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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崛起与创获(第1页)

第三节 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崛起与创获

五四运动以后,马克思主义史学在中国史坛上异军突起,并在与非马克思主义史学思潮的斗争中发展进步,逐步在史学界占据主导地位。五四前后至1927年国民革命失败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草创时期,李大钊等早期马克思主义者介绍、传播唯物史观,并初步把唯物史观应用于史学研究。1927—1937年是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形成时期,我国马克思主义新史学在论战中产生,郭沫若等我国第一批马克思主义史学工作者在古史、近代史、思想史等领域取得了开拓性的成就。1937年至1949年是马克思主义史学的成长时期,毛泽东对研究历史作了重要论述,马克思主义史学队伍在中国通史、社会史、思想史、中共党史以及专史、专题史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

一、唯物史观在史学研究上的初步运用

中国早期的马克思主义者在传播马克思主义时,也把唯物史观介绍到了中国。1919—1920年,李大钊发表了《我的马克思主义观》、《马克思的历史哲学》、《史观》、《物质变动与道德变动》等文,系统地介绍了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如在《我的马克思主义观》中,他指出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有两个要点:一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原理,指出人类社会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经济的构造,这是社会的基础构造;一切社会上政治的、法制的、伦理的、哲学的等精神上的构造是表面构造;精神上的构造随着经济的构造变化而变化,表面构造视基础构造为转移。二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原理,指出“生产力一有变动,社会组织必须随着他变动”,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社会组织非至崩坏不可,这就是社会革命。他在《物质变动与道德变动》一文中又阐述了道德、风尚、习惯随着经济条件的变动而变动,所以没有永恒的道德价值。

蔡和森在1924年出版了《社会进化史》,此书依据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分3篇叙述了“家族之起源与进化”、“财产之起源与进化”、“国家之起源与进化”,外加绪论“有史以前人类演进之程序”,说明一夫一妻家庭、私有财产及国家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时期的产物。

李达于1921年翻译出版了芬兰郭泰的《唯物史观解说》是当时国内宣传唯物史观的畅销书。他在1926年出版的《现代社会学》一书中,系统阐述了唯物史观,指出人类社会已经历了4种社会形态,现正向社会主义社会演进。

20世纪20年代中前期是我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初创时期。在这一时期,李大钊自觉地运用唯物史观改造中国传统史学,初步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史学理论。1920年至1926年,他写了《唯物史观在现代史学上的价值》、《史学与哲学》、《研究历史的任务》、《圣西门的历史观》、《孔道西的历史观》、《今与古》、《演化与进步》、《时》等大量史论文章。1924年由商务印书馆公开出版的《史学要论》一书,是我国第一部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专著。

李大钊在《史学要论》中根据唯物史观解释了以下6个问题:(1)什么是历史。指出历史“是人类生活的行程,是人类生活的变迁,是人类生活的传演,是有生命的东西,是活的东西”,不是陈编故纸,不是僵石枯骨,不是印成呆板的东西。“二十四史”、《资治通鉴》等过去遗传下来的卷帙册籍,只能说是历史的材料,是人类生活行程的部分缩影,不是“活的历史的本体”。(2)什么是历史学。指出“历史学就是研究社会的变革的学问,即是研究在不断的变革中的人生及为其产物的文化的学问”。(3)历史学的系统。指出广义的历史学分两大部分:一是记述历史;二是历史理论。记述历史又可分个人史(即传记)、氏族史、社团史、国民史、民族史、人类史6个部分,历史理论也相应分为6个部分。史学家还以特殊的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这就有了政治史、法律史、道德史、经济史等。他还说明了历史理论与历史哲学、历史理论与历史研究法的区别及联系。(4)史学在科学中的位置。指出唯物史观“以物质的生产关系为社会构造的基础,决定一切社会构造的上层”,阐明了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使历史研究能像自然科学一样发现因果律,这样,就把历史研究提到了科学的地位,并使“历史学在科学上得有相当的位置”。(5)史学与其他相关学问的关系。着重阐述了史学与哲学的关系。(6)现代史学的研究与对人生态度的影响。指出现代史学应教育人民具有一种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应启悟人们一种奋往向前、奋勇冒险的人生观;要使人民觉悟到自身力量的伟大,“知道过去的历史,就是我们这样的人共同造出来的,现在乃至将来的历史,亦还是如此”。李大钊对构筑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体系做出了开拓性的贡献。

李大钊还开始运用唯物史观来分析、观察中国历史问题。他的《原人社会于文字书契上之唯物的反映》、《由经济上解释中国近代思想变动的原因》等文就是这方面的作品。他结合地下发掘和古代传说重新审视古史,指出我国原始社会经过畜牧业经济到农业经济阶段,还经过“女权”即母系社会的阶段。他指出:“孔子的学说所以能支配中国人心有两千余年的缘故,不是他的学说本身具有绝大的权威,永久不变的真理,配作中国人的‘万世师表’,因他是适应中国两千余年来未曾变动的农业经济组织反映出来的产物,因他是中国大家族制度上的表层构造,因为经济上有他的基础。”[4]近代因西方工业经济的冲击,我国原有的农业经济发生动摇,大家族制度崩颓粉碎了,孔子主义也不能不崩颓粉碎了。这种解释是深刻的,显示了唯物史观的科学性。

