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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斯泰因小姐的教诲(第1页)

第二章斯泰因小姐的教诲

我们返回巴黎时,这里天气已晴好,冷冷的,叫人感到惬意。城市已经适应了冬季——我们街对面有家卖柴和煤的商店,此时供应上好的木柴;许多经营状况好的咖啡馆在外边的平台上生了火盆,坐在平台上也能取暖。我们住的公寓房里暖洋洋的,让人感到心情舒畅。我们家烧煤球(那是用煤屑压成的卵形煤团),放在木柴生的火上烧。冬季的巴黎街头阳光明媚。光秃秃的树衬映着蓝天,成了一道人们熟悉的景观。迎着清新的冷风信步走在卢森堡公园里,沿着刚用水冲洗过的砾石小径穿过公园,自是别有一番情调。树木脱尽了叶子,你看惯了,会觉得它们就像一尊尊雕塑,风儿吹过池塘的水面,喷泉在灿烂的阳光下喷涌。由于我们在山里待过,观看远景历历如在眼下。

因为爬过高山,现在爬小山小坡便不在话下了,倒是叫我心情愉悦;攀登旅馆的楼梯,到旅馆顶层我的写作室里(在这个房间,可以将山上所有的屋顶和烟囱尽收眼底),我也乐在其中。写作室里的壁炉通风良好,屋里温暖、舒适。我买了柑橘和烤栗子装在纸袋里带进房间。柑橘是又红又小的蜜橘,我吃的时候把皮剥掉扔在火里,把核也吐在火里。肚子饿了,我就吃烤栗子充饥。由于爬山、天冷和写作的缘故,我总是饥肠辘辘的。在写作室里,我藏了一瓶从山区带回来的樱桃酒,每当在给一篇故事收尾的时候,或者当一天的工作临近结束的时候,我都会喝上几口。一天下来,完成了当日的写作,我就把笔记簿或者稿纸放进桌子的抽屉里,将吃剩的柑橘放进我的口袋(夜间放在写作室里它们会冻成冰疙瘩的)。

由于写作写得顺风顺水,走下那一段段长长的楼梯时,我心里美滋滋的。我写作时笔不停挥,非得写出点眉目才行,非得计划好下一步该怎么写才肯停笔。这样就算是吃了一颗定心丸,知道次日该如何挥毫落墨了。但有时写一篇新的小说,一开始我就发怵,不知该怎样铺排。这时,我会坐在火炉前,剥下小蜜橘的皮,把皮里的汁液挤在火焰的边缘,只见那儿会蹿起蓝色的火苗,发出毕剥的声响。然后,我会站起身,走到窗前眺望巴黎城那鳞次栉比的房屋的屋顶,自我安慰地暗忖:“不必焦虑。以前能写得出来,现在也一定能写得出!只要写一个漂亮的句子作为开头就可以了!写一句肺腑之言!”就这样,我最后总会写出一个漂亮的句子,写下文时就如行云流水了。这种套路并不难,因为我心里总会有肺腑之言的,或者也可以写道听途说的漂亮句子。假如写作时故弄玄虚,或者像有些作家那样拾人牙慧、华而不实,那么,写着写着我会发现不如去伪存真、删繁就简,于是便重新起笔,以已经写下的第一个货真价实的句子作为开篇。就是在那个高居顶层的房间里,我立下了一个宏愿:写一篇故事,反映我熟悉的诸多人和事。其实,这一直都是我的一个心愿——一个美好的心愿,也是严格的要求。也是在这个房间里,我学会了控制自己的思维,一旦停笔就不再想故事里的人和事,直至次日重新开始写作。如此,我的潜意识可以继续思考自己所写的故事,而与此同时,我还可以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留心身边的事物,并希望有所得;我还可以读书以转移注意力,不再将心思放在写作上——急着写作,反而写不下去。一旦写作写得得意(这不仅需要自我约束,还需要有好的运气),我下楼时会感到飘然若仙,心里轻松自在,这时的我不管到巴黎的哪一处散步都心地坦然。

