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资本的幽灵
本章源自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之“形而上学”特征的洞察。《资本论》第1章中有“幽灵般的客观性”(ghostlyobjectivity)、“可感觉的超感觉性”(sensuoussuper-sensuousness)、“神秘性”(mysteriousnes)、“转向它的对立面”(turnsintoitsopposite、“站在它的头上”(standsonitshead、“形而上学的微妙和神学的怪诞”(metaphysicalsubtletiesandtheologiiceties)、“空想的”(fantas-
tid)、“荒谬”(absurd)等说法。我所使用的语言不仅仅是修辞学的。许多人抱怨马克思的“价值”概念是形而上学的。他们没有看到,马克思自己这样说却将之视作现实的特征。这种“价值的形而上学理论”是我旨在辩护的对象。资本主义的标识是生产和流通的物质过程屈从于价值的幽灵般的客观性。我们的标题和正文都使用了雅克·德里达(J。Derrida)在评论马克思著作这方面内容时所使用的语言。①
我们将表明,资本主义的中心存在虚空(void)。它因商品交换的本质而产生,商品交换从使用价值的全部内容(substance)中进行抽象,或不存在于使用价值的全部内容中。随之形成的是不取决于任何既定共同内容(这种内容并不存在)的商品统一形式——这一点即将被论证。资本主义的历史特点在于“本体论颠倒”的出现,通过“本体论颠倒”,直接地作为使用价值之否定的(交换“价值”获得了自我存在即真实“存在”(Being)——尽管是空洞(empty)“存在”(Presence)的真实“存在”。因此,价值产生于作为“幽灵”——它游**在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真实世界”——的虚空中。价值的幽灵般的客观性对生产和流通的物质过程的这种原初置换,当幽灵(以自我假定的资本的形式)控制它时得到补充。
在这样一篇短文中,如此大的命题必然呈现出纲领性的特征。只有观点的最基本含义可以给出。首先给出商品交换的形式理论性解释,接下来以“非存在”(Nothing)与“存在”(Being)的辩证法为基础概述价值的基础本体论,最后证明这种“非存在”的幽灵是支配性的。
商品交换
这一部分将用“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范畴分析商品交换的本质。我在这里采用马克思的术语,所以如下一点应该得到解释:在他的用法中,“使用价值”被认为是相关物品的自然存在(body)。正是内在于物品的各种属性使其具有各种用途,但马克思并不关注这些关系,他实质性地使用这一术语,以至于有可能把一种商品称作“一种”使用价值。当使用价值与其“价值”做对比时,以这种方式提出这一点加深了悖论的意味,因为马克思不是在关系的意义上(在这里价值代表一种交换比率)谈论它,而是再一次实质性地谈论它,以至于可以把商品说成是“一种”价值。因此这里存在实体共在论(tiation)。可以说每一种商品的自身都“包含”两种实体,即它的使用价值和价值。前者对每一种商品来说都是特殊的,但后者却是(以资本主义方式生产出来的)普遍实体,每个商品都只是其实例或特定数量。
现在尽管将一种商品称作“一种使用价值”也许会被视作有点特殊的说法,但却几乎不会有人反对,因为在这种描述下商品的自然存在显然是可被审视的实体。相反,将“价值”说成实体则会遭到大量反对。自塞缪尔·贝利攻击李嘉图以来,这种观点已遭到拒斥(但马克思没有拒斥这种观点),人们普遍支持另一种观点,即认为没有价值实体,并且就价值表现为商品的一种属性即商品所“具有”的某物而言,这被视作与“交换价值”相等同的纯粹关系属性,并因而是不稳定的。因此仅仅断言价值是内在于商品中的实体,是有问题的。下面的讨论是旨在通过交换形式的辩证发展为这个假定提供基础的一系列步骤中的第一步。
