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主体—客体关系竖轴线和个人—社会关系横轴线交叉而成的文学结构图式。它表明,作为完整的文学结构是由八个因素交织而成的。
让我们先来考察一下主体—客体关系这个系统。
(1)文学的创造因素与表现性
文学是作为主体的作家的创造。文学不同于一般物品的“制造”,再杰出的物品,人们也还是说是“制造”出来的。比如,一双漂亮的鞋子,它是由皮革制成的,制造成功之后,仍然是皮革制品,成品与材料之间并未脱离关系,所以,人永远不能说“创造”鞋子,而只能说“制造”鞋子[26]。对于文学来说就不同了,文学作品虽然是作家把黑字写在白纸上,但写成之后,作品中所出现的艺术世界,已是一个建筑在心理时间和心理空间之上的想象的世界,里面的人、事、景、物,生动、真实,历历如在目前,它是作为主体的作家的心智的果实而出现的。这就是说,文学不是“白纸—黑字”的构成物,它与物质材料之间已“脱离”关系,它是建筑在心理时间和心理空间之上的情绪化的艺术世界。所以,就是对那些最差的作品,人们也不得不承认它是“创造”。没有创造就没有文学,创造因素是文学的第一要素。这里值得一提的是,文学的创造与科学的创造的区别。创造诚然是文学与科学的相似之处,但又有根本的不同之点。科学家虽有个性,但他们在科学创造中要排除一切个性的表现,绝不允许把个人的情感夹杂到科研成果中去。“为了吸取真理,必须排除自我,忘却自我,以免影响到真理本身。”(赫尔岑)相反,通往文学创造之路正是经过主体的“自我”的肯定与表现。文学中处处留下作为创造者主体的“指痕”,表现他们的发自内心的思想感情。在文学创造因素的制约下,表现性就很自然地成为文学的一种重要性质。
(2)文学的反映因素与再现性
文学又是作为客体的社会生活的反映。反映因素是文学的又一要素。反映不是刻板的复制,也不是单纯的模仿,要正确理解“反映”,先要正确理解社会生活。那么,社会生活是什么?马克思说:“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27]在这里,“实践”起码包含两层含义,第一指社会生活是由人参加的。没有人的参加也就不存在社会生活;第二指社会生活是由人来感受的,即社会生活通过人们的感受展现在人们的面前,社会生活只能处于人们的视野之中。这也就是说,应把社会生活放到主体—客体的相互作用的关系中去理解。它处在客体这一级,它是客观的,但它与主体实践有极其密切的关系,它又有主观的一面。这样,我们对社会生活的反映既要“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也要“从主观方面去理解”[28],即既要反映客体,也要反映主体,既见物也见人。这样的反映才称得上是真正的反映。
文学的反映因素决定了再现性是文学的又一重要性质。
现在再让我们来考察文学的结构图式中个人—社会关系这个系统。
(3)文学的心理因素与情感性
文学创作是作家个人的、以情感为中心的全部心理和个性的完全投入,文学作品中充满作家个人的心理印记,因此,心理因素是文学的又一要素。我们可以从科学与文学的对比中进一步说明这一点。说科学家没有感情,说科学研究过程与情感完全隔绝,是不正确的。实际上,在科学研究过程中时时会掀起感情的风暴。可以把研究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即探求真理的阶段,成果产生的阶段和为成果的获得承认而斗争的阶段。应该说,在探求真理的阶段,科学家也是要调动自己的一切感知、情感、想象、理解等心理机制的,同样也要充分地表现出自己的个性特征。通往真理之路要是没有科学家火一般的**是不可想象的。同样,在成果产生以后,在为使自己的发明获得社会承认的斗争中,始终伴随着喜、怒、哀、乐。心理的素养、性格的力量对这种斗争甚至具有决定的意义。然而在产生成果的阶段,科学家的感受与情感就变得有害无益了。印象、情感等心理的因素,可以作为成果之外的“画外音”存在着,却不允许掺杂进正式的成果之中。科学成果作为真理的总结和概括,必须排除研究者个人的特点,必须把感情关在门外。