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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苏轼的史评02(第1页)

二、苏轼的史评02

当然,这样论“理势”,仍嫌笼统。具体来讲,“理”和“势”的含义还有一些差异。论“理”的如:

齐高帝云:“吾当使金土同价。”意则善矣,然物岂有此理哉?[645]

这一条,是从一般的事理上来判断历史行为的正确与否。不合事理的行为,必然不能成功;合于事理的,则不但能成功于当时,且可以成为“万世法”,如他论秦废封建设郡县一事云:

圣人不能为时,亦不失时。时非圣人之所能为也,能不失时而已。三代之兴,诸侯无罪,不可夺削,因而君之,虽欲罢侯置守,可得乎?此所谓不能为时者也。周衰,诸侯相并,齐、晋、秦、楚皆千余里,其势足以封建树屏,至于七国,皆称王行天子之事,然终不封诸侯,不立强家世卿者,以鲁三桓、晋六卿、齐田氏为戒也。久矣,世之畏诸侯之祸也,非独李斯、始皇知之。始皇既并天下,分郡邑,置守宰,理固当然,如冬裘夏葛,时之所宜,非人之私智独见也,所谓不失时者。而学士大夫多非之。汉高又欲立六国后,张子房以为不可,世未有非之者。李斯之论与子房何异?世特以成败为是非耳。高帝闻子房之言,吐哺骂郦生,知诸侯之不可复明矣,然卒王韩、彭、英、卢。岂独高帝,子房亦与焉。故柳宗元曰:“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宗元之论出,而诸子之论废矣,虽圣人复起,不能易也。……故吾以李斯、始皇之言,柳宗元之论,当为万世法也。[646]

这段议论,层次比较复杂,但总的意思是:废封建立郡县是“理固当然”,即使圣人复起,也不能改变的,应当成为“万世法”。此是说“理”,但文中又提到了“时”与“势”。苏轼在《应制举上两制书》中也讲过“时”(上文已引述),那是指“风俗”而言,这里的“时”是指时势。他分析了三代与东周的不同时势,认为废封建立郡县是适合时势的。在这里,“时之所宜”是“理固当然”的一个内容,可见“理”的意思是比时势更普泛些的。苏轼又说,汉朝已认识到郡县制是合“理”的,但又不得不仍有所封建,这是因为一时的具体形势所迫,所以他赞同柳宗元的看法:“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就是说,封建制度是不合“理”的,它只是历史运行过程中的“势”造成的,故终究要废除。当然,考虑废除的措施时则要因“势”设法,不能像晁错那样鲁莽“削藩”。他说:

吾尝谓晁错能容忍七国,待事发而发,固上策。若不能忍,决欲发者,自可召(吴)王濞入朝,仍发大兵随之。吴若不朝,便可进讨,则疾雷不及掩耳。吴破,则诸侯服矣,又当独罪状吴而不及余国,如李文饶辅车之诏。或分遣使者发其兵,诸国难疑,亦不能一旦合从俱反也。错知吴必反,不先未削为反备,既反而后调兵食,又一旦而削七国,以合诸侯之交,此妄庸人也。[647]

苏轼并不反对“削藩”,但他对晁错的鲁莽行为很不以为然。封建制虽然不合“理”,但此现状的产生自有其“势”的原因,不能逆“势”而行。他提出的两个办法,都是因“势”而设计的:一是利用君臣名分,召吴王刘濞入朝,夺其实权,若吴王不入朝,便可名正言顺地讨伐他;二是分遣使者到各诸侯国,要他们出兵共伐吴,即便他们不发兵,也会因出于疑惧而不至于助吴同反,导致严重的后果。我们知道,在历史上,真正解决侯国问题的是后来的“推恩令”,即允许侯国之君再分封给他的子孙,使侯国内部分剖,中央便容易控制各个势力弱小的单位,易为郡县。这也是因“势”设法的。可见,反“理”而行固然最终要失败,但合“理”的计划要获得成功的保证,亦必须深察形势,因“势”设策,否则也难免招来祸患,付出重大代价。“理”与“势”在这里似乎对立了起来,因为“理”更具普遍意义,是一种关于完善的理想,而“势”则具体地表现于历史的动态运行中,表现于各种矛盾的力量消长之中,从而更具现实性。所以,“理”与“势”之间既有理想与现实的对立方面,又有普遍与具体的统一方面。有效的行为,须是导“势”以入“理”的。——这是“理”与“势”的关系。不言而喻,在具体剖析历史事件时,“势”更值得关注。

