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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第8页)

不,连我爱他,他都不曾知道。

有时就是如此,不离开,就不会知道所爱是谁。但这多么徒劳无功,你已不在。

之所以还活着,在于我没想好一个可以超越他的死法。我暗自喋喋不休地盘算着,该以何种方法殷勤地奔赴死亡,想了许久,毫无头绪。但哪天实在没有事做了,那就去死一下吧,像下个小馆子,点个我爱吃的菜。很自然,随时随地。

我连新意都懒得想了。

懒得哭,也懒得死。

我以为我很颓废,如今我才知道,原来我早报废了。

【廿一】

小虎的中蛊事件让我找着了契机。他为父母的仇家所害,中了奇毒,连他医术不俗的母亲和奇侠槟榔都找不出破解之道。

生有可恋的人舍不得去死,我看着灯火下小虎晶莹的脸,往事如万花缤纷坠落。他不是多年前我初见的那个人,但我心口仍在刹那涌起感触——若能重回当年,我的他也会是这么一个不谙世事的纯真少年,人生最大的苦痛是病痛折磨,而不会经历疼痛的心劫和冰冷的绝望。

我的一念之差,葬送了毕生的幸福。旧日的挣扎和逃避在此刻看来多么无谓,可当时我哪会预料得到。

我挽不回所爱的性命,但我有可能会救回和他相似的小虎。风烟谷的上古医书里,或可找到救他生命的方法,便是如此,在十一年后,我重归风烟谷。

【廿二】

挽救小虎的是小兔子,我自他整理的医书里,发现了克毒之法。他用了近五年的精力将上百卷纸张脆薄欲碎的医书一一誊抄归纳,加入师父的绝学和自己的心得将其完善之,使我受益良多,终将棘手难题攻破。

弄完医书,他就去死了。救完小虎,我也可以去死了。仿佛是忽然想通了一件事,我心头一喜。什么死法不重要,单单是想到马上就能死了,已觉幸福。

如果活得行尸走肉,为何不干脆成为一具尸体呢?多少还坦率点。

一切形式感都不需要了,我客居在人世的日子到此完结。爬一座高山,从山顶跳下去,粉身碎骨,血肉模糊,很简单也很直接,连后事都不用让人操心,自有秃鹫帮忙收拾我的残骨。小兔子用草席裹住自己,也是尽量不想麻烦别人吧,顶多出几分力气,将他掩埋即可。

我比他更省事呢,符合我做人的原则,无话可说,那就睡觉;无可留恋,那就去死。

可惜吗?并不。生命里其实并没有什么值得非做不可的事,除了爱,以及死。

他已化作了一座冰凉的孤坟,那么,爱已不再必须,于是生,也已不再必须。

都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但到了此时,我发现自己已无话可说。既然想说的不可说,说了他也听不到,临终遗言又有什么意义?我再自大也无法否认,我的自以为是和一意孤行,把我的人生搞砸了。明明一手好牌,却打成了败局,我已彻底不愿再说什么。已然丝毫不在乎有没有人听,听不听得懂,懂了又如何,终归是寂寞。

一事无成人渐老,一钱不值何消说。

可我还是说了这么多。矫情、做作、语无伦次,絮絮叨叨。

不是为自己,是为了他。想替他见证,他有过这样的一生,爱过那样的一个人。其余种种,都不必再提起。

写完这篇文字,我与人世的瓜葛已可尽情了断。戏剧化吗?随便吧。我只这一生,就要随兴所至地活,或者不活。

是的,我的一生本该洁净芬芳,本该遇见眉眼清甜的人——只有那个。笑容是暖的软的,从眼到心漾着蜜,在夜里说说悄悄话,晴空下唱不着调的歌,阴天互相抱着书一页页地读——

我的一生,本该如此。

【廿三】

向下飞翔,天堂在上。

再见,时光。

2010年3月于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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