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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国大党的早期活动(第3页)

国大党向殖民统治者提出的经济要求,是以达·瑙罗吉和马·伦纳德的经济学说为基础的,要求实现这两位思想家提出来的目标。比如反对由印度承担在印度境外作战的费用,固定土地税,国家金融信贷系统向印度工商业提供贷款以及实行保护关税等。1894年国大党通过决议,强烈反对英当局在恢复英国纺织品进口税同时,对印度棉织品加征出厂税,并尖锐指出,这种举世罕见的措施很明显是为了“扼杀年轻的印度工业”,“牺牲印度的利益以讨好兰开夏的工业寡头”。[16]

国大党领导人是以极为温和的语言提出上述政治和经济要求的,并且还伴随对英国统治表示感激和效忠的言辞,也保证绝不使用和不支持武装斗争手段,希望以此换得殖民当局的理解和让步。然而,出乎他们意料的是,殖民当局竟对国大党抱起敌对态度来了。总督达弗林曾经协助这个组织的建立,现在却开始对国大党采取打击政策。

这是因为:第一,国大党宣布自己是“印度全民族”的代表,以印度民族的名义提出要求,这是英国殖民当局所不能容忍的。英国殖民当局一向标榜自己是印度全民利益的最高体现者,绝不容许国大党插进来,代表印度民族和自己对话。第二,尽管国大党对殖民当局态度温和,但它坚持提出一系列改革要求以及对达弗林的一些政策的批评,在全国产生相当影响。它的决议得到各地政治组织的赞同和支持,各民族主义报刊广为宣传,实际上为全国的运动提供了指导。第三,尽管国大党基本上是中上层阶级的组织,并没有发动群众,但不少年轻知识分子和小资产阶级群众对国大党活动抱有热情。国大党年会旁听人数越来越多。国大党的影响开始渗入到小资产阶级群众中。殖民当局害怕国大党和下层群众联结起来,从而对其统治构成威胁,因此想预防这种情况的出现。

从1888年起,殖民当局开始采用各种手段刁难和打击国大党。其手段之一是故意微词贬损,造成舆论对它的蔑视。国大党提出的所有要求,当局都置之不理,只是把文官考试最高年龄标准恢复到23岁。此外,还作出规定,不准有官方身份的人参加国大党活动,禁止王公支持国大党,威吓在财力上支持国大党的王公和有名望的地主。而且,还在开会的地点问题上百般设置障碍,破坏年会的筹备工作。但国大党没有屈服,没有在自己要求改革的立场上让步。

殖民当局见压制手段没用,又转而采取拉拢手段。主要表现在1892年所颁布的扩大立法会议的法令上。法令规定增加各级立法会议印度成员名额,部分由当局任命,部分由民族团体推荐,立法会议权限也适当扩大,例如可以对预算提出咨询。此后,许多国大党著名领袖如达·瑙罗吉、苏·班纳吉、马·伦纳德等都成了省立法会议或中央立法会议成员。这是国大党成立头20年里,唯一一次向英国殖民当局争取到的有实际意义的成功。国大党热烈欢呼这个法令的颁布,并把它说成是和平的陈请式的斗争方式的胜利。

此后,他们更坚持这种斗争方式,坚信靠这种方式能够取得所有期望的让步。为了争取英国舆论,1889年在英国建立了国大党委员会,创办了报刊《印度》,宣传国大党主张。国大党领导人还通过各种途径争取英国自由党的支持,甚至还曾邀请格拉斯顿担任国大党年会主席(未成功)。达·瑙罗吉在英国参加议会竞选,1892年当选为下院议员,把印度人的要求直接带到议院中。国大党对英国殖民统治者的态度和斗争方式,在头20年基本上就稳定在这个格调上。

四、与地主阶级的关系

国大党对地主阶级,除自由派地主之外,采用“以之为友”的态度,即争取所有地主参加运动。为了极力拉拢地主,国大党尽量不去触犯他们的利益。国大党所提出的唯一与土地有关的要求是在全印实行固定土地税,而土地税的矛头又仅仅针对殖民者,无形中资产阶级极大地迁就了地主。

早在19世纪80—90年代,地主阶级和农民的矛盾已经相当尖锐。在孟加拉、奥德、中央省和马德拉斯部分地区,地主任意提高地租,多数农民没有永佃权,地主可随时夺佃。在旁遮普和马哈拉施特拉,农民土地被商人高利贷者大量兼并,失地者日益增多。四处可闻农民的抱怨声,迫使殖民统治当局必须颁布租佃法和土地转让法来防止随时可能发生的农民暴动。1885年颁布了《孟加拉租佃法》,规定非经法院许可,不得任意提高地租,并赋予部分长期佃耕统一土地的佃农以永佃权。1900年颁布了《旁遮普土地转让法》,1901年颁布了《孟买土地税典修正法》,两者对土地抵押和买卖都作了一些限制。尽管如此,国大党倾向于地主阶级的意图仍然明显。

