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8
小锁,小锁,我的小锁。
你的学名叫黄蕙宁,你的父亲却叫你小妞妞。后来你出了国,就取了个洋名叫温妮·黄。可是,从小到大,你一直是妈妈的小锁。
其实发明“小锁”这个名字的,并不是我,而是你的小外婆。
我没有母亲,所以你也没有外婆。那个本该是我母亲的人,在生下我之后,就去世了。确切地说,我是从她已经死去的身体里剥离出来的一块肉。那块肉颜色青紫,气味熏人,裹在羊水和血浆中,堪称丑陋。连接生婆都将口鼻掩了,挥手让下人拿出去埋了。可是阿九,也就是后来成了你小外婆的那个女人,死活也不肯撒手。
阿九从血水里抢出那块肉,倒提在手里,狠狠地拍打着。一边拍打,一边忍不住呜呜咽咽悲悲切切地哭泣起来,泪水在她那件石绿色绣着缕缕文竹的夹袄上落下点点暗花。那天主母的房间被一块大布帘子隔成两半。帘里有产妇、接生婆和阿九;帘外有你外公和他的贴身仆人。阿九的哭声,是不可能不传染给别人的。帘里帘外的人,都被那哭声惹出一腔心事,个个洒下了眼泪。一时悲音绕梁,搅得日月失神,五色无光。那个比乳兔大不了多少的女婴,也就是我,便是在那样一种单一的声音里,第一次睁开眼睛与这个世界见面的。所以我的一生,从一开始就被诅咒过了。
甚至阿九,也被自己的固执吃了一惊。在那件事之前,她是个连在街头地摊上看人杀田鸡剥泥鳅也要做几天噩梦的小女孩。后来有人不止一次地问过她,那日为何会哭成那样。她一直很得体地回答,因为主母待她恩重如山,主母故去对她来说无疑是天崩地陷的灾祸。其实我想,阿九也许在那一刻意识到了,她那本来像一条陋街窄巷一样一望到底没有多少景致和希望的人生里突然出现了契机。
阿九将我放在一只金漆木桶里,用温水洗涤一净,裹在白细布做的小被子里,抱去给你外公看。当然,那时她还只是金三元布庄里做剪裁细活的一个丫头,被接生婆随手唤来帮忙的。当时在那间房子四周走来走去的人很多,冥冥之中也许有一只神奇的手,将命里不该是丫头的阿九,推到了接生婆眼中。说到阿九这个人物,我不得不提到金三元布庄。阿九之所以成为我的继母你的小外婆,是因为有了金三元这个舞台背景。失去了这个背景,阿九这个人物就失去了归属感。金三元是浙江省内鼎鼎有名的绸布庄。南自温州,北至余姚,东至宁波,西至衢州,省内略微有名望的人家,婚丧寿诞四样大礼中,少有不用金三元的布料的。金三元经过三代人的苦心经营,到了你外公手里时,已经不需要任何广告了。金三元这个词在当时的江南文化里代表了时尚,就像今天的施乐代表了复印机,科隆代表了香水一样。金三元买的使唤丫头,多得只能用号码来数。小锁,你大概猜得出来,阿九就是第九号丫头。
由于那个编号第九的丫头的固执和坚决,金三元布庄得以保存了那个唯一的后裔——尽管只是个女婴。金三元的老爷,也就是你外公,那年已经五十八岁,犹如一张使用了无数个春秋的钝木犁,即使在最新最肥的土地上,也只能翻弄出几个浅沟而已了。那样的浅沟里,自然是结不出好果实来的。当阿九把我抱到你外公跟前时,他不禁老泪纵横。
在泪眼里,他第一次注意了那个叫阿九的十八岁的丫头。阿九梳了光溜溜的一根长辫子,刘海儿剪得门帘似的盖住了小半个脸,颊上微微地有几点雀斑。眉眼低垂,脸上水蜜桃般地长了层细绒毛。虽无十二分姿色,却是丫头堆里不多见的白净模样。又看见阿九身上穿的那件石绿夹袄,密密地绣了些文竹。那文竹细如发丝,远远近近浓浓淡淡层层叠叠的,从浅绿到墨绿,足足用了十好几样颜色的丝线。似乎随风摇曳,呼之欲出。你外公忍不住问是哪家绣庄的手艺。阿九嗫嚅地说:“是我,我跟主母学着绣的。”
