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英国撤出印度和印度独立
随着分治方案立法工作的推进和完成,英印政府紧锣密鼓地落实分治方案的实施工作。重建过渡政府,设立分治委员会和边界委员会等分治机构,划定旁遮普、孟加拉和阿萨姆相关地区边界,在西北边境省、信德和俾路支斯坦举行立法会议和公民投票,进行军队、资产和债务等分割。随之,巴基斯坦和印度分别于1947年8月14日和15日(即14日子夜)宣布独立。
一、英国向印度移交政权
在移交政权方案得到国大党、穆斯林联盟和锡克教派同意后,各有关省份随即根据方案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陆续举行投票,决定最终归属。
1947年6月20日,孟加拉省立法会议投票结果决定该省一分为二,穆斯林占人口多数的东孟加拉加入巴基斯坦,印度教徒占人口多数的西孟加拉留在印度。6月23日,旁遮普省立法会议投票结果也决定一分为二,穆斯林占人口多数的西旁遮普加入巴基斯坦,东旁遮普留在印度。6月26日,信德省立法会议决定加入巴基斯坦。6月30日,英属俾路支斯坦决定加入巴基斯坦。7月7日,阿萨姆省锡尔赫特县举行全民公决,多数人赞成并入东孟加拉,加入巴基斯坦。7月17日,西北边境省全民公决,多数人赞成加入巴基斯坦。这样,巴基斯坦就包括东孟加拉、西旁遮普、西北边境省、信德、俾路支斯坦和锡尔赫特县。
6月5日,总督建议设立分治委员会,负责协调各专家委员会和各分会工作,处理武装部队、档案、人员、资产、债务等各方面的分割。27日,由国大党和穆斯林联盟成员组成的分治委员会正式成立。6月30日,成立边界委员会。7月5日,组建仲裁法庭。7月19日,重组印度和巴基斯坦临时政府。7月底,成立临时联合防卫委员会。经过分治委员会等分治机构的艰苦努力,最终确立了边界、军队、文员、资产、债务等的分割和重组。
从《蒙巴顿方案》宣布到印巴两国分别宣告独立仅仅2个多月,从《印度独立法案》公布到印巴两国分别宣告独立还不足1个月,因此两国在边界、人员、资产、债务等分割问题上,没有来得及充分讨论和安排,留下了无尽的争端和纠纷。
例如,主持边界委员会工作的是一位对印度情况一无所知的英国大律师拉德克利夫爵士。他对印度情况的一无所知被视为公正裁决的先决条件,他被关在与世隔绝的别墅里,在一张工兵军用地图上,根据教派原则划定两国边界线。这条闭门造车的边界在实际标定时荒唐至极,印度和巴基斯坦都谴责他的裁决。在边界裁决方案公布的前一天,拉德克利夫在严密护卫下返回英国。他对自己承担此任追悔莫及,并拒绝接收送给他的2000英镑酬金。
现有的军队和文官也一分为二,陆海空三军按一定比例分割和重组,文官由本人选择加入巴基斯坦或留在印度。资产和债务的分割更是一塌糊涂,经过艰苦的讨价还价,最终达成协议。巴基斯坦得到17。5%的银行资金和以英镑为计算单位的差额,需承担原印度17。5%的国债。行政机构财产的20%归巴基斯坦,但装载着分给巴基斯坦财物的几百辆车厢被盗窃后不知去向。巴基斯坦应得的17万吨军用物资,只收到6000吨。
在英属印度紧张地进行分治工作之时,国大党和穆斯林联盟也大力开展活动,争取土邦加入自己的自治领。6月15日,国大党全印委员会通过决议,要求未参加制宪会议的土邦参加制宪会议,并宣布不承认任何土邦搞所谓独立。印度临时政府还成立了土邦事务部,帕特尔任部长,加紧争取土邦的工作。帕特尔主持制定了《加入协定》,规定土邦加入印度自治领只需向中央政府交出国防、外交、交通3项权力,其余所有事务仍由土邦王公掌管,中央不干预。由于采取这样灵活的政策,不到3个星期,绝大多数王公没有太勉强就在这份文件上签了字。到8月15日,除了朱纳格和海德拉巴外,在地理位置上处于印度自治领的所有土邦,都加入了印度自治领。[14]