如下一点将得到论证:(货币)交换直接产生了空无内容的纯粹形式世界。声称能够将“价值”确立无疑地还原为明确内容的两个主要学派分别坚持的是劳动价值论(thelabourtheoryofvalue)和边际效用论(themarginalutilitytheory)。这两个学派将被简略地考察,并且由于它们无法把握基于交换诸关系的“真实抽象”的客观有效性而遭到拒斥。
在交换之前或之后千真万确的是:在交换本身的范围内商品完全是从它作为使用价值的特征中抽象出来的。这里非常重要的是,这个抽象及它所产生的“唯名论的”(空洞的)普遍性并非意识的结果,而是在真实的交换过程中客观地建构起来的。这是从商品作为使用价值的特点(这个特点在交换期间是不在场的)中的物质抽象。商品获得了作为新规定性的价值特点,而相关商品的自然存在则在通过它们生命循环的这个阶段时扮演加诸它们之上的这一规定性的承担者的角色。它们服从于价值形式。
价值形式中的焦点是,抽象无论如何都不会是自然科学——当它研究(比如)质量并将物体置于这种描述之下而不管物体的其他属性时——所使用的同种类型的抽象。因为质量实际上是相关物体的既定属性,它存在于每个物体中。但价值是由社会赋予的属性。正如马克思所说“在商品体的价值对象性中连一个自然物质原子也没有”①。在交换形式上似乎不存在对人们想交换什么的自然限制。因此初看起来似乎存在一个空洞的调节者,专门规范各种异质性关系。价值形式理论的关键发展是如下的洞见,即价值形式发展到由于自我增殖的价值而形成自我关系并“掌控”提供给它的生产和消费世界的程度。
交换的规定性在尺度上是与使用不可通约的。请注意:“我们从使用中抽象”与通过忽略使用的特殊性而从异质性使用价值中产生抽象“效用”是十分不同的。庞巴维克(B?hm-Bawerk)正确地看到——尽管他错误地抱怨:当马克思从商品的使用价值中进行抽象时,他甚至也从属(genus)本身中进行抽象。②交换当然不是效用的“共同属性”的实现。正如马克思正确指出的,一个东西在成为一种使用价值以前,必须被实现为一种交换价值。人们可能会说,交换以双方对A与B的比较性偏好为基础,但在这种情况下得到实现的是交换者心目中这些偏好的某种权重,而非商品A和商品B的等同性。后者的等同性即A与B的等同性是指它们的交换价值,而不管什么外在条件形成交换比率。而且,交换不能建立在它们作为使用价值的等同性上,否则它是无意义的。相反,它们必须是不同的以至于一个人的偏好可以是A也可以是B。商品作为使用价值的非等同性在它们作为交换存在①(我们随后会这样称呼它们)的等同性中被置于一旁了。
如果使用价值在交换期间被“悬置”,那么这种“不在场”不是等同于毁灭而是等同于“距离化”(distantiation),以至于使用价值在远离交换规定性的层面上仍然有效。商品的自然存在显现在交换中,但它只是作为价值的“承担者”,它的使用价值已被实质性地置换。正如罗伊·巴斯卡(R。Bhaskar)所说,在一种层次、区域或视角上不存在的会在另一种层次、区域或视角上存在,这是“缺失的二元性”(thedualityofabsence)。②价值和使用价值不是一个商品的两极属性——像南极和北极那样。它们直接就是对立面。价值是的地方,使用价值就不是,如果使用价值是,那么价值就不是——这是两个不同的存在(being)区域。在一个区域中存在(present)的东西在另一区域中就是缺失(absent)的东西。商品关系结构的特点是使用价值和价值表现出这种二元性(然而它们最终相互贯通)。
劳动
