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
1974年7月,北京市第四聋人学校的沈家英和周有光合作,在《汉语手指字母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声韵双拼《汉语手指音节》指式图,设计增加20个指式。使用时,右手打声母,左手打韵母,两手相互配合同时打出指式,一次即打成一个完整的音节。
1977年
1977年10月25日,教育部发出通知:为解决聋哑学校的教材问题,决定委托上海市统一编写一至八年级语文、数学教材。
1977年10月29日,教育部发出通知:在上海、太原、天津、福州、长沙、昆明六座城市的盲校实验试行《带调双拼盲字方案(草案)》。
1978年
1978年,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恢复活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盲人聋哑人协会及其下属组织也相继恢复工作。
1979年
1979年5月14日,教育部发出《关于盲聋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待遇问题的复函》,经与国家劳动总局研究,同意对盲聋哑中、小学教员、校长、教导主任按评定的等级工资,另外加发15%,以示鼓励。
1979年9月,上海市在一些聋哑学校和普通小学附设十二个智力落后儿童辅读班,招生173人。
1979年12月,《中国聋人》试刊。(1980年2月,正式创刊(季刊);1986年,改名为《盲聋之音》;1989年1月,以《盲聋之音》为基础创办《中国残疾人》杂志。)
1980年
1980年4月6日至14日,中国聋人盲哑人第三届全国代表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彭冲出席了会议,民政部、教育部、卫生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劳动总局的领导在会上都发表了讲话。会议总结了过去三十年的工作,交流了经验,通过了章程,选举了新的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协会领导。民政部部长程子华被选为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名誉主席,吴綪被选为主席,黄乃(盲人)、李石涵(聋人)、李正被选为副主席,李正兼任秘书长。
1980年10月26日,江苏教育学会特殊教育研究会在南京成立,学会编印出版《聋教通讯》季刊。第一次理事会议决定在南京市盲哑学校开设师资培训班,在扬州首次召开律动教学现场交流会等事宜。
1980年12月,北京市特殊教育研究会成立。
1980年12月19日,上海市教育学会特殊教育研究会成立。
1980年,北京师范大学特殊教育研究室成立。这是我国高等师范院校设立最早的特殊教育教研室,主要承担研究生、本科生、成人教育等不同层次的培养与教学任务。(1986年改为特殊教育系。)
1980年,教育部特殊教育处设立。这是中国主管特殊儿童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职能部门,由教育部初等教育司(后更名为基础教育司)领导,主要职责是掌握国家关于特殊教育的方针政策,制定特殊教育发展计划和标准、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并组织实施和检查。龙庆祖任处长。
1981年
1981年1月24日,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副主席李石涵和北京师范大学教师朴永馨赴罗马参加由世界聋人联合会召开的国际会议。
1981年3月17日,教育部发出通知,决定在中等专业学校、盲聋哑学校班主任中试行发给特殊教育津贴的办法。
1981年4月25日,中国国际残废人年组织委员会成立,28日在北京召开中国国际残废人年大会,并组织了一系列活动,发行了纪念邮票。(注:因当年尚未使用“残疾”一词,故均使用“残废”一词。)
1981年春,朴永馨为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77级、78级学生首开特殊教育选修课。
1981年,北京市东城区新鲜胡同学校、西城区育德胡同小学在市、区教育局的领导下创办弱智儿童教育辅读班,招收24人。(1984年9月,首批弱智学校相继成立,北京市西城区育德小学更名为西城培智中心学校。它的成立,标志着北京市弱智教育从普通小学附设辅读班逐步发展为弱智教育的专门学校。)
1981年,联合国确定本年为“国际残疾人年”。此为联合国发起的支持和声援残疾人一系列活动的总称,主题是“充分参与和平等”,即残疾人在个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充分参加社会生活,并享有与健全人完全平等的权利。主要目标是促使人们关注残疾人的生活和工作境况,消除对他们的偏见和歧视,确保他们尽可能生活在正常社会之中;同时,敦促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努力为残疾人提供适合他们需要的教育、训练、医疗和指导。包括中国在内的131个国家参加了这一活动。5月,“国际残疾人年”世界大会在西班牙召开,“聋症——国际残疾人年”会议在意大利召开。
1981年,新中国第一部有关盲教育的专著《盲童教育概论》由北京盲文出版社出版,作者是李牧子。该书对盲校教育的对象、教学内容、教学原则、方法以及班主任、教养员等工作做了比较全面的阐述,对我国盲教育有一定的影响。
1981年,我国第一个设在普通师范学校内的特殊教育师资培养机构肇东师范学校特师部在黑龙江省肇东市成立,为黑龙江省培训盲校、聋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的教师。(1990年,该校被列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项目学校之一。)
1981年,残疾人国际(DPI)在新加坡成立,是残疾人自身的非政府组织,在联合国理事会享有咨商地位。其总部和秘书处设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其宗旨是遵循《联合国人权宣言》,致力于残疾的预防及康复,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分享社会与经济发展成果。
1981年,由中国教育学会特殊教育分会筹备组主编的《特殊教育》创刊。
1981年,云南省特殊教育研究会成立,同年出版《云南特殊教育》杂志。
1982年
1982年,中国教育部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开始开展教育项目的合作。特殊教育师资培训被纳入合作项目。在第一周期合作项目(1982—1984年)时,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协助中国教育部创建了中国第一所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师范学校——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校。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为学校捐助了20万美元的教育设备。
1982年10月,中国教育学会特殊教育分会在江西南昌成立。此为中国教育学会下属的一个二级专业学会。
1982年12月3日,教育部发文正式筹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校,并委托江苏省教育厅和南京市教育局筹建与代管。这所学校负责为全国培养特殊教育的小学师资,设盲童教育、聋哑教育、智力迟钝教育三个班级。学生由各地选送,毕业后回去工作。(1985年,面向全国招生。2001年,成立江苏省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2002年,升格为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成为中残联全国残疾人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2015年,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更名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这是国家根本法第一次对残疾人教育作出规定。
1982年12月,第37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这是联合国在1983—1992年开展的一项全球性的活动纲领,这十年也被称为“联合国残疾人十年”。
1983年
1983年4月至1984年5月,叶立言等六名特殊教育教师被公派前往美国进修特殊教育。
1983年6月29日,世界聋人联合会第十一届代表大会暨第九届世界聋人大会在意大利召开,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副主席李石涵率中国聋人代表团参加。
1983年6月,中华聋儿语言听力康复中心在北京成立。它是对聋儿进行康复、听力训练的研究与指导机构,隶属于中国残疾人联合会。(1988年9月,更名为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全面负责组织与指导全国聋儿康复工作,设有医疗门诊部、语言训练部、咨询函授部、科技研究室,集医疗、教育、科研为一体,是全国性、综合性的康复研究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