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卡难过地捏着蟹螯回了家,她吃螃蟹的时候还不觉得心理不适应,此刻只有一只螯,竟让她悲从中来,她摔了一跤都会疼,螃蟹残疾了怎么办呢,它一定好疼。爸爸笑话她:“傻瓜,螃蟹没有了螯还能再长出来,它要是不舍去它的螯能死里逃生吗?”
莫卡问:“和原来一样吗?”
“比原来小,螃蟹都是有很强的再生能力的。”
螃蟹都懂得断螯求生,她呢。莫卡打起精神收拾行李,她要走了,他知道吗?他再没和她说过话,他知道她嫉妒那个女人吗?他们知道她的怨恨吗?她和章小明之间,静下心来也许当真能找到别的冰释前嫌的办法,而不是最蛮横的一拍两散。但这样也好,她不是明知丈夫有外遇还粉饰太平的妇人,她不愿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她没必要从十四岁起就拖着耻辱的印记。
可要可不要的东西,那就不要吧。这时,她有足够的意气成全自己的完美主义,至少在爱情上,她可以做到,多么庆幸,她眼下可以不妥协。
莫卡和爸爸等车时,在路边摊吃了豆浆和油条,桂花树街人来人往,是她十四年来熟悉的景象。书中的小镇是明朗的,处处皆佳话,义仆救主,学堂先生的衣衫晴好如蓝天,锡店老板的二儿子是革命青年,甚至连风尘女酬落难恩客——都值得朗朗传诵,不似她所目睹的那么不洁,是娼,是**,是千夫所指。
莫卡心事重重地喝豆浆,把所有能想得到的恶毒字眼都加诸在阿三和章小明身上。阿三的店又开了,她倚在门边剥莲子,黑猫咧了咧嘴,啊,它肯定是在冷笑,莫卡确定。她猛地动了气,心火腾地烧着,推开碗,慢悠悠地晃过去,对准黑猫就是一脚。
黑猫被她踢得一个趔趄,她趁胜追击,拎起它,使劲地往墙壁上摔,黑猫狼狈地打个滚,夹着尾巴跑了。莫卡见惯了散花镇的女人们掐架,披头散发,跳脚大骂,又撕又咬,要多难看就多难看,她不要像她们。可她怎么办呢,她竟然只能和一只猫过不去,很久很久后,她知道有个说法叫虐待动物,会遭人谴责,但十四岁时,她无心顾及,她就是想挑事,冲着冷眼瞧着她的猫。它是她的心魔,先对付了再说。
自始至终,阿三都轻描淡写地看着。莫卡泄了气,她能怎样呢,她从小生长的小镇,是个荒唐的地方,盛产畸恋,奇情,鬼故事和貌美如花的是非女人,镇上大多男人都对她想入非非,章小明只不过是其中之一。
她无可奈何,那就离开吧。即使是高更,所得的遗产花光后,在大溪地都会受到冷遇,他赞美过的花朵与**之地,将他遗弃。
莫卡系紧了鞋带,向爸爸跑去,该走了,散花镇。她不要它了,统统的,都不要。
黑猫鬼鬼祟祟地蹭到阿三的脚边,她把它抱起,眯着眼注视着莫卡的背影。小姑娘在撒野,当着她的面踢她的猫,是想示威吗?她不明白小姑娘嫉恨着她,小男朋友舍弃她,奔向她,是说明阿三才是更美更好的所在吧。莫卡嫉恨她。
女人的内心世界都是幽微莫辨的。莫卡同样不明白,阿三羡慕过她,男孩和她的爱情欢喜热烈,哪怕是隐匿在桂花树街的人群里,隔着熙攘和嘈杂,他们都会向彼此眺望,绽放最灿烂的笑脸,浓情蜜意像奶油,甜香可口。她缄默无言,然而她嫉妒。尤其是在电影院里,每一次她都坐在他们的后排,她嫉妒。
极年轻极年轻的时候,她仿佛也是有过爱情的,后来呢,她忘了。她不记得了。初恋的男孩面容早已模糊,她用力地想,迟疑地回忆……他孔武有力,常常逗她笑,他攒钱给她买小零食,巴巴地堆在她面前,看着她吃下去就高高兴兴,对了他是娃娃脸,是个快活的农家少年,赤脚走在田埂上,裤腿上还沾着泥巴。
她爱过的男孩子是什么样呢?当章小明在她身上盘旋起伏,累到虚脱,她温存地抚着他的后背,她在想,她忘了初恋的滋味了,但事实上,他应当和章小明丝毫不同,不同也好,只要他是个年轻的男孩子,他迷恋她,一寸一寸地流连她的肌肤,他渴求她,以他十六岁散发着力量和热气的身体。
她想在这罪恶而欢乐的肉欲里享受没顶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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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的事情乏善可陈,莫卡念高中,考大学,读研。她离开散花镇的第三年,妈妈也调到市里,她回去过一次,协助父母变卖房产,搬家。小镇的风景照旧,但三颗米杂货店改成一家租书铺子,听老板说,阿三去年离开了,以非常低的价格将她的店转手给他,朋友们都夸他运气好,捞着了一个大便宜。
“那女人……啧啧……那女人……”老板的言语真惋惜。惋惜什么呢?她莫名其妙地搬到散花,莫名其妙地走了,像《聊斋》里的狐狸精,摄人心魄,空余回音。
