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唐会要》卷八六《市》,开成五年十二月敕。
[201]王溥:《五代会要》卷二六《城郭》。
[202]瓦子为群众会聚观艺及货鬻之场所,亦称瓦,又或作瓦市、瓦肆、瓦舍等。《梦粱录》卷一九《瓦舍》:“瓦舍者,谓其‘来时瓦合,去时瓦解’之义,易聚易散也,不知起于何时。”《都城纪胜·瓦舍众伎》亦谓:“瓦者野合易散之义也,不知起于何时。”那波利贞谓瓦子乃由草市之演变而来,见日本新光社所出版之《宋元时代》。整理者按:《宋元时代》为白鸟库吉监修的《世界文化史大系》第九卷。该卷为铃木良编,那波利贞执笔部分为《五代纷争与宋朝统一》,东京,新光社,1935年。
[203]中世时代,宗教盛行,时人活动多在有同今日公园性质之寺院中。故寺院虽是有关精神信仰之组织,他方面亦复深切关系于日常世俗生活也。例证至多,于此不赘。钱易《南部新书》卷戊云:“长安戏场,多集于慈恩,小者在青龙,其次荐福、永寿。”宋代开封之相国寺,每月五次开放,货鬻演技,至为繁闹,见《东京梦华录》卷三《相国寺·百姓交易》。上述之唐代三寺,当亦系开放时演戏,不必日日行之也。乐史《杨太真外传》卷上:“召两市杂戏,以娱贵妃。”刘宾客《嘉话录》:“大司徒杜公在维扬也,尝召宾幕闲语:我致政之后,必买一小驷八九千者,饱食讫而跨之,着一粗布襕衫,入市看盘铃傀儡足矣。”此为市中演戏之例。又有道路上表演技艺者,宋代称此类人曰路歧或歧路,即道路艺人之意也。
[204]江少虞《皇朝类苑》卷三三《街鼓》,称出《倦游录》,所记与此略同。
[205]《宋元时代》178页之《宋代都市之特色》节,述北宋末期开封之酒楼,谓以遇仙酒楼,仁和酒楼等酒楼数十家。《东京梦华录》卷二《酒楼》条下“白矾楼”云:“白矾楼后改为丰乐楼,宣和间更修三层相高,五楼相向,各用飞桥栏槛,明暗相通。珠帘绣额,灯烛晃耀。”可见酒楼壮丽之一斑。
[206]东晋元帝建武元年(317年)到隋文帝开皇九年(589年)平陈。
[207]桑原骘藏有《晋室南渡与南方开发》(大正三年十月《艺文》第五年第十号)一文,据《颜氏家训》《南史》《北史》等,综述南北风尚之殊:“……(另片)”盖此将近三百年之分裂,使中国全部文化在其演进上,无处不显露其南北之差异现象。如言民族,南尚文而柔靡,北尚武而强劲;言风俗,南务华而重礼,北尚朴而多夷;言政治,南尚虚饰,而条令繁缛,北重实行而文法简率;言经学,南简要得其精华,北繁缛得其枝叶;言文学,南精深而体多俪,北粗浅而体散直;言书法,南主帖而体尚园媚,北多碑而尚方劲;言音乐,南(啴)缓而多哀怨,北粗躁而多杀伐;言音韵,南轻洁而分四声平仄,北重浊不分平仄。此其大较也。双方有此差异,于是不免互诋,如《魏书》称刘宋为岛夷,《宋书》则谓元魏为索虏也。整理者按:桑原氏原文发表于1914年(大正三年),收入其著《东洋史说苑》,东京弘文堂书房,1927年。先生在笔记中记录曾译过该文并刊发,但译文未能寻得,“……(另片)”当即其中的内容。
[208]《颜氏家训》卷七《音辞篇》。
[209]马端临《文献通考》卷十四《征榷考一》:“晋自过江,至于梁陈,凡货卖奴婢、马牛、田宅,有文券率钱一万输估四百,入官卖者三百,买者一百。无文券者,随物所堪,亦百分收四,名为散估。历宋齐梁陈,如此以为常,以人竞商贩,不为田业,故使均输,欲为惩励,虽以此为辞,其实利在侵削。”《魏书》卷六五《甄琛传》,记琛于世宗时上表云:“今伪弊相承,仍崇关鄽之税;大魏恢博,唯受谷帛之输。”据此即可见南北社会经济及国家财政之差异所在也。参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七《财政》。
[210]玄宗天宝八年前,诸道米粟最盛者首推河南、河北,次为关内、河东,再次为江南、淮南。故隋唐粮食之取给,其初尚不依赖南方。安史乱后,河北、山东为藩镇所割据,租税不入中央,始专仰长江一带财赋以立国。说见钱穆《国史大纲》下册,495~497页。整理者按:所引:《国史大纲》见是著第七编,第三十八章之一《经济方面·论漕运》。
[211]据徐益棠《中国南北人口之升降》,载《中国文化汇刊》第七卷。整理者按:华西、金陵二大学编辑《中国文化汇刊》第七卷,1947年。
[212]《旧唐书》卷九八《裴耀卿传》,卷四九《食货志下》。
[213]《新唐书》卷五三《食货志三》,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一四《唐纪三十》开元二十五年九月条。又俞大纲《读高力士外传论变造和籴之法》(《中央研究院史语所集刊》第五本第一分,1935年),足供参考。
[214]《旧唐书》卷一〇五,《新唐书》卷一三四《韦坚传》。
