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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 成就斐然的少数民族文学(第1页)

第五节 成就斐然的少数民族文学

我国是统一多民族国家,汉族与各少数民族在共同缔造祖国历史过程中,在文学方面也各自作出了贡献,创造出辉煌灿烂的中华民族文学。清前期是我国少数民族文学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统一多民族国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中原与边疆地区的文化联系也日益加强,因而少数民族文学呈现出绚丽多彩、繁荣发展的景象。

一、蒙古族文学

清前期蒙古族文学有了新的发展,这一时期不仅出现了许多本民族的优秀作品,同时还翻译了大批汉文文学名著。

从蒙古族创作的文学作品来说,在明代就出现了史诗《江格尔传》与小说《乌巴什洪台吉的故事》两部优秀作品。《江格尔传》是蒙古族民间的长篇英雄史诗,其中某些篇章早在蒙古民间有所流传,经过长期充实与提高,至15世纪得到进一步完善与定型,成为蒙古族民间流传的口头文学中的代表作。这部史诗产生于西蒙古卫拉特部落,后来通过民间艺人的演唱流传到蒙古族各个地区。其内容以主人公江格尔为主线,描述了盟主江格尔为首的12名“雄狮”与6000名勇士英勇抵抗侵略其家乡的各种敌人而取得胜利的故事。史诗成功地塑造了江格尔、洪古尔等英雄形象,表现出蒙古民族顽强的斗争精神与浓厚的游牧民族气息。

江格尔王降伏妖魔

《乌巴什洪台吉的故事》又称《乌巴什洪台吉与卫拉特牧童》。这是根据民间口头传说加工而成的一部中篇小说,作者佚名。小说以明代东、西蒙古封建主之间长期混战为背景,描写和硕特部一个贫苦牧奴之子同喀尔喀封建主乌巴什洪台吉之间的斗争。小说在歌颂牧童于反侵略战争中机智勇敢与不屈就义的同时,揭露了乌巴什洪台吉的残暴、贪婪与腐朽,给人们以善与恶、美与丑的鲜明对比。小说的手抄本流传于杜尔伯特部民间。上述一切,为清前期蒙古族文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入清以后,蒙古族文学又有了新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民歌、童话、寓言和故事等作品,其中《格斯尔传》便是民间文学中的一部典型作品。蒙文的《格斯尔传》即藏文的《格萨尔王传》,早于蒙、藏民族人民中流传,它是蒙藏民间流传最广的一部英雄史诗。此外,《额尔戈乐岱的故事》、《巴拉根仓》等也是这一时期流传在蒙古族民间的文学作品。

这一时期,在内蒙古东部民间还盛行演唱《好来宝》。《好来宝》是蒙古语音译,为“联韵”之意,即蒙古说书艺人演唱的一种联头韵的口头即兴诗,演唱内容多为蒙古民间文学中的传说人物,演唱形式有单人、双人、多人三种,表现方法风趣幽默,语言通俗易懂,颇受蒙古族人民群众的喜爱。

在清前期,大批汉文小说被译成蒙文也是蒙古文学史上的新发展。一些蒙古族翻译家把汉文著名小说如《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红楼梦》、《聊斋志异》、《今古奇观》等都译成蒙文,这对加强蒙、汉民族文化的联系与交流有着重要意义。

这一时期,蒙古文字语言学的研究也有了新的进展。首先应该提到的是托忒蒙古文字的创制。1648年,和硕特部著名喇嘛与学者咱雅班第达在回鹘式蒙文基础上,吸取卫拉特人民日常方言,创制了卫拉特民族自己的文字——托忒文。据《西域图志》载:托忒文“共十五个字头,每一字头凡七音……其法直下,右行,用木笔书”[27]。这种文字密切了书面语言与口头语言之间的关系,能清楚地表达卫拉特方言,因此卫拉特人民把这种文字称为“托忒”,即“清楚”、“明确”之意。

二、回族文学

三、藏族文学

清代前期,由于藏传佛教的发展,影响着藏族文化领域中的各个方面,这一时期的文学,在一定程度上刻有藏传佛教的烙印。

清前期藏族文学除传记文学外[28],诗歌占有重要地位。自11世纪以来流传于藏族民间的《格萨尔王传》英雄史诗,是享誉国内外文坛的一部思想性和艺术性极高的民间文学巨著,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瑰宝。

至于藏族的作家诗更是源远流长,早在吐蕃时期即已出现。15世纪由噶举派僧人桑吉坚赞集录的《朱拉日巴道歌集》便是影响深远的一部诗集,在藏族作家诗中形成著名的“道歌体”诗派。与此同时,在藏族诗坛上还涌现出“格言派”、“年阿派”和“四六体”等诗派,写出了不少著名的诗作。其中特别值得提出的是,17世纪末六世达赖仓央嘉措写出的“四六体”名诗《仓央嘉措情歌集》,以清新明快的语言,表述了真挚纯洁的爱情,开创了西藏作家诗坛上的新诗风。仓央嘉措是西藏门隅人。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被第巴桑结嘉措指定为达赖五世之转世灵童,并于同年迎入布达拉宫,正式坐床,称为达赖六世。仓央嘉措自幼生活于民间,接近人民群众。他家中虽然世代信奉宁玛派佛教,但他却不是虔敬的佛教徒,而是一位才华出众、风流倜傥的诗人。他被立为达赖六世后,十分厌倦布达拉宫里清教徒式的禁欲生活,一心追求自由、放任的爱情,经常“易服微行,猎艳于拉萨城内”[29]。时和硕特蒙古拉藏汗与第巴桑结嘉措交恶,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拉藏汗起兵杀第巴桑结嘉措。清政府据拉藏汗的奏报,仓央嘉措被捕拿解送北京,据说在解经青海的途中死去。

