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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幼儿学习的过程02(第1页)

第一节幼儿学习的过程02

三、幼儿情感的获得过程

(一)情感概述

1。情感的概念

情感是人对客观事物是否满足需要而产生的态度体验,这里所说的情感是情绪与情感的统称。情绪和情感在心理学上通常都定义为“人对客观事物所持的态度体验”,但它们又是有区别的,情绪是和机体需要相联系的体验形式,具有暂时性和外显性,如喜悦、愉快、厌恶、惧怕等。情感是和人的社会性需要相联系的体验形式,具有稳定性和内隐性,如道德感、美感、理智感等。

2。情感的分类

(1)情绪状态的分类

依据情绪发生的强度、速度、紧张度、持续性等指标,可将情绪分为心境、**和应激。心境是一种具有感染性的、比较平稳而持久的情绪状态。如人伤感时,会见花落泪,对月伤怀;“忧者见之则忧,喜者见之则喜”。**是一种爆发得快、强烈而短暂的情绪体验。如,在突如其来的外在刺激作用下,人会产生勃然大怒、暴跳如雷、欣喜若狂等情绪反应;应激是指在意外的紧急情况下所产生的适应性反应,当人面临危险或突发事件时,人的身心会处于高度紧张状态,引发一系列生理反应,如肌肉紧张、心率加快、呼吸变快、血压升高、血糖增高等。例如,当遭遇歹徒抢劫时,人就可能会产生上述的生理反应,从而积聚力量以进行反抗。

(2)情感的分类

情感是与社会性需要相联系的高级的主观体验。一般分为道德感、理智感和美感。

道德感是根据一定社会的道德标准,对人的思想、行为作出评价时所产生的情感体验。当自己或他人的言行符合道德规范时,对己会产生自豪、**等情感,对他人会产生敬佩、羡慕、尊重等情感;当自己或他人的言行不符合道德规范时,对己会产生自责、内疚等情感,对他人会产生厌恶、憎恨等情感。理智感是在认知活动中,人们认识、评价事物时所产生的情绪体验。例如,发现问题时的惊奇感,分析问题时的怀疑感,解决问题后的愉快感,对认识成果的坚信感,等等。美感是根据一定的审美标准评价事物时所产生的情感体验,它是人对自然和社会生活的一种美的体验,例如,对优美的自然风景的欣赏,对良好社会品行的赞美等。

(二)幼儿情感的获得

幼儿的情感是在感知和理解客观事物的过程中,当客观事物与幼儿主体需要发生联结时,通过主观体验获得和表现的。因此,幼儿情感获得的三个关键因素是:认识活动、需要和主观体验。

1。认识活动

幼儿的情绪和情感是在认识的基础上产生和获得,并随着认识的发展而变化的。例如,当幼儿看见动物园的小猴子、孔雀等动物时,就会很开心并好奇地问“为什么孔雀会开屏”“为什么猴子会爬树”等问题,产生快乐和疑惑感;当幼儿不理解“祖国”这个词的含义时,就无法萌发爱国的情感;当幼儿看见外表酷似自己妈妈一样的老师,就会产生喜爱的情感,但在与该老师的相处中,发现她缺乏爱心且过分严厉,则会慢慢疏远甚至讨厌。

幼儿的道德感是在道德认识的基础上获得的,皮亚杰认为,3~7岁幼儿的道德认识处于他律道德阶段,幼儿道德感的形成与幼儿道德认识特点有关。

资料卡

皮亚杰:他律道德阶段的特点

1。单方面地尊重权威表现为绝对遵从父母、权威者或年龄较大的人,儿童认为服从权威就是“好”,不听话就是“坏”,同时把人们规定的规则,看作是固定的、不可变更的。

2。从行为的物质后果来判断一种行为的好坏,而不是根据主观动机来判断。例如,认为打碎的杯子数量多的行为比打碎杯子数量少的行为更坏,而不考虑有意还是无意打碎杯子。

3。看待行为有绝对化的倾向。儿童在评定行为是非时,总是抱着极端的态度,或者完全正确,或者完全错误,还以为别人也这样看,不能把自己置于别人的地位看问题。

4。赞成来历的惩罚,并认为受惩罚的行为本身就说明是坏的,还把道德法则与自然规律相混淆,认为不端的行为会受到自然力量的惩罚。例如,有个小男孩到商店偷了糖逃走了,过马路时被汽车撞倒,当问一个7岁的孩子“汽车为什么会撞倒男孩子”时,这个孩子的回答是因为他偷了糖。

(资料来源:SOSO百科)

同样,理智感的获得是建立在幼儿感知和思维基础上。婴幼儿最初是通过感知认识周围世界的,在此过程中对周围客体和自身充满好奇,提出各种问题并引发探究行为,例如,当碰到困难和问题时产生疑惑感,当获得成功时产生自豪感,当尝试失败时产生沮丧感等。幼儿初期的思维具有直观行动性,这一阶段幼儿的理智感更多与操作和感知活动相联系,随着具体形象思维的出现和抽象逻辑思维的萌芽,幼儿的理智感逐渐表现为理解和探索周围世界或作品中的物与物、人与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并逐渐尝试各种创新性手段和创造性的方式解决问题等。

此外,美感产生过程也离不开认知,叶朗先生用“感兴”概念加以描述。他认为“感”有两层含义:“第一,‘格也,触也’,就是指人的第一信号系统对外界的感知;第二,‘感者,动人心也’,感与‘撼’通,感就是心有所动。这两层的意思合起来就是‘感动’”“这样的‘感动’不必以理解作为中介,而直接与形、色、声、温、力摇曳心旌,产生情感反应”。“兴”有三层含义:“‘兴’的第一层含义是直承‘感’而来的主体的发抒行为或发抒方式,以及这种发抒行为带来的精神悦乐;‘兴’的第二层含义是主体的自我体验,主体在为对象所‘感动’的同时,又在为这个‘感动’着的自我所感动;‘兴’的第三层含义是,‘兴’作为一种艺术的发抒方式,又具有审美直觉的含义,它不仅与情感相关,而且与直觉(妙语、慧见、灵见)有关。”这就表明美感是伴随审美认知过程所产生的美感体验,是在“感”的基础上产生“兴”的过程,这个“感”与前面所讲的感不同,是直觉的感,是几乎不经过大脑思考的感。

2。需要

(1)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

马斯洛(AbrahamHaroldMaslow)是美国著名的心理学家、人格理论家和比较心理学家,是人本主义心理学的主要创始者,被誉为“人本主义心理学之父”。他通过长期的研究形成了自己的心理学理论,其中最为熟知的是“需要层次理论”。

马斯洛认为动机是由多种不同层次与性质的需要所组成的,而各种需要间有高低层次与顺序之分,每个层次的需要与满足的程度,决定个体的人格发展境界。“需要层次理论”将人的需要划分为五个层次,其中底部的四种需要(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可称为缺乏型需要,只有在满足了这些需要个体才能感到基本上舒适;顶部的需要(自我实现需要)可称之为成长型需要,因为它们主要是为了个体的成长与发展。最初,马斯洛给定“需要层次理论”七层次需要,广为流传的是五层次需要,其自我实现需要由低到高可以分为认知需要、审美需要和自我创造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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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亚伯拉罕·马斯洛,1943)

一是生理需要。它是指人类生存最基本的需要,包括饥、渴、衣、住、性等方面的要求。当基本的生活需要得到满足后,生理需要就不再是推动人们工作的最强烈的动力,取而代之的是安全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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