1922年中共“二大”制定了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早期马克思主义者从当时革命斗争的需要出发,运用唯物史观研究党史、工农运动史、中国民族解放运动史等新课题。李大钊在《孙中山先生在中国民族革命史上的位置》一文中,提出了1840年以来的中国历史是一部“帝国主义压迫中国民族史”和“中国民众反抗帝国主义民族革命史”。他还在《马克思的中国民族革命观》一文中,指出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自太平天国以来,总是浩浩****的向前涌进,并没有一刹那间的停止”。恽代英的《中国民族解放运动简史》也是这方面的著作。工农运动史方面有邓中夏的《中国职工运动简史》、彭湃的《海陆丰农民运动》等著作。党史方面有蔡和森的《中国共产党史的发展》等著作。

初创时期的马克思主义史学是粗线条的、不成熟的,但代表着现代史学发展的进步方向。

二、论战中的马克思主义史学

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史学是在斗争中产生的,是十年内战时期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论战、中国社会史问题论战的产物。

1927年国民革命失败后,中国革命转入低潮。为了寻求中国的出路,必须弄清“国情”,必须正确认识中国的历史和现状。1928年6月,中共六大正确指出现阶段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革命性质仍是反帝反封建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这一结论遭到了陶希圣、周佛海等国民党御用文人(因创办《新生命》月刊而得名“新生命派”)和严灵峰、任曙、李季等托派文人(因创办《动力》杂志而得名“动力派”)的反对。革命的社会科学工作者于1929年11月创办《新思潮》杂志,发表潘东周的《中国经济的性质》、吴黎平的《中国土地问题》、向省吾的《帝国主义与中国经济》和《中国的商业资本》、王学文的《中国资本主义在中国经济中的地位及其发展前途》、李一氓的《中国劳动问题》等文章进行批驳。

论战主要从两方面展开,一是关于近代中国社会性质。“新生命派”认为近代社会是封建制度已不存在但还存在封建势力的“前资本主义社会”或是“商业资本主义社会”。“动力派”片面地强调帝国主义的入侵“绝对地”破坏了封建制度的经济基础,直接推动了中国资本主义制度的发展,无视封建生产关系在中国广大农村还占绝对优势,武断地宣称“中国目前是资本主义社会”。“新思潮派”及其他进步学者指出,资本主义入侵对中国经济发生了“一正一反”的作用,一方面打击了封建自然经济和城市的行帮制手工业,“相当地造成了资本主义的关系”;另一方面又严重阻碍和压制资本主义的健康发展,并与中国的封建势力勾结维持封建剥削,因此,近代社会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二是关于鸦片战争以前中国社会的性质和发展问题。论战集中在如何理解马克思所说的“亚细亚生产方式”、中国历史上有没有奴隶制、秦汉以后的中国社会性质等问题上,最终则归结为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有无共规律,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发展阶段的学说是否适用于中国的问题。陶希圣、梅思平、胡秋原、李季、陈邦国、王宜昌、杜任之等人反对郭沫若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五种社会形态理论分析中国历史。他们否认中国经历过奴隶制,认为中国自原始社会解体后直接进入封建制,把自秦汉至鸦片战争前的长达两千多年的社会说成是“商业资本主义”或“前资本主义社会”。革命的社会科学工作者针对他们的种种曲解进行了批判。关于是否存在奴隶制,郭沫若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等专著中阐述了“西周奴隶社会说”;吕振羽在《史前期中国社会研究》、《殷周时代的中国社会》等论著中提出了殷代是奴隶社会的主张;翦伯赞、邓拓、何干之、邓初民等在他们的著作中进一步论证了殷代为奴隶制。关于秦汉以后中国社会性质,郭沫若、吕振羽等虽对中国封建社会开始的年代看法不一,但对于奴隶社会以后直到鸦片战争之前中国社会是封建社会这一点是没有分歧的,他们都认为从秦汉到鸦片战争一直处于封建社会阶段。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郭沫若认为是原始共产主义社会,吕振羽认为是东方封建主义的特殊形态,但他们都不把“亚细亚生产方式”看成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历史发展阶段,而认为它不过是马克思主义所揭示的五种社会形态之一种在中国的特殊表现而已。