在拒绝“效用”与交换价值的相关性后,让我们转向“劳动”。应当记得: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章中没有成功证明劳动价值论。他只是规定价值关系与劳动产品的交换有关,以及其他可交换物品有价格但无价值。第1章中给出的这个推论(如果它是一个推论的话)是不充分的,这不是什么问题。交换的本质正是如此,以至于在这个抽象的层面上没有什么确定的东西能够不通过价值形式的辩证法而被假定。那些坚决主张劳动内容的人不能解释为什么这个形式是如此的缺乏规定性以致任何东西和所有东西都能铭刻于其上。
如下说法当然是正确的:偶然的普遍性(这里指可交换性)必须被分解,以便集中在真正的普遍性(这里指劳动产品)上;但这必须被清楚地证明。而且接下来仍然有必要解释其他事物如何以在形式上等同于被选种类的方式出现。如果这一点仅仅当商品形式对产品来说不是特殊的并且其抽象普遍特点使它可以涵盖其他内容时才能实现的话,那么那个答案就表明这种形式可以在它自身的意义上得到分析。所以,如下论断——即在劳动中实际上存在着相对于价值形式的内容——就交换的纯粹形式而言是不正确的,因为许多非产品都一致地铭刻于形式之内。它需要另外的观点以确保一种劳动价值论版本(如我之前提供的那个版本)。①这里将证明,价值不能只被视作劳动表现的社会形式,它是像吸血鬼一样附着在劳动之上并以之为食的非自然形式。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正确地指出,不能从劳动开始并表明商品是劳动所采取的形式。马克思说,因为这种形式是异己地强加于劳动的,所以我们不得不从流通在它发展起来的形式中开始。②正是通过交换,抽象才将自身施于劳动之上,使其成为抽象的人类劳动,因为正是交换形式才在耗费劳动与它相称之前首先建立了必要的社会整合。
但马克思没能理解这意味着从价值形式开始进而提供原因以聚焦到对产品的探讨的叙述方法,而非从生产即“价值”开始进而令人费解地使商品形式范围包含非价值的叙述方法。就马克思最初假定被交换物品都是劳动产品而言,他在辩证术语上具有一个武断的起点。借助历史唯物主义对生产方式的更广泛关注,这可被外在地证明是有效的。但对跟从黑格尔辩证法模式的任何尝试来说,需要的是没有强加条件的绝对起点。只有在形成流通诸形式之后,才可以为辨识作为劳动产品的商品这个体系性的重要范畴提供基础。
总结一下:交换产生了没有任何既定内容的独特形式,因为所有使用价值——不仅是所有确定性效用而且还有范畴本身——都是不在场的。它先于交换被假定,在交换之后得到实现,仅仅在交换中不存在。
货币
当交换“不存在于”商品自然存在所固有的使用价值中时,它通过坚持所有商品作为可交换物是等同的而做到这一点。但既然可交换性不是商品同样固有的属性而是强加于商品上的东西,那么,要使之实体化(如果可以的话)就要假定某种既定的普遍性——无论是属性还是实体。因此,如果交换表明所有商品作为“价值”是等同的,那么它不能在对已经存在于使用价值领域的共同属性进行抽象这个基础上做到这一点——因为那里不存在这样的共性。仅仅被交换这个事实就在一般意义上将商品统一起来。既然可交换物的范围是无限的,那么描述任何事物的特征因而就不是辨识出从属于对象本质的某种因素,而是考虑操控事物的某种因素。简言之,交换不是来自其在商品中的内在力量。相反,将商品聚集到可交换物种类中的运作(operation),将自身反映到商品上并将价值归于商品实体,紧接着这种运作以拜物教的方式显现为一种内在力量。更准确地说,货币以社会性的方式被赋予直接可交换性的力量,而商品则由于在其价格中被归于它们的价值(worth)而被列为可交换物。
货币作为流通媒介看起来似乎只是出于便利的原因才“代表”(standfor)商品,处于商品的位置上。在这种观点下,理论将会忽视这个金属中介,将之视作遮蔽“真实经济”的面纱,“真实经济”的规律则从它们当前表现形式的抽象中予以研究。这种方法被误认为无法把握货币的本质及其在资本主义经济中的核心地位。
