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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劳动合同法解读03(第5页)

另外,在有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客观上已经不能继续履行了,如原用人单位已经搬迁外地、原工作部门已经被撤销等,此时即使劳动者想继续劳动合同也无法继续,因此,在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后,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

十三、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本法第四十九条是关于社会保险转移的规定。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不替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统筹部分,其中原因有的是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不了解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逃避责任;有的是劳动者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积极性,主动要求用人单位将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直接发放。这些情形,不利于我国全面建立社会保险制度,不利于劳动者退休后的生活保障,同时有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规避缴纳社会保险不签书面劳动合同,所以,劳动合同法对此作出相应规定。

十四、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本法第五十条就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作出了规定。

1.用人单位的义务

(1)用人单位有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义务。

在根据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都必须履行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义务,这包括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终止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依法责令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等情形。

用人单位出具证明的时间是:在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

规定用人单位有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义务,主要是考虑便于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

(2)用人单位有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义务。

在实践中,用人单位扣留劳动者档案,不明确告知劳动者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比较普遍,因此劳动合同法作了专门规定:①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履行。

②有关手续办理规定了时间限制,必须在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

③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按每一名劳动者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用人单位有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

在劳动者办理交接手续的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支付经济补偿。

①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二条规定,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②如果用人单位不及时发给经济补偿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了法律责任: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4)用人单位有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的义务。

2.劳动者的义务

劳动者有按照双方约定,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办理工作交接的义务。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不能一走了之,还必须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即按照双方约定,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办理工作交接的义务。工作交接主要包括公司财产物品的返还、资料的交接等。

有关集体合同条款的解读

一、集体合同的订立和内容

本法第五十一条对于集体合同的内容和集体合同的订立方面作出了规定。

1.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集体合同是指工会或职工代表代表全体职工与用人单位或其团体(即集体协商双方当事人)之间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相比存在着明显不同,它们主要的区别如下表所示: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集体合同劳动合同

当事人不同

集体合同当事人为劳动者团体和用人单位或其团体,因此又称团体协约或团体合同劳动合同当事人为单个劳动

者和用人单位

目的不同

订立集体合同的主要目的,是为确立劳动关系设定具体标准,即在其效力范围内规范劳动关系目的是确立劳动关系

内容不同

集体合同以集体劳动关系中全体劳动者的共同权利和义务为内容,可能涉及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也可能只涉及劳动关系的某个方面

劳动合同以单个劳动者的权

利和义务为内容,一般包括

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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