[215]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一六,天宝十二载,以哥舒翰兼河西节度使条。司马光《资治通鉴》此条乃采自唐郑处诲《明皇杂录》。
[216]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三二。
[217]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三七,元和二年十二月条。按,天宝总户为九百六十一万六千二百五十四,应课户为五百三十四万九千二百八,除应课外,余皆不应课户。整理者按:此户数见《文献通考》卷十《户口考一》,是为天宝十三载。
[218]此据钱穆《国史大纲》下册《自汉迄明南北户口增减简表》,522页。钱氏自谓:“表中数字难尽精确,然取明大体之升降。”并参徐益棠《中国南北人口之升降》。整理者按:所引钱穆文见是书第七编,第三十八章之三《南北政治区域之划分及户口升降》。
[219]杜佑:《通典》卷七《食货七》。整理者按:原文这段文字旁白有如下说明:“补隋唐州郡三万户以上者。”
[220]五代共四十四年。南方九国,吴越五主八十四年,南汉五主六十七年,楚六主五十七年,荆南五主五十七年,闽七主五十五年,吴四主四十六年,唐三主三十九年,前蜀二主三十五年,后蜀二主四十一年。
[221]例如吴徐知诰之好学礼士,轻徭薄赋;楚马殷之蓺茶铸铁,修农惠商;吴越钱镠之大兴水利,创建海运、物阜民殷,迄宋犹为乐土;闽王审知之节俭省刑,选任良吏,与民休息,一境晏然;南汉刘岩不用武人为刺史,以防贪暴;后蜀孟昶之颁《官箴》以饬吏治,刻石经以兴文教等,有为北方政权之所不逮者。
[222]参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一一《户口考二》。
[223]参《宋史》卷八五《地理志一》。
[224]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一一《户口考二》引《中书备对》。
[226]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一〇八《晋纪三十》太元二十一年冬条下胡氏注。整理者按:此处正文旁白原有如下补充文字:“张九龄阻封牛仙客,玄宗贵之,对曰:‘臣荒徼微贱,仙客中华之士。然陛下擢臣践台阁,掌纶诰;仙客本河湟一使典,目不识文字,若大任之,臣恐非宜。’”事见于《旧唐书》卷一〇六《李林甫传》。
[227]江少虞《皇朝类苑》卷六《王冀公》,出《湘山野录》。
[228]《宋史》卷四三一《儒林·孔维传》,《宋史》卷二九六《杜镐传》。
[229]《宋史》卷二八二《李沆传》。
[230]整理者按:原文于此旁白处有如下补充文字:“李清臣《韩太保墓表》:累朝将相多河北人。”
[231]朱弁《曲洧旧闻》卷二亦记其事,谓邵雍于仁宗末年于洛中闻鸟声,惊曰:“此越鸟也,孰为而来哉!……后二十年,有一南方人作宰相,自此苍生无宁岁,君等志之。”
[232]参刘咸炘:《推十书》之《右书·史学述林·北宋政变考》。
[233]罗大经:《鹤林玉露》卷一一。
[234]李攸:《宋朝事实》卷一六《兵刑》。
[235]《宋史》卷二八二《李沆传》。
[236]《宋史》卷二八二《王旦传》。
[237]《宋史》卷二八二《王旦传》云:“契丹既受盟,寇准以为功,有自得之色,真宗亦自得也。王钦若惎准,欲倾之,从容言曰:‘此《春秋》城下之盟也,诸侯犹耻之,而陛下以为功,臣窃不取。’……钦若曰:‘唯有封禅泰山,可以镇服四海,夸示外国。然自古封禅,当得天瑞希世绝伦之事,然后可尔。’既而又曰:‘天瑞安可必得,前代盖有以人力为之者,惟人主深信而崇之,以明示天下,则与天瑞无异也。’帝思久之,乃可。”
[238]《宋史》卷八《真宗纪赞》解释假造天书之用意曰:“他日修《辽史》,见契丹故俗,而后推求宋史之微言焉。宋自太宗幽州之败,恶言兵矣。契丹其主称天,其后称地,一岁祭天不知其几,猎而手接飞雁,鸨自投地,皆称为天赐,祭告而夸耀之。意者宋之诸臣,因知契丹之习,又见其君有厌兵之意,遂进神道设教之言,欲假是以动敌人之听闻,庶几足以潜消其窥觎之志欤?”按天书奉祀恐其对内之用意尤多,盖国力不逮契丹,岁赂暴露弱点,为镇定人心,维固统治,遂采行此种愚民政策,且其时社会忌识深于宗教,故崇祀玉皇,尊礼赵玄坛,隐示天命有归,祖宗荫佑。适与唐代帝室之封老子为玄元皇帝,用心如出一辙。
[239]整理者按:原注作《宋史·王旦传》,疑有误。王旦遗命“削发披缁”事可参见《宋史全文》卷六,天禧元年九月己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