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头几天,他几乎是瘫在床上的,下地时腿肚子直打颤,走路都发软。他气得骂商时序混蛋,声音都是哑的。
商时序自知理亏,颠颠儿地让他妈蒸了香喷喷的蒸蛋,又挖了一大勺凝白的猪油和米饭拌进去,趁着热气端到床边。
李兀本来把头埋在被子里装死,奈何那香气一个劲儿往鼻子里钻,勾得人馋虫都醒了。
商时序还在一旁故意念叨,声音带着笑:“好香啊,吃一口简直美死了,是谁家小媳妇儿想吃呢?哦,原来是我商时序的小媳妇儿。”
李兀到底没扛住,猛地坐起身,一把夺过饭碗,大口大口地往嘴里塞,吃得腮帮子都鼓了起来。
商时序凑近他,伸手帮他理了理睡得乱糟糟的头发,语气放软,带着点讨好:“媳妇儿,这真不能全怪我,你说我单身了这么多年,血气方刚的,那不是很正常吗?我那么喜欢你,晚上抱着你,那……那能把持得住吗?”
他那套花言巧语这次没能奏效。李兀埋头吃饭,连个眼神都没给他。当晚,床上赫然摆了两床被子,一人一个被筒,界限分明。
商时序看着那条泾渭分明的“楚河汉界”,摸了摸鼻子,没敢再造次。
商时序那股痴缠劲儿简直没谁了,出门办事,口袋里总要揣着点李兀的贴身小物件,一方洗得发白的手帕,或者是他常戴的那副旧手套。
上面残留着淡淡的、李兀身上特有的皂角清香,混着一点阳光晒过的味道,能让商时序踏实半天。
商家那些来往的亲戚里,难免有嘴碎的,私下议论李兀的过去,说他一个寡夫如何如何。
这话要是偶尔飘进商时序耳朵里,那可不得了,他当场就能翻脸,把李兀从头发丝夸到脚后跟,说他是天上地下难找的好,最后还得撂下狠话,谁再敢多嘴一句,就别怪他不讲亲戚情面。
两人的新婚日子,甜蜜得几乎能淌出蜜来。
商时序在情绪上给得极其大方,嘴里永远是哄着捧着,行动上更是干脆,直接把自己这些年攒下的所有私房钱、存折,一股脑儿全塞到李兀手里,摆出一副“全凭媳妇儿做主”的乖顺模样。
某天不小心瞥见李兀还带着徐宴礼当初送的那只金镯子,虽然没戴,但是用小盒子装着。
没过几天,商时序就弄来了一整套足金的首饰,项链、镯子、甚至还有一对细巧的脚镯,金光闪闪地捧到李兀面前,非要给他戴上。
李兀看着这一堆黄澄澄的物件,只觉得他这攀比的心思幼稚得可笑,又有点无可奈何。
商时序还不依不饶,像个讨要奖赏的大狗,缠着他问:“我都这样了……媳妇儿,那你到底喜不喜欢我?”
李兀被他问得脸颊发烫,偏过头去,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你……你别整天问这种话,烦不烦人。”
商时序才不管,直接从身后把人整个圈进怀里,下巴抵在他瘦削的肩窝,无赖地蹭着,声音闷闷的:“不管,喜欢也得喜欢,不喜欢也得喜欢,反正你早就是我的人了,这辈子都逃不掉了。”
商家生意忙,平日里李兀就留在家里,给商母打打下手,收拾收拾,递个东西。
商母慢慢发现,李兀对数字挺敏感,算账理货头头是道,便也开始教他一些看账本、盘库存的细致活儿。
晚上一家人围坐着吃饭,商时序扒拉着碗里的饭,忽然抬头,眼睛亮晶晶地看着李兀:“媳妇儿,咱们过阵子去省城吧?你想不想……去省城念个书。”
李兀握着筷子的手一顿,有些茫然地抬起头:“啊?我?”
“对啊,就是你。”商时序语气理所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