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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手表物语195319662(第4页)

不过那夜水改变的,还远不止这些。

那夜我主人在水里做了一个在岸上绝不会做的决定:他要在他的上半身和下半身之间修筑一道无坚可摧的城墙。从此以后,他的上半身和下半身将按各自的性子活着,彼此鸡犬相闻,却老死再无瓜葛。

那个夜晚,水把我的主人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最终离开我主人时,我二十岁。

二十岁对一只普通手表来说,可能已经是三生三世。而对一只经由吉塞普·沛纳海亲手制作的正宗沛纳海手表来说,我本应该还可以再活很多年。中年的世故,老年的惰性,似乎都离我非常遥远。我从出生到陨灭从未踏入过修理铺的门,我始终像我被造出来的第一天那样,精力充沛毫厘不差地踩在时间线上,替我的主人忠心耿耿地指示晨昏。我绝对没有料想到,正当我和我的主人开始享受艰难地磨合出来的默契时,我竟然会毫无预兆地死于非命。

其实,这样的说法并不完全符合科学原理。世上每一件事物,在孕育的过程里不可能不泄露任何蛛丝马迹。即使是石头长草,也会显露出最初的细微裂缝,只是我不够细心。我虽然看见了慢慢逼近的黑影,我却没有联想到那是死神的翅膀。

比如说,我其实早就注意到了全知放学回家时,臂膀上别的那块割眼的红布;我也早就看见街上女人的布拉吉和裙子似乎一夜之间消失了,男女老少穿的,都是一种与叶子相近却决不代表叶子的绿衣服;我也早就发现,公园门前的报亭拓宽了好几倍,上面贴的除了报纸,还有许多张用毛笔书写的大字报。这些纸上的墨汁还没来得及被风吹干,又很快会被新的纸覆盖上。我出事的前一天傍晚,我主人带着我到华盖山散步。当我们站在山顶往下眺望时,我们同时吃了一惊:偌大的一个城市,怎么只剩下三样颜色:袖章的红,衣裳的绿,还有墨汁的黑?那三样颜色哪一样都让我心惊,我其实已经闻到了空气中隐隐的血腥味。

我出事的那天早晨,我主人的一家和平常一样,吃过了几乎可以用简陋来形容的早饭。他妻子取下他腕上的手表,用一块柔软的棉纱蘸着牙膏来轻轻擦拭表面。这样的事,她每隔三五天就要做一回。他们压低嗓门儿聊了几句早间新闻里的一些新动向,猜测着市政府机关里发生的事。他的那位老首长虽然还没有被公开揪斗,关于他的大字报里,已经显露出了杀机。他们在替他悬着心。他们叮嘱两个孩子放学后马上回家,不要在街上逗留。全力还没来得及站起身来领着全知出门——姐妹两个在同一所小学上学,一个五年级,一个一年级——院子里就闯进来一群穿着杂七杂八旧军装戴着红袖箍的孩子,他们是相邻那条街上一所中学里的学生。他们并不是针对全崇武来的,他居住的这个院落只不过是他们漫无目的的行程中的第一个落脚点。

全崇武马上明白了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样的事——几天前他亲眼见过他厂子门口那家人被抄的情景。当他还在思索对策的时候,朱静芬已经想好了该说的话。女人没见过什么世面,可是无知的女人偏偏就有一股子生腥胆气。她站在门框里,双手叉腰,对一个看起来像是领头模样的孩子说:“你想知道我们家是什么人吗?去居委会问一问就行了。居委会隔三个门,三十六号,门口挂着牌子。我爱人是抗美援朝的英雄,你没看见他脸上的那个疤?美国佬的炮弹嗖地擦过去,再偏半分他就是烈士了。我就不值一提了,我不过是个孤儿。孤儿,你懂什么是孤儿吗?我爹妈被地主老财逼得要饿死,只好用两个番薯窝窝头的价钱,把我卖给了天主堂的嬷嬷。你说我们这样的人家能有封资修四旧吗?不过你要是不信,最好还是搜一搜。”

这个掺了水分的故事听起来很真,真得几乎接近让人感动,那群孩子有些不知所措地停在了门里和门外之间的那片模糊分界线上。事情本来可以就在这里画上一个句号的,可是老天爷不肯。

“我认得你,你搞过我们院子里的那个破鞋叶知秋!”