你外公睹物思人,不禁想起亡妻来,心一酸,就吩咐阿九:“回去就换下这衣裳,洗干净了,留起来。人不在了,好歹是个念心儿。”阿九这时也想起主母来。昨天还在堂屋给下人派月份钱,身子很是沉重了,坐不住,斜斜地靠在太师椅上,脚下垫了个矮矮的锦凳,绣花鞋里鼓出肿肿的一段肉来。阿九从主母手里接过那个包着月份钱的手巾包,低头谢过了,却听见主母幽幽地叹了一口气,说:“该找个人家了。”当着一屋人的面,阿九的脸腾地臊红了。没想到这竟是主母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好端端的一个人,说走就走了,化成烟化成灰,化成了空****的大气,再也无处寻觅了。没有了主母,这金家大院里,再也没有第二个人,会对她说这样的话了。阿九忍不住滴下泪来。
你外公从阿九手里抱过我来,甚为滑稽地摇晃起来。随口问阿九:“识字不?”阿九点点头,说念过四年书。你外公一时兴起,让阿九坐下,拿过纸笔来,就要阿九写她自己的名字。阿九将脸红了,死活不肯坐,却站着写下了“刘翠轩”三个字。你外公看那字清清秀秀,四个角方方正正不塌不陷的,就半开玩笑地说:“你既认得字,看该给小姐起个什么名字好呢?”
阿九见老爷和颜悦色,全无平日的威严,就将胆子略微放开些,说:“论理说我们做下人的知道些什么呢,不过承蒙老爷看得起,只好胡乱地出个主意,当不得真的。老爷和主母祖上都从瑞安府来,老宅就建在飞云江边上。金三元最抢手的货色,碰巧也叫飞云缎。小姐出生时,天边又见着一溜儿的祥云。不如就叫‘飞云’,一为念祖,二为旺财,三为纪时。”
你外公一听,一时惊得说不出话来。暗想能取这种名字,有这等才情的女子,先前必定也是生在体面人家的。也不知那家人遭了什么样的天灾人祸,才将这样一个女儿贱卖了。这等人落到了金三元,说不定是金三元的福气呢。你外公当时随随便便的一缕思绪,在后来的日子里果真被验证了:阿九虽然没能替金三元带来亨通的财运,却替金三元消了几场大灾祸——那是后话。
阿九见老爷脸色阴晴不定的,以为自己说话唐突,得罪了老爷,便抱着我慌慌地下去了。谁知第二天,就有两个裁缝拿着软尺到丫头住的大屋里,来给阿九量身做衣——老爷发话,给阿九做两身春秋旗袍、一身夹袄、一件丝绵袍。旗袍各为杏黄桃红;夹袄是石青色的;丝绵袍是墨绿印同色暗花。用的都是金三元上好的飞云缎。
从那以后,阿九在金三元布庄里的身份就有些尴尬起来了。
阿九不再做针线杂活,而被指派来专门照料我。我从生下来就没有觉得自己是个没娘的孩子。所有没娘的孩子诸如自卑自律之类的特性在我身上毫无痕迹。相反,我比许多有娘的孩子更懂得撒娇和折腾人。阿九信不过外头雇的奶妈,只拿自己调的一种用米汤炼乳和蜂蜜混合起来的饮料来喂我。我每次吃得绝不超过三小汤匙,可是每隔半小时就要吃。在我该醒的时候,我睁大眼睛仔细研究窗外随意飘过的每一朵云彩,和树上轻轻落下的每一片叶子。在我该睡的时候,我奋力挥舞四肢,踢蹬被子,撕心裂肺地啼哭。在我还很小的时候,我就已经学会用天真又刁滑的伎俩来测试阿九的耐心。后来我发现我的伎俩是井绳,阿九的耐心是井水。井绳有多长,井水就有多深。我永远有足够的水喝,却又永远探不着井底。可怜的阿九在她十八岁那年遇到了一个真正的克星。
可是使她陷入尴尬境地的其实并不是我。
在那以后的许多日子里,阿九都被叫到你外公的屋里去。