让我们借用马克思使用过的例子来表明货币的特殊性。“动物”可“代表”猫和狗等,但它只是我们关于它们的概念。然而,当货币“代表”商品价值时,它却是客观存在的并进入与上述商品的客观关系中,就“好像”“动物”存在于猫和狗之外并进入与它们的关系之中那样。①然而当我们实体化“动物”时荒唐的事情,在货币“代表”商品时却是客观地合法的。它们的概念显形于硬币之中。而且,交换体系的这种“便利”取代了被假定要被中介的东西,把极端情况降格为它的活动(即牟利)中的支持者。
既然货币代表了商品作为价值存在的空洞性,那么它就不需要与商品分享共同属性并且实际上也几乎不需要任何“自然存在”——电子符号就能做到。诚然,货币被假定为在外在形式上代表商品本质,但既然不存在共同本质(除了它们对货币的关系),那么货币就代表了这种缺失的存在(thepresehisabsence)!尽管某种使用价值(比如黄金)可被选定充当其可见形体,但这种充当(g)是偶然的。但既然起作用的是这项功能而非货币的特殊形体,那它就能被其本身的符号所取代。
总结一下:货币“代表”商品,不是因为它代表商品中的某种共同属性(在某些货币理论中,这一点也必须被它们所共享),而是相反,货币使自身居于商品的位置上,进而将这种共同关系强加于商品之上,并将值如此多的货币这种理想性意义作为商品的本质。因此,共同内容不是既予的而是辩证发展的,它融合了价值形式。
我们已经阐明了商品二因素(作为使用价值与作为价值)并描述了货币交换,为的是定位资本辩证法(将于稍后讨论)。这一点非常重视我们关于交换价值的形成与使用价值的缺失相一致的观点的重要意义。
罗伊·巴斯卡已经表明,本体论单一性(ontologiovalence)作为对现实的纯粹实证解释并不能解释真实的否定或缺失。应该承认,缺失(absence)与存在(presence)一样都是现实(reality)。①而且,既然“缺失”是真实的过程,那么通过这个过程而成为缺失的东西就不是纯粹的“无”(nothing),而是由产生它的特定过程所形成的“有规定性的无”。现在我们要在这一语境下通过确认如下一点——即价值通过对使用价值的有规定性的否定而在交换过程中形成——而定位价值理论。尽管这篇论文的主题是交换和流通建立了一个纯粹形式、没有内容并因此把控生产的“理念世界”,但这是与突现力唯物主义(emergeerialism)相一致的,并实际上也依赖于后者。②焦点在于使用价值的有规定性的缺失的突现性属性。由于突现力的机制,有可能假定:如果在基础层次上存在真实的有规定性的非存在(realdeterminatenon-being),那么更复杂的实践也许会将它再次确定为伪实证的存在(pseudo-positivepresence)。价值将被证明标识出一个“空洞的存在”(emptypresence),并且如下观点将被论证:这种幽灵般的客观性占了经济生活内容的上风。
现在观点的恰当叙述如下:首先提供一个范畴表,然后讨论价值的这些形式的辩证法。这种辩证法将以黑格尔辩证法为模型,使用其最重要的两个范畴即“非存在”(Nothing)与“存在”(Being)。
这里的焦点是交换。引号里的术语对这一层次的叙述而言过于具体,但却可用来提供关于所发生事情的更易理解的“图像”。资本是这个计划旨在阐释的核心范畴。A行被理解为通过交换期间真实存在(使用价值)的缺失而产生辩证法,B行来自A行,是A行的准颠倒(quasi-inversion)。在A行,“生产”和“消费”(或者更抽象地说,用于交换的商品的存在及其消除)作为现实被假定为要进行交换,大量使用价值通过交换从一个人手中转移至另一个人手中。尽管使用价值在这里显现为要进行交换,但它在交换过程中是被悬置的。当商品横穿交换空间时,使用价值的这种缺失就形成了它们作为不是使用价值的“价值”,即完全的非存在(sheernothing-ness)。因此这一行的特点是“将价值假定为(使用价值的)缺失”。接下来,交换中的商品只能被描述为“非使用价值”,但这种缺失可以说是为“非存在”现身于实证的自我存在“创造空间”(正如上表中间一列所表明的)。
