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米小说网

千米小说网>碳中和背后的中国机遇 > 第十一章 面向东盟的绿色金融对外合作 广西机遇(第1页)

第十一章 面向东盟的绿色金融对外合作 广西机遇(第1页)

第十一章面向东盟的绿色金融对外合作:广西机遇

中国与东盟在绿色金融领域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随着“碳中和”进程加快,中国面向东盟的绿色金融跨境合作迎来历史性的发展机遇。基于“碳中和”的视角,本书探讨了东盟成员国绿色资金需求、碳汇金融业务、海洋生态治理等绿色金融合作前景,从东盟绿色金融发展制约因素、中国绿色金融发展存在短板以及国际绿色金融博弈风险等方面分析了中国与东盟开展绿色金融合作亟须解决的问题,以此从政策、市场、机构以及合作等层面提出中国开展面向东盟的绿色金融合作的推进路径。中国应强化“碳中和”背景下绿色金融政策宣传,广泛提高对外绿色金融服务水平,推动将广西建设成为面向东盟的区域性绿色金融中心,不断提高绿色金融合作的层次性。

一、碳中和进程下,中国应推动与东盟的

绿色金融合作

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简称东盟)成立于1967年8月,为东南亚地区的一个政府性国际组织,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新加坡、文莱、柬埔寨、老挝、缅甸、越南10个成员国组成,基本涵盖东南亚地区的所有国家(除作为候选国的东帝汶①)。东盟自成立以来,不仅建立了高效而牢固的区域合作机制,亦积极寻求对外合作,并与中国在经济、贸易、金融等方面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东盟作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发起方,将与RCEP其他成员国共同推动经济开放,不断降低关税壁垒,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和贸易自由化。

随着“碳中和”进程的加快,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后各国经济绿色复苏带动的需求②,绿色金融合作逐渐在国际合作中占据主流地位,涉及领域涵盖国际绿色融资工具的发行、海外绿色产业项目的投融资、跨境环境信息披露的共享等。金融资源是推动国际绿色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推进绿色资金的跨境流动,服务于绿色低碳项目的建设发展以及区域贸易的绿色升级,逐步成为绿色金融合作的重要方向。绿色金融有望成为中国与东盟开展国际合作的重要领域,对提升南海与西太平洋地区高质量协同发展、推动开展生态环境治理以及建立低碳国际合作体系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地区角度而言,以广西、云南等与东盟国家相连的省份为重点,结合其区位和政策优势以及跨境绿色投资活动与金融合作下新生的地方诉求,亦有望探索合作模式与路径。

针对中国和东盟之间存在的绿色金融合作机遇,探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可持续发展合作框架,对于实现区域绿色一体化,推动全球绿色金融发展迈入以东南亚地区为中心的“亚洲时代”,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当前,在中国和东盟生态城市合作、能源投资转型、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效益、贸易活动环境影响等方面的研究较为丰富,但较少涉及绿色产业中所存在的金融合作与投融资活动。目前,尚未有研究探讨如何将应对气候变化纳入跨境绿色金融业务的具体实践中,使之具备时代性与前瞻性,而跨境绿色金融合作作为推动可持续发展的引擎,相关领域的研究非常不足。基于此,本书注重从国际视野以及时代视角切入,第一,中国与东盟开展绿色金融合作具备哪些优势?尤其是“碳中和”理念的深化为绿色金融跨境合作带来哪些机遇?第二,在东盟内部层面、中国层面、国际层面存在哪些制约中国与东盟开展绿色金融合作的因素?第三,综合各方优势及面临的困境,中国应如何推进面向东盟的绿色金融合作?

二、中国与东盟绿色金融合作的基础分析

中国与东盟积极推进在环境保护与治理、生物多样性防治、绿色产业投融资等领域的合作,具备绿色合作的坚实基础。在推进“碳中和”进程中,东盟绿色产业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技术和资金需求,而中国亦不断积极推动对外绿色金融开放和项目投资,各类政策措施和市场互动为中国与东盟开展绿色金融深度合作提供了良好条件。

(一)战略框架与高层对话下绿色交流合作基础

构建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国际合作体系是21世纪各国应对全球气候危机的必然要求。经过近十年的努力,中国与东盟已基本建立牢固且长期的绿色合作机制。

