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公宴、公礼式及寻常庆吊、交际宴会,用脱帽一鞠躬礼。
第四条 寻常相见,用脱帽礼。
第五条 军人、警察有特别规定者,不适用本制。
第二章 女子礼
第六条 女子礼适用第二条、第三条之规定,但不脱帽。寻常相见,用一鞠躬礼。
第七条 本制自公布日施行。[55]
在废除跪拜礼节的同时,南京临时政府也革除了“大人”、“老爷”等旧式称谓。1912年(民国元年)3月2日,孙中山以临时大总统的名义发布《令内务部通知革除前清官厅称呼文》,内称:
官厅为治事之机关,职员乃人民之公仆,本非特殊之阶级,何取非分之名称。查前清官厅,视官等之高下,有大人、老爷等名称,受之者增惭,施之者失体,义无取焉。光复以后,闻中央地方各官厅,漫不加察,仍沿旧称,殊为共和政治之玷。嗣后各官厅人员相称,咸以官职,民间普通称呼则曰先生、曰君,不得再沿前清官厅恶称。为此令仰该部遵照,速即通知各官署,并转饬所属,咸喻此意。[56]
行鞠躬礼,使用“先生”、“君”的称呼,所反映的是近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对它的提倡和推广,反映出民国政府在礼俗方面的变革。《民国礼制》公布后,社会上一时竞相效法,以致连书信的落款也由过去的“顿首”、“百拜”等改为了“立正”、“脱帽”、“免冠”、“鞠躬”、“举手”等词,真是“趋新一时”,“名目繁多”。[57]
鞠躬礼与一切新生事物一样,也不是马上就被人们普遍接受的。清朝的遗老遗少仍坚持在紫禁城里用跪拜礼去觐见他们的小皇帝。曾公布了《民国礼制》的袁世凯为了祭孔、复辟帝制,又下令恢复了跪拜礼。而在民间,有的人认为鞠躬礼“诚为简便”,但“寻常庆吊三鞠躬,礼神谒圣亦三鞠躬,未免礼无差等”。[58]说明跪拜旧习仍在一些地方顽固地存在着。但另一方面,脱帽、鞠躬、握手、鼓掌等新礼俗逐渐成为中国通常的“文明仪式”、“文明礼”,反映着近代社会礼俗变迁的进步趋向。
二、晚清时期的年节时令
经过人们长期的观测、计算和多次改革而形成的比较完整系统的阴阳历,即中国传统历法,是古代中国人的一大成就。传统历法除了日依据天象外,年、月的长度也都根据天象的演变来确定,历月的平均值大致等于朔望月(月球绕地球运行一周的时间),历年的平均值大致等于回归年(地球绕太阳运转一周的时间)。它注重月相的变化,每月以月相为起讫,又照顾一年二十四个寒暑节气,这给人们的生活和农业生产都带来很多便利。
与传统历法的成立相适应又形成了中华民族独具特色的岁时令节。晚清的岁时令节,从总体上看仍然沿袭自古以来民间形成的节庆习惯,保持着古朴多彩的风貌。就全国多数地区而言,以下节令流行较为普遍:
1.正月
初一为“元日”,又称“年”、“春节”,是一年中最重要的节日;初二日致祭财神;初五日为“破五”;初八日在北方为诸皇下界,焚香祭祀;立春日举行迎春仪式,俗称“打春”;十三日至十七日为灯节,以十五日为正灯,又称元宵节。
2.二月至四月
二月初二日为“龙抬头”日,春分日致祭宗祠,清明节扫祖坟祭祖。
3.五月至七月
五月初五日为端午节,又称端五节、端阳节,因是日出嫁之女归宁,所以也称女儿节,是人们在夏季过的一个大节;七月初七日闺阁少女乞巧;七月十五日中元节。
4.八月至十一月
八月十五日为中秋节,时值秋月正圆。长期以来,汉族人民把月圆当作团圆的象征,把中秋节当作亲人团聚的日子,称之为“团圆节”。二十七日为孔子诞辰;九月九日为重阳节;十月初一日祭祖扫墓;冬至日为朝廷效天令节。
5.十二月
初八日腊八节,二十三日祭灶,三十日晚为除夕。是日入夜,“天光愈黑,鞭炮益繁,列案焚香,接神下界。和衣少卧,已至来朝,旭日当窗,爆竹在耳,家人叩贺,喜气盈庭”[59]。
这些节日是中国社会风俗中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人精神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延续传统、寄托精神、教化淳风、休闲娱乐等积极作用,在社会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
