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侵犯(cybertrespass)是指黑客侵犯其他互联网用户的私人空间。在黑客的几种类型中,乌托邦是其中重要的一种。乌托邦是指那些具有攻击性和破坏性的黑客运用自己的知识对他们的目标(可能是个人也可能是一个组织)造成伤害,但是他们认为这种行为是对社会有益的。网络侵犯行为是指在网络社会中,在违背他人意愿和不要求双方同时在场的情况下,通过符号互动或其他技术手段,以非身体接触方式伤害他人为目的的一种行为(余建华,2012)。
有学者将黑客分为四种。第一种是蓄意传播病毒的黑客。这些病毒通过网络传播,使电脑的某种或某些功能瘫痪,从而给用户造成恐慌。但是如果付钱给他们的话,这些病毒就可以被消灭。第二种是蓄意的操纵数据,如网页。按照黑客们的希望,这些网页就会代表某个个人或机构,但是这些网页却不是真正的个人或机构的网页。例如,在英国的一次大选中,黑客控制了几个政党的网页。第三种是网络间谍,这类黑客通过计算机网络破译代号和密码,他们的主要目的就是获取一些机密信息或内容。第四种是网络恐怖主义,这些黑客采用各种方式对某个部门进行攻击,结果令整个部门处于停滞状态,从而破坏商务活动甚至是全部的经济活动。
全国遭到黑客非法入侵的个人电脑使用者从2000年1月的12%急剧增加到2002年7月底的77%。截至2015年,一跨国黑客团体专门针对全球约30个国家的银行和金融企业发起网络攻击并盗取银行账户资金,总金额高达10亿美元。另据美国媒体报道,LOT波兰航空公司的地勤系统在2015年6月遭黑客攻击,无法制订飞行计划及航班,造成至少10个航班停飞,超过1400名乘客被迫滞留在波兰华沙肖邦机场。
(五)网络窃取和盗用行为
网络窃取和盗用指从未经许可擅自翻印、复制他人的出版物,到非法使用他人的专利、商标,盗用他人的商业秘密,以及窃取软件和数据等。网络盗窃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指对智力资产的挪用,如复制或复录音乐或音像制品并在网上传播。第二类是指对于财富或者虚拟财富的盗窃。应用互联网技术为基础使用伪造的邮件,以及其他的沟通方式,使受害人产生信任感(James,2005),这样的犯罪行为每年涉及的犯罪金额达数百万(Anti-PhishingWroup,2012),被害人不仅损失个人财产,其信息安全也面临再次威胁,侵害者可能会出卖受害人的个人信息而再次攫取不法资金。
(六)视觉冒犯行为
视觉冒犯是指在聊天室、论坛等中存在的一种比较常见的网络偏差行为:极端的灌水形式——刷屏或者是视觉上的侵犯。刷屏是指几乎每个帖子都以无内容、无意义的文字、字符这种简单的形式回答发帖者,这是灌水的一种极端表现形式。另外,刷屏也包括了个体反复复制同一段内容,并让这些内容不停滚动在聊天窗口或者聊天室。
除了上述的网络偏差行为以外,还有发送垃圾邮件、促进不当话题等表现形式。据第七次(2014)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报告中统计,在2013—2014年有78。2%的城市未成年人和78。5%的农村未成年人承认在上网的过程中遭遇网络“不良信息”,其中不良信息的主要来源以广告为主。
二、网络偏差行为的测评
目前对网络偏差行为的研究主要侧重于理论研究,实证研究相对较少,研究方法比较简单。目前的研究方法主要是观察法、文本分析法和调查法。研究者通过观察互联网用户在网络的表现,并且主要通过分析他们的文本信息(在网上说的话和帖子等)来确认是否出现网络偏差行为。
问卷调查法包括在线调查和纸笔调查,研究者通过问卷的方式获取互联网用户网络偏差行为的信息。使用问卷进行调查时,研究者的问卷内容各不相同。但是目前对网络偏差行为的问卷调查相对简单。例如,有研究者只泛泛地对互联网上让人讨厌的行为进行调查,另有研究者(Dianel,2005)也只是就“是否有过网络偏差行为”进行调查。因此,对网络偏差行为的问卷调查法,其内容比较简单、概括,没有对各类网络偏差行为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
有研究者编制了关于网络色情行为的问卷,这是目前为止,比较正式的一个关于网络偏差行为的量表(O’Brieer,2007)。奥伯里恩和韦伯斯特先对监狱中60名有过网络性侵犯行为的被试进行了调查,然后又以监狱中123名有过网络色情行为(向儿童发送一些**信息)的侵犯者为被试,编制了互联网行为与态度问卷(IBehavioursandAttitudesQuestionnaire,IBAQ)。互联网行为与态度问卷包括34个题目,分为两个维度:歪曲的观念(distortedthinking,16个题目,α=0。92)和自我管理(self-ma:18个题目,α=0。89)。
虽然奥伯里恩和韦伯斯特对网络色情行为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但是他们编制的量表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第一,他们以监狱中的人员为被试,根据这些被试编制的量表具有特殊性。因此该量表是否适用于普通被试需要进一步验证。第二,虽然他们编制的量表名称是“互联网行为与态度问卷”,但是该量表主要涉及的是网络色情行为。因此,这个量表测量的内容是比较单一的。