就B行本身是对A行全部内容的有规定性的否定而言,从A到B的运动转向了一个颠倒的世界。在A行中“价值”只是使用价值的缺失,它与巴斯卡对本体论单一性的反对是一致的,而在这里它成为围绕缺失的存在——这种缺失的存在产生于使用价值的否定——而简化自身的现实。“本体论颠倒”(ontologiversion)①是“否定之否定”的一个要素,但第一个否定是由交换带来的,而第二个否定则在交换空间中受到影响,这个空间以作为使用价值的商品的“真实存在”的缺失为基础。所以“缺失了缺失”(absen-tingtheabsence)不是回到起点并回想商品毕竟是使用价值,相反,它导致抽象“非存在”(Nothing)变成其对立面即抽象“存在”(Being)。因此在B行,空间被什么充斥?完全的“存在”(sheerBeing):交换的存在。在B行,“价值”通过置换②商品的真实存在而使其自身向我们显现为存在,因而商品在它们作为“价值”存在于交换中之前,已作为“价值”的“非存在”被假定为先于交换的,当商品超出交换就会发生“贬值”。所以,这个颠倒的“价值”世界将真实的存在(使用价值)转化为“非存在”,而把“非存在”转化为“存在”(价值)。因此B行的特点是“将价值假定为存在”。
请注意:横穿每一行的运动具有本体论翻转(ontologicalrever-sal)的特点,但从一行到另一行的运动则具有本体论颠倒(ontologi-version)的特点。区别在于翻转(reversal)保持了原初前提并且可以说是在相同“范围”内假定其对立面。然而,本体论颠倒(inversion)却以其现存的区域性存在和缺失取代全部“范围”,以至于所有东西都表现为非它所是,即发生颠倒。
在阐释“价值的存在”时,我注意到两个不同的区别。首先是A行中完全的“非存在”(Nothing)与B行中完全的“存在”(Being)之间的区别,这表明从一个世界向另一个世界的转换。其次是B行中的“存在”(Being)与“非存在”(non-being)——后者没有大写字母——之间的区别,这表明这里的“非存在”(non-being)是“存在”(Being)的一个相关要素,因而被卷入——尽管只能以否定方式即缺失的方式——交换世界之中。因此,我跟随着黑格尔的观点①,区分以相关要素即“存在”(Being)和“非存在”(non-being)为特征的结构,以及“存在”(Being)与“非存在”(Nothing)未经结构化的直接性。在后者中,“非存在”(Nothing)不是指某种相关要素的缺失而是完全的虚空(void),即与自身之外的任何东西都无关的直接性。“存在”在黑格尔那里也是这种直接性,即完全的无规定性,并且与“非存在”(Nothing)无法完全分开(我将在某一时刻解释这种直接性为什么是合法的)。
因此,我区分了作为非存在的价值(valueasNothing)与价值的非存在(non-beingofvalue)。前者总是处于价值辩证法的中心——甚至在“作为存在的价值”遮蔽这种空洞性的地方也是如此。后者是指价值的有规定性的否定即使用价值——这是意见(sidera-tion)而非价值在起作用的领域(见B行):“非存在”(non-being)会被看作指涉可见现实即使用价值的一种奇怪方式②,但意思是其中存在作为这种可见现实的价值的非存在(nothingofvalue),当“我们旋转或弯曲它”时,我们永远无法在那里发现“价值”(当被看作注定用于交换的某种东西时,它在交换中的“存在”也许能被理想性地预测,但在这里却只是一种潜在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