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是从难以忍受的昏沉和晕眩中开始的。
他睁开眼时身边空无一人。
身边是完全陌生的酒店房间,手边摆着一本硬质封面的黑皮笔记本。
“不要害怕。”
这是封面上写着的唯一一句话。
捂着隐隐作痛的头翻开笔记,映入眼帘的是他自己的笔迹——
你是■■·韦恩(名字被涂抹到彻底无法辨认,而在墨迹的旁边还有一行笔画潇洒的加笔:你改名叫安德(and)啦,还记得吗?),已经离家三年,有一个叫做托马斯·韦恩的兄长和叫做玛莎·韦恩的嫂子,他们的孩子叫做布鲁斯。
你将在一个月后回到你的家乡哥谭。
你将彻底失去过去三年的记忆,但我确信那是你的选择,你对此心甘情愿。在一个月后,你十八年的记忆将会复苏,不必担心你与家人们的相处。
记住,你现在很安全。
(落款处并不是先前出现过的两种笔迹,有人在笔记本的最后写到:我并不认可你提前回到家乡的决定。
但是你已经离家太久,思念是人类永远无法摆脱的影子,所以,请你小心地,喜悦地迎接与家人久违的重逢吧。
一路平安。
ps。你的名字我尽力了……)
没有对此任何的记忆,安德却在看到熟悉字迹的那一刻感到了无比的心安。
笔迹中蕴含的祝福与欣喜透过纸面,任性到让人牙痒的家伙留下的名字虽然古怪,他却并没有在其中感受到恶意。
“谁会起这样的名字啊。”
恍惚中似乎有人这么说着,语气里带着温和的笑意。
“他不满意就让他来找我喽,”轻佻的男声回答,在记忆深处泛起虚幻的涟漪,“反正啊,他说过他会原谅我的。”
那个声音在记忆里远去了。
安德恍惚间觉得自己似乎失去了什么。
很快,他连这样茫然的失落也不再有,低着头查看笔记本,然而后面的记录连旁人的字迹都不再有,只是自己随心的记录。
“记忆恢复前可以去中国暂住,那边饮食不错,这三年都吃习惯了。”
“阿福做的饼干是最好吃的,这里只有减糖版,我不喜欢。”
“托马斯可能会喜欢的米线配方……”
“给玛莎带了新的项链,放在箱子的夹层里记得拿出来。”
“给布鲁斯带了悬浮滑板,还有安全操作指南,记得让他背熟了再用……”
“那孩子会喜欢吗?这几年没跟家里通过信,还不知道他长成什么样了呢。”
“真想快点回家。”
“我居然开始想念阿福的黄瓜三明治……”
“我记得布鲁斯还蛮聪明的,要不要教他一点技能?哥谭环境还挺糟糕的,这孩子要好好长大才行啊。”
“托马斯肯定很担心我,该死的■■(被反复涂黑到难以辨认的字迹)害人不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