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考利给马姬叫了一杯淡啤酒,又给自己叫了一杯掺了冰的威士忌。一杯酒下肚,那一脸的嬉闹便如潮水似的退了下去,露出些棱棱角角的老相来。马姬忍不住问:“孩子怎么也不来陪你过年呢?”麦考利哼哈了两声,算是回答。马姬自觉没趣,便推说乏了,要回屋睡觉,却被麦考利扯住:“好歹等到明年再走。”马姬看看表,再过半个小时便是子夜了,就留下了。
两人又喝了些酒,麦考利才说:“我那两个儿子,也就不去说他们了。女儿倒好些,只是没法分成两半。就让她陪她妈去吧。”马姬听了,暗想这个男人分了手却还这般体贴先前的女人,一时有些感动,便旁敲侧击地打听起伊丽莎白的事来。麦考利借着酒,竟也说了些旧事来听。
那个秋天当查理·麦考利从安大略皇家刑警学校毕业,穿着深蓝色的警服走在汉密尔顿镇上时,他正好二十三岁。从二十三岁开始,人们就叫他麦考利而不是查理。每当人们称呼他麦考利警探时,他的心里便会被自豪盈盈地充满——只有在警察队伍里,人们才用姓而不是名来相互称呼。
关于那天的记忆至今是异常鲜活的。那天的天气和街景都很配合,太阳高高地悬在头顶,明艳却不耀眼,整个镇上都是阳光。从街头望到街尾,只有树木底下才见得到阴影。树不仅观望天,在有坡的地方,树也观望湖。湖在平日里是一种淡淡的石青,可是那天阳光使湖变成了一把银白色的剑,斜斜地插进天里。在那样的秋景里各样颜色都要起一些变化。小镇上的人并不是没有见过警服,只是没见过如此湛蓝的警服。蓝得没有一丝瑕疵,蓝得没有一丝皱褶。当二十三岁高大挺拔的年轻警探麦考利和秋景互为衬托地出现在汉密尔顿的街头时,吸引了众多的目光。为了使自己看上去老成一些,他努力地抑制着微笑。这种努力使他看起来像少女那样地羞涩不安。
尽管麦考利在入学申请表上写过洋洋洒洒两页纸的豪言壮语,最初使他萌发当警察意愿的,其实只是一身警服。警服里不允许有低贱的东西存在。警服将矮小拓展为高大,警服将畏缩扩充成挺拔,警服将轻飘演绎成庄严。麦考利二十三岁时对警察这一行业的理解,大抵就是如此了。如果将人生的诸多事件比喻成一出戏的不同场景,在当时麦考利爱上的还不是戏本身,而是戏里使用的道具。关于他的行业里许多更为深远重大的意义,还是一个叫伊丽莎白的波兰裔女人后来渐渐教给他的。正如教人如何组装车辆之后必定还要教人如何拆毁车辆一样,伊丽莎白在将麦考利训练成一个好警官之后,又试图教他如何不做一个好警官——这当然是后话。
那一天新警探麦考利在街上走得很渴,就拐进了街角的一家杂货铺买一杯冷饮喝。他当时绝对没有想到那家杂货铺会和他的生活发生如此纠缠不清的关系。那天店里只有一个女人在工作。说她是女人实在有些夸张,她至多只能算是一个女孩。她穿了一件绣了很多色彩和条纹的波兰布裙,腰束得紧紧的,胸脯小小地藏在白上衣里,像两枚青涩的坚果。她的颈子、腰、胳膊都很细小,仿佛轻轻一碰就要断掉。身上唯一结实的地方是她的目光,定定地落在他的警服上。她的英文有些口音,却丝毫没有妨碍他听懂了她没能说出口的钦羡仰慕。
在这样的雏儿面前,麦考利觉得自己像一片成熟的森林,突然变得滔滔不绝妙语连珠起来。女孩一边听着他的信口开河,一边哧哧地笑,将脸儿笑成了一颗红山楂。那天他连喝了三杯冷饮。当女孩送他到门口,轻声嘱咐他有空再来时,他却已经轻松地忘掉了她的名字。也许她告诉过他,也许她没有。那天他的心思不在那里。那天他的心思只在警服上。
再见到她时已是第二年的秋天了。警察局接到一个过路人打来的报警电话,看到记录的地址时麦考利还没有产生任何联想。直到警车开到店门口,他才有了似曾相识的感觉。抢劫案是在夜里九点钟左右发生的,当时店里只有一个女店主。除了收款机里的钱被抢走之外,店里的其他东西完好无损。受伤的只是那个女人。女人的右手被刀扎破,自己包扎过了,伤口透过纱布还在隐隐渗血。女人疲惫地靠着墙根坐着,全身虾球似的缩成一团,眼神滞滞的,仿佛正要入睡,又仿佛刚刚从梦里醒来。麦考利是从那件绣满色彩条纹的布裙上认出伊丽莎白来的。
看见他进来,她抬起眼睛,轻轻地叫了一声“麦考利先生”。事隔整整一年,她竟清晰地记住了他的名字。麦考利有些惭愧,也有些感动,便过去扶她。在她站起来的那一刻,麦考利突然意识到一年的时光里也许发生过了许多事情。她的稚气如同蚕身上的皮那样地蜕净了,她的衣裙里头已经有了充实的内容。那天的她看上去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女人。
麦考利将女人扶到椅子上坐好,便去柜台取指纹。他的搭档拿出纸笔,开始做案情记录。
那个叫伊丽莎白·德温斯基的女人,是三年前随父亲从波兰移民到加拿大来的。父女俩靠打小工积攒了些资本,就在汉密尔顿镇上开了一家杂货铺。铺子很小,雇不起工人,于是父亲上夜班,女儿上早班,两人轮流值班。那天父亲生病,女儿一人顶了早晚两个班。晚班的时候就出了事。
谈到案情的时候伊丽莎白的话很少。“当时没有别人。那人进来,要钱,拿着刀。哪种刀?就是割牛排的那种刀。看不清脸。听不出声音。猜不出年纪。”
“那手呢,手总是露出来的吧?你看见手是什么肤色?”