镇里的建筑物一如既往,所谓变迁,大抵是和人有关的。李娟娟没考上高中,到南方打工去了,当年的同学要么回乡务农,要么做起了小本生意,有人说起,章小明承包了他家后山的一大块地,种了桑树养了蚕,发了一笔财。发了财了人都警觉,他就养了一条皮毛油光水滑的黑贝看家护院,还引进了母狗,产下一窝小崽子,威风凛凛。
莫卡拿了两百块钱,打发小表弟到章家买了一只纯黑的小母狗带回市里,给她取名为小默,周末的傍晚带它出去散步,无数路人都认定它其实是狼。狼也好狗也罢,反正它和莫卡很亲,会钻圈,会逮耗子,唯一的缺点就是太能吃肉。
莫卡大二的黄昏,梦见过一只吵闹的猫头鹰,蹲在通往阶梯教室的樟树上,她停下来,和它聊了聊天气对农作物的影响,猫头鹰十分有见地,令她很惭愧。醒来的时候,英文教师给同学们放了《毕业生》的片段,她说《TheSoundOfSilence》是首经典的歌。
男同学看得亢奋无比,总结剧情时把教师气得够戗:“就是个小处男被老女人引诱的故事嘛,最后他玩腻了。”意犹未尽地继续道,“这个故事教育我们,放野火嘛,一点着就赶紧撤,不然被逮着要罚款,万一熏出一只老虎或是饿狼,就糟了。”
女生们则小资多了:“还是呆在城堡里烤烤壁炉火比较好,看一本英文原版小说,腿上搭条巴基斯坦的手工羊毛毯。”
莫卡又睡过去了。在似曾相识的场景里,她不自在。司空见惯的事情,被她遭逢,就是巨变,她不想多听。过了这么久,她也渐渐有点儿理解男生看A片的心态,也知道有的男人不召妓是有精神洁癖,而有的则是肉身洁癖——害怕染病而已。要是那会儿章小明哭着求她谅解她,发毒誓不再去找阿三,她会半推半就地对事实闭眼,并哄自己,那是男孩都会犯的错误吗?她确定她会不计较,她确定她不会有芥蒂吗?
卧谈会上室友们会追忆初恋,但她说不出口,她的初恋只与丑闻相关,并且没有被深爱过,就已被辜负成疾。下铺的女生说,希望点场大火烧灭初恋回忆。也许她的初恋对象能够在灰烬里成为一枚舍利子吧,晶莹剔透价值连城。而莫卡却只闻见腐朽的尸臭气味,收获爱情的余灰。章小明给了她不堪的感受,她便刻薄了他。
这些年来,看到活力四射的,贪玩的聪明男孩她会关注,也会打听一二,但不肯走近。她喜欢的男孩是同一款,但再不能是他。他知道她还记得他吗,她紧张时会攥紧拳头,被他约出去的那天她在求证相似三角形,刚添了两条辅助线,小卖部的话梅一块二一袋,团支部书记让他帮忙捉只小麻雀给她养。
莫卡再没谈过恋爱。爱情开始得太早,她没有学会怎样才可以让自己不那么痛,她没有经验,也不知道向谁话说从头。所以她就独自痛了好久——好多年。直到她认识季远知。
季远知养的是可卡,莫卡老看到他出来溜狗,和小女儿坐在街心公园的花坛上吃面包,给她读童话,她在旁边听过好几次。季和她住同一片小区,是个中产阶级,有房有车有公司,但他给女儿讲《小王子》,那样温柔宁静又忧伤的故事。
这是个慈爱的父亲。
小默和可卡熟了,一见面就扑向对方,碰碰爪子,勾肩搭背地闹着。莫卡就笑着看它们嬉戏,听一听季讲的童话。季会朝她点头示意,她也会带巧克力派,漫画书,彩色铅笔之类的和他的小女儿分享,小姑娘很喜欢她。
季给女儿讲格林童话里《松鼠的故事》的傍晚,天色暗沉,莫卡玩着钥匙扣,情绪低落。离开散花镇后,每个夏天她仿佛都能闻见故乡的味道,大概是小时候阵雨来临前蜻蜓低飞,植物疯长的速度太过浓烈,荒野上盛开着野花,气息辛辣,无端地叫人觉得焦虑,很期待一场又响又香的暴雨,又害怕它结束。她无法描述她的心情,深吸一口气,正听到季对女儿讲:“在你出生之前,爸爸养过小松鼠……松鼠和橡树是有协议的呢,它埋藏四个左右的橡子之后,就会善意地忘记原先埋藏的预备吃掉的橡子。”莫卡攥紧钥匙扣,有的事解决不了的话,就学会克服吧。她得原谅那些爱所无法原谅的,用尽可能温和的姿态。
雷声轰隆,阵雨就快下了,季朝她看了看:“回家是来不及了,到仙踪林喝点热可可避避雨吧。”小姑娘来拉莫卡的手,她喜欢这个姐姐,自从妈妈过世后,她很少再觉得哪个女人合她的眼缘了,莫卡时时流露出很惊惶的神色,和每一个处心积虑接近爸爸的女人都不同,她们攻击力十足,但莫卡像只惊弓之鸟,她不是猎人。她不是想捕获爸爸财产和地位的猎人。
她想要的舒适安全,季可以带给她。而他从不知道,在莫卡出生之前,而他正年轻的时日,他赤脚走在乡间小径,下河摸鱼,爬树偷桃的经历,约等于章小明现在的村落里,孩童们仍乐此不疲的把戏,玩得满身泥浆地回家,父母顶多笑骂两句。
章小明也是个好脾气的父亲吧,儿子提条蟮鱼回来,他拍拍他的头,当着儿子的面把它做成香辣的菜。若是只逮到小虾小鱼,儿子耷拉着脑袋不开心,他照样眉飞色舞地熬锅清汤,招呼他尝鲜。
她十四岁的时候,幻想过和他有这样的家庭,她是他贤惠的妻,住在安详的村庄,洗手做羹汤,在灯下补衣裳。
都是上个世纪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