下午散步,走的街道虽不同,但我都会走到卢森堡公园那儿,穿过公园去卢森堡博物馆参观(那儿有许多名画,如今那些名画大多已转入罗浮宫和凡尔赛宫陈列了)。我几乎天天都去卢森堡博物馆观赏塞尚、马奈、莫奈以及其他印象派大师的画——最初,我是在芝加哥美术学院开始接触印象派画家的作品的。通过了解和学习塞尚的画作,我意识到光凭几个有“真知灼见”的句子不足以使我的作品具有深度(“深度”正是我当时追求的目标)。观赏了塞尚的画作,我获益匪浅,只是自己口拙,不善于表达自己的收获罢了。再说,这也是个秘密嘛,不便外泄。假如卢森堡博物馆里不见灯光,那我就穿过公园去弗勒吕斯街27号——格特鲁德·斯泰因[7]住在那儿的一套带有工作室的公寓房里。

我和妻子曾经拜访过斯泰因小姐,她以及和她同居的那位朋友[8]对我们极其热情友好。我们喜欢那宽敞的工作室——工作室里挂着许多名画,跟一流画廊的一流展室无异,所不同的是这儿有一个大壁炉,温暖而舒适,还有吃有喝的。在这里,你可以喝茶,可以喝用紫李、黄李或野生红草莓自然蒸馏出的甜酒。这种酒没有颜色,芳香四溢,盛在刻花玻璃瓶里,倒在小玻璃杯里招待客人。无论是李子酒[9]还是草莓酒[10],都是原汁原味,味道跟所用的原料相同,让你的舌尖有一丝火辣辣的感觉,使你觉得暖洋洋的,变得十分健谈。

斯泰因小姐长得敦实,但个子不高,健壮得像个农村妇女,眼睛挺漂亮,脸盘坚毅,像德国犹太人,也像弗留利人[11]。她的衣着,她的表情多变的脸,还有她那可爱、浓密而富有生气的美国移民的头发(可能还保留着她大学时代的那种发式),会叫我想起意大利北方的农妇。她说起话便滔滔不绝、海阔天空。

她的女伴声音如银铃,小个子,肤色黑黑的,头发剪得像布泰·德·蒙韦尔插图中的圣女贞德,鼻子是鹰钩鼻,尖尖的。我们第一次登门拜访时,她正在绣一个花边,一边绣一边招待我们吃东西、喝饮品,还跟我的妻子唠着家常。她有时说,有时听,有时则在别人说话时插上几句。后来,她向我解释,说她喜欢跟家庭妇女谈些家长里短的事。我和妻子有一种共同的感觉——她对那些“家庭妇女”算是很宽容的了。不过,尽管斯泰因小姐的这位朋友叫人有点畏怯,但我们还是挺喜欢她们俩的。这里的油画、蛋糕以及白兰地都是那样的美妙。她们似乎也喜欢我们,待我们就像我们是非常听话、很有礼貌而且有出息的孩子似的。她仿佛觉得我们不该这么小就谈恋爱和结婚,然而却原谅了我们,可能觉得该不该结婚还是由时间决定吧。我妻子邀请她们到我们家喝茶,她们接受了邀请。

走进我们的公寓房时,她们似乎更喜欢我们了。不过,这也许是因为房间小,大家坐得太近,我的一种错觉吧。斯泰因小姐坐在地铺上,提出要看看我写的短篇小说。看过之后,她说除了那个叫《在密歇根州北部》的短篇,其余的她都挺喜欢的。

她在评价《在密歇根州北部》时说:“东西倒是不错,但这不是关键所在——关键是它拿不出手。这就像一幅画,画家把画画出来了,却无法展出——即便展出也没人买,因为买回家去也根本无法挂出来。”

“其实,这篇故事并不是**,而只是返璞归真,用了一些朴实的词句罢了。只有用朴实的词句,故事才能显得真实。这是不得已而为之,唯有如此才能真实。”我分辩说。

“你根本没有明白我的意思。”她说,“既然拿不出手,就不该写它!这纯粹是无益之举,是错误、愚蠢之举!”