伊丽莎白突然激动起来,手抖抖的,咖啡就洒了一桌:“你试试看,那种时候,你能记得住吗?”
麦考利制止了搭档的继续询问,自己带着伊丽莎白去看医生,让搭档留下来找街坊邻居查询问话。
伊丽莎白上了车,突然又改口说不用去了,只是皮伤,又没伤到骨头。麦考利坚持要去,伊丽莎白就沉默了下来。开到半路,麦考利突然将车停到路边,黑暗里点了一支烟,也不朝她看,却问:“这会儿只有你和我,你最好和我说实话。那个人,果真是蒙着脸的?”
伊丽莎白不说话。麦考利转过脸去看她,却吃了一惊。月色白白亮亮地照在她的脸上,她在哭。她哭起来非常安静,几乎没有一点声音。蒙着泪的眼光如同待宰的羊羔,充满了虽知大限已近,却又无法逃脱的惊恐。那眼光像一把钝刀一样扎进麦考利心里,心便隐隐地疼痛起来。他似乎猜到了什么,又似乎什么也没猜到。作为警探的麦考利很想继续猜下去,作为男人的麦考利却只想让伊丽莎白不要再哭下去。于是他决定不再往下猜了。后来他回想起来,正是伊丽莎白的那个目光使他猛然意识到了警察不同于警服之处。
由于当事人提供的线索极其有限,汉密尔顿镇杂货铺的抢劫案一直没有重大的突破。悬而未决的案情给了麦考利许多理由来找伊丽莎白问话。伊丽莎白在那场抢劫案之后变得越发沉默了,看到麦考利警车上的红灯总有些悸动不安。麦考利的笑话突然少了起来。在那个阶段麦考利的想法与一些严肃的事情产生了关联。虔诚的波兰天主教徒后裔伊丽莎白在为人处世上的单纯保守,让麦考利出乎意外地欣喜。警官的妻子最需要的是那种以不变应万变的顺从和沉默,而伊丽莎白把这两者都发展到了近乎完美的地步。
一年以后这桩抢劫案终于作为解不开的悬案被放进了档案室。在麦考利用大锁封住了案情档案的那个夜晚,他第一次不开警车来看伊丽莎白。那天他向伊丽莎白求了婚。
当欲望的潮水终于退却下来时,他才意识到,他并不是那条小径的第一个过客。这个发现使他有些意外,但没有让他不悦——在保守家庭长大的孩子,也许比别人有更多的好奇心。他这样解释着这件事情,就去床的那头寻找她。他揽过她来,看见了她眼中无法藏匿的羞愧恐慌。他用手指梳着她汗湿的头发,笑着对她说:“我的第一次是十六岁,你呢?”
伊丽莎白是在那个时候开始哭的。麦考利以前也看见她哭过,却不是这样的哭法。她把头靠在膝盖上,把拳头塞进了嘴里。拳头里漏出来的声音,如同冬天原野里刮过的风,空空旷旷、呜呜咽咽的。泪水顺着她的腿流下来,在床单上印下一个又一个圆点。他为自己的笨拙懊悔不已,一遍又一遍地说:“我不在乎,我很快活。”
她终于止住了哭,半信半疑地问他:“我果真,让你快活了吗?”
他又一次点头,说:“你要把我馋死的。”
她如释重负似的瘫在了枕头上,两眼失去了所有的表情。半晌,才幽幽地说:
“他骗了我。”
“谁?”
“你档案袋里的那个人。”
麦考利一惊,坐了起来。
“那天他用刀子逼着我,做完了又说,我那里像啤酒桶那样宽松,再壮实的男人也填不满。我若敢告他,他就告诉镇里的每一个男人,没有人会愿意碰我。”
那一晚伊丽莎白睡得安稳至极,甚至发出了低低的鼾声,嘴上挂了一个浅浅的婴孩似的笑。麦考利大大地睁着眼睛,看着窗帘从灰色变成黑色,又从黑色变回灰色。第二天他带回家来一沓镇上有过案底的人的照片,让她一一辨认。她的目光落在一张长着栗色头发的脸上就不再移动。“就当我夜里出门不小心被野狗咬了一口。”她这样恳求他,“我怎么能上法庭做那样的证呢?”他默默地答应了她。
那个男人长着一头栗色的头发。
那段往事本来已经盖满了岁月的厚尘。不料在许多年之后,有一家报纸的记者因为没能采访到麦考利手里捏的一个案子的独家新闻,而突然决定掸拭封尘,于是伊丽莎白的名字不可避免地出现在了大大小小的报纸上。当时伊丽莎白已经有了三个成年的子女,全家已从汉密尔顿小镇搬到了多伦多,麦考利也早已从警探升迁到了警长。麦考利的婚姻和其他人的婚姻发展轨迹大致相同,彼此因为粗浅的理解而结合,彼此又因为深刻的理解而分开。伊丽莎白答应嫁给麦考利是因为他的警服。伊丽莎白决定离开麦考利也是因为他的警服。那位记者最多只是决定了一桩必然事件的发生时间。
麦考利的故事讲述完毕时正逢子夜钟声齐鸣。酒吧里无家可归的人们欠了欠屁股彼此懒懒地举一举手里的杯子,算是新年的祝福。马姬从麦考利的口袋里掏出一支雪茄点上,仰着头将烟雾吐成大大小小的圆圈:“老查理,见过太多倒霉的人以后,你会觉得你其实过得还不算太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