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会有人问:
“为什么要拒绝?”
并非所有的请求都要得到赞同,
但是,耐心倾听也能安慰人心。[32]
对人要一视同仁,不能以贫富来决定自己的态度,更不能以成见来看待别人。
不要考虑他是否贫穷,
不要知道了他过去的境况就蔑视他。[33]
但是,对于男女关系要慎重处理,这表达了男女授受不亲的思想。
如果你要保持与主人、兄弟或朋友的友谊,
无论走到哪里,
千万不要接近女人!
接近女人是多么不幸,
打扰女人的人又是多么不受欢迎。
上千个男人被逐出友谊之门,
像做梦的刹那,
死神便会来到,
只因他们认识了女人。[34]
此外,《对各个职业的讽刺》这篇父对子的训诫第二部分主要阐述了各种处事之道与行为规范,它们与《普塔荷太普之教谕》提到的内容极其相似,由此我们可以归纳出古埃及人欣赏的主要美德包括自我克制、谦逊、慷慨、正直、诚实、忍耐、勤劳。由已有的资料我们看出,古埃及人的德育内容极其丰富,但正如其数学的发展一样,他们只注重具体行为规范的教育,而未能从哲理的角度对道德伦理进行探讨,反映出古埃及注重实际的鲜明特色。
虽然埃及社会无论是在公共事务还是家庭生活中,男性都居于主导地位,但女性也在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不仅出现了好几位女性统治者,如法老哈特谢普苏特(Hatshepsut,公元前1473—前1458年在位),还有的成为祭司,有的接受正规教育,成为书吏。[35]
三、关于教育教学方法的思想
古埃及人的教育教学方法思想与当时人们持有的儿童观、知识观、学习观及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它不仅直接指导了当时的教育教学方法实践,而且对于以后的希伯来教育及西方教育产生了很大影响。
在古埃及人的观念中,儿童的天性是顽劣执拗的,只有严厉的惩罚才能使儿童变得驯服。因此,他们认为只有在教育教学中采取严厉的体罚方法,才能督促儿童勤奋学习,最终成为国家和社会的有用之才。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体罚盛行。最常用的体罚方式就是鞭打和关禁闭。一旦学生在接受教育教学的过程中犯了过失或没有遵照和达到教师提出的要求,就会遭受到严厉的鞭打。因此,在许多出土文献中,鞭、棍等惩罚工具几乎成了教学的同义语。由此可以想见当时体罚的经常性与普遍程度。另据文献记载,公元前1500年左右的埃及王子塔户提(Tahuti)曾说,他每日遭受鞭打犹如每天吃饭一样的经常,也可作为明证。但在古埃及人看来,鞭打责罚还是轻微的处罚,如果学生犯了大的错误,就要被关禁闭。禁闭时间的长短,要依所犯错误的大小而定。所犯错误越大,关禁闭的时间就越长。据史料记载,有的教师把学生囚禁在寺庙中达3个月之久,由此可见当时体罚之烈。
知识观也是古埃及教育教学方法思想的重要基础。在知识的来源问题上,他们认为来源于神的启示。在他们的观念中,有一位名叫图特的神掌管着知识和魔法,他在尼罗河畔用奇形怪状的图画来记录神祇的启示,并教导埃及人写字、计算、制定历法等。所以,知识并不是由人发明创造的,它是神的专利,教师只能机械地进行灌输,要求学生呆板地仿效和记忆,绝不能随意发挥或改变。对教学内容,教师们很少会做出必要的解释说明,只是要求学生进行大量的抄写和背诵,以大量的作业来对学生进行反复的机械训练。尽管有些时候教师们也会用问答法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但并不注意引导学生独立思考。当时人们普遍认为学校里教师布置的作业越多,学生的学习就会越好,学生才能得到更进一步的发展,从而为将来从事各种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因此,“学校里的作业像山一样的恒久”[36],学生应该十分乐意地去完成作业,而不能违反,“在学校所过的时日对你是有好处的”[37]。学生只有每天都勤奋用功,才能有所进步,获取知识,“每天都要用功读书,这样你将会熟练掌握文字”[38]。如此繁重的作业和单调枯燥的学习,离儿童的天性甚远,于是儿童怠学的情形时有发生。为了克服学生怠学的毛病,古埃及的教师从思想和肉体两方面对学生进行牢牢的控制。一方面,他们借助于当时古埃及人对神祇异常崇拜和敬畏的心理,不仅把知识归于神的启示,知识是神对人的恩赐,从而加强学习知识的神秘感和敬畏感,使人们潜心于学习,而且还把通过体罚来促进学习的观念神圣化,认为体罚儿童是神的意志,“知识技艺之神图特把教鞭送给人间”[39],绝对不可抗拒,而且要心甘情愿地接受体罚。