传统的历法和节日是封建农业文明的产物,因此它不适应近代工业社会的落后性也是非常明显的。传统历法的缺点表现在,由于平年每年平均比回归年约少10天21小时,需要每3年置1闰,5年2闰,19年7闰。闰年13个月,比平年多29天或30天。年与年之间日数相差太大,给人们生活带来一些不便。这与世界通用的阳历比较,就更显其缺陷。例如法律上同是一年徒刑,闰年则要多坐1个月牢。所以有人在比较了中、西历之后说:西历“一岁之日有定数,一月之日有定数,岁整而月齐,于政治上得充分便利,关会计出入无论矣,凡学校、兵役、罪惩,均得齐一”。[60]清末已有改历的呼吁,梁启超于1910年撰写《改用太阳历法议》一文,主张既采用太阳历代替阴历。认为阴历的弊病和不足在于“阴历不足以周今日之用而已。阴历缘有朔望以为之限,不得不有大建小建,而归余于终,则置闰以济其穷。而闰月之为物,则使国家行政及人民生计,生无量之窒碍也。”[61]他认为阴历的缺陷主要在闰月上,使国家预算、岁收、靠月薪生活的公职人员、教师等都会受到影响。清政府亦准备在宣统三年预算成立后颁行“更用阳历”,钦天监已派人专门讨论改用阳历问题。[62]中国传统的节日也存在着浪费时间、钱财、精力,强化封建迷信等弊端。如旧历书中有许多阴阳祸福、吉凶生克的迷信,规定某日是黄道吉日,某日是黑道凶日,有何吉神,有何恶煞,宜干什么,忌干什么。这是愚昧意识的表现,是中华文化中的糟粕,应予摒弃。因此,随着中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一些不适合近代社会生活的节令必然受到社会变革和移风易俗的冲击,不利于国际交往、不同于世界各国通用的历法的传统历法也必然提上改革日程。
太平天国的农民领袖对传统历法进行了第一次革命性的冲击。他们所颁行的《天历》有如下改革内容:废除帝王年号纪年法,以太平天国国号纪元,兼用干支;仿照西法设立星期;废除了旧历书中的凶吉宜忌等迷信;规定了六大新节期,每年正月十三日太兄升天节(耶稣受难日)、二月初二日报爷节、二月二十一日登极节(即复活节)、三月初三日爷降节、七月二十七日东王升天节、九月初九日哥降节。这些规定具有强烈的反传统性,反映出起义者的叛逆精神,不足之处是宗教色彩过于浓厚,很难在民间推广。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审时度势,于1912年1月2日宣布全国改用阳历,以求与国际上通行历法相一致。这是中国历法史上一大重要改革。
改历命令颁布以后,立即遭到思想保守的人们的反对。他们认为中西风俗、历史迥异,改从西历,影响到保存国粹和遵从农时[63]。在日常生活中,尽管“正朔已更,旧历宜废”,但民间于岁时伏腊,仍只知中历不知有西历,究其原因,中国传统习俗在其中起了很大作用。一是中国旧历,有二十四节气之设,与农事紧密相关,农民为适时耕作,需要旧历;二是岁时伏腊,传统节日,以及每月朔望焚香祀神,都是按旧历年月日固定时间的;三是算命术士等人认为与人的命运祸福关系极大的生辰八字、干支属相、黄道吉日,等等,都是按旧历来推算的;四是根据习惯,民间债务多以旧历年关为结算期限。这些原因中,既有不合理的,如天时迷信与禁忌等糟粕;也有合理的,如二十四节气与农时等精华。因之既难以全部保留又难以全部代替,于是在民国以至今日,出现了一种旧历与公历并行使用的局面。1912年1月,南京临时参议院根据民国改历的精神和国民的风俗习惯,议决编历办法四条,规定“新旧二历并存”,“新历下附星期,旧历下附节气”、“旧时习惯可存者,择要附录,吉凶神宿一律删除”。[64]此后,中西历并存,通俗以阳历为“官历”、夏历为“民历”,“新旧参用,官民各分”。岁时令节,既按夏历进行农事活动和过传统节日,又按阳历进行政治活动和新节日纪念,甚至过年也是“新历之新年,系政治之新年,旧历之新年,乃社会之新年”。[65]在这里,中历西历并行不悖,相互补充,分别发挥其优越性,在人们的社会活动和日常生活中各自起着特殊的作用。这种现象,堪称中西文化和新旧习俗融合的典范。当然从另一角度也有“你爱摩登,可遵新历;我是老朽,且从夏制”[66]的说法,反映着传统习惯的顽强性。