正当这群人几乎就要转身离去的时候,有一个孩子突然高声叫嚷了起来。

朱静芬赶紧伸手去捂全知的耳朵,可是已经晚了,全知和全力都准确无误地听清了每一个字。

我身上的齿轮咔嚓一声停跳了一拍,我的心吊到了耳朵尖上。这是四年以来第一次有人在我主人面前提到那个名字。我知道他的心已经绕着那个名字长出了一圈死肉,我以为他不再会觉得疼。没想到他像是一只被一根鞭子冷不丁抽了一下的陀螺,噌的一声蹦离了地面。他的脑子在空中嗡嗡地转了很多圈,等到他终于停歇下来的时候,天花板斜了,屋里飞满了星星。

我以为他会看一眼妻子,可是他没有。他径直朝那个孩子走过去,站定了,一字一顿地说:

“叶,知,秋,不,是,破,鞋。”

他的声音并不凶。他的声音岂止不凶,甚至带了微微一丝的虚弱。替他撑着场面的是他的眼神,还有眉梢的那块伤疤。那疤在一上一下地颤动着,仿佛底下安了一条力气十足的弹簧——那是积压了四年的沉默。

“你敢再说一遍,我找你妈去。我认得你妈。”他扯住了那个孩子的衣袖。

“全力她爸。”他的妻子轻轻喊了他一声,那是见好就收的提醒。

可是他依旧没看妻子,他只是对她摆了摆手,示意她把两个女儿带到里屋。

他的目光仍旧胶水似的粘在那个男孩的嘴唇上——那两片嘴唇还没真正见过世界,却已经学会了世上最龌龊的字眼。那个孩子避开了他的眼睛。或许是因为那块会跳动的伤疤,或许是因为“你妈”这两个字,那个孩子明显退缩了。说到底他们不过是由军装皮带和袖箍伪装出来的假大人,他们根底里禁不住真大人的诈唬。

事情到了这一刻,本来真就可以画上句号了,可是老天爷还是不肯。命里注定了我要在那天丧命,没有人撕扯得过死神。

“这是什么?”

学生们开始陆陆续续地离开。正在这时,拖在最后面的一个孩子一扭身,发现了躺在饭桌上,还沾着一缕湿牙膏的我。他跨过门槛走进来,把我拿起来细细地打量着。那个超大型的玻璃壳,那只与表身焊接在一起的笨拙而结实的表耳,那条针脚密致结实的皮表带,那个印在玻璃壳上的水手锚标记,还有那几个圆墩墩的蝌蚪一样的洋字母——他并不知道这是“沛纳海”商标——都是他从未见过的新奇。我看见他那双正在经历从幼稚到世故的演变的棕黑色眸子里,有一条导火索在噼里啪啦地冒着火星,点燃导火索的是好奇。好奇烧完了,火星就蔓延到了惊讶。惊讶也烧完了,就渐渐烧到了嫉恨。嫉恨最短,一两个火星子就过了,很快就烧到了愤怒。愤怒是导火索的最后一段,愤怒烧到了头,就是爆炸。我绷紧了身上的每一根神经,等候着那一声巨响。

“骗人,这家明明有封资修帝国主义的四旧!”

他那些已经散开的同学听见他的喊声,又重新走回来,围着我聚成一个圆圈。

砰的一声,那个孩子把我愤怒地摔到了地上。

我的部件散了架,它们痛楚地松开了从出生伊始就紧紧交缠在一起的牙齿。

我受了重伤。

但即使在那个阶段,我依旧还是有可能避免一死的。如果我在那个时候获救,我至多不过需要进一趟钟表修理铺,经过一轮复杂的皮肤和筋骨重塑手术,我或许还可以带着我的伤疤继续为我的主人服务。我奄奄一息地朝我的主人投去了求救的一瞥,可是他却没有接过我的目光。也许他还没有从叶知秋的震撼里恢复,也许他害怕这群孩子会深究这只手表的来历——这样将不可避免地牵扯到他那个地位岌岌可危的老首长。总之,我的主人在为叶知秋发出呐喊之后,却对我的处境保持了我无法理解的沉默。他眼睁睁地看着那个孩子挥舞着一把随身携带的锤子,朝着我狠狠地砸下来,我在窗口的那块太阳光斑里化成了一些银闪闪的玻璃和金属碎片。

就这样,我,一只由吉塞普·沛纳海亲手制造的沛纳海航海系列手表,在那个早晨意外地结束了我本该辉煌却始终平庸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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