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礼俗变迁与年节时令
一、礼俗的变迁
中国历来号称礼仪之邦。无论是个人生活中的生养、寿诞、成年、婚嫁、丧葬、祭祀,还是社会交往中的相见、互助、赠答、庆吊、做客、待客,都有相应的礼仪。对于这些礼仪及其相关之事,各阶层民众都很重视,人相习,代相传,这样就形成了中国特有的多种多样、包罗广泛的礼俗。
礼俗本身具有较强的传承性和稳定性,又有较强的时代性和发展性。某一社会的礼俗,它既是前代旧俗的延续和发展,又是当代新俗的展示和表现。在晚清时期的中国社会,封建社会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生活方式虽然已逐渐没落,但在很长时间内仍占统治地位。因此,与封建主义相适应的中国传统礼俗,大部分得以在近代社会中保存和延续下来。与此同时,随着西方近代工业文明的传入和扩散,西方生活方式及社会礼俗也逐渐在晚清时代的中国社会生根发芽,使中国礼俗面临着一个新旧相杂并且交替的局面。下面将择其要者,将受西方影响较深、变革幅度较大的礼俗加以叙述。
(一)婚姻礼俗的变迁
婚礼是标志与庆贺结婚的重要民间礼仪形式。旧式婚礼有相亲、下定、完聘、迎娶等四个主要程序,均由父母主持,通过媒人操纵来完成。相亲是男女两家家长的议婚之举,男女青年本人则绝大多数不到迎娶时分见不了面。相亲的内容,除了了解家境、人品、相貌之外,主要是卜合属相或年庚,商议聘礼及嫁妆。下定即男女两家互通婚帖,正式订婚;男家往往同时馈赠女家些钱、物,或为聘礼的一部分,或为额外的订婚礼物。此后,到迎娶前或迎娶时,男家必须交足聘礼,此即完聘;不完此礼,就不能迎娶新娘。
迎娶是婚礼中最后的,也是最隆重、最繁琐的程序。届时,新郎有的亲自前往,有的在家迎候。这一程序中,从男家赴女家迎娶、新娘上轿启程及下轿进男家门,到新郎新娘拜堂、客人闹房、新妇回门,又有许多新的仪式。《清稗类钞》对此有一些描述:迎娶之日“置马鞍于门限,令妇跨过。院中设香案,置斗粟、插弓矢、铜镜、秤杆于内,南向拜之”。“自新妇至门至入房,俱有一人在旁唱喜歌,手提篮盛胡桃、铜钱、碎草,乱撒之,谓之‘下亲’”。“新妇舆至门,新郎抽矢三射,云以去煞神”;“食水饺,饺不熟,即熟亦讳言之。生者,取生育之义也。”“及夕,新郎代新妇取花插之窗,必在窗之纸槅,愈低,则得子愈早。”[40]这里讲述的是晚清满蒙汉八旗的婚嫁之俗,各地的婚姻礼俗因各地风俗习惯不同而略有出入,但繁琐、讲究等级、父母包办、含有许多迷信色彩等弊端,则是普遍存在的。
在晚清的旧式婚姻礼俗中还有一些仪式,明显地反映着封建包办买卖婚姻的特征。例如,广州婚礼中有检验与宣告新娘是不是处女的仪式。在见到表示新娘是处女的喜帕之后,贺客始道祝贺,二新人方往交拜等礼。反之,新娘则被认为失贞,男家多当即退之,追索聘礼。[41]这一礼俗体现了封建伦理道德对妇女的要求;它的形成又与婚姻买卖性质、私有制及其观念和封建宗法家族制度有关。迎娶中还有许多用意是为了祈祝新娘早生子、多生子的仪式。
晚清社会品官士庶的婚礼各依官方规定的婚礼制度而行。但同治、光绪时期西式婚礼渐有影响,一时出现新陈并杂的局面。
