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中华教育
《易经》曰:“日新之谓盛德。”也就是说每天不断更新、创新才是人类最优秀、最美的品德。创新从哪里来?德才兼备的创新人才又从哪里来?教育!中华教育是我们的民族立于不败之地、我们的国家立于强国之林的根本。前述关于中华文学、艺术、科技的成就直接与我们的古代教育制度、思想和模式息息相关。
一、中国教育的民族特色与人才培养
教育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社会或一定阶级的要求,对受教育者所进行的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传授知识技能,培养思想品德,发展智力和体力的活动,以便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一定社会或一定阶级服务的人才。教育是民族的灵魂,一个没有教育的民族也只是一具没有血肉的空壳而已,注定消失在世界民族之林。下面将从我国学制、古代书院与书院精神以及我国古代的科举制度三个方面来阐述我国教育的民族特色。
(一)我国学制与人才培养
学制是学校教育制度的简称,在现代教育制度形成的过程中,最先形成和完善的就是学校教育系统。在现代教育中,学制是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系统,它规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学习年限以及相互之间的衔接和关系。学制的设定与人才培养是息息相关的。
我国学校教育源远流长,在古代就已根据行政区划分,建立起中央官学、各级地方官学和各种类型的私学,自明朝以后,逐步形成了社学—府州县学—国子监三级相互衔接的学校系统。然而,它们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学制,真正的近代学制诞生于清末,是伴随着中国进入近代社会以后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在古代教育的基础上,借鉴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学制经验逐渐发展起来的。中国近代有三种重要的学制,它们既是中国教育近代化发展到不同阶段的重要标志,又对中国教育近代化的实际进程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这三部学制分别是壬寅学制和癸卯学制、壬子·癸丑学制、壬戌学制。
1。壬寅学制和癸卯学制
壬寅学制产生的历史背景是甲午战争之后维新派开始提倡的教育改革,清政府以日本为榜样进行变法,并学习日本的教育模式。后清末“新政”中清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教育改革法令,1902年,即壬寅年,清政府公布了由官学大臣张百熙拟定的《钦定学堂章程》,所制定的学制则称为壬寅学制。壬寅学制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个比较系统的法定学校教育系统,纵向分为三阶段七级,横向分别有与高等小学、中学堂、高等学堂平行的各个学堂。壬寅学制强调国民教育、注重实业教育,但并没有重视女子的教育地位,且依然留有科举制的痕迹。1903年,张百熙等在壬寅学制的基础上重新拟定《奏定学堂章程》,也称“癸卯学制”,对学校系统、课程设置、学校管理等都做出了具体规定。
癸卯学制是中国第一个完整、系统并付诸实施的学制,其中包含了从小学到大学的完整体系,纵向分为三段六级,第一阶段为初等教育9年,包括初等小学堂5年,高等小学堂4年,另设非正式学制内的蒙养院;第二阶段为中等教育,设中学堂5年;第三阶段为高等教育11~12年,包括高等学堂或大学预科3年、分科大学堂3~4年、通儒院5年三级。横向有师范学堂和实业学堂,师范学堂分为初级和优级,实业学堂分为初等、中等和高等。癸卯学制创造了一种全新的高等教育结构,它不再停留在对封建大学制度某些环节、某些方面的修补,给人们一种彻底告别旧制度、超越过去的力量,癸卯学制将高等教育的课程分为主课、补助课和随意科目三类,这是对传统教学管理制度精华的吸纳,同时又隐含向西方的学分制和选课制转变的积极取向,有利于人才的多样化培养。因此,癸卯学制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封建高等教育制度的彻底崩溃和近代高等教育制度的确立(欧阳晓,2011)[40]。
2。壬子·癸丑学制