“新生命派”和“动力派”所谓“中国无奴隶社会”论、“商业资本主义社会”论、“独立的亚细亚生产方式”论等,无非是想说明中国国情特殊,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发展阶段的学说不适用于中国;无非是想说明鸦片战争前中国社会不是封建社会,反封建的任务早已完成,从而取消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通过与他们的争论,锻炼、培养了马克思主义史学队伍,参加论战的郭沫若、吕振羽、何干之、翦伯赞、邓云特(邓拓)等人都成为了著名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他们初步对中国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近代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进行了贯通性的历史考察,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出中国历史的发展规律。这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形成和确立。

何干之在1937年的《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论战》、《中国社会史问题论战》中总结了大论战的情况,并加以马克思主义观点的分析评论。

三、十年内战时期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建树

在中国社会性质、社会史论战中锻炼和造就的马克思主义史学队伍,在研究中国古代史、中国近代史、中国思想史等方面取得了重要成就。

郭沫若像

郭沫若(1892—1978),四川乐山市人,早年留学日本。他是民国时期著名的文学家和史学家,马克思主义史学最为杰出的奠基人。在古史研究方面,郭沫若于1928年根据《易》、《诗》、《书》等先秦典籍写了《〈周易〉的时代背景与精神生产》、《〈诗〉〈书〉时代的社会变革与其思想上的反映》、《中国社会之历史的发展阶段》,1929年又根据甲骨文、金文写成《卜辞中之古代社会》、《周代彝铭中的社会史观》,以上5篇论文汇集成《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书,于1930年出版。这一划时代的史学著作,以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作为研究方法的向导,系统地研究了先秦历史,著者自称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的续编。著者坚信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有一条共同规律的原理,在“自序”中称:“只要是一个人体,他的发展,无论是红黄黑白,大抵相同。由人们所组成的社会也是一样。”“中国人不是神,也不是猴子,中国人所组成的社会,不应该有什么不同。”该书成功地证明了中国西周存在过奴隶社会,奴隶制是由原始公社制转化而来,到后来又转化为封建制,从而第一次把鸦片战争前的中国历史依次叙述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等几种社会形态,证明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理论完全适用于中国,驳斥了“马克思主义不适用于中国”的看法。《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的成就与郭沫若对甲骨文、金文的研究是分不开的。随后,他在这方面又陆续撰写了《甲骨文字研究》(1931)、《殷周青铜器铭文研究》(1931)、《两周金文辞大系》(1932)、《金文丛编》(1932)、《卜辞通纂》(1933)、《古代铭刻汇考》(1933)、《古代铭刻汇考续编》(1934)、《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1934)、《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1935)、《殷契粹编》(1937)等数百万字的著作。郭沫若是利用甲骨文、金文对中国古代史作出历史唯物主义解释的开拓者。他不愧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奠基者。

吕振羽著《史前期中国社会研究》

吕振羽(1900—1980),湖南武冈(今属邵阳)人,是继郭沫若之后研究中国古代史卓有成就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1934年春,他发表《中国经济之史的发展阶段》一文,认为中国社会在殷代以前为原始社会,殷为奴隶社会,西周与春秋战国为初期封建社会,秦朝至鸦片战争为变种的封建社会,鸦片战争后则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同年7月,出版《史前期中国社会研究》一书,根据摩尔根的《古代社会》、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等著作的精神,以仰韶各地出土器物为主要史料,并结合神话传说、民间习俗探求中国史前社会的特征,认为传说中的尧舜禹时代为“母系氏族社会”、夏代为“父系本位的氏族社会”,填补了学术界关于中国原始社会史研究的空白。他在上书中已初步论证了殷代为奴隶制社会,继而在1936年出版的《殷周时代的中国》一书中,对殷代社会经济和上层建筑作了具体分析,进一步证明了殷商的奴隶社会性质。《殷周时代的中国》中另一重要结论是主张西周为中国封建社会的开始,从而提出了著名的“西周封建说”。吕振羽的西周封建论在史学界有着重要影响,翦伯赞、邓拓、范文澜等史学家都支持他的观点并进一步发挥。翦伯赞在论战中写了《中国农村社会之本质及其历史的发展阶段之划分》、《前封建时期之中国农村社会》、《殷代奴隶社会研究之批判》、《关于“亚细亚生产方法”问题》、《关于历史发展中之“奴隶所有者社会”问题》、《“商业资本主义社会”问题之清算》、《关于“封建主义破灭论”之批判》等文,支持吕振羽的殷代奴隶社会说和西周封建论,并从“农村社会”的历史发展过程、农民的土地问题、“商业资本”的作用等方面,批判了“封建主义破灭论”和“商业资本主义社会”的荒谬。邓拓也主张殷商时代是奴隶制、西周以后进入封建社会。他在论战中写了《论中国历史上的奴隶制社会》、《论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停滞问题》、《再论中国封建制的停滞问题》、《中国历代手工业发展特点》、《中国长期封建社会农业生产关系的变化》等文,指出“奴隶制度是世界一般民族共同经过的历史阶段”,从劳役、贡隶、课耕、佃役4种封建剥削形式,说明中国封建社会经历创立期、发展期、转向期、烂熟期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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