“势”是一个很古老的术语,战国诸子如孟子、荀子、韩非子都爱用这个字。汉人的训诂学中,“势”多训为“力”,如:《易·坤卦》“地势坤”,虞翻注“势,力也”[648];《淮南子·修务篇》“各有其自然之势”,高诱训“势,力也”等等。把“势”训为“力”,应该是不错的,但这两条语例都仅指自然形成的“力”,《说文解字》释“势”为“盛权力也”,则已引申为社会性的权力,至如马王堆帛书中大量的有关**的术语“势”,则指男性的性能力,但这个义项只在一定的专业文献上被承用。所以“势,力也”应包括自然的、社会的或生理上的“力”,而以前两项为主。“势”的这种“力”,可以体现于主观上,如某种情状的许多次反复后给人的心理造成某个定势,予人的行为以影响力;但一般讲“势”,是体现于具体事物的关系中的客观的“力”,它不能孤独地存在,而必须依托于事物,故常称“体势”、“形势”等,其使用的领域也广及自然科学、社会学、军事学、历史学及书法、绘画、文学等,成为各领域共通的批评术语。苏轼有《形势不如德论》一文,概括“形势之说有二”,曰“有以人为形势者”,“有以地为形势者”,他分别举了一个例子,前者如三代之分封诸侯以合成“君臣之势”,后者如秦汉之建都关中,以形成内固外临之“势”[649]。当然,这二者都不能救其亡,故“形势”终不如“道德”之为根本,但“形势”亦不可忽视。

在关于“形势”的问题上,苏轼有一篇名文,即《志林》十三篇中的《论周东迁》一文。周平王东迁于洛,西周结束,东周开始,从此进入春秋、战国之乱世。苏轼认为,这一乱而不可复收,是迁都之故:“自平王至于亡,非有大无道者也。髭王之神圣,诸侯服享,然终以不振,则东迁之故也。”他说,假如平王“定不迁之计,收丰镐之遗民,而修文、武、成、康之政,以形势临东诸侯,齐、晋虽强,未敢贰也,而秦何自霸哉”,而一旦迁都,则“形势”尽失,虽没有“大无道”之君,也不能复振。所以,“周之失计,未有如东迁之缪者也”。在这里,所谓“形势”乃综合地利、人和而言,在一般讲“有道则兴,无道则亡”的儒生常谈之外,苏轼突出了“形势”之得失为成败攸关之大事,而迁都与否则直接导致“形势”之得失。他打了一个比方来说明之:

今夫富民之家,所以遗其子孙者,田宅而已,不幸而有败,至于乞假以生可也,然终不敢议田宅。今平王举文、武、成、康之业而大弃之,此一败而鬻田宅者也。夏、商之王,皆五六百年,其先王之德无以过周,而后王之败亦不减周幽、厉,然至于桀、纣而后亡,其未亡也,天下宗之,不如东周之名存而实亡也。是何也?则不鬻田宅之效也。

他又举其他的史例说:

魏惠王畏秦,迁于大梁;楚昭王畏吴,迁于鄀,顷襄王畏秦,迁于陈;考烈王畏秦,迁于寿春,皆不复振,有亡征焉。东汉之末,董卓劫帝迁于长安,汉遂以亡。近世李景迁于豫章,亦亡。

由此可以证明苏轼的论点:“避寇而迁都,未有不亡;虽不即亡,未有能复振者也。”[650]

明代茅坤评此文云:“分明是宋南渡一断案。”[651]此语不知是泛论,抑有所据依而发?靖康元年(1126年)十一月,金兵渡过黄河,逼近汴京之时,就宋钦宗或走或守之问题,曾引起争论,《宋史·唐恪传》载:

(宰相唐恪)密言于帝曰:“唐自天宝而后,屡失而复兴者,以天子在外,可以号召四方也。今宜举景德故事,留太子居守而西幸洛,连据秦、雍,领天下亲征,以图兴复。”帝将从其议,而开封尹何栗入见,引苏轼所论,谓“周之失计未有如东迁之甚者”,帝幡然而改,以足顿地曰:“今当以死守社稷。”擢栗门下侍郎,恪计不用。

按此事亦见《宋史纪事本末·金人入寇》,文字略同。《三朝北盟会编》卷六十五“少宰唐恪罢尚书右仆射”条云:

先是,唐恪建言金人今冬必来,力劝上为避狄之计……上以为然。而开封府何栗奏事,上以恪之言问。栗曰:“虽周室东迁,不如是之甚。譬如不肖子尽挈父祖田宅而鬻之。”……上激怒曰:“朕当死守社稷!”