壬子·癸丑学制是辛亥革命胜利后的产物,是中国教育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性质或现代化性质的学制。1911年辛亥革命之后,为了巩固和发展辛亥革命胜利成果,孙中山领导的临时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有利于民族资产阶级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法令,开始了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社会风尚等方面的改革工作。1912年,教育部规定了一个学校体系,称为壬子学制。1913年8月,临时政府教育部颁布了各种学校规程,对新学制有所补充和修改,从而两个学制综合成更加完整的学制系统,称为壬子·癸丑学制。该学制具有借鉴日本学制倾向、学制年限缩短、课程结构开放、义务教育阶段明确、实业教育提前等特征,在我国教育史上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周文佳,2011)[41]。
学制规定纵向分为三段四级,第一阶段为初等教育,分为初等小学4年和高等小学3年两级;第二阶段为中等教育,设中专;第三阶段高等教育,设大学本科3年或4年,预科3年,或专门学校本科3年(医科4年),预科1年。横向除小学、中学到大学的普通教育外,还有师范教育和实业教育两个系统,师范教育分师范学校(本科4年,预科1年)和高等师范学校(本科3年,预科1年),实业学校分甲乙两种(学制均为3年),包括农、工、商、船各类。壬子·癸丑学制强调小学教育应关注儿童身心的发育,认为该阶段的教育是培养国民道德的基础,儿童也需要学习生活所必需的知识技能。该学制改学堂为学校,废除了尊孔读经,确定了妇女的受教育权利和男女同校制度,同时筹办了各级女子学校(于述胜,2013)[42]。
3。壬戌学制
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民族工业进一步发展,民族资产阶级对教育提出了新要求,要求在教育方面能够提供具有文化知识的劳动力和科学技术。1915年的新文化运动也促进了教育改革,新文化运动猛烈抨击以孔子之道为核心的旧思想文化、旧伦理道德,动摇了中国传统教育的根基,同时促进了外国教育理论(如实用教育理论)的传入和新教育思潮的形成。1920年,以资产阶级教育家为主的全国教育会联合会第六次代表大会提出了改革系统学制系统案;1921年,第七次大会以讨论“学制系统案”一题为中心,提出了“学制系统草案”;后1922年先后召开了学制会议及全国教育会联合会第八届年会进行讨论、修改,于1922年11月1日,以大总统令公布了《学校系统改革案》,即壬戌学制。
壬戌学制是我国近代教育制度从学习日本、德国转向学习美国的标志,它对各级学校修业年限做了规定:初等教育6年,其中小学4年,高级小学2年;中等教育6年,分初高两级,分别为3年;高等教育3~6年,其中大学4~6年,专门学校3年以上,大学院年限不定。可见,壬戌学制具有缩短小学修业年限,延长中学修业年限,重视学生职业训练和补习教育,若干措施灵活,重视课程和教材的实用性等特点。高等教育从办学思想、学校领导体制、教学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全面改革,培养出一批批知识面宽、动手能力强、适应性很强的人才,在社会各个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壬戌学制,又称“1922年学制”“六三三”学制、“新学制”,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实施时间最长、影响最大的一个学制,该学制一直沿用到新中国成立。壬戌学制不仅是中国学制发展史上的里程碑,也是中国教育近代化的重要标志,它学习和借鉴了美国学制的某些做法,促进了中学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发展,同时也促进了各类大学的建立和发展,为我国近代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做出了重大贡献(韩立云,2014)[43]。
(二)我国古代书院与书院精神的传承与创新
书院始于唐代,书院制度形成于宋代。唐代的书院是藏书、校书的场所,相当于一个图书馆或博物馆。书院也起源于私人讲学。宋以后科举考试盛行,官学教育成为科举考试的附庸更趋于形式化,造成了人才的危机;五代以后雕版印刷被广泛采用,印书藏书之风广为流行,指导读书也成为社会的普遍要求;宋代形成了新的理学教育思潮,一些著名的理学家和知名学者效法佛教徒于山林名胜之地修习讲经制度。于是传统的私人授徒、家学,在具备充分藏书的基础上,在理学教育思潮推动下,出现了一种高于蒙学的高级的教育组织形式,我国古代书院,经历了宋、元、明、清四代达数百年之久。我国古代书院“博学”“审问”“慎思”“明辨”和“笃行”的治学理念,在中国教育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成为中国古代教育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宗韵,2013)[44]。当前,我国基础教育领域着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剖析古代书院的教育实践和教育思想,这对于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培养创新型人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书院在组织和教学上的特点