《青少年网络偏差行为量表》是以某市七年级、八年级、高一、高二为对象进行编制的。该量表主要是针对青少年,包含三个基本维度,共35个项目:其中网络过激行为的项目20个,网络色情行为项目9个,网络欺骗行为项目5个。评分从1(从未如此)到5(一直如此),得分越高,出现的网络偏差行为越多。其中,网络过激行为、网络色情行为、网络欺骗行为分量表和总量表的α系数分别为:0。90、0。94、0。79和0。91。三个维度中网络过激行为又细分为4个维度,包括攻击性、敌意、冲突、易怒。其中,攻击性、易怒、敌意、冲突4个维度和总量表的α系数分别为:0。81、0。78、0。78、0。77和0。90。通过文献检索发现,以大学生为对象的网络偏差行为测量工具还未见有报告。因此,编制大学生网络偏差行为问卷显得非常迫切而必要。
张婷(2014)在其研究中以638名大学生为被试编制网络偏差行为的大学生问卷,分为网络使用偏差行为、网络言语偏差行为、网络色情行为以及网络交往偏差行为4个维度,量表的内部一致性α系数为0。90,各维度的α系数在0。76~0。86。本问卷的分半信度为0。83,各维度的分半信度在0。72~0。84,具有良好的效度。
拓展阅读
网络色情行为对青少年的影响
青少年会从暴露的性描写内容中学习性行为,以往的研究结果显示青少年认为露骨的性描写内容可以作为其知识的来源,但是与此同时也会扭曲他们的性想象。有研究以2001名台湾青少年为被试证明了色情描写内容与性行为的关系。该研究指出接触色情描写内容会增加青少年接受和从事性行为的可能性。
在以718名瑞典高中生为研究对象的研究中,检验了青少年**与色情消费的关系。研究结果显示:98%的男生、76%的女生报告说自己曾有过色情消费,整个被试群体中有75%的个体报告自己曾有过性行为,71%的个体报告自己在第一次性行为中使用了避孕措施。另外,71%青少年认为自己的同伴会受到性描写内容的影响,而仅有29%的个体报告自己的性行为会受到性描写内容的影响。同时,在本研究中还得出,那些经常接触性描写内容的青少年发生第一次性行为的年龄,比那些不经常接触的青少年要早。在以后的研究中研究者也证实了,接触色情描写内容的青少年会从事一系列的性行为,并且其中一些性行为被认为是存在危险与问题的,如在性行为中服用毒品和酒精。
目前关于网络色情行为对青少年自我概念和身体意象的影响的文献还很有限。但是这并不表明青少年的网络色情行为不会对其自我概念和身体意象造成影响。研究者指出与他人在网上交流会提高青少年的自尊水平。网络会通过三个重要的方面来影响青少年的自尊感:控制环境的能力、获得别人的认可、得到别人的接纳。这些因素在青少年频繁使用网络时都能得到很好的满足。
研究者(L?fgren-Martenson&Martenson,2010)对网上色情行为是如何影响青年人接受传统的性别角色这一问题进行研究,这项研究由单独采访和焦点小组组成。一共有51名被试,年龄分布在14~20岁,均来自瑞典南部的学校。该项研究揭示了与青少年自我概念有关的一系列主题,其中之一便是年轻的男性没有像女性那样对性描写材料中的女性感兴趣。一个女性被试描述这一主题时说:“那些男生对隆胸感到厌倦甚至讨厌,对整形也感到视觉疲劳。”
该项研究解释了其他的一些相关结果。研究者描述了在涉及性描写的材料中被加强了的对身体类型和性表现的色情描写。这种描写会使男性与女性参与者创造出不切实际和过度关注的期望。男性对于自己的性能力有担心,女性对自己的身体形象会有担心(L?fgren-Martenson&Martenson,2010)。例如,该研究中得出男性会担心自己能否像自己看过的色情行为中的男性那样表现出自己的性能力。而女性,更担心自己能否展现出如自己看过的色情资料中的女性那样拥有理想的身材。
该研究的另两个主题也比较有意思。首先,当被试的自信心提高的时候,其对色情材料的需求就会降低。其次,当被试能够发展出与他人,特别是朋友和家庭的良好关系的时候,其对色情文学的掌控能力就会提高。一个男性被试说:“跟别人交流是非常重要的,朋友非常重要。”
许多研究都证实了性描写材料会对青少年社会性发展、依恋关系、人际关系产生影响。例如,研究者(Mesch,2009)以2004名13~18岁的青少年为研究对象,描述了色情文学消费者的社会性特征。运用质性研究发现,那些具有较高水平社会联结和互动的青少年相比于其水平较低的同伴更不易去消费色情材料(Mesch,2009)。另外,研究发现色情消费很大程度上与低程度的社会融合有关,特别是与宗教、学校、社会和家庭的融合。此研究还发现色情消费与学校中的攻击行为存在统计学上的显著相关,高程度的消费水平与高水平的欺负行为相联系(Mesch,2009)。
最后,还有研究者发表的一项研究以焦点小组的研究形式研究了12~18岁青少年发送色情短信,或者通过手机服务发送色情文本或色情图片的情况。在三个焦点小组中,被试被问及描述自己在什么样的环境下会发送色情信息,以及当时自己的选择是什么样的。回馈回来的答案被分为三种情况:第一,作为爱人之间的信息交换,特别是年轻人在不想有身体接触的情况下;第二,作为爱人之间的信息交换,但是这种信息后来被发送到这种关系之外的人那里;第三,作为一种从一个青少年到另一个青少年那儿的信息交换,这种交换是为了促进浪漫关系的形成。被试对这种交流方式的态度差异很大,从认为这种方式比身体关系更安全到认为这是一种很危险的行为甚至存在潜在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