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写明协议的内容)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二)内容结构
1。首部
与第一审行政判决书不同的是:
(1)文书的名称不同,应写为:“行政赔偿调解书”;
(2)应单独列案由。
2。正文
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便于履行,诉讼费用的负担,应另起一行书写。
3。尾部
与第一审行政判决书、尾部的制作方法基本雷同,不同的是:在诉讼费用负担的左下方,另起一行写明:“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