与巴基斯坦毗连或在其境内的巴哈瓦普尔、凯尔浦尔、卡拉特等土邦加入了巴基斯坦。查谟-克什米尔的情况比较特殊,该土邦居民穆斯林占多数,而王公哈里·辛格却是印度教徒,在地理位置上它与印度和巴基斯坦两个自治领都毗邻。直到印巴分治,查谟-克什米尔王公都没有决定加入哪个自治领。它的归属很快引起印巴争端,直到今天仍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难题。除朱纳格、海德拉巴和查谟-克什米尔外,土邦加入问题的迅速解决为蒙巴顿按预定计划和时间表移交政权扫除了一个重大障碍。
印度和巴基斯坦既然是以自治领地位接受移交,在自治领成立后,都还要有一位由英王委任的总督。国大党邀请蒙巴顿担任首届印度自治领总督(直到1948年6月为拉贾戈帕拉查里所取代),巴基斯坦则宣布真纳为首届巴基斯坦总督,两个自治领的军队总司令仍由原英印军队总司令奥金列克将军担任。
1947年8月14日,巴基斯坦自治领宣布成立,首都为卡拉奇(后迁至伊斯兰堡),国旗为两色:34是绿色,代表穆斯林;14是白色,代表其他少数民族。这一天,成千上万的穆斯林,穿着洁白的服装,从各条道路涌向卡拉奇,庆祝巴基斯坦的诞生。真纳向他的人民说:你们自由了,你们可以自由地到庙宇去,到清真寺去,或者到这个国家的任何地方去;不论你们属于什么宗教、种姓或信仰,都毫不妨碍我们是同一国家的公民而且是平等公民这一基本原则。
8月14日午夜12点,即15日零时,12点的钟声响起之时,贾·尼赫鲁提议印度制宪会议全体代表起立,宣誓竭尽全力为印度和印度人民服务。贾·尼赫鲁满怀**地庄严宣布:很多年以前,我们曾发誓要掌握自己的命运,今天是到了我们实现誓言的时候了,虽不是完全实现也是基本实现;在夜半钟声敲响之际,当世界还在酣睡之时,印度奋起获得了新生和自由;一个不幸的时代今日宣告结束,印度重新发现了自己。会议厅外人海如潮,欢呼雀跃,载歌载舞,欢庆自由印度的诞生。在印度领空飘扬了100多年的英国国旗终于悄然落下,印度国旗徐徐升起。
国大党领袖们在庆祝会上,纷纷称颂甘地对民族独立运动所作的贡献。贾·尼赫鲁说,在这个日子里,我们首先想到了自由的奠基人,我们的民族之父,他体现印度古老的精神,高举自由火炬,照亮了我们周围的黑暗世界,印度人民世世代代不会忘记他的教导。然而,甘地并没有参加庆典。印度的独立与他的理想相去甚远,印巴分治与他终生为之奋斗的印穆团结的目标背道而驰。此时,甘地正在教派仇杀的加尔各答祷告、绝食和纺纱,以此来纪念印度独立。
甘地在8月14日下午的祷告会上曾对1万多名信徒宣布:“从明天起,我们将摆脱大不列颠的桎梏。但是,从今日子夜起,印度将分为两部分。明天是喜庆的日子,也是痛苦的日子。”他提醒信徒们:“如果加尔各答恢复理智,维持手足之情,那么,整个印度也许就得救了。但是,如果兄弟残杀的战火蔓延到全国,我们刚刚获得的自由将不复存在。”[15]他拒绝参加庆祝印度独立的仪式,更没有发贺电。他和他的弟子们,待在印度乡村的一个土屋里,不吃不喝,摇着纺车过了一天,为拯救印度而绝食和祈祷。
实际上,随着独立的到来,国大党领导人与甘地在思想上日益疏远,他们感到甘地的学说与当前的政治形势格格不入。在席卷全国的教派暴力骚乱中,甘地放弃了其他一切活动,专心从事教派团结的宣传工作。他四处奔波,不顾疲劳医治国家分治造成的创伤,用蒙巴顿的话说,他成了使骚乱地区保持平静的一支单人边防军。然而,在教派仇杀的洪流面前,甘地显得势孤力单,无力回天。他凄婉悲叹:在印度形势发展的今天,没有他的容身之地,他已放弃活125岁的希望,他可能只有一两年光景了。甘地的话不幸言中,1948年1月30日,他在参加晚祷时,被一名印度教狂热分子枪杀身亡。这位唯一自始至终反对印巴分治的国大党领袖,这位终生致力于教派团结的非暴力先知,最终因印巴分治倒在了教派分子的暴力血泊之中。
印度和巴基斯坦两个国家都在事实上获得了独立。1950年1月,印度新宪法宣布印度为主权的民主共和国。1956年巴基斯坦的第一部宪法宣布巴基斯坦为伊斯兰共和国。虽然印度和巴基斯坦仍然留在英联邦内,但都作为主权国家参与,与英国及其他成员国处于完全平等的地位。
二、国大党接受印巴分治和自治领地位