她本人想在《大西洋月刊》上发表作品,并将这一意图告诉了我。她说我的作品不够出类拔萃,别指望发表于《大西洋月刊》或《星期六晚邮报》,不过我写作独具一格,有望成为一种新类型作家。当务之急,她建议我不要再写无法发表的作品。我没有跟她争辩,也没有再解释心里的想法,说自己想在人物对话上尝试一种新的写法。那是我自己的打算,而现在听取别人的意见要有意义得多。这天下午,她还针对如何买画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有了钱,你要么买衣服,要么买画,”她说,“事情就是这么简单。钱囊羞涩者,不可能既买衣服又买画。至于衣服,不必过于讲究,不必赶时髦,买衣服只买舒适的、结实的,省下钱可以买画嘛。”

“可是,即便我再也不添一件衣服,”我说,“想买毕加索的画也买不起呀。”

“不错,他的画你的确买不起。你要买就买你同龄人的画——这类画家和你一样有着当兵的经历。这类画家你一定会遇到的,在街头就能看得见。有些画家是后起之秀,他们的作品严肃认真、出类拔萃。不过,你买衣服恐怕买得并不多,你妻子买衣服买得多,而女人的衣服特别费钱。”

我发现妻子的目光在躲着斯泰因小姐,尽量不去看她穿的那身怪模怪样的廉价衣服,并且做到了这一点。斯泰因小姐她们离去时,仍然将我们两口子看得跟香饽饽一样(这是我的感觉),邀请我们再次去弗勒吕斯街27号做客。

这以后又过了一段时间,我受到斯泰因小姐邀请,说冬季下午5点钟之后任何时候都可以去她的工作室。我曾在卢森堡公园里遇见过斯泰因小姐,记不清她是否在遛狗,也记不得当时她到底有没有狗。我只记得自己是在散步,而非遛狗,因为我们养不起狗,甚至连一只猫也养不起。若说猫,我只在咖啡馆或者小餐馆见到过,还在公寓楼门房的窗台上见过几只大猫,很招人喜欢。后来我倒是常见斯泰因小姐在卢森堡公园遛狗,但以前她好像是没有狗的。

暂且不管她有没有狗,反正我接受了她的邀请,出去遛弯时常到她的工作室坐坐,每次去她都请我喝自然蒸馏出的白兰地,并且坚持要我喝干了一杯再斟满。我欣赏着那些画,和她聊着天。那些画叫人观之心潮澎湃,而我们的谈话十分温馨。她侃侃而谈,大讲特讲现代派绘画和画家。讲画家时,主要讲他们的人生经历(讲他们的人生经历多于讲他们的艺术生涯)。她还谈到自己的创作,还将好几篇稿件的手稿拿给我看(每天,她写出草稿,由她的女伴打印出来)。她说写作使她感到快乐。但后来随着了解她的程度的加深,我发现真正使她快乐的是创作的出品量(多寡视她的精力而定),是让她的作品获得出版,得到社会的认可。

我刚认识她的时候,事情还不太严重——她发表了三篇小说,人人都读得懂。其中的一篇名为《梅兰克莎》,写得非常好,是她的那些实验性作品的优秀范例,已经以单行本形式出版,凡是认识和了解她的评论家都交口称赞。她性格中有一种力量——一旦她想赢得一个人的喜爱,那么,对方一定无法抗拒。那些认识她并看过她藏画的评论家,有些对她写的东西明明看不懂,却投了信任票,这是因为他们喜欢她本人,对于她的人生观抱有信心。在创作时,她发现了许多关于节奏和词句重复使用的窍门,实用而珍贵。在介绍经验时,她口若悬河,讲得头头是道。

但话又说回来,尽管她写的东西需要出版,需要得到公众的认可,可她不愿修改润色,嫌它枯燥乏味,也不愿承担义务,让别人能看得懂自己的作品——《美利坚民族的形成》这本长得令人难以置信的书尤为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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