所以从严格的意义上说,科学对于我们是一片宽阔的、无个人的领域。与科学相比,文学永远无法排除“自我”。文学所反映的是作家的心灵拥抱过的世界,心理风暴存在于创作的一切过程中,存在于作品的一切方面。就创作过程看,未有不动情能进入创作过程的,未有不动情能走出创作过程的。以情感为中心的心理运动规律决定着创作过程的成败。就创作成果看,处处都渗透着作家的心理和个性特征,在内容的描绘中,在形式的运用中,在风格的表现中,甚至在词汇、词组和句子的结构中,没有一处不感觉到作者的存在。作者的心理现实是作品所描写的一切交汇点和发射点。因此,“自我表现”的问题是无法回避的。文学总是这样或那样的“自我表现”。只要“自我”的脉搏与时代沟通,与人民相通,那么“自我表现”就是作者的必然权利,任何人也无法反对的。文学永远是一本翻开的充满作家个性色彩的心理学。文学这种以情感为中心的心理因素决定了情感性是文学的又一重要性质。
(4)文学的社会因素与社会性
作家个人的心理又受一定社会关系的制约,而具有社会意义,因此文学从来就不是单纯的作家个人心理的发泄,它必须是社会的产物,而浸润着社会思潮。所以说,社会因素是文学的又一要素,社会性是文学的又一重要性质。不论你对雅淡、空灵、朦胧、虚玄的纯文学多么喜欢,也不论你对急功近利、随风起落的、充满政治说教的作品多么讨厌,文学之有社会性是难以否定的。既然人不能离开社会而孤立存在,那么文学也不能摆脱社会而孤立存在。文学虽是作家个人写的,但作家注定要成为某一阶级、阶层、集团、党派的代言人,他的作品也就必然要成为他所属阶级、阶层、集团、党派斗争的一翼。不管你自己是否意识到,你的作品在某种意义上是一个宣言、一份公报、一个报告、一个决议、一条纲领、一个文件、一条政策、一个号召、一个教导……即使是那些所谓雅淡、空灵、朦胧、虚玄的非社会性的作品,也不可避免地带有社会性。因为非社会性,也是社会性的一种曲折的表现。正如不上色也是一种颜色,停顿也是一种言语。王安石在注《道德经》时说过这样的话:“夫无者名天地之始,而有者名万物之母,此为名则异,而未尝不相为用也。……故非有则无以见无,而非无则无以出有。”从这充满辩证法的话中,我们体会到,“无”也是“有”的一种表现。
现在让我们再简要地考察一下主体—客体、个人—社会这四极横向联系所发生出来的、另外四种因素和四种性质。
(5)文学的评价因素与价值性
一般地说,评价、价值用以说明人对世界的一种特殊关系,评定某个对象对人的关系中所具有的意义,那么在文学的结构图式所示的个人(及其心理因素)与客体(反映因素)所产生的联系中,作家总是根据其观点和理想来评定客体提供的信息所具有的意义的,从而产生文学的评价因素和与此因素相对应的文学的价值性。价值性无疑也是文学的一种性质。现在有一种所谓“价值中立”的说法。这实际上是不可能的。作家个人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形成了他对世界的某种相对稳定的看法,即世界观。他在描写笔下的作为客体的人物、事件时,总会自觉或不自觉流露出他的看法,这就是评价。评价必然是对某些价值的肯定或否定。完全的“价值中立”是没有的。
(6)文学的教育因素与道德性
文学不等于教育,但文学具有教育因素则是明显的事实。文学的教育因素,形成的原因比较复杂,但主要是由文学的结构图式所示的文学的社会因素与反映因素相互作用而产生的。文学通过反映对社会生活进行选择、改造、加工、提炼,从而形成一定的形象、意境和意象以及渗透其中的思想、情感、愿望、理想等,这就为社会所采用,社会利用这些形象、意境、意象以及思想、情感、愿望、理想等对社会成员进行符合一定社会理想的道德教育,从而发挥文学的社会组织功用。文学的教育因素决定了文学的道德性。道德性也是文学的重要性质之一。文学的教育因素不是生硬说教,是“寓教于乐”,是自然的熏染和不能自禁的感动。
(7)文学的游戏因素与娱乐性