印度独立是以印巴分治为代价,独立的果实因分治的缺憾蒙上了阴影。分治把两大教派的对立推向顶峰,导致了边界两侧地区印度历史上最严重的宗教残杀与逃亡。在整个印巴分治期间,约有100万~200万人被夺去了生命。在分治后的13个月中,约有1500万难民越过新的边界线,彼此迁移到对方境内。分治破坏了次大陆的经济联系,撕裂了统一的市场,分割了互相依赖的工农业区域,给两国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困难。分治产生了克什米尔归属争端,使两个自治领成立伊始就兵戈相向。分治不仅使两国保留了对英国的依赖,而且为美国染指南亚地区提供了方便。
印度独立是以自治领地位的形式,通过英国和平移交政权实现的。属于殖民政府的公营企业,包括铁路、港口、航空、邮电、水利工程、兵工厂和其他工厂,都原封未动移交给了自治领政府,英国在印度的私人资本也没有受到触动。以殖民时期文官制度为核心的官僚体系基本被沿袭下来,军队内的英籍高级军官和总司令继续留用。殖民总督蒙巴顿继续被聘用,成为印度自治领总督。独立后的印度,仍然留在英联邦内。[16]
因上所述,对于贾·尼赫鲁和国大党接受印巴分治和自治领地位,国内外学术界有些人多有诟病,持批评或谴责态度,并由此对印度独立的真实性持怀疑乃至否定态度。诚然,印度独立是以印巴分治为代价的,分治本身是个悲剧,使独立黯然失色。印度独立也是通过和平移交政权,以印度获得自治领地位的形式实现的,与完全独立的目标有一定距离。然而,贾·尼赫鲁和国大党接受印巴分治和自治领地位是当时印度历史发展的必然,有其深刻的内外原因,不可脱离历史实际一味指责。
印巴分治和印度留在英联邦,有一定的客观必然性。就远因来说,印巴分治的历史进程是由多种历史、政治、经济和宗教原因促成的,如果说英国推行的“分而治之”政策是重要的外在原因,那么印度教与伊斯兰教两大教派之间历时久远、根深蒂固的政治经济宗教对立冲突则是重要的内在原因。英国长期执行“分而治之”政策,人为地制造和扩大教派冲突,使印度教徒和穆斯林之间的矛盾不断激化。英国的“分而治之”政策之所以起作用,则是通过利用印度内部久已存在的印伊两大教派之间的对立冲突,建立起脆弱的政治平衡,维护殖民统治。而国大党内的大印度教主义和穆斯林联盟内的分立主义则是印巴分治的加速器,二者互不相让并随着民族独立运动的深入发展而迅速膨胀,致使印巴分治这一历史进程合乎逻辑向前发展,巴基斯坦国的诞生就是这一发展进程的归宿。
就近因来说,印巴分治发展到不可逆转的地步,是伊斯兰教社会与印度教社会发展不平衡而带来的上层利益冲突的结果。穆斯林上层感到在未来印度自己的利益会因伊斯兰处于少数派地位而受到影响,认为只有分治才有切实的保障。这一利益冲突之所以发展到非分治不可的地步,固然是穆斯林上层的坚持,是英国统治者长期挑拨和利用的结果,但同样不可否认的是,国大党上层对问题的严重性缺乏认识,只想到掌权,没有处理好与穆斯林上层的关系,造成了政治上的一大失误。就国大党而言,接受分治不是向英国统治者妥协,而是向教派主义妥协。印度独立前夕,印穆两派之间的流血冲突已波及全国,达到了骇人听闻、令人发指的地步。印度面临着严酷抉择:要么继续混战和流血,导致全面内战;要么实行分治,终止相互残杀。在当时的情况下,分治成为历史必然,拖延分治只会意味着加剧已经存在的严重的内战状态。从而,历史给印度民族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印度在享受独立的甜蜜之时,伴之而来的是分割的痛苦。
独立后的印度面临着何去何从的抉择关头。对英国来说,印度一直是“英国王冠上的宝石”,是英国殖民统治赖以存在的基础。虽然印度已经独立,大英帝国亦寿终正寝,失去了昔日光坏,但是英国并不甘心就此完全失去印度,它要将印度仍然留在英联邦内,使英联邦成为一个在大英帝国废墟上建立起来的强大如初的共同体组织,以便凭借自己在英联邦中的主人角色,保持它在欧洲各国中的特殊地位。当时的英王乔治六世曾悲叹道:“我知道我将失去英王兼印度皇帝的称号,但是,如果割断和印度的所有联系,我心里会感到难过。如果独立的印度拒不加入英联邦大家庭,那将是一场灾难。”[17]因此,英国极力争取印度以自治领的身份留在英联邦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