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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馆院制度的破坏及其意义(第1页)

五、馆院制度的破坏及其意义

前序性修注系统已如上述,今试论其中介性与终程性,并由史馆修史的破坏变化,试论其影响于注院,乃至整个官修国史体制者,以见官修史的精神变动及优劣良弊。

贞观三年(629年)闰十二月,史馆由秘书省著作局移于门下省北,迁入禁中直隶于宰相,由其监修,此即禁密化成为制度化。原掌史的著作局著作郎和佐郎,从此脱离法定的史任。[109]由贞观三年到七年,秘书省长官为魏徵,他以秘书监参预朝政而为宰相,故中书于贞观三年置秘书内省以修五代史,而史馆则移入门下,疑与徵以秘书监充相职之事有关,因史料阙如,不能得知其详。然而起码可知魏徵以秘书省长官充相职,遂使该省原有的前朝史和本国史修撰职权遭到剥夺,随他入相而移入禁中,分置于中书和门下也。当时国家大修撰中,以完成五代史最为重大,国史修撰并未触目,故魏徵仍以长官身份在中书的秘书内省监修五代史;虽至七年正拜侍中,仍旧跨省监修,以至完成。至于在门下省的史馆,魏徵并未监修,而是以玄武门兵变第一功臣的左仆射房玄龄为监修。至玄龄死为止,皆其一人监修国史,似有深意焉。[110]

不论如何,就有强烈历史意识的唐太宗立场看,魏徵原为太子李建成旧僚,曾为己之死敌,既让他以秘书省拜相,此时是否尚宜由他直接督导所属著作局修国史,使据实直书开国及兵变事?诚值三思。若其不便,则夺史馆以归门下省,另置秘书内省于中书,使魏徵入内监修以慰其心,又令玄龄同为总监以协助或牵制之,实为良策。再者,史馆既在门下省,省长官(侍中)当时是另一建成系统的王珪,则史馆当亦不便被此人监督也。作者或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但史馆此年重大改革,尤其魏徵在任而所属史馆被夺;既移门下省,复又不由侍中王珪以本省长官监修国史,反以与两省无关的左仆射房玄龄监之,并另总监五代史,其巧如此,岂非可疑?初唐史曾被篡改而至隐晦,作者所疑,容或非妄。何况魏徵始终坚持“以史制君”,曾因谏纳郑氏女而警告“君举必书,所愿特留神虑”!又曾警诫太宗,说“臣闻人主位居尊极,无所忌惮,惟有国史,用为惩恶劝善。书不以实,嗣后何观”!此对当时早已自觉当年非、而又有强烈历史意识的太宗言,由魏征或王珪监督国史修撰,实有不便、难言之处。[111]

上述臆论应具关键性。因为迟至贞观十六年,太宗向褚遂良索阅起居注不成,而寻向之宣示,要勤行三事,“望尔史官不书吾恶”,不久则监修国史的房玄龄就献上实录让太宗看了。此事若换了魏徵、王珪,乃至遂良或刘洎,殆不可能发生。

照说房玄龄若如《隋书·房彦谦(玄龄父)列传》所言,当年常受其父“讲说督勉”的庭训,则玄龄必知国史不能隐恶曲笔之义。因为该传载其父致张衡书,批评北齐及陈朝,近臣隐恶,“史官曲笔,掩瑕而录美”,使人君因蔽塞而导致国亡。[112]《隋书》是魏徵监修,颜师古和孔颖达为主力,而佐以敬播和许敬宗,始得以完成的。[113]是书对房玄龄父颇有虚美之嫌,虽说敬播史才颇有声誉,但“玄龄深称播有良史之才,曰:‘陈寿之流也!’”书成迁之为著作郎兼修国史,不知是否酬其为己父虚美?因为当时许多有名的史臣中,玄龄特许仅有进士出身而无任官履历的敬播,并竟比之于陈寿,超擢其兼修国史,宁无可疑?[114]至于许敬宗,在贞观八年任著作郎兼修国史时,即喜谓所亲曰:‘仕官不为著作,无以成门户!’显示早有以文笔作求功名、立门户之工具的意识。[115]由此言之,敬播、许敬宗为玄龄父虚美,而玄龄以兼修国史相酬,未必无可能。知幾后对五代史屡加批评,殆非率意之举。

太宗不用魏徵或王珪监修国史,而用玄龄,初始即曾指示他修撰国史应该抱何种价值观点、如何定选择系统,从而判断那些文章事迹可以载录。[116]这种态度显然与对魏徵、杜正伦和褚遂良论修注大不相同。及至太宗屡次索阅起居注不果,遂敢转而向玄龄索阅国史。索阅国史的时间和情况,诸书记载颇异,但可肯定者乃是玄龄不敢拒绝。《贞观政要·文史》类云:

太宗谓玄龄曰:“朕每观前代史书,彰善瘅恶,足为将来规诫,不知自古当代国史,何因不令帝王亲见之?”