按《会编》所记何栗之语,即出苏轼《论周东迁》一文,亦即《宋史》所谓“引苏轼所论”云云。然则,靖康元年十一月之定计守汴不迁,乃缘何栗力主,而引苏轼此论为据,以感动宋钦宗。此后守城之事委于何栗,而栗未能成功,结果城破,君臣被掳北去。鉴于此,明代朱鹤林批评云:

靖康初,斡离不入寇,李纲力主固守京师,钦宗从之。幸而金人旋退,京师无虞,纲亦罢去矣。至冬,复入寇,何栗又力主纲议,且引苏轼所论“周之失计未有如东迁之甚者”,帝以足顿地,誓死社稷。未几,举族北辕,身死沙漠。呜呼!徽、钦岂死社稷之人哉?然则平王东迁,苏轼何以云失计?曰:骊山之难,西周已亡矣,非至平王而始衰也。西戎交侵,檇王奸令,平王不迁,将覆亡之不暇,奚止于衰而已乎!平王之失,在于迁洛之后,不能自强,而以岐雍之地拱手授于嬴秦。谓周之因迁而衰者,此目论也。轼本轻于发论,而何栗遂援之以误徽、钦,后之君子不可以不鉴也。[652]

他指斥苏轼之论为“目论”,将北宋之亡归罪于李纲、何栗,而终归因于苏轼的“轻于发论”。那么计将安出?不过逃走罢了。他说逃走之后,可再“自强”。然而苏轼早就指出:“避寇而迁都,未有不亡;虽不即亡,未有能复振者也。”因为随着迁都而来的便是苟安,无“自强”可言。要论“自强”与否,已决于战守与逃亡之际,若选择逃亡于前,而望其“自强”于“形势”尽失之后,岂非空论?言迁都之失,不是就迁都之事本身而言,而是因迁都与否关系到“形势”之得失而言的,其实质是一个进取、抵抗与弃退、逃跑的问题,也就是“自强”与否的抉择。南宋人士大都能认识到,汴京被破,正是朝廷斗志不坚,心怀犹豫、侥幸之故,而南渡以后不能复振,也正因放弃汴京、迁都东南之故。《续宋编年资治通鉴》卷一引《中兴大事记》云,宋高宗即位以后,“李纲请幸荥阳,宗泽请幸京城(按即汴京),汪(伯彦)、黄(潜善)请幸东南。三者不同,然京城之策为上……失此一机,中原绝望矣。周之失计,未有如东迁之甚也”[653]。《中兴大事记》的作者是吕中,考其学术源流,盖出于浙东学派[654],他对于南宋偏安的遗恨,证明了苏轼之论的正确,故直接引用苏轼之语以批评宋高宗弃汴京而苟安东南之举。这大概也可看作浙东学派继承苏学的一例。[655]

至于唐恪所谓“今宜举景德故事,留太子居守而西幸洛,连据秦、雍,领天下亲征,以图兴复”者,乃是实为逃避之计而文饰以美言。“景德故事”指寇准挟宋真宗亲征澶渊之事,那是北上迎敌,而“留太子居守而西幸洛”则是效仿宋徽宗临危内禅、脱责退避之举,不可同日而语。当真宗景德之役,亦有主张迁都西蜀或东南者,若无寇准力主亲征,恐怕早就成了“南宋”。苏轼对景德亲征是积极肯定的,他引用东汉光武帝故事,云:

王郎反河北,独钜鹿、信都为世祖坚守。世祖既得二郡,议者以谓可因二郡兵自送,还长安。惟邳彤不可,以为若行此策,“岂徒空失河北,必更惊动三辅。公若无复征战之意,则虽信都之兵犹难会也。何者?公既西,则邯郸之兵不肯捐父母、背城主而千里送公,其离散逃亡可必也。”世祖感其言而止。苏子曰:此东汉兴亡之决,邳彤可谓汉之元臣也。景德契丹之役,群臣皆欲避狄江南、西蜀,莱公不可,武臣中独高琼与莱公意同耳。公既争之力,上曰:“卿文臣,岂能尽用兵之利?”莱公曰:“请召高琼。”琼至,乃言避狄为便。公大惊,以琼为悔也。已而徐言:“避狄固为安全,但恐扈驾之士中路逃亡,无与俱西、南者耳。”上乃大惊,始决意北征。琼之言,大略似邳彤,皆一代之雄杰也。[656]

在“兴亡之决”的关键时刻,图身家性命安全而为逃避之计,令扶驾的兵众置父母家乡而不保,此必然俱失地利人和之“形势”,一溃不可收拾。当此之时,即不能进取,亦当固守,迁都逃跑无异于自取灭亡。靖康元年正月,金人第一次兵临汴京时,宰相白时中主张逃跑,李纲力主坚守,钦宗犹豫再三,《宋史·李纲传上》载:

未几,复决意南狩。纲趋朝,则禁卫擐甲,乘舆已驾矣。纲急呼禁卫曰:“尔等愿守宗社乎,愿从幸乎?”皆曰:“愿死守!”纲入见曰:“陛下已许臣留,复戒行,何也?今六军父母妻子皆在都城,愿以死守,万一中道散归,陛下孰与为卫?敌兵已逼,知乘舆未远,以健马疾追,何以御之?”上感悟,遂命辍行。纲传旨语左右曰:“敢复有言去者斩!”禁卫皆拜伏呼万岁,六军闻之,无不感泣流涕。

按此亦北宋“兴亡之决”也,观李纲之所以感悟宋钦宗者,与邳彤、高琼之言无异,苏轼所谓“皆一代之雄杰也”。其所谓“雄杰”,盖不仅就其勇气言,而更就其深察“形势”,紧握“势”之强弱的转捩点而言。朱鹤林乃以为李纲是幸而成功,何栗则是以苏轼之论误徽、钦,可谓不察“形势”。徽、钦即非“守社稷之人”,此时亦当以国家存亡之“形势”为重,虽然何栗未能守住汴京,但“二帝北狩”给予赵宋士民的耻辱感后来成为宋高宗“中兴”的力量凭借,“误徽、钦”换来的是国家“形势”不全失,这才谈得上“自强”以图恢复。如果钦宗南逃,恐怕金兵轻易得汴,急追南下,连南宋也没有了。朱鹤林云:“后世君子不可以不鉴也。”正当反其意而鉴之。

把苏轼论景德之役与其论周之东迁联系起来看,就可以明白他反对迁都的深意在于把握“形势”,而不是单纯地讲迁都的问题。他认为,在关键时刻,某个行为是得“形势”抑或失“形势”(包括地利、人和两方面),会成为“兴亡之决”。这是他对历史上的具体变故所处之场景深入体察后得出的结论,也是他观察史事的眼光犀利之处。在这里,与一般意义上的“理”相比,“势”是更须深察的,因为它关系到“兴亡之决”。

自然,到“兴亡之决”的时分来谈“势”之得失,已是危乎殆哉。必须在变故发生之前先察其渐,才能有效地控制其“势”,这就需要更细微的观察了。苏轼云:

夫天下将兴,其积必有源;天下将亡,其发必有门。圣人者唯知其门而塞之。古之亡天下者四,而天子无道不与焉。盖有以诸侯强逼而至于亡者,周、唐是也;有以匹夫横行而至于亡者,秦是也;有以大臣执权而至于亡者,汉、魏是也;有以蛮夷内侵而至于亡者,二晋是也(司马氏、石氏)。使此七代之君,皆能逆知其所由亡之门而塞之,则至于今可以不废。惟其讳亡而不为之备,或备之而不得其门,故祸发而不救。夫天子之势,蟠于天下而结于民心者甚厚,故其亡也,必有大隙焉,而日溃之……是故圣人必于其全安甚盛之时,而塞其所由亡之门。[657]

他说,天子之“势”本是很厚的,“必有大隙焉,而日溃之”,才会使此“势”逐渐瓦解。当然,天子是万民的主宰,收天下之赋税以养官养兵,用以治理、自卫,这是整个社会结构如此,此结构一旦建立,其“势”自不易夺。但历朝历代都不免于亡灭,则此“势”必有积弱日溃之“门”。隋吉藏《净名玄论》:“称门凡有五义……二曰简别余法,门户各异。”[658]“门”在这里以其比喻义而作为一个分析性的术语。苏轼谓,使天子之“势”日溃而至于亡者,其“门”有四,“而天子无道不与焉”。他撇开天子无道则亡的常理不谈,纯从“势”的方面考察,总结了四种导致灭亡的情形。这四种情形,虽然最终都表现为一次突发性事故,但其实质却是“势”的日渐溃散造成的,也就是“天子之势”溃散的四个“门”。如能“逆知其所由亡之门而塞之”,则不至于亡。故须于“其全安甚盛之时”深察此“门”之所在,乃兴亡之所系。苏轼将“势”的变化分析为几个“门”,在理论形态上似是演绎分析,其内容实是对历代兴亡原因的归纳总结。依此思路,他从历史中总结的教训越多,则对其“理势”论的分析阐述就会越丰富深入。凡一种理论是为切实的而非玄虚的,固应如此。