1。基本构建绿色合作顶层设计框架

2016年9月,国家生态环境部与东盟成员国环境主管部门在广西南宁共同发布了《中国—东盟环境合作战略(2016—2020)》与《中国—东盟环境展望:共同迈向绿色发展》两份文件,提出要构建绿色政策的对话交流机制、环境影响评估机制、生物多样性与生态保护机制、环境产业新技术推动绿色发展机制等,为中国与东盟开展区域环境合作提供了重要的框架指导。2017年11月,第20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同意发表的《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2030年愿景》,提出加强环保、水资源管理、可持续发展、气候变化合作,包括落实《中国—东盟环境合作战略(2016—2020)》。中国与东盟已建立起国家层面的绿色合作开放平台,通过该平台,双方不断吸引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资金、社会资本的投入与支持,推动绿色合作迈向新阶段,提升至以“碳中和”为背景的跨境绿色投融资新高度。

2。开展环境合作论坛进行对话交流

在《中国—东盟环境合作战略(2016—2020)》与《中国—东盟环境合作行动计划(2016—2020)》等文件的指导下,中国一东盟环境合作论坛已成为双方在环境治理领域的重要对话平台。中国—东盟环境合作论坛自2011年10月在广西举办后,已连续成功举办9届,历年主题涵盖了绿色转型、可持续发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通过开展专家探讨、经验交流和信息共享,达成了一系列绿色发展的战略共识和子领域合作模式与框架。中国—东盟环境合作论坛通过不断提升深度和广度,已经成为双方探索绿色合作实践道路的重要沟通桥梁。

3。推动生态环保合作纳入“一带一路”倡议

中国与东盟在生态环境保护上具有基本共识,双方于2009年通过了《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战略(2009—2015)》,2011年联合制定了《中国—东盟环境合作行动计划(2011—2013)》。在“一带一路”倡议的推动下,中国已与东盟所有成员国政府签订了“一带一路”相关合作文件,积极开展战略对话与经济合作,现已成为东盟的重要投资者。绿色发展理念始终贯穿于“一带一路”倡议中,生态环境合作与绿色产业投融资逐步成为中国与东盟深化经济合作的新引擎,绿色“一带一路”建设正是题中应有之义。2019年5月,中国—东盟生态环保合作周系列活动在北京举办,开展了包括生态友好城市合作研讨会、环境信息共享平台工作组会、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与行动研讨等多项活动,促进了中国与东盟在环境保护、气候治理和可持续发展等领域之间更务实与深入的合作。

(二)“碳中和”顶层设计下政策与市场环境基础

气候治理关系到全人类的命运和未来,符合世界各国的共同利益,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绿色产业以及相关投融资活动成为独立于意识形态和国际关系的重要合作领域。中国与东盟充分意识到绿色合作的重要性,中国提出了2060年“碳中和”目标,东盟部分国家也相继提出了绿色低碳减排的长期政策。

1。东盟成员国提出“碳中和”下绿色低碳推进路径

东南亚国家是《巴黎协定》的缔约者和全球低碳减排的积极参与者,东盟各成员国不仅陆续制定了以碳净零排放为目标的减排措施,而且先后向联合国递交了自主贡献报告和近年来提高的新增目标,将应对气候变化置于与东南亚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地位。作为“碳中和元年”,2020年已成为各国绿色产业发展的分水岭,东盟成员国陆续将低碳减排与绿色转型上升为国家战略,并不断落实到行动中,为开展国际绿色合作提供了最重要的顶层指引,带动了“碳中和”时期绿色产业发展所需的资金、技术、贸易、人才等需求。

2。中国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为绿色产业对外投资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近年来,中国与东盟金融开放合作的顶层设计逐渐清晰,签订了包括《东盟十三国换汇架构拟纳入人民币与日元》《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关于修订〈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项下部分协议的议定书》等在内的促进金融开放门户的相关合作协议和倡议,为建立共享、开放、流通的投融资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2018年12月,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等十三部委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总体方案》,在推动面向东盟的跨境金融创新、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内对外开放、支持广西加快推进绿色发展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支持措施。国家层面提出的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政策,为对外开展绿色金融业务合作和服务创新提供了前提条件。作为与东盟开展绿色金融合作的先行者与示范者,广西以推动东南亚地区整体绿色产业转型升级为目标,不断构建与升级开放、创新、包容、高效的绿色金融政策环境与市场环境。