对曰:“国史既善恶必书,庶几人主不为非法。止应畏有忤旨,故不得见也!”

太宗曰:“朕意殊不同古人,今欲自看国史者,盖有善事固不须论,若有不善,亦欲以为鉴诫,使得自修改耳!卿可撰录进来!”玄龄等遂删略《国史》为编年体,撰《高祖》《太宗实录》各二十卷表上之。[117]

玄龄完成二实录的两个助手,正是敬播与许敬宗,他们在贞观十七年(643年)七月十六日奏上。刘知幾不知何据,颇谓二书取法开国时代温大雅的《大唐创业起居注》,而“相次立编年体,号为《实录》”云云,以论唐世实录之创始。[118]其实隋唐之际,国史修撰原为著作局职掌,知幾说“贞观初,姚思廉始撰纪传,粗成三十卷”国史,可知十七年以前已有国史修撰,但似不止思廉一人修撰而已。[119]自史馆移入门下隶玄龄监修,参修者即带“修国史”或“兼修国史”衔,这是北朝以他官参修国史的惯例,至于另称资浅者为“修史学士”,则取南朝梁陈的名例。[120]值得注意者,乃是唐朝此时已有纪传国史若干卷篇,而敬播、许敬宗皆为兼修国史(敬播或称“修史学士”)。北朝只有修注记及修国史二体系,唐承之,故原无修实录此一程序。这时皇帝要破例观国史,玄龄以“以史制君”精神和史官恐惧意识答之犹不能拒,于是在不破坏惯例而又能让皇帝观史的需求压力下,只有变通为“删略《国史》为编年体”的《实录》,应非如刘知幾所言取法于温大雅注记也。因为《实录》原由南朝梁武帝所创行,有以编年体作中介性撰述,淘汰一些不利于国朝统治声誉的史实之作用,许敬宗出身梁陈史官世家,岂会有不知之理?玄龄创行唐朝实录修撰,或与许敬宗及当时史官制度带有南朝制度因子,颇有关焉。

二实录的创行,原来已是玄龄不敢坚拒太宗之要求,委曲变通而作。他自己是玄武门兵变主谋,个性畏慎而善知太宗意,当知太宗坚持要亲阅国史,重要目的之一当在看史官如何述其玄武门兵变,故在众修史官中独选敬、许二人主持“删略”,恐自有其道理。不意太宗看后,犹感不满,《政要·文史》续云:

太宗见六月四日事(指兵变日)语多微文,乃谓玄龄曰:“昔周公诛管蔡而周室安,季友鸩叔牙而鲁国宁,朕之所为,义同此类,盖所以安社稷,利万人耳!史官执笔,何须有隐?宜即改削浮词,直书其事!”

据这段证词,可以推知敬、许原本的“删略”,尚有未尽令太宗满意者,即在“语多微文”而尚未彻底削略也。太宗寻而指示监修,务必遵照其价值系统,另作“义”理判断解释,进行修改。据此原则修改,太子、齐王即变成不义,而太宗当日则义同周公,当然可“直书”秦王诛“三监”以救社稷,进一步删尽“微文”和“浮词”也。这真是一件不幸,而又影响中国此下官修史发展甚深远的事情。原本太宗奠定的史馆制度——禁密化与宰相监修——发生变化,即国史记述纵令有误,而民间史家已不可能立即讨论更正;且修史官在宰相监督下,形势上亦已不可能完全独立自主。这时除此以外,更增加了皇帝亲自干预史的恶例和因素。如此,国史尚有真实的可能否?就此角度看,太宗诚为中国史学的罪人,玄龄等不能拒之于前,复不能不遵从指示修改于后,虽云形势比人强,但其破坏体制,曲从君意,亦罪无可逃。李树桐先生一再撰文指责许敬宗,[121]照此而看,实不能贬天子、退诸侯,只能讨大夫而已,未必公平。

据天子指示而修改后的实录,当然符合太宗之意,难怪太宗有读之“感动流涕”,敕命秘阁收藏,并赐太子及诸王各一部,也准许三品以上京官抄写之举,国史的禁密性亦因而打破。[122]《高祖》《太宗实录》有问题,绝不能单独归咎于许敬宗后来的修改。[123]敬宗祖与父——许亨和许善心,原为梁陈史官,染有南朝为君隐讳之风,善心仕隋时,即倡言“国恶虽讳,君举必书,故贼臣乱子,天下大惧”之说,对其子不无影响。[124]试想“国恶”已讳,虽书君举,尚何制君效果之有?人君不惧而专制臣子,则乱源何日可息?饰主阙、逢君恶,自《汉书》起,此风即屡被批评,如此而讲“以史制君”如玄龄者,尚有何意义可言?如此而求史官自主直笔,则又缘木求鱼也。太宗为此“降玺书褒美(玄龄),赐物一千五百段”;敬宗为此“封高阳县男,赐物八百段”;敬播亦获赐物五百段,其后并奉命完成贞观十五年至太宗死为止的《续贞观实录》,可谓愈受厚赏者愈应受上刑。[125]