“势”的变化之“门”,颇似后来吕祖谦所谓的“机栝”。吕氏论史,谓先看“统体”,“既识统体,须看机栝。国之所以兴所以衰,事之所以成所以败,人之所以邪所以正,于几微萌芽时,察其所以然,是谓机栝。”[659]苏轼从“兴亡之决”进而考察“所由亡之门”,无疑就是在努力获取这种“机栝”。而且,他对“理势”的这种分析,不但是总结历史经验,也是切中北宋社会的现实,力求为当代提供借鉴的。所以,分析“理势”(尤其是“势”)的目的,是为了探求对付的办法,即所谓“逆知其所由亡之门而塞之”。怎么“塞”?其智术亦当从历史经验中总结而更讲究之。当然,就总体而言,“道德”是根本,“圣人为天下,不恃智以防乱,恃吾无致乱之道耳”[660],“道德”才是根本上足“恃”的,智术再高,亦必有百虑不及之处。然而,世衰道降,针对现实问题的智术亦不能不讲究,关键在于智术要通向“道德”,为恢复“道德”而讲智术。实际上,这既是从“道德”的高度批判智术,又是从现实的需要总结历史上的智术。合而论之,固以前者为重要,分而探析之,则后者在苏轼的史评中亦占较多的分量,有丰富的内容。

4。智术

三苏之学,就其理论体系本身而言,亦根柢六经,归本于道德仁义;但他们在当时却是以贯通诸史、深察人事理势、提供济时之智术而闻名的,因为他们不讳谈智术,所以被许多人视为战国纵横家之流。苏洵著《几策》《权书》《衡论》,都是剖析理势、探讨智术的,他明确提出“圣人之道有经、有权、有机”[661],而且把圣人制礼作乐、删诗编书、明易作春秋,都解释为互相配套的统治术[662]。如果说,在别的方面讲智术容易引起一般儒者之诧异的话,在军事方面是最不必讳言智术的,故三苏父子始皆以论兵著称。苏洵云:

人君御臣,相易而将难。将有二:有贤将,有才将。而御才将尤难。御相以礼,御将以术,御贤将之术以信,御才将之术以智。不以礼,不以信,是不为也;不以术,不以智,是不能也。[663]

礼与信都是纲常,是长久的、恒定的、一般的,遵循这样的纲常本非难事,如孟子所说:“是不为也,非不能也。”[664]有所不能的是智术,对于君主来说,那在“御将”的时候,尤其是“御才将”的时候,也是必须讲究的。君主只要能够克己循礼,“不为”是可以克服的,但“不能”却难以克服,必须学习、探求、借鉴、博取,才能进步。这等于说,道德修养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还有纯技术的内容,不可不掌握。“御将”如此,至于行军打仗,则用兵原是“诡道”,岂可以抛弃智术?所以,如果局限在军事领域讲智术,一般还不会与传统儒家的观念形成尖锐的抵触。但苏轼却并不将智术局限于军事领域。

《春秋》始于鲁隐公元年。鲁隐公是鲁惠公的继室之子,他的弟弟即后来的鲁桓公,也是另一个继室之子,但桓公的母亲生而有文在手,曰“为鲁夫人”,所以桓公好像更有理由继承君位。依传统的说法,鲁隐公只是暂时替桓公“摄”位的,因为惠公卒时桓公还太年幼,据说隐公原无意于久占君位,等桓公长大,原准备授还给他的。但后来有个公子翚,请隐公把桓公杀了,可以长据君位,隐公就向他表明了让位的心迹。这样公子翚倒害怕起来,就串通了桓公将隐公杀害,桓公得以继位。这件事,分明是鲁隐公好心不得好报,所以论者大都给予同情。然而,苏轼却批评他不“智”:

苏子曰:盗以兵拟人,人必杀之。夫岂独其所拟,途之人皆捕击之矣。途之人与盗非仇也,以为不击则盗且并杀己也。隐公之智,曾不若途之人,哀哉。隐公,惠公继室之子也,其为非嫡,与桓均耳,而长于桓。隐公追先君之志,而授国焉,可不谓仁乎?惜乎其不敏于智也。使隐公诛翚而让桓,虽夷、齐何以尚兹?[665]

苏轼认为鲁隐公倒也称得上“仁”了,只可惜他的“智”太低劣,连路人也比不上,路人看到有行凶之意的强盗,会捕击之以免受害,鲁隐公却不能及时解决那个有行凶之意的公子翚,自贻后患。所以,倘“不敏于智”,徒有“仁”心是没用的。“君子之为仁义也,非有计于利害;然君子之所为,义利常兼。”[666]君子做事固然是从仁义出发而不是从利害出发的,但也要深明利害,那行为才有卓效。以故,深明利害之智术,必不可少。苏轼认为,大圣人孔夫子就是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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