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5]苏辙《进策五道·君术·第一道》,《苏辙集·栾城应诏集》卷六。
[706]《苏轼文集》卷八卷九卷四。
[707]马永卿《元城语录》卷上记刘安世语,《丛书集成》收王崇庆《元城语录解》本。
[708]《范文正公集·政府奏议》卷上,《四部丛刊》本。
[709]苏轼《策别·课百官一》,《苏轼文集》卷八。
[710]苏轼《上神宗皇帝书》同上,卷二十五。
[711]苏轼《策别·安万民一》,《苏轼文集》卷八。
[712]陈亮《上孝宗皇帝第一书》,《陈亮集》卷一,中华书局,1987年(增订本)。
[713]苏辙《御试制策》(即应贤良方正直言极谏科所对策)中也谈到相同的问题,见《苏辙集·栾城应诏集》卷十二。
[714]苏辙《上皇帝书》,《苏辙集·栾城集》卷二十一。
[715]苏轼在定州所上奏议《乞增修弓箭社条约状二首》,《苏轼文集》卷三十六。
[716]《策别·安万民一》,《苏轼文集》卷八。
[717]《策别·安万民三》,同上。
[718]苏轼《策略二》,《苏轼文集》卷八。
[719]苏轼《策略三》,同上。
[720]苏轼《策略四》,同上。
[721]《嘉祐集笺注》卷十五。
[722]《苏轼文集》卷四十八。
[723]欧阳修《议学状》,题下小字注:“嘉祐元年。”《欧阳文忠公集》卷一百十二。
[724]《苏轼文集》卷二十五—三十七,“奏议”类。
[725]苏轼《贾谊论》《苏轼文集》卷四。
[726]苏轼《眉州远景楼记》《苏轼文集》卷十一。
[727]此时王素知益州成都府,苏轼有《上知府王龙图书》,见《苏轼文集》卷四十八。
[728]苏轼《三槐堂铭并叙》《苏轼文集》卷十九。此文把王家与唐代李栖筠、李吉甫、李德裕三代相比。
[729]苏轼《王仲仪真赞并叙》,《苏轼文集》卷二十一。
[730]王震《宋史》有传,元丰时任中书检正官,曾执笔入记神宗语。王巩《闻见近录》(《四库全书》本)称他为“六侄”。此人也就是《南丰类稿》序言的作者,署“三槐王震”,“三槐”之义见苏轼《三槐堂铭并叙》。另外,苏轼晚年在南方颇得广州知州王古的照顾,王古是王巩的另一个侄子,见《宋史·王素传》附。
[731]司马光《论制策等第状》,《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二十。
[732]苏辙《颍滨遗老传上》,《苏辙集·栾城后集》卷十二。
[733]司马光《苏主簿夫人墓志铭》,《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七十六。
[734]苏轼曾想把堂兄的女儿嫁与司马康(光兄子,光养为己子),见《与堂兄三首》,《苏轼文集》附《苏轼佚文汇编》卷四。
[735]《苏轼佚文汇编》卷四收录他熙宁二年至四年在京期间的家书较多,如《与子明九首》的前六首,及许多题为《与堂兄》的尺牍。内中述及家事,似颇为纷繁。而提到的一些故交朋友,则皆属当时的“旧党”。这种社会关系,是在苏轼面对“新法”之前就已形成了的,如果他要支持“新法”,势必自脱于此交游圈外,甚至可能众叛亲离。故宋神宗欲用苏轼修中书条例时,王安石说:“轼非肯违众以济此事者也。”(见《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四,熙宁二年五月)他估计苏轼深处“流俗”之中,必不肯违众自拔。苏轼确实愿意在旧臣、故家交友中“优游浸渍”,不愿效法别的“新进小生”。他在《贾谊论》中为自己设计的政治道路,决定了他的这个态度。
[736]司马光荐苏轼为谏官,在熙宁二年十月,见司马光《手录》卷二“奏札并举苏轼等录”,《司马光日记校注》113页,中国社科出版社,1994年。其荐举状即《再举谏官札子》,《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四十一。
[737]苏轼《与子明九首》之一,《苏轼文集》附《苏轼佚文汇编》卷四。
[738]司马光《议学校贡举状》,《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三十九。
[739]司马光《议学校贡举状》,《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三十九。
[740]据我们所知,当时大概只有刘攽持论与苏轼略同,见《宋史·刘攽传》。
[741]欧阳修《议学状》,《欧阳文忠公集》卷一百十二。
[742]如欧文云:“既以文学取士,又欲以德行官人,且速取之欤?则真伪之情未辨。是朝廷本欲以学劝人修德行,反以利诱人为矫伪。”苏文云:“夫欲兴德行,在于人君……若欲设科立名以取之,则是教天下相率而为伪也。上以孝取人,则勇者割股,怯者庐墓;上以廉取人,则弊车羸马,恶衣菲食。凡可以中上意,无所不至矣。德行之弊,一至于此乎!”可见苏轼是本于师说而尽发其蕴。
[743]苏轼《谏买浙灯状》,《苏轼文集》卷二十五。
[744]苏轼《上神宗皇帝书》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