这四个君臣之间,似乎获得最大精神利益者为唐太宗,获得最大现实利益者则为许敬宗。他原本早已为太宗未即位前著名的秦府学士,不知何故一直未能如其他秦府同僚般快速升迁,此事令他获得封赏之外,兼且寻即检校黄门侍郎(原官给事中),自此仕途畅顺,至于拜相。不过,他原本有隐讳史学的家学渊源,人格亦被称为奸诈,由此机会而大得启示,遂能逢君之恶,加促破坏修史体制,而因此大获政治利益。所谓“仕宦不为著作,无以成门户”,不此之谓欤?

贞观晚期,陆续开修《晋书》及《五代史志》。《晋书》部分由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主持,太子舍人李义府参修,敬播则为条例详订者之一。义府为人亦称奸诈,文笔之佳,则略同许敬宗;由于他“笑中有刀”,人称之为“李猫”。他原本以文笔见称,此次参修前代史,自此仕途畅顺以成门户,亦略与敬宗同。唐朝国史的修撰,他即在永徽二年(651年)以中书舍人本官兼修,而许敬宗则同年因卖婚受金而被贬出为刺史。[126]当时,令狐德棻、敬播负责的贞观续实录——由十五年至二十三年太宗死——早已于永徽元年完成,为长孙无忌领衔奏上矣。至此,除起居注,其他史料以外,《高祖实录》《太宗实录》共六十卷亦已完成,可以进一步修撰终程性的国史了。

刘知幾说:“贞观初,姚思廉始撰纪传,粗成三十卷;至显庆元年(656年),太尉长孙无忌与于志宁、令狐德棻、著作郎刘胤之、杨仁卿、起居郎顾胤等,因其旧作,缀以后事,复为五十卷。虽云繁杂,时有可观。龙朔(661—663年)中,(许)敬宗又以太子少师总统史任,更增前作,混成百卷。”[127]

按:自贞观至永徽,臣僚以“兼修国史”名义,通籍禁门,入内修史者,前后相继;而至贞观二十二年(648年)七月玄龄死为止,皆始终由其一人监修,故有十七年“删略”纪传体国史而为编年体的二实录之事。玄龄死后,监修之任落在高季辅和张行成身上。[128]稍后令狐德棻、于志宁、长孙无忌等加入为监修,而仅德棻一人不是宰相,此时已是高宗永徽元年及二年之事了。[129]由二年至三年,新拜宰相柳奭、来济、韩瑗、褚遂良亦先后为监修国史,突破一相监修的惯例。多相监修乃于贞观二十三年太宗死后出现,至永徽四年,竟有八相监修之局,为唐朝之最高纪录。[130]盖为修撰高祖、太宗《两朝国史》故也。

自永徽三年(652年)后,许、李二人皆在馆兼修国史,适值武则天营求为昭仪(五年)及皇后(六年),遂密赞其事,获得帝、后的宠任,武氏既为后,遂于永徽六年拜义府为相,监修国史,稍后许敬宗也拜相监修国史,数年间密助武后诛逐其他诸相,至显庆四年(659年)杀长孙无忌,大权在握,遂能“总统史任”。

在许、李拜相监修之前,二人在诸相监修指导之下,当无裁夺史实的权力。而唐《国史》五十卷,连先前已粗成的三十卷,凡八十卷,则早于显庆元年(656年)七月三日——李义府监修后一年,许敬宗未拜相监修之前——由无忌等领衔奏上;该书断限自开国,以止于太宗之死。[131]刘知幾对此书评价不算高,或许与房玄龄——玄武门兵变第一功臣——监修于前,另一位第一功臣长孙无忌监修于后,而善于曲笔篡改的许敬宗负责修撰等因素有关吧?要之,此时创始的唐国史始终有可疑之处,只是需待许敬宗“总统史任”以后,国史不实及官修制度不善的问题,始普遍明朗化而已。

上述初唐实录、国史草成后,史馆复修《高宗前实录》。此实录于显庆四年(659年)二月五日完成,由许敬宗以中书令名义领衔奏上。这时,于志宁已罢相,长孙无忌则“黔州安置”,许敬宗已“总统史任”,[132]武后与许敬宗等密谋的连串政治整肃已经发动。此下许敬宗主持的《龙朔(高宗年号)国史》,其篡伪遂腾时人之口,史谓:

敬宗自掌知国史,记事阿曲……虚美隐恶如此。初,《高祖、太宗两朝实录》,其敬播所修者,颇多详直,敬宗又辄以己爱憎,曲事删改,论者尤之。[133]

