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仍需指出的是,尽管“忠”的观念在此之后得到了强化与扩展,但士大夫在具体行动中依然存有犹疑与权衡,即使如文天祥这样的忠臣楷模,亦不例外。[252]清军入关之后,本人坚守气节,遗民不仕,但允许子孙应举做官者更比比皆是,可知士人家族与国家之间的冲突与调和在整个历史时期都依旧存在。而我们在关注士大夫新面貌形成的同时,亦需要注意到中唐之后“国事既毕,家道乃行”[253]这一自觉产生背后的皇权膨胀阴影。[254]
[1]《旧唐书》卷一八七下《赵晔传》,第4906~4907页。《新唐书》将其事迹附见于其子《赵宗儒传》(第4826页)。按“赵骅”,《旧唐书》误作“赵晔”,今据严复墓志可知当以“骅”为正。
[2]《旧唐书》卷一八七下《赵晔传》,第4906页。
[3]《旧唐书》卷二〇〇上《安禄山传》,第5370页。
[4]《资治通鉴》卷二一七,第6937~6938页。
[5]《旧唐书》卷一〇《肃宗纪》,第249~250页;卷五〇《刑法志》,第2151~2152页。
[6]《册府元龟》卷八〇四,第9557页。
[7]《通典》卷二一,第564页;另参《唐六典》卷九,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275~276页。
[8]徐松撰、孟二冬补正:《登科记考补正》,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2003年,第323、355页。
[9]王德权从法制史的角度对散官的本品地位有详细讨论,参见《唐代律令中的“散官”与“散位”——从官人的待遇谈起》,见《中国历史学会史学集刊》第21期,第39~90页。
[10]拓本刊赵文成、赵君平编:《秦晋豫新出墓志蒐佚续编》,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5年,第701页。
[11]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第8辑,西安,三秦出版社,2005年,第40~42页。
[12]李昂墓志,拓本刊《洛阳新获七朝墓志》,第282页。
[13]《唐代墓志汇编》大历081,第1818页。
[14]陶敏《全唐诗作者小传补正》对赵骅生平已有考订(沈阳,辽海出版社,2010年,第310页)。
[15]《旧唐书》卷一八七下《赵晔传》,第4906页。
[16]《册府元龟》卷四一三记李晟平定朱泚之乱后,“表举守节不为泚所迫胁者程镇之、刘乃、蒋沅、赵骅、薛岌等数十人”(第4914页)。或缘此赵骅被视为死于王事者,得以最终被列入《忠义传》。
[17]张彦远:《法书要录》卷六,第168页。关于刘秦生平的考证参见王楠、史睿:《洛阳九朝刻石文字博物馆藏唐志书家丛考》,载《书法丛刊》2017年第2期,第73~74页。
[18]毛蕾《唐代翰林学士》一书中曾对书待诏的人选与地位有简要讨论(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第159~163页)。
[19]严希庄墓志所题结衔除未书“彭城县开国男”外,余皆同。
[20]李氏墓志、刘奉芝墓志,分见《唐代墓志汇编》天宝258、上元001,第1711、1747页。张少悌妻刘鸿墓志,见周绍良、赵超主编:《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建中005,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726页。
[21]需要说明的是清乾隆编修国史时首设《贰臣传》记载降清诸臣的事迹,寓褒贬之义,唐代本无“贰臣”之说,而且时人对于忠于一姓的观念亦不如宋以后那么强调。本文使用“贰臣”一词主要为了行文方便,并不认为当时已明确将依违安史与唐廷之间的臣僚视为“贰臣”。事实上,正如下文所讨论那样,唐廷内部对如何看待及处分这群人,存在着明显的分歧。
[22]拓本刊《秦晋豫新出墓志蒐佚续编》,第904~905页。
[23]志文第四行最后一个字为“氏”字,又在第五行起首重抄了“氏”字,这一类情况在敦煌文献中不乏其例,学者一般称之为“提行添字例”。第二个重抄的字应不读,在墓志中也能发现类似的例子,如齐运通编《洛阳新获墓志二〇一五》收入的樊偘墓志(北京,中华书局,2017年,第162页)。整理者因不明此例误作樊偘偘墓志,据《文苑英华》卷四一四《授樊偘益州司马制》知当作“樊偘”(北京,中华书局,1966年,第2099页)。
[24]此处志文疑脱一字。
[25]王伷墓志未及其妻姓氏,仅记“夫人故安州刺史炜之长女”,王伷子王素墓志亦发现,云“先夫人河东裴氏,定州刺史炜之子”,拓本刊《洛阳新获七朝墓志》,第288页。裴炜,《文苑英华》卷四一〇收孙逖撰《授裴炜等诸州刺史制》载“前守安定郡太守裴炜等”(第2078页),《唐代墓志汇编》天宝078王同人妻裴夫民墓志记“舅炜万年县令泾州刺史”(第1587页),即其人。
[26]裴君妻王氏墓志(按王氏系王伷之女)亦于近年在洛阳出土,后辗转入藏通州区博物馆,拓本刊北京市通州区博物馆编:《记忆——石刻篇之一》,北京,北京出版社,2010年,第7页。
[27]李彦允天宝元年被列入宗室属籍(见《唐会要》卷六五、《唐大诏令集》卷六四《许凉武昭王孙绛郡姑臧等四房子孙隶入宗正属籍敕》),先后历殿中侍御史、河南道采访使、刑部尚书等职。安史乱中,亦陷伪职,表女婿崔圆以官当赎之,免死流岭外,此事见《太平广记》卷一四八引《逸史》(北京,中华书局,1961年,第1069页)。李彦允的生平另参劳格、赵钺:《唐尚书省郎官石柱题名考》卷一五“金部郎中”条下,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723页。
[28]对于吏干型官员的讨论,参见汪篯:《唐玄宗时期吏治与文学之争——玄宗朝政治史发微之二》,见《汪篯隋唐史论稿》,北京,中国社科出版社,1981年,第196~208页;卢建荣:《聚敛的迷思:唐代财经技术官僚雏形的出现与文化政治》,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2009年,第103~143页。
[29]关于张介然的官职,各处记其为河南道采访使、节度使、防御使不一,按此事最原始的记录见《册府元龟》卷一二二:“玄宗天宝十四年十一月……卫尉卿员外置同正员张介然为汴州刺史、河南采访节度使。”(第1457页)今从之。
[30]关于张介然的出身及出镇河南的背景,可参见李碧妍:《危机与重构:唐帝国及其地方诸侯》,第18~21页。但李著未论及陈留之役。
[31]《旧唐书》卷一〇四《封常清传》,第3209页。起兵之初,安禄山“先令将军何千年领壮士数千人,诈称献捷,以车千乘,包藏器械,先俟于河阳桥”,封常清此举扼杀了安禄山奇袭洛阳的图谋(《安禄山事迹》卷中,第94页)。另据《资治通鉴》卷二一七《考异》引《肃宗实录》,知《安禄山事迹》的记载出自实录,但司马光未采信此则(第6935页)。另《旧唐书》卷二〇〇上《安禄山传》将断河阳桥归功于李憕等,“东京留守李憕、中丞卢奕、采访使判官蒋清烧绝河阳桥”(第5370页)。
[32]李碧妍:《危机与重构:唐帝国及其地方诸侯》,第195页。
[33]《资治通鉴》卷二一七,第6937~6938页。另参《旧唐书》卷一八七下《张介然传》,第4892页。
[34]《资治通鉴》卷二一七,第69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