既然文学的教育与一般教育不同,它采用的方式是寓教于乐,那么文学的教育因素就与文学的游戏因素密切相关。文学中游戏因素是由多种因素相互作用而产生的。这里有对生活的发现所产生的喜悦,有参与创造时所获得的愉快,有对正确评价生活所产生的赞同感,有对社会理想的表现所产生的自豪感等,但文学中游戏因素产生的主要根源来自文学的结构图式所示的创造因素与心理因素的相互关系中。游戏是指人的心理处于一种摆脱功利束缚的自由状态,而把人的心理引入这种状态的游戏性,是与作家神工鬼斧般的创造分不开的。文学的游戏因素决定了文学具有娱乐性。文学不能归结为娱乐,但其有娱乐性是难以否认的。娱乐性也是文学的一种重要性质。值得注意的是,文学具有娱乐性,可以消闲解闷,但我们不要仅仅抓住这一点,就笼统地说文学就是玩儿。
(8)文学的语言因素和符号性
作为主体的作家反映社会生活,进行艺术的创造,都要通过一定的艺术手段的运用,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语言的运用。同时,要使文学产生社会意义,发生社会影响,就需要进入交流活动中,当然也不能不把文学凝结在具有交际功用的语言形式中。由此看来,我们把语言因素“放置”在文学的结构图式的创造因素与社会因素之间,并不是没有道理的。文学中的语言因素决定了文学具有符号性也是文学的重要性质之一。语言符号在文学中既是工具,又是对象。它是工具,因为文学必须传达生活和情感的信息;它是对象,因为文学是语言的艺术,文学作品的整体是语言呈现出来的。
上面,我们通过主体—客体关系系统和个人—社会关系系统所交织成的网络,考察了文学的内在结构。我们发现文学具有八种要素,即创造因素、反映因素、心理因素、社会因素,评价因素、教育因素、游戏因素和语言因素。对这八种因素,我们提出了简要的解说。一般地说,任何文学的结构都必然具有这八种因素。八者缺一,即不是完整意义上的文学结构。受文学的上述八种因素的制约,相应地产生了文学的八种性质,即表现性、再现性、情感性、社会性、价值性、道德性、娱乐性和符号性。一般地说,任何文学都具有这八种性质,八者缺一就不是完整意义上的文学。
三、文学五十元
1。文学的三级性质
这里必须着重指出,上述文学的八种性质,还只能说是文学的二级性质。
如果我们把文学放在整个艺术领域去考察,那么文学是艺术之一种,文学与音乐、舞蹈、绘画、雕塑、戏剧艺术都属于艺术类,它们是相通的,必然具有与非艺术品相区别的艺术性。
如果我们把文学放到社会结构的坐标中去考察,那么文学是社会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是更高地悬浮于上层建筑上空的一种意识形态,因此,文学具有意识形态性。
如果我们把文学放到比社会结构更为广阔的人类文化的坐标中去考察,那么文学又是一种文化现象。文化可以分为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各个时代的文学都是那个时代的精神文化之一种,是整个精神文化中一个子系统。文学能够多方面地、集中地体现时代的文化传统、文化思潮和文化心理。文学具有文化性。
如果我们把文学放到历史发展过程中去考察,那么文学自身是一个历史发展过程,后代文学是对前后文学的继承与发展,今天的文学是对以前文学的承继与发展,不论文学愿意不愿意,文学都具有承继性。
如果我们把眼界再开阔一些,把文学放于宇宙的坐标中去考察,那么可以说,文学是一种生命现象,具有生命性。虽然文学不能呼吸,也没有脉搏跳动,但生命的基本特征,诸如整体性、流动性、不可侵犯性和节奏感,在文学创作中都可以找到。无怪乎人们特别喜欢用“栩栩如生”“呼之欲出”“跃然纸上”“声态并作”等词语来评价那些特别优秀的作品。文学的生命性也是文学的魅力所在。
再现性派生出(1)形象性(2)典型性(3)真实性(4)认识性(5)假定性;
表现性派生出(6)个性(7)诚挚性(8)想象性(9)意向性;
情感性派生出(10)体验性(11)宣泄性(12)补偿性(13)疏导性(14)感染性;
社会性派生出(15)人性(16)民族性(17)人民性(18)阶级性(19)党性(20)古典性(21)现代性(或后现代性)(22)地域性(23)原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