晚清时期,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出现了婚姻论财不问门第的现象。咸同时文人议论说:“风俗之坏,其起甚微,皆视乡先生为转移。乾嘉之前,阛阛之子,虽拥厚赀,士大夫绝不与通庆吊。”而道光以后,“士人一登科第,择乡里之富厚者,广送朱卷,不问其出身奚若……甚且结为婚姻”。[42]婚姻论财不问门第当是社会经济发展、商人社会地位提高的一种表现,也是社会风气变化的一个反映。
19世纪50—60年代,少数与外国人交往密切的士大夫中有用西礼结婚的现象。曾经目睹过这种场面的人有过这样的记录:“前日为春甫婚期,行夷礼”。“其法,牧师衣冠北向,立其前,设一几,几上置婚书条约。新郎新妇南向立,牧师将条约所载一一举问。傧相为之代答。然后望空而拜,继乃夫妇交揖,礼成即退,殊为简略。”[43]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西礼”实际上已做了变动,一是不由新郎新娘自答牧师提问而由“傧相代答”;二是不像西方婚礼那样夫妇“互吻”而是“望空而拜”、“夫妇交揖”。可见那些传入的西方礼俗与中国文化民俗差距过大的地方已经适当地中国化了。
19世纪末20世纪初,一些先进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和进步青年激烈抨击传统的结婚礼俗,呼吁改革。不少人还以实际行动反抗旧礼俗,走出家庭,自由择偶恋爱,举行新式婚礼。在他们的呼吁和带动下,文明结婚形式在大城市及沿海通商口岸开始流行。《清稗类钞》载:“光宣之交,盛行文明结婚,倡于都会商埠,内地亦渐行之。”[44]文明结婚,除婚礼地点不在教堂、不用牧师主婚外,许多仪节大致从西式婚礼中移植过来,虽然杂有中国传统婚礼的某些内容,但在精神和形式上基本上是西方化的。对此徐珂编辑的《清稗类钞》有较为详细的记载:“礼堂所备证书(有新郎、新娘、证婚人、介绍人、主婚人姓名),由证婚人宣读,介绍人、证婚人、男女宾代表皆有颂辞,亦有由主婚人宣读训辞、来宾唱文明结婚歌者。”[45]文明结婚仪式归纳起来有如下一些程序:先是奏乐,司仪人入席,面北而立。接着是男宾入席,面北立;女宾入席,面北而立。男族主婚人入席,面南立;女族主婚人入席,面南立。男族全体入席,面西立;女族全体入席,面东立。证婚人入席,面南立;介绍人入席,面南立。纠仪人入席,面北立。男女傧相引新郎新妇入席,面北立。男傧相入席,面北立;女傧相入席,面北立。奏乐,证婚人读证书。证婚人用印,介绍人用印,新郎新娘用印。证婚人为新郎新妇交换饰物。新郎新妇行结婚礼,东西相向立,双鞠躬。奏乐,主婚人致训辞,证婚人致箴辞。新郎新娘谢证婚人,鞠躬。新郎新娘谢介绍人,鞠躬。男女宾代表致颂辞,赠花,双鞠躬。奏乐,新郎新娘致谢辞,双鞠躬。女宾代表唱文明结婚歌,证婚人介绍人退席,男宾女宾退席。新郎新娘行谒见男女主婚人及男女族全体礼。向男女主婚人及各尊长鞠躬。男族女族全体行相见礼,东西相向立,双鞠躬。男女傧相引新郎新娘退席,男女两家主婚人及男族女族全体退席,纠仪人司仪人退席。准备茶点,举行新婚宴庆。以上是文明结婚礼仪的基本过程。