书院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许多显著的特点,书院在组织管理和教育教学方面有一系列值得我们今天的教育重视的特点(马镛,2013)[45]。
第一,书院是一个教育和教学机关,又是一个学术研究机关。学术研究是书院教育和教学的基础,而书院教育和教学又是学术研究成果得以传播和进一步发展的必要条件。学术研究和教育教学相结合,是书院制度最突出的一个特点。
第二,书院设置“博学”课程。宽厚的知识基础、多元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素质结构是创新型人才的必要条件。“博学”是指为学首先要广泛地猎取,培养充沛而旺盛的好奇心。因此,古代书院教授的课程内容广泛而多样。以朱熹开设的白鹿洞书院为例,其课程内容以伦理道德为本位,儒家经典中的《四书》《五经》成为书院通用的基本教材,《诗经》《楚辞》等作为经典诗赋课程,《左传》和《史记》等也是重要的历史典籍。可见,书院学生学习的课程内容是非常系统的,应该说,古代书院具有通识教育的性质,教学生如何思考,如何学习,如何做一个德行完善的人。
第三,书院允许不同学派进行讲学,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百家争鸣”的精神。尽管这种“百家争鸣”的范围十分有限,但较之只准“先生讲,学生听”的一般学校却自由得多。“讲会”制度是书院教学的一个重要特点,也是书院区别于一般学校的重要标志。“会讲”制度类似于今天的学术讨论会,进行学术交流和争论,没有固定的形式和组织。
第四,书院教学“门户开放”,不受地域限制。慕名师不远千里前来听讲求教者,书院热情欢迎,并给予周到的安排照顾。例如,白鹿洞书院在清顺治年间明确规定,书院聚四方之俊才,非仅取材于一域。或有远朋,闻风慕道,欲问业于此中者,又不可却,副洞长先与接谈,观其人果为有道之士,或才学迈众者,引见主洞,再加质难,品行灼然可见,当留洞中,以资切磋。中国教育史上素有尊师爱生的优良传统,这在私人教学中更为突出。书院制度由私人教学发展而来,尊师爱生的优良传统在书院教学中也就得到最充分的体现。师生关系融洽,以道相交,师生之间的感情深厚,师生朝夕相处,从起居生活到学习研究都在一起,大师以“人师”自律,学生则以“醇儒”自策。弟子视师长如父兄,师长视学生如子弟,互学互助,和谐共进,团结和睦,亲如一家,这一特点很值得我们借鉴。
第五,书院教学多采用“问难论辩式”,注意启发学生的思维,培养学生的能力,注重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发展学生的学习兴趣。这比一般官学“先生讲,学生听”、呆板、生硬的注入式教学优越得多。书院教学一般以学生个人读书钻研为主,非常重视对学生读书的指导。学生读书重在自己理解,教师针对学生的难点和疑点进行讲解,所以,书院十分强调学生读书要善于提出疑难,鼓励学生问难论辩。朱熹特别重视学生提出的疑难,他认为读书须有疑,“疑者足以研其微”“疑渐渐解,以致融会贯通,都无所疑,方始是学”。朱熹在白鹿洞书院,常常亲自与学生质疑问难。吕祖谦在丽泽书院讲学时,提出求学贵创造,要自己独立研究,各辟门径,超出习俗的见解而有新的发明。他说:“今之为学,自初至长,多随所习熟为之,皆不出于窠臼外。惟出窠臼外,然后有功。”(马镛,2013)[46]
2。书院精神及其对创新人才培养的启示
书院自唐末五代,经宋、元、明、清,延续一千余年,给我们留下了极其丰富的文化遗产,其最有价值、最核心、最永恒的东西,无疑是其精神。书院精神的内涵十分广泛,其中有两点最为重要,第一是人文主义精神,第二是革故鼎新精神。
(1)人文主义精神
书院教育在创立之初,就将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发展自由个性作为教育目的,这种深厚的人文主义精神体现在书院教育的各个方面。首先,在办学宗旨上,书院不以功名利禄为目的,而是把以德育人的“明道”“传道”作为办学宗旨,把“成就人才,以道济世”作为治学目的。其次,在人才培养目标上,书院要培养人三方面的基本素质:一是有明确的政治方向,即修齐治平的大志;二是有明确的人生目的,以“致君泽民”为人生目标;三是有亲民爱民的胸怀,这三点表明书院把伦理道德作为人才培养的标准,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再次,平等民主的师生关系也体现了人文主义精神。师生共同起居,关系平等,可以相互问难辩疑,不受压抑。最后,学术自由。教师可以自由研究和讲学,互不干涉。学派自由争辩,不持门户之见。学术交融,兼容并包,这种自由开放、尊重个性、尊重创新的学术氛围正是人文教育精神的体现(傅首清,2013)[47]。
(2)革故鼎新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