59]《元次山集》卷6《为董江夏自陈表》,第85~86页。
[60]《资治通鉴》卷219“至德元载十一月”条胡注。
[61]参见顾农:《关于高适“南出江汉”的一点推测》,《宁夏师范学院学报》,2010年第2期,第28页。
[62]《资治通鉴》卷219“至德元载十一月”条。
[63]李岘去世于代宗永泰二年(766)。在其去世后由李华所作的《故相国兵部尚书梁国公李岘传》中,对他与永王过从的这段经历也几乎没有描述,只言:“权臣所排,出守零陵。再迁御史中丞荆州等五道副元帅,征为宗正卿、凤翔太守。”传记这样的处理方式,应当是出于李岘亲人的意愿。这篇传记的作者为当时的名士李华,李华在安史之乱结束后几乎一直屏居江南,《新唐书》卷203《文艺下·李华传》称:“(华)晚事浮图法,不甚著书,惟天下士大夫家传、墓版及州县碑颂,时时赍金帛往请,乃强为应。”因此李岘传记很可能是李华受前者亲人委托创作的。这篇传记应该不是《旧唐书·李岘传》的史料来源,所以后者的简笔原因也许是官方史馆人员的行为。但不管如何,至少从李华的《李岘传》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到李岘亲人刻意忽略李岘与永王过从这段经历的行为。
[64]参见林伟洲:《安史之乱与肃代二朝新政权结构的开展》,第48页。
[65]《资治通鉴》这两段记载的史料来源应该是两唐书的《第五琦传》。但有趣的是,旧传只载第五琦与玄宗事,不及肃宗。相反,新传却将第五琦谒见与被任命之事全系于肃宗名下。我推测,很可能是欧阳修既看到过第五琦谒见玄宗,也看到过其谒见肃宗的史料,但他却误认为两说如果并存就必然矛盾。由于第五琦在永王事件后明显受到肃宗的提拔和器重,所以关于第五琦向肃宗献策,并在此后为肃宗筹措江淮财赋的论述应该是可信的。因此,欧阳修就误认为旧传的记载是误将谒见肃宗之事错成了谒见玄宗,从而将谒见与被任命之事全部系于肃宗名下。其实,旧传的资料是相对原始可靠的。《资治通鉴》兼采两说,并将第五琦被任命为“江淮租庸使”一事系于玄宗所为,而“山南等五道度支使”的任命则系于肃宗名下,我认为司马光的这一编撰方式是可取并有识见的。
[66]《李太白全集》卷29《天长节使鄂州刺史韦公德政碑并序》,第1360页。
[67]《资治通鉴》卷218“至德元载七月”条《考异》。
[68]《资治通鉴》卷220“至德二载十二月”条。《唐国史补》卷上系李翰撰《张巡传》并“上之”的时间为“上元二年”(第19页),现从《资治通鉴》。
[69]《全唐文》卷430《进张巡中丞传表》。
[70]《韩昌黎文集校注》卷2,第73页。
[71]《集古录跋尾》卷7,收入《欧阳修全集》,第1179页。
[72]《资治通鉴》卷218“至德元载七月”条《考异》。
[73]《资治通鉴》就是将是书系于“至德元载七月”条《考异》中的。
[74]《资治通鉴》卷218“至德元载七月”条《考异》。
[76]参见贾二强:《唐永王李璘起兵事发微》,《陕西师大学报》,1991年第1期,第84~85页。
[77]《李太白全集》卷9,第478页。
[78][日]冈野诚:《论唐玄宗奔蜀之途径》,第1116页。
[79]《李太白全集》卷8,第42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