徐珂在《清稗类钞》中总结文明婚礼有三个长处:第一,既遵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同时又征得男女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婚约始定;第二,订婚后,男女立约,先以求学自立为誓言;第三,婚礼节俭,结婚之日,当由男女父母各给以金戒指一枚,礼服一套。这类婚礼,简洁便利,花费亦少,同时也能表现人们开明的思想倾向,所以受到社会上新派人物的欢迎。以1907年为例,仅《上海女子世界》就刊登了三则举行新式婚礼的消息。当然,在风气比较保守的地方以及广大的内陆腹地农村,男女婚嫁仍以传统婚礼形式居多,用西礼结婚者不多见。但是,在通商口岸及沿海城镇“文明结婚”的流行,毕竟反映出中国婚礼变革的趋向,代表着中国近代社会婚俗变化的主导方向。
(二)丧礼的变迁
在中国这样一个高度重视人生现实的国度里,人们重视生,同样也重视死,由此形成了一套独特的丧葬礼俗。晚清社会的丧葬礼俗因民族信仰、生活习惯、物质生活水平等因素的不同而不同。广大汉族聚居地区以土葬厚葬为主,少数民族则有水葬、天葬、火葬、悬棺葬以及土葬等形式。以汉族的旧丧葬礼俗为例,其仪礼,一般有停尸、入殓、吊丧、下葬等程序,每个程序又都包括多种仪式。
人死后,家人即把他停放在一定的地方,守尸而哭,为他沐浴、整容、更衣、供奉、点灯,并焚送纸扎轿马及纸锭冥钱等物品。同时,丧家须将门神用白纸封起来,或悬纸马纸钱之类物品于门前,作为治丧的标志;并请阴阳先生择寻墓地和推算殓、葬日时等等。死者的近亲晚辈们则分赴家族、戚友家报丧。
由阴阳先生推算或当地礼俗例行的入殓日、时辰到后,即将死者殡殓入棺。随尸入棺的,还有被褥、钱币、米、盐及死者生前心爱之物。放置妥当后,如果死者的至亲都已到齐,则可盖棺加钉。加钉时,亲属们要高呼死者,让他“躲钉”。
入殓后,即陈设灵堂,接受亲友等人吊祭,正式追悼亡人,这叫吊丧。这时,死者的亲属均须穿好丧服(或称孝服),这叫成服。旧时代的孝服,在古代斩缞、大功、小功、缌麻五服制的影响下,仍然分成不同的等级。嫡长子地位特殊,孝服最重,除上述亲生子女辈的穿戴外,行礼时还要外罩麻制衣,头戴麻制帽,帽前悬几个小棉絮球。[46]此外,死者的其他亲属如堂侄、侄孙、女婿、外甥、外孙等,也有各自的孝服,轻重有别。
成服后,孝子孝女按长幼顺序在灵旁守灵。宾客来吊,要赠赙仪(香烛纸宝或钱、物等)。吊祭的过程有家祭与客祭。家祭时,死者的家人按照长幼顺序先后或合跪灵前、随着赞礼者的呼叫叩头、献祭文祭品及鼓乐等等。客祭则由来客叩头献祭,孝子或晚辈哭拜谢礼。然后,主人以宴席款待宾客、执事等人。
此外,许多地区还有“做七”或称“烧七”之举;许多丧家并请僧道设斋会、做道场,以安慰、超度死者和禳除灾祟,使后人平安、发祥。
下葬之日,在送葬的队伍中,孝子或前或后紧挨棺材,扶而后能起,杖而后能行,以示极度的恭敬与悲痛。死者的其他亲友也来送葬,女性一般走在最后。如果延有僧道,则由他们手执法器,在前引导。到葬地后,或请显者祭祀土地,或由僧道诵经。至吉时,将棺材、随葬物放入墓穴,然后填土堆坟,焚烧冥器冥钱等。葬后三日,丧家上坟,设祭哭奠,称为复三、复墓等。至此,丧葬事毕。
鬼灵信仰和风水迷信是近代旧式丧葬礼俗的主要思想基础。而这种迷信意识及做法,又直接与近代科学文明相抗衡。如将死者之柩久停不葬,这对人们的卫生和健康当然不会有利。为了维护祖宗在地下的安宁和自家坟地的风水,民众曾经极力反对兴筑铁路和开发矿山。这种社会心理的阻力,又使近代交通运输事业和采矿业在兴起阶段受到严重阻碍。
