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该文见严可均校辑《全后汉文》,卷二十六,页6A~6B。
[20]引文出自《典引》之序及赋辞。《秦纪论》见《史记·秦始皇本纪》之末(卷六,页89下~90下),显为后人取其说以附之,可证今本《史记》,补续者非仅褚少孙一人而已。该论乃是推衍明帝之意,对贾谊和司马迁之论秦的兴亡加以批评。作者案:司马迁征引贾谊著名的《过秦论》以作为其自己的《太史公曰》,表示迁甚同意谊的意见。但二人批评的对象为二世皇帝而非子婴,且假设二世能任忠贤而改革旧政,始克有救。明帝则误会子婴得中佐则社稷未宜绝,显示他读书疏略。班固是研究汉史的大家,居然顺此误会而在此二文申论,则班固的意识心态,可得而推知也。
[21]参严可均校辑《全晋文》,卷四十九,页8B。关于班固的史学,下文尚有讨论,此不赘评。
[22]参见《汉书·东方朔传》,卷六十五,页2863。武帝此言似在《史记》完成以前发问,但亦足参考。又《史记·滑稽列传》末,褚少孙补述东方朔事,谓时人称他为“狂人”,见卷一二六,页1026下~1027下。
[23]“空言”“空文”之说,前章已分析。对于这些学者或思想家们,司马迁虽或知其义理,也有声言不知不懂的,如直陈他自己对老子其人不确定,谓其学说“微妙难识”(《老庄申韩列传》《孟荀列传》等也表达了类此意思)。他评论庄子“空语无事实”(见《老庄申韩列传》,卷六十三,页678上~678下),声称对孙、吴兵法弗论,但“论其行事所施设者”——即行为的表现及其关系(参见《孙吴列传》,卷六十五,页686下),这些皆表现他重视及尊重事实的精神。类此者《史记》诸篇多见之,不必再赘举。
[24]《史记·儒林列传》曾载其师董仲舒的遭遇,《汲郑(当时)列传》则备记汲黯的为人及行事,称其贤者。无独有偶的是董、汲二贤俱疾恶丞相公孙弘的伪诈取容,故均为弘所排挤。武帝得大宛千里马,作《天马之歌》,汲黯不奉承而批评之,公孙弘竟建议说:“黯诽谤圣制,当族!”事见《史记·乐书》,卷二十四,页374上。
[25]参见《后汉书·班彪列传》,卷四十上,页1327。
[26]崔骃为崔篆之后,孔僖为孔子之后,皆是经学世家。两家有通家之好,骃、僖亦为同学而相友善。他们所谓的“书传”“汉史”,应指《史记》而言。因崔骃与班固、傅毅齐名,又与班固同在窦宪幕下;孔僖亦因此疏而召入,为兰台令史。此时班固的《汉书》正在修撰之中,故二人所读者,不可能是《汉书》也。详参《后汉书·儒林列传·孔僖传》(卷七十九上,页2560~2563)及《崔骃列传》(卷五十二,页1703~1722)。
[27]详见《后汉书·蔡邕列传》,卷六十下,页2006。
[28]据《汉书·成帝纪》,王凤薨于阳朔三年(公元前22年),翌年刘宇亦薨。据此以考刘宇入朝,应为河平间。引文参同书《宣、元六王·东平思王宇传》,卷八十,页3324~3325。
[29]参见《后汉书·窦融列传》,卷二十三,页803。
[30]详见该书“晋成帝咸和七年春正月”条,卷九十五,页2982。按:该条尚载石勒评论汉高祖、韩信、彭越、光武帝、曹操、司马懿等人物之行事,亦可见其历史知识之丰富。台北,宏业书局,1972年4月标点本,《通鉴》之文,盖据《晋书·石勒载记》。
[31]详见金静庵:《中国史学史》,台北,“国史研究室”修订本,1973年10月25日台二版,页218。
[32]《后汉书》本传,卷四十上,页1327。
[33]邓后乃和帝妻,邓禹之孙,学行俱皆,和帝崩后长期临朝听政。执政期间曾有水旱动乱诸事,后皆努力匡救之,为一代贤后,故刘毅上此书。刘毅则曾在东观工作,历史意识颇浓。书奏全文详见《后汉书·皇后纪·和熹邓皇后》,卷十上,页426。
[34]gwood,TheIdeaofHistory,pp。25~28。
[35]详见《论语·八佾》注,卷二,页15。
[36]参见《文献通考·自序》,页考3中~3下。
[37]详见《中庸》第二十章,页19。此章尤强调笃行一段,此句又可见中国论学的特色在实践。
[38]严可均校《全汉文》,孔臧《与侍中从弟安国书》,卷十三,页5B。孔臧习今文学,但推崇安国能阙疑和善推理。
[39]此句之前文,乃是解释西伯、孔子诸贤圣因困厄意郁而从事著作,以申其志,故颜说甚是(见《汉书·司马迁传》注,卷六十二,页2735、页2736)。徐复观先生谓此三字乃是作者“想到人类将来的命运……尽到对人类的责任”云云,显为过分引申之言(详见其《论史记》,页81~82)。
[40]见《汉书·司马迁传》,卷六十二,页2735、页2736。
[41]司马迁的女婿杨敞,出身霍光的大将军幕府,为霍光所厚爱,升迁至九卿、丞相,与霍光共废昌邑王而立宣帝。杨恽一再因言论惹祸,宣帝似因其父之功,故一直容忍之,最后忍无可忍始杀他。但用今日之眼光看,杨恽的言行,实罪未至于死,只是率性而行,令人侧目难忍而已。连坐其罪的,尚有名臣韦玄成和张敞等人。详见《汉书·杨敞传(恽附)》,卷六十六,页2888~2898。
[42]见《汉书·司马迁传》,卷六十二,页2737。
[43]请详见拙著《汉书撰者质疑与试释》(上),《华学月刊》一二二期,页12上~17上。
[44]司马贞之言见《史记·太史公自序》注,卷一三〇,页1065下,本自《公羊传》“哀公十四年”条。
[45]《新论》已佚,严可均辑其残文以存真,此段严氏盖据《北堂书钞》未改本及《太平御览》而辑校(详见严校《全后汉文》,卷十四,页9B~10A)。“中华书局”据问经堂辑本亦引此段(页15),中间文句遗落甚多,注云亦据北堂钞(不是未改本?)。以其遗落多,今据严校本。台北,“中华书局”本,1969年2月台二版。
[46]详见《孟子·滕文公下》,卷三,页89~92。
[47]参见《四书集注·中庸》,页25~27。
[48]于志宁等评刘向之徒的作品“皆因其志向,率尔而作”。详见《隋书·五代史志·经籍二·史·杂传序》,卷三十三,页981~982。
[49]《汉书·序传》不提其父撰述之事,今据《后汉书·班彪列传》,卷四十上,页1324~1327。
[50]《汉书·司马迁传·赞曰》,卷六十二,页2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