3。中国深入推进面向东盟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以建立市场基础

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正式提出要“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体系”,以“动员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产业”。指导意见还提出,要“广泛开展绿色金融领域的国际合作”“积极稳妥推动绿色证券市场双向开放”并“推动提升对外投资绿色水平”,拉开了中国对外开展绿色金融合作的序幕。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在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五省区建立了八个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为探索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迈出了重要步伐,几年来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效,例如,广州绿色金融试验区积极探索绿色金融市场交易机构与国外交易所成立合资公司,强化多边开发融资体系,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业务创新;浙江湖州与衢州试验区则积极引入绿色金融业务较为成熟的国际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沟通交流,借鉴学习发达国家和国际知名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绿色信贷政策、行业准则和绿色信贷产品创新模式。在借鉴试验区积累的经验优势以及充分发挥金融开放政策优势的基础上,广西积极开展面向东盟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在南宁、柳州、桂林、贺州四个地级市设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推动当地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并进一步完善绿色信贷统计的范围和标准。2020年,广西绿色贷款余额达到2836。87亿元,同比增长26。3%,其中,四个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绿色贷款余额2029。11亿元,新增绿色贷款占全区的55。95%。①广西深入推进绿色金融改革与创新,加快建立要素完备、制度健全、资金流动高效的绿色金融市场基础和环境基础,将为面向东盟开展绿色金融业务合作探索新路径。

三、“碳中和”背景下中国与东盟绿色金融

合作的机遇

东盟的成立在很大程度上有助于东南亚各国共同应对全球气候环境变化带来的危机与挑战,消除内部绿色产业升级和绿色投资的壁垒,降低资金流动和区域碳减排的成本。与此同时,作为一个整体对外开展绿色合作与气候治理谈判,满足成员国的共同需求,极大地提升区域绿色发展的效率和质量,并为与中国开展绿色金融与低碳经济方面的合作创造有力条件和发展前景。

(一)东盟绿色资金缺口与中国“双碳”目标带动绿色投资具有匹配性

1。“碳中和”进程开启后绿色产业将出现跨越式增长目前,东盟国家每年需要2000亿美元的绿色投资,而每年资金供给仅有400亿美元,从2016年至2030年共需要约3万亿美元的绿色投资①,从而使得中国积极投入东盟绿色金融市场具备重要潜力与战略意义。同时,随着“碳达峰”“碳中和”共同组成的“双碳”目标在中国进入实质性阶段,中国开展“双碳”绿色投资将不仅局限在国内绿色产业,更会与东盟各类绿色产业投资需求进行充分匹配,带动国际合作。在2020年全球进入“碳中和”发展新阶段后,原有的高排放、高能耗、高污染的产业将不再成为大部分国家的重点支持对象,其产生的环境影响、社会影响等也将逐渐降低项目的盈利预期,提高投资风险,从而国际金融资本将逐渐转向投入低排放、低污染、高能效等绿色发展前景的优势产业和项目,令社会投融资流向从“高碳”向“低碳”发生倾斜。随着绿色低碳经济在国际范围内逐渐成为主流后,东盟的绿色资金缺口还会持续扩大,进一步拉动绿色资金需求,为中国“走出去”企业和金融资本提供对外投融资的重大机遇。

2。“碳达峰”实现后的绿色投资新增长点

对于中国和东南亚地区的发展中国家而言,采用合理措施降低碳排放量至碳排放达峰在实践上具备客观可操作性,通过降低过剩产能、改用清洁原材料、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效率、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部分能源消费等举措,可以稳步实现社会总排放量的基本达峰。但达峰只是一个过渡阶段,最终目标是要实现全球碳净零排放、达到中和,而达峰后稳步下降至碳净零排放需要更具颠覆性的技术和加倍的资源投入。由此可见,与从现在至全球碳排放达峰的前期阶段相比,从碳排放达峰至21世纪中叶全球进入“碳中和”状态的后期阶段,东盟地区的发展中国家所需的绿色金融投资需求将产生跨越式增长,具体体现在绿色生产新技术、大规模清洁能源、稳定供电网络、碳捕集与碳封存等方面。

(二)国际间碳市场为东盟带来碳汇投融资新模式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