清末时期在西俗东渐影响下的移风易俗给中国的丧葬传统带来了一定的变化,厚葬之风在一些地区还是有所遏制。有的地方不请僧道设坛诵经而请西洋乐队吹奏;有的地方举行追悼会以寄托对死者的哀思。“光宣间,有所谓追悼会者出焉。会必择广场,一切陈设或较设奠为简,来宾或可不致赙仪。”[47]另外,追悼会的议程大致是摇铃开会,报告开会宗旨,宣读祭、诔之文,鞠躬致礼,演说,奏哀乐等。删繁就简当是清末丧葬变化中最具新意的一个趋向。
中国传统丧礼发生最大变化是在辛亥革命之时。南京临时政府废除了清王朝实行的丧礼制度,肯定了新式丧礼,在丧葬习俗方面实行改革。由于南京临时政府存在的时间较短,未来得及制定出一套完备的丧礼制度,但它还是在丧葬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破旧立新措施。这无疑为新丧礼的建立奠定了基础。民国初年的新式丧礼对丧服未作规定,一般照旧。至于参加吊唁的来宾,则按《民国服制》的规定,男子左臂佩黑纱,女子胸际缀黑纱结。吊仪,具挽联、挽幛、香花等为礼,商埠有送花圈者,但非初丧即送,宜于安葬时送之。灵堂前供亡人影像一张,并陈列香花等件,及亲友所赠之挽联、挽幛、香花等。丧仪次序为:奏乐、唱歌、上花、献花、读祭文、向亡者遗像行三鞠躬礼。来宾致祭,一鞠躬。演说亡人事实。举哀、奏乐、唱歌、谢来宾。发引用檀花提炉、盆花、挽联、挽幛、花圈、亡人照影、祭席。主人随之,后为灵柩,接着是来宾送葬者。[48]然而,这仅是一种文字上的规定,在部分地区和部分人中实行。实际上,即使在民国以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在中国民间仍然流行着传统的丧葬礼仪,甚至可以说旧式丧礼甚至比新式丧礼还要盛行。但是无论如何,辛亥革命最终使新式丧礼具有了合法地位,导致了中国传统丧葬习俗的根本转变。
(三)社交礼俗的变迁
中华民族是一个非常讲究礼貌和仪节的民族。“礼仪之邦”不仅是中国人的自诩之词,而且也为世界各国所公认。社交礼俗是一定社会中人们相互交往关系的外在表现,直接反映着社会关系的时代内涵。因此,晚清时期的社交礼俗除反映传统文化背景下人们之间的交往方式之外,还反映着这一时期中西社交礼仪文化融合的时代内容。
在鸦片战争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传统的社交礼俗,包括称谓、见面礼等仍在社会上占着主导地位。人们见面要行作揖、拱手、跪拜、请安等礼。满族贵族最讲究“请安”,把书信中“敬请福安”、“即候台安”等吉祥用语行为化,变成“打千”、“蹲儿安”,而且细分成单腿跪的“打千”和双腿的“跪安”。民间往往互请对安,而长幼、尊卑则不能对请,于是又衍化出“接安”。所谓“接安”,是长对幼、上对下的在礼仪上的动作。晚辈与长辈请安,长辈含笑点头示意,以表示高兴,而这种示意却不可施诸下人。当奴仆与主人请安时,主人要伸右手一接,遇老年奴仆还要伸双手如捧物状,这两种动作都含有受礼之意,后者还含有请起的意思。年轻的主人对老仆要作搀扶状,兄弟之间请安亦如此。如果去人家做客,遇上年老仆妇与之请安,不能躬身搀扶,则以抱拳以代之,凡此种种,都叫作“接安”。[49]