但不管怎样,改历后,必然引起岁时节日习俗的变化,已成为无可更改的事实。首先,就是一些有意义的新式节日、纪念日相继出现在人们的政治生活和日常生活中。在中国传统的岁时礼俗中增添有意义的节日的建议。梁启超就曾在《清议报》印行一百册之际和癸卯年(1903)元旦时,两次提出此问题。他认为“东西各国,每年必有一二日之大祝典,为国民荣誉之纪念”,如美国的7月4日、法国的7月14日等开国成功纪念日。这种庆祝活动,可以使人记已往,振现在,励将来,受到爱国主义教育,增添强国、勇猛、进步、自立的气氛。而我国向来无此风气,号称一年中普天同庆的节日,也不过是元旦这一天。而元旦不过地球绕日一周而复、毫无意识之天象,没有什么特殊的或重要的值得纪念的意义。他认为,中国人对于前人的事业,则只有考据而无纪念,因此历史的思想极薄弱,而爱国、爱团体、爱事业之感情也因此不生。[67]梁启超批评旧历元旦的庆祝有些过激,但他能从爱国、爱团体、爱事业的角度,提倡学习西人设立富有意义的庆祝节日,都是很有见地的。进入民国以后,有这种认识的人多了起来,逐渐汇成了政府的共识,在传统岁时节日以外,逐步增加了不少有纪念意义的新式节日,为中国的节日习俗增添了异彩。
中国古代用“干支”纪年,即用10个“天干”和12个“地支”相配合,成60个干支,用以纪年。60年一轮回,周而复始。用来计算、表示60年以上时间,如此循环使用很容易混淆,于是又配以帝王号或帝王的年号一并使用。从西周开始用帝王号纪年。明清两代,每个帝王只用一个年号,年号也成了帝王称号。这种以帝王年号纪年的方法,带有浓厚的专制主义色彩。太平天国农民起义的英雄们在其创制的《天历》中开以国号纪元的先河,否定了封建帝王的“正朔”。
资产阶级维新派和革命派登上政治舞台后,也都提出了自己的纪年方案,以否定封建帝王的“正朔”,表明自己的政治立场。
维新派提出的是“孔子纪年”。康有为等主张变法应当“改元”,在《中外纪闻》刊《中西纪年比较表》,表示学习西方以耶稣降生纪年的意向。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康有为在上海办《强学报》,以“孔子卒后二千三百七十三年”与光绪年号并署,并刊《孔子纪年说》。这一主张遭到张之洞等人的强烈反对。“百日维新”期间,康有为上《请尊孔圣为国教主教部教会以孔子纪年而废**祠折》,建议仿效世界各国以教主纪年。戊戌政变后,康、梁逃到海外,仍鼓吹“孔子纪年”的主张,但和者甚少。
资产阶级革命派既反对使用君主年号,又不赞成康有为等人的“孔子纪年”,提出用中华民族之始祖黄帝降生为纪年。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刘师培在《国民日日报》上发表《黄帝纪年论》一文,详细阐明了这一主张,并以当年为“黄帝降生四千六百一十四年”。这一主张得到不少人的赞同。其他革命刊物亦有以此法纪年者,如黄节在《国粹学报》撰文以“黄帝八年之第一甲子”纪年,《江苏》等刊物以1903年为黄帝纪元四千三百九十四年。因黄帝为传说中人物,古籍记载生卒年代各有不同,而革命派持论的角度各异,如有的主张从黄帝降生算起,有的则主张从黄帝即位算起,因此,使黄帝纪年出现不少歧异。宋教仁以新创纪年各说不当,主张以黄帝即位元年癸亥纪元,并推定1904年(光绪三十年)为黄帝纪元四千六百〇二年,且署于日记中。《民报》和其他革命报刊多采宋说。武昌起义时即以此纪年发布文告和印行《中华民国公报》,其他独立各省大多亦采用此纪年。
然而在讨论新国家的纪年法时,黄帝纪年遭到异议。署名“老圃”者发表文章《论黄帝纪元》指出:“自革命以来,各省民军皆用黄帝年号,此为一时权宜计,固足以唤起国民之种族思想。然为永久计,若欲以此为民主国之纪元,则与新民国之民主主义大相刺谬。”因为“我国所谓黄帝,无论其功德如何,要为专制政体之皇帝”,共和政府“方排斥之不暇,宁有崇拜之理”!更因黄帝“年远代湮”,无确定生年,用作纪年,无可征信。[68]这种看法为当时一般党人的共识,所以便有了“以黄帝纪元四千六百零九年十一月十三日为中华民国元年元旦”的改元决定。改用阳历,采用国号纪元,停止使用黄帝纪年,结束了中国自古以来以帝王为转移的纪年方式,体现了民主共和的精神。但又未能采用世界通行的公元纪年,反映了其改革的不彻底性。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