按此段文字,表面似乎针对篡改两朝实录而发,其实批评者评及某事应入某传此类问题,显示是针对龙朔间的纪传体国史而言也。即许敬宗据实录修成国史,极尽颠倒删篡之能事,以掩饰武后入宫以至居中整肃诸史实,修成二十卷的《龙朔国史》——断限自贞观二十三年至显庆间。[134]

八十卷本的《永徽国史》,原本在太宗君相史臣之下,恐已删略篡改,于今与《龙朔国史》合成百卷,篡改之精神行为前后一致,而敬宗始终参与或主持,是以亦最后独尸其咎。

百卷本三朝国史(高祖、太宗及高宗前期)遭时人喧腾,而高宗本人也曾亲阅过。篡伪之迹,连高宗也看不顺眼,声言“敬宗所纪,多非实录”,稍后指令刘仁轨等监督修正。不过,高宗又从而指示切实修改之处及其原则:某事必须移某传,使“垂之后昆”;某事“亦须入史”,使存实录;必须令太宗的“盛业鸿勋,咸使详备”云云。此事发生于咸亨三四年(672—673年)之间,许敬宗已死之后,值主要负责修撰的史官李仁实卒官而止。[135]

从贞观至咸亨凡半个世纪,唐朝官修制度及官修成果,暴露了重重问题。

就制度言,官修的禁密化已遭到冲击而破坏,太宗由于不能亲阅具有第一禁密性的起居注,遂退而要求中介性的实录,至高宗时且亲读国史,并且指示依照君主意旨修改。禁密之意义,不仅在集合极少数的史官入禁中秘密修史而已,抑且连君主也不许亲观本人起居注及当代国史。至此,经太宗、高宗的突破,不仅此传统禁制被打破了,而且也允许其他臣工阅读传抄当代实录与国史。禁密性破坏后,修史官的史德遂面临重大考验。

国史和实录的禁密性破坏后,所引起的,乃是人们对官修国史的可靠性与真实性质疑,于是重修国史实录之例遂由此开启,以后史不绝书。史馆的功能制度,遂一再面临考验。

另外,国史实录的最重要史料根据为起居注,馆臣在宰相监修,或人君指示下,独立修撰权可说已丧失;但起居院院臣不受宰相监修,人君不得亲阅,原有较充分的独立修撰权及秉笔自主性,只要制度能维持,史实真相终能保存,以俟日后重修改正。不过,这种院臣独立举职情况,由于武后、敬宗的政治密图,势必也被上述冲击所波及。前引苏冕《会要》说许、李“用权,多妄论奏,恐史官直书其短”,遂为许、李所独目,作为彻底破坏之焦点。显庆三年(658年)——整肃无忌等武后决百司事前夕之十二月十五日,创置起居舍人两员于中书省,与原门下起居郎分侍左右为左、右史。唐左、右史修注制度自此固定,且表面上是获得扩充与日臻完备,但其实与该年十一月许敬宗由侍中改授中书令,欲进一步改变修注制度有关。[136]敬宗岂能容左、右史真的直笔记注,乃至入阁执行记录君相密议的职权?于是二史完备之同时,而二史“与百官仗下俱退”的制度,亦随同形成。院臣“不得备闻机务”,起居注的内容遂以宫中例行事务为主,虽仍属禁中之事,不得外泄,但其重大史实的禁密性,可说已呈现衰化而乏意义矣。至此,馆、院二系原先创置的精神与功能,可算大幅转变,非昔日面貌了。

其次,就精神意识言,太宗改定官修制度,使国史修撰官方垄断化及禁密化,原与其统一思想、发扬先世之美、彰明本朝光辉正义、入史不朽诸思想意识有关。太宗本人历史感特浓,为了及身获得历史地位和不朽声名,故有指示开修两朝实录之举,并经删略之后,将之遍赐子弟,允许大臣传抄,以俾世人周知其美。成就感乃人所共有,但太宗对此过度强烈,不仅导致了上述禁密性的破坏,同时也启示了以后的君主如此要求于史臣。

太宗、高宗父子亘五十年间,所思如此,则馆院制度的破坏,带来的是“以史制君”精神的疲弱,更广义的经世致用功能——如诛乱臣贼子,维护正义等——丧失。监修宰相的阿谀顺从,秉笔史臣的曲意取媚,形成了此期间的官修史风,并最后危害到历史必须是真实的史学第一原则。

由此两方面以观,主张实录主义的馆院学派,及其所建立的严格史学批评,形成的背景和思想的中心已经是再明显不过的了。他们在中国史学史上的价值和地位,不仅是为了反对或改革官修制度,而是欲彻底彰明史学存在与成立的真义,挽史学于存亡关头的危机狂澜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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