跪拜本是互相致意的姿势,但是在封建时代成为敬重、臣服的一种礼节,以体现封建社会的等级尊卑。跪拜礼十分繁琐,根据行礼的不同场合,以及行礼双方的不同身份,而使用不同的跪拜方式。有些地方还流行着“磕响头”的陋俗。跪拜礼主要是对尊长而言,最隆重的跪拜礼仪是行三跪九叩大礼。这种跪拜礼一般在觐见帝王或举行大祀时才用。平辈相见不用跪拜,一般用作揖、拱手方式即可。跪拜礼是封建社会等级制度的具体体现,是君权及封建特权的一种象征。
与跪拜礼相适应的,还有一整套称谓用语。这套称谓同样是封建等级制下人际关系的反映。如清代官场视官品等级大小,有“大人”、“老爷”等称谓。对官员普遍尊称“大人”,始于清代雍正初年,但最初只是属僚对督抚的称呼。随着清代吏治的日益腐败,社会中媚上的心理也越来越普遍,因而扩大了“大人”等称呼的范围。至于“老爷”、“大老爷”称呼,在明代应用范围尚有限制,到清代,范围日益扩大。“乾隆时,内而九卿,外而司道以上,俱称大老爷。自知府至知县,亦称大老爷。咸、同以降,至光、宣间,知府无加衔者,以至知县,皆称大老爷,佐贰六品以上,即大老爷,举贡生监无不老爷,甚至市侩捐六品衔,亦大老爷矣。”[50]一人当官之后,其亲属在称谓上也享受尊称:“自身为大人,子可称少大人,孙可称孙少大人。自身为大老爷,子可称少老爷,孙可称孙少老爷。若自身为太爷,则子孙亦仅称少爷、孙少爷而已。晚近以来,富室固沿是称,即稍有体面者亦然。”[51]相应的,妇女的称谓也有“太太”、“老太太”、“少太太”、“奶奶”、“少奶奶”、“孙少奶奶”等,真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步入近代以后,许多进步人士对体现封建等级关系的礼仪、称谓,不断地提出批判。在维新变法时期,梁启超即主张进行礼制改革。他说:“今欲求变法,必自天子降尊始。不先变去跪拜之礼,上下仍习虚文,所以动为外人讪笑也。”他主张废除跪拜之礼,无异于否定君权,否定封建等级制度,不能不引起封建守旧派的反对。所以清末守旧文人叶德辉斥责说:“此言竟欲易中国拜跪之礼为西人鞠躬,居然请天子降尊,悖妄已极。”[52]可见破除封建旧礼俗难度之大。20世纪初,资产阶级革命派在发动政治革命的同时,也对旧礼俗展开了批判。他们尖锐地指出:“叩头也,请安也,长跪也,匍匐也,唱诺也,恳恩也,极人世可怜之状,不可告人之事,而吾各级社会中,居然行之大庭,视同典礼。”[53]他们用近代的平等思想抨击旧礼仪的不平等实质,指出让人下跪是对人格的污辱和蔑视,是奴隶仪式,应该废除。他们把改革礼俗的主张付诸实行,在革命党人内部首先实行新式的礼节和称谓,用握手、鞠躬取代了长揖和跪拜,用“先生”、“同志”取代了“老爷”、“大人”等俗陋称呼。
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帝制,同时也否定了旧时代的跪拜礼及称谓,代之以鞠躬礼。1912年3月,民国政府明令祭孔时“除去拜跪之礼,改行三鞠躬,祭服则用便服”[54]。不久,又明令废除社交中实行的叩拜、相揖、请安、拱手等旧礼节,改行鞠躬礼为主。同年8月17日,民国政府公布了《礼制》,共2章7条,用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新式礼节的合法地位。该《礼制》全文如下:
第一章 男子礼
第一条 男子礼为脱帽鞠躬。
第二条 庆典、祀典、婚礼、丧礼、聘问,用脱帽三鞠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