国大党不顾农民的要求,反而纵容地主剥削行为的做法,使得原本就尖锐的矛盾更加严重。此时的国大党陷入了两面为难的境地。他们开始意识到必须作出一些维护农民利益的姿态,以缓和农民的不满。1898年,殖民当局应地主要求,在孟加拉立法会议上提出一项放宽对提高地租的限制的法案,国大党3位立法会议成员一致反对。1899年,在罗梅什·钱德拉·杜特主持下,国大党年会通过一项决议,要求在实行固定土地税的同时,也实行固定地租,并希望当局以租佃立法来规定这一点。“这个举动得到农民拥护,却遭到地主阶级,包括国大党内的自由派地主大多数人的激烈反对”[17],最终以失败告终。

国大党自称是全民利益的代表,却牺牲农民的利益来争取地主,这其中必然存在复杂的原因:第一,党内自由派地主的要求。这个阶层和大多数地主利益共同点大于不同点,在决定国大党对地主阶级的政策上起重要作用。第二,国大党内许多商人、工厂主、知识分子兼有地主身份或和地主阶级有着紧密的社会联系。考虑到自身的利益,国大党对地主阶级有着特别亲密的感情。第三,国大党领导人急需地主阶级的社会支持和财力资助。他们认为地主阶级在殖民者眼里是有地位的,取得他们的支持就能扩大国大党的影响。所以,争取地主比争取农民要重要得多。

国大党以地主为友,然而地主阶级中只有少数自由派地主参加和支持国大党,其余地主一直持冷漠、不信任甚至敌视的态度。其中的原因比较复杂,除了历史根源外,还在于国大党和地主之间存在着严重的矛盾。

就历史根源而言,国大党成立前,在孟加拉,小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者以及印度协会的一些成员,曾经揭露过柴明达尔的残酷剥削,并且帮助农民组织农会。在1883年讨论《孟加拉租佃法案》时,印度协会不但持支持态度,而且批评当局对柴明达尔妥协。这就使地主阶级中多数人对资产阶级政治运动怀有戒心。大起义后,英国殖民当局宣布维护封建主阶级的财产和权力地位,退回了一大批没收的土地,又对大起义中效劳有功者赐地封爵,使得地主阶级中的多数人对殖民统治者死心塌地。随着国大党势力的涌起,地主阶级中的多数人预感到,印度将在社会政治制度上发生巨大变化,因此他们宁愿和殖民统治者站在一起,维护现存的殖民统治制度和封建制度,来巩固自己的地位。

就国大党和地主阶级之间在客观上存在的矛盾而言,最主要的矛盾是国大党主张的代议制和选举原则,以及国大党在群众中不断扩大的影响力。以前,地主是殖民者的主要依靠对象,不少人被任命为立法会议和地方自治机构的成员。但在实行国大党提出的选举原则后,他们因政治态度保守、思想陈旧,得不到群众支持而落选,取而代之的多为国大党人士。最初,地主阶级从选举失败中还只是感到政治地位的下降。后来,1898年,当涉及租佃问题的法案提到立法会议上讨论,国大党成员反对地主的要求时,地主阶级突然感到,国大党在立法会议中占多数会影响立法,从而危及他们的经济利益,因而对国大党的敌意急剧地膨胀起来。

英国殖民者趁机怂恿地主通过各种方式遏制国大党的影响。例如,阿拉哈巴德的大地主在英人怂恿下在19世纪80年代末组织了印度人爱国联合会。它宣称国大党提出的“民主商标”不适合印度国情,低等阶级的人和高等阶级的人坐在一起讨论国家大事的场景“不可想象”。[18]他们也反对在英国和印度同时进行文官考试,认为印度贵族决不接受出身低等阶级的文官进行统治。除此之外,贝拿勒斯的许多大地主也卖力地攻击国大党。

可见,国大党虽把地主阶级当作朋友竭力争取,地主阶级的多数人却并不认为国大党是自己人。他们宁愿依靠殖民统治者而不愿接近国大党。这就是国大党成立头20年与地主关系的基本格局。

五、与土邦王公的关系

土邦王公是英国统治的支柱,绝大多数人对国大党抱不信任和敌视态度。这不仅因为他们不愿打乱现行的英国统治的秩序,还特别因为他们害怕国大党代表的新潮流波及土邦,会威胁他们自身的统治地位。

但是,有少数土邦王公同情国大党,积极提供财力帮助。如西印度的巴罗达、印多尔、朱纳格、冈达尔和南印度的迈索尔、特拉凡哥尔、柯钦等土邦王公,都向国大党和其他民族主义组织或活动家个人捐过款。巴罗达的盖克华1873年给在伦敦的达·瑙罗吉5万卢比作为活动经费。迈索尔王公1887年给国大党1000卢比。达弗林亲自警告过迈索尔王公的迪万(首相),今后不得再继续捐款。

