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点整,门被敲响了。
进来的是个年轻女人。
陈奕妍第一眼注意到的,是她的眼睛——很大,很亮,但瞳孔深处有种戒备的神色,像只受过伤的猫。她大概二十三四岁,穿着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和格子衬衫,背着一个帆布包。素面朝天,但眉眼生得很好看,是那种带着英气的好看。
“你好,我是来应聘的。”女人说,声音很稳,但手指不自觉地抠着帆布包的带子。
“请坐。”陈奕妍说,“简历带了吗?”
女人从帆布包里掏出一张纸,递过来。不是打印的,是手写的,字迹工整,笔画有力。
陈奕妍接过来。
姓名:林嘉文。
年龄:二十三。
教育程度:中五毕业。
工作经历:无。
家庭住址:九龙长沙湾。
很简单的简历,简单到有些寒酸。但陈奕妍注意到,在“备注”一栏,有一行小字:“曾于玫瑰园女童院生活六年。”
玫瑰园。
陈奕妍抬起头,重新打量这个女人。玫瑰园是香港著名的女童院,收容的是无家可归、或有轻微犯罪记录的少女。进去的人,身上多少都有些不光彩的故事。
“林小姐,”陈奕妍放下简历,“你为什么觉得我们能聘用你?”
林嘉文迎上他的目光,没有闪躲:“我需要这份工。我学东西快,肯做,不怕辛苦。”
“我们招的是文员,要会打字,会英文,会记账。”张家文在一旁开口,语气温和但直接,“你的简历上,这些都没写。”
“打字我可以学,一个月就能学会。”林嘉文说,“英文我在女童院上过夜校,基本会话可以。记账……我没做过,但我数学很好,中学时拿过奖。”
她说这些话时,语气平静,没有讨好,也没有自卑,只是在陈述事实。
陈奕妍看着她。这个女人的眼神里有种东西,是他熟悉的——那是绝境中的人才会有的眼神,是不惜一切要抓住任何一根稻草的决绝。
和他三个月前,站在同乡会馆外时的眼神,一模一样。
“玫瑰园,”陈奕妍忽然开口,“是因为什么事?”
林嘉文的表情僵了一下。办公室里安静了几秒,只有窗外传来的车流声。
“偷窃。”她最终说,声音很轻,“十四岁的时候,偷面包店的面包,被抓了。父母早死,没亲戚肯收留,就进了女童院。”
“偷了多少?”
“两个菠萝包,一瓶牛奶。”林嘉文顿了顿,“那天是我生日。”
陈奕妍没说话。他想起自己初到香港时,在便利店门口徘徊了半小时,最后偷了一个三明治。不是因为饿,是因为身上的钱必须留着交笼屋的租金。他记得自己把三明治塞进怀里时,手心全是汗,心脏跳得像要炸开。
后来那个三明治,他分了一半给隔壁床那个得了肺痨的老头。老头吃完,说:“后生仔,你心肠不坏。但在这地方,心肠好,死得快。”
“你什么时候出来的?”陈奕妍问。
“去年。”林嘉文说,“在制衣厂做了半年,厂子倒闭了。之后做过餐厅侍应、便利店收银,最近一份工是在麻将馆洗牌。”
“为什么离职?”
“老板动手动脚。”林嘉文说得很直接,“我把他手掰脱臼了。”
张家文倒吸一口凉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