古埃及人还认为学习必须专心致志,心无旁骛。因为当时要教学生学会阅读各种书稿,需要花费很多的时间;特别是为阅读而进行的文字学习工作,更要耗费学生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在当时,学生们要用特别的习字本每天抄写3页左右埃及象形文字的700多个常用符号、草楷的祭司体文字和世俗体文字符号。这对于有限的时间来说,确实是一项比较艰巨的任务。对于各种文字手稿,不但要会念,而且要写得熟练、美观,更增添了学习的难度。这样一来,学生们挪出时间去从事其他活动,势必要占用学习的时间,因此,古埃及的教师们以严格的纪律和严酷的惩戒把学生关起来逼迫他们学习。他们制定出了许多纪律要求,例如,禁止学生懒惰偷闲,“啊!文士,不要怠惰,否则你将被惩戒驯服”[40];不要上街去游**,“我要捆起你的腿,如果你再去街上游**,你还会遭到河马皮鞭的抽打”[41];“不许学生上酒馆,不能追女人,只能勤奋用功学习,以期将来出人头地”[42];等等。
在教育教学方法中,除了体罚惩戒和机械灌输、死记硬背之外,古埃及人还运用名利诱导和思想上威胁恐吓的方法来诱使学生学习。一方面,他们非常注重向学生灌输知识重要的思想,甚至要求学生爱书本胜过爱父母。同时又以获取知识后将获得的社会地位、荣誉及个人优越的生活条件来诱导儿童勤奋学习,“唯有文士是指挥众人工作者,如果读书成为文士厌烦的事情,那么幸运之神就将离你而去了”[43]。在世界上,只有读书最光荣,“没有任何东西优于书,比墓志铭更有用的东西莫过于书籍”[44]。另一方面,古埃及人又对儿童进行威胁恐吓,增加无形的思想压力,“用心地念书,不要把白天玩掉了,否则你的身体就要吃苦”[45];“不要忘记书写,不要厌烦书写”[46];“不要把时间玩掉了,否则你就要挨揍”[47]。古埃及人的教育教学方法尽管简单粗暴,但仍有其积极的方面,例如,注重实际、学以致用等。古埃及学校不仅按社会上的专业需要来设置,而且非常注重实践效果,注重见习与实习,使理论与实践紧密地结合起来,从而使学生一毕业就可以很顺利地进入工作,大大缩短了从学校到社会的适应期,这是其教育教学方法最引人注目的地方。此外,古埃及的教育教学在大多数情况下以吏为师或以某专业的专门人才为师,这也为理论有效地联系实际提供了极有利的条件。这些官吏或专门人才大都实践经验丰富,学识精深,因而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就会把培养人才的过程与教育结束后使用人才的过程统一起来,全部纳入整个教育过程之中,大大增强了人才的适应性,缩短了人才发挥作用的时间和周期,这值得我们借鉴。
此外,虽然古埃及盛行对儿童的体罚,但这并不是绝对的教育教学方法。柏拉图曾游历过埃及并考察过埃及的教育,他在《理想国》中提出了“寓学习于游戏”的儿童教育观,这是吸收了古埃及人的教学经验。后来,柏拉图在《法律篇》中详细、具体地描述了古埃及人在幼儿教育中“寓学习于游戏”的经验,并予以赞扬。经过柏拉图的介绍,这一经验得以流传后世。到18世纪,德国的巴西多进一步发挥这一经验,提出变学习为游戏的理论,以引起儿童的学习兴趣,防止强迫记忆。但是,变学习为游戏的观点受到了康德和乌申斯基的批评。包括杜威在内的许多教育家都认为,在儿童教育中,兴趣与努力的关系应保持平衡。教学应注意引起儿童的兴趣,以提高其学习的积极性,但不能将全部教学建立在兴趣的基础上。
[1]关于古埃及的历史阶段划分问题,说法不一,此处采用汉尼希、朱威烈等在《人类早期文明的“木乃伊”——古埃及文化求实》一书中的划分法。具体可参见汉尼希、朱威烈等:《人类早期文明的“木乃伊”——古埃及文化求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而在杰内达·勒布德·本恩顿及娄贝特·笛·亚尼的《全球人文艺术通史》第2版中采用的时期划分为:“人们通常将埃及古代史划分为大约30个王朝。今人对前两个王朝知之甚少,从第三王朝开始,依据各时期稳定性和成就的不同,可分为三个阶段:古王国时期(公元前2686—前2181年,包括第3—6王朝),中王国时期(公元前2040—前1786年,包括第11—14王朝),新王国时期(公元前1552—前1069年,包括第18—20王朝)。各‘王国’之间相对动**的阶段被称为‘中间’时期,‘新王国’之后是后期王朝,后期王朝于公元前525年结束,并被波斯帝国吞并。”具体可参见杰内达·勒布德·本恩顿、娄贝特·笛·亚尼:《全球人文艺术通史》,尚士碧、尚生碧译,山东画报出版社2010年版,第23页。
[2]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88页。
[3]《人类早期文明的“木乃伊”——古埃及文化求实》,第173页。
[4]J。E。ManchipWhite。A’sdHistory,NewYork,1970,p。64。
[5]《外国古代教育史》,第20页。
[6]《外国教育通史》第1卷,第63~64页。
[7]《外国教育通史》第1卷,第63~64页。
[8]G。PoseiyptianCivilization,NewYork,1959,p。255。
[9]DiaryofEgyptianCivilization,p。255。
[10]司徒卢威:《古代的东方》,陈文林等译,人民教育出版社1955年版,第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