这些王公资助国大党原因有以下几种:(1)有的王公本身就是民族企业的投资者,或本人受过西方教育,思想开明,也希望在全印度和自己的土邦实行改革,因此支持国大党的活动。如巴罗达、迈索尔的王公都受过西方教育,在土邦内实行一些改革措施。(2)有的王公想通过资助国大党,取得国大党政治上的支持,来抗衡英国驻扎官的专横干涉。(3)有的王公是为了提高自己的声望,以加强自己的统治地位,消除人民的不满。无论属于哪一种,对他们的财力援助,国大党都是极为欢迎的。

国大党对王公的态度一视同仁,并不因为是否提供援助而有根本区别。它的基本态度是,把土邦看作是还残留的印度自主地位的可贵象征,希望土邦王公能在英国统治者面前维护内政自主地位,并以良好的治理成绩向英国人显示,印度人在管理国家政权的能力方面并不比他们差。所以,每逢土邦王公与英国驻扎官发生纠纷,他们总是支持土邦王公,共同反对英国殖民统治者的干涉。例如当英国驻扎官专断地干涉巴罗达、海德拉巴和克什米尔内政时,他们提出抗议。1896—1898年国大党年会连续通过决议,谴责殖民当局废黜王公。

国大党对土邦王公的期望,是过高估计了他们。事实上,绝大多数王公只是过时的封建制度的遗老遗少。他们只求维持现状,在英国人的庇护下过着安逸奢侈的寄生生活,对国家的前途不闻不问。他们很少能够接受政治经济改革这类新事物。有些比较开明的王公会模仿建立立法会议、兴办近代教育等,也不过是做表面文章。再说,英国驻扎官也不会允许他们实行真正的改革。

所以,无论国大党怎样想尽办法讨好王公,大多数王公还是对国大党抱有厌恶感。例如贝拿勒斯的王公指责国大党提出的民主要求是西方结构,不适合建立在种姓基础上的印度社会。他以讥讽的口吻问道:“你怎么能让下层种姓的人成为我们的统治者呢?”[19]瓜廖尔王公马德浩·拉奥·信地亚提供一艘医疗船随英军侵略中国、镇压义和团起义,他因而被授予骑士勋章和少将军衔。英国统治者经常拿土邦王公的忠顺态度向资产阶级改良活动家示威,并压制后者的改革要求。

六、组织系统的建立

建立国大党这个组织的直接目的,是使从事民族进步事业的工作者能密切联系,共同讨论和决定应该采取的政治行动,间接目的是构成民族议会的胚胎,并逐步使之成熟,以回击那种认为印度人不适合代议制的谰言。

在成立后一段时期内,国大党只是每年在不同城市举行一次集会,各社会政治团体都可派代表参加。会上选举一位主席主持会务,会议结束后他的任务也告终结。当时国大党没有自己的组织系统,在中央,没有领导机构,只有一名秘书长作为这个实体的象征和联系人存在。

这样的组织很快就显露出自身的缺陷,特别是在殖民当局发动进攻后更是如此,这就迫使国大党开始按政党模式改建和加强自身的组织性。1886年,国大党年会曾通过决议,要求重要城市建立国大党常设委员会,但只有少数城市执行。19世纪90年代要求加强组织建设的呼声增高。

为适应形势需要,1898—1899年国大党采取了2个重大改革:一是建立国大党的组织系统。1899年成立了中央机构——印度国大党委员会(1908年后称为国大党全印委员会),在各省建立了国大党省委会,负责召开省政治会议,贯彻国大党年会决议,并向下届年会提出工作报告。组织系统就建立到省级为止,省以下仍保留原来各政治组织。二是于1899年制定了党的章程。这是国大党成立15年后制定出的第一个党章,党的奋斗目标是“用宪政手段促进印度帝国人民的利益和幸福”。

七、党内分歧的表面化

由于国大党组织的构成复杂,自成立那天起,其内部就存在着不同思想倾向。居于党的领导地位的是温和派,他们来自大资产阶级和自由派地主阶级出身的知识分子上层,在政治上采取温和的改良主义态度;另一派是激进派,他们来自小地主、富裕农民及城市小资产阶级的中下层知识分子,有较强烈的民族情绪。

19世纪末,印度的田赋和其他税收加重,劳动人民的负担加重,甚至连小地主、富裕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的处境也越来越恶化。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日益加深,人民群众不断掀起反封建剥削和反殖民压榨的斗争。在这种形势下,民族主义阵营中的分歧明显化。党内出现了激进派和温和派,前者对后者推行的改良主义政策表示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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