《仓央嘉措情歌集》绝大部分是“四六体”,即六音节四句格式的诗歌。其内容多写男女爱情,讥讽佛教清规戒律与封建农奴制的束缚,表现出诗人对爱情的真挚追求与自由向往,因而他的诗歌集是一部反映人民愿望的现实主义作品。

17世纪后半期,藏族民间诗歌逐渐发展起来,其中以藏族游牧民于山野间放牧时唱的山歌较为盛行。这种山歌,其歌词长短不一,是牧民们优美的口头文学,属于西藏民歌的“鲁体”形式。西藏民歌除“鲁体”形式之外,还有“谐体”民歌,它是由“鲁体”民歌发展而来的。上述《仓央嘉措情歌集》就是运用四句六音节的“谐体”形式写成的,而仓央嘉措“情歌”的广泛流传,对“谐体”民歌的繁荣与发展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西藏流传的民间故事,也是藏族悠久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民间故事分口头流传的与书面记录的两类。其中书面故事《广语的故事》,长期流传于民间。这部故事颂扬了人们之间的友爱互助精神,抒发了人们对邪恶统治的不满与反抗思想,是一部颇有积极意义的民间文学作品。

在小说创作上,自14世纪以后,在藏族作家的文学作品中呈现出繁荣景象,相继出现了剧本小说、长篇小说与寓言小说多种形式的作品。在剧本小说中以《诺桑王子》为代表作,书中通过北国额登巴国王子诺桑与仙女益超拉姆悲欢离合的叙述,歌颂了一对忠于爱情的青年男女,揭露、鞭挞了封建农奴制下婚姻不自由的丑恶现象。

在长篇小说中,《熏努达美》和《郑宛达哇》是当时的两部优秀作品。前者是由《颇罗鼐传》作者多卡夏仲·策仁旺杰所写,描写某国王子熏努达美与另一邦国公主益雯玛为反抗封建包办婚姻与争取美好爱情生活而经历的种种磨难,以及最后一起出走修行得道的故事。后者是18世纪西藏达普寺第四代活佛罗桑登白坚赞所作,书中叙述某国王子被奸臣陷害后,被神鸟所救,取名为郑宛达哇,并得授静修之法,一生于林中为鸟兽说法而终成正果。

寓言小说《猴鸟的故事》则是一部以动物寓言形式出现的文学作品。小说以生动活泼语言,描述某山的猴子侵扰鸟儿和平生活而引起神鸟白松鹤与猴子交涉的故事,情节曲折,引人入胜,反映出藏族人民反对外来侵略、热爱和平生活的愿望。关于小说的作者,说法不一,有人认为是18世纪末的多仁·丹增班觉所写。因为作者亲身经历了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和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廓尔喀两次入侵西藏事件,而其小说所写正是以廓尔喀侵略西藏为寓言的。

四、维吾尔族文学

维吾尔族有着悠久的历史与文化。成书于11世纪叙述长诗《福乐智慧》以及民间口头文学《阿凡提故事》等,作为维吾尔族文化宝库中的瑰宝,一直为人们所喜爱,反映出维吾尔族文学的独特风格与丰富多彩。但自14世纪末至16世纪末200年间,我国新疆地区察合台汗国后王之间的长期割据与混战,阻碍了维吾尔族社会经济与文化的发展。17世纪初期,统一的叶尔羌汗国建立后,维吾尔的文学又得到了新的发展。

18世纪中期以后,清朝政府平定准噶尔割据政权与大小和卓反清势力、统一天山南北后,在新疆地区建立起军府制统治,其统治措施影响到维吾尔族的文化领域,其文化成果表现出日益摆脱伊斯兰教束缚的趋势。

从文学作品来说,18世纪中后期出现的作品,在一定程度上都摆脱了伊斯兰教禁锢,而带有较为明显的非宗教倾向。在这方面,维吾尔族作家阿布杜热依本·尼札里的长诗《热碧娅——赛丁》具有代表性。这部长诗通过一个维吾尔族农村青年爱情悲剧的描述,愤怒地控诉了不合理的封建社会制度,无情地鞭挞了封建势力的残暴行为与凶狠本质,热情地歌颂了劳动人民追求自由幸福的渴望与坚贞不屈的品德。作者除了《热碧娅——赛丁》长诗外,还写有其他方面的大量诗歌,被收入《爱情长诗集》中。

五、苗、瑶、黎、彝、壮等族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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