你外公的屋子很大,也很空,地是用青砖砌的。长长窄窄的一条一条,拼成方方正正的一块一块,从这头铺到那头。沿着墙根摆着的,是全套梨木雕花家具。你外公的皮拖鞋在青砖地上磨来磨去,擦出窸窸窣窣的声音。那声音像蝇子似的,在四壁和家具中间飞来撞去的。南方的冬季虽然不多雪,空气里却充满了细细碎碎的随时可以化成雪的水汽。在这样的日子里,你外公坐在又硬又冷的梨木太师椅上,看着没有多少景致和变化的天空,心情未免有些凄惶。
阿九的到来,使得你外公的屋子一下子拥挤热闹起来。
阿九通常是抱着我进屋的。她把我放在竹椅里之后,就用那把锡焊的长嘴水壶泡上一杯烫得舌尖发麻的龙井茶。即使是丫头,阿九也懂得第一味茶是不喝的。等到第二味茶渐渐有了味道,手炉子也正好焐手了。若当时你外公有兴致,便摊开棋盘招呼阿九下棋。你外公的棋艺很是一般,阿九的棋艺刚够让他在赢两局之后和一局。
若你外公没有兴致下棋,阿九就将我夹在她的两腿中间坐好,拿出她的绣花活计来做。阿九已经将梨木太师椅和茶几都蒙上了锦缎垫子。大木**褪了色的帷帐,也被换成新的。连你外公脚上的拖鞋,都换成了软缎的。垫子、帷帐、拖鞋上,绣的都是同一样的东西,就是文竹。阿九的文竹已经绣得出神入化,极为细致灵秀了。阿九绣的文竹在光线阴晴变幻不定时,便会从布面上走下来,与你外公默默对视。你外公坐在文竹上,睡在文竹下,行在文竹里,在深深浅浅的绿荫中间,享受着午后难得的一丝阳光。若我睡着了,一屋里便静得只听见你外公水烟袋的咕噜咕噜声和阿九的绣花针穿过布面发出的咝咝声。你外公和阿九之间并没有多少对话。阿九的话都写在眼睛里了。你外公的视野里处处都是景致。
阿九在那一年里真正地长起来了。胸脯鼓鼓的像两只跃跃欲飞的鸟儿,衣裙里头突然有了充实的内容。每当她抱着我像文竹似的一摇一曳地走出你外公的屋子时,下人们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掩嘴窃笑。阿九已经不和他们住在一块了。阿九那时和我住在另一个单间。那些人从前和阿九调笑嬉戏惯了,如今见到阿九,眼帘一垂就闪过了。他们还没到害怕阿九的地步,他们只是不知道该如何招呼阿九,因为阿九妾身未分明。其实,所有关于老爷和阿九之间相当生动活泼的细节,在那个阶段还纯属下人们的想象。
这样的日子过了一月又一月。下人们并不知道阿九心里是怎么想的,却看得出来阿九很沉得住气。有一天,阿九在你外公屋里,一边拍哄我入睡,一边半心半意地与你外公弈棋。我很无聊,毫无睡意,就将手伸过她的腋窝,到背后去,将她的长辫扯散了。一头黑发顿时泼墨似的堆散了她一肩一脸。她慌慌地扔了棋子,将手倒背在身后来拢她的辫子。你外公把身子朝后仰了,靠在太师椅背上,看画儿似的看阿九:“就这样好,就这样好。筱丹青卸妆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你外公为了金三元的生意,也常在省城来回走动。省城里的昆曲旦角,但凡出名些的,他都知晓。
听了这话,阿九的手停在半路,斜斜地看了你外公一眼,叫了声“老爷”,脸上就飞起了些桃红。刚巧做粗活的张妈进屋来倒痰盂,撞见了,就学给人听,说老爷和阿九两个傻鹅似的对坐着,你瞧着我笑,我瞧着你笑,却不说话。有个粗俗些的伙计就问张妈阿九的衣裳乱不乱。张妈呸了一口,才说衣裳不乱头发乱。那伙计做了个人人皆知的手势,说:“没想到老爷还有这隔靴搔痒的本事。”一屋的人架不住,便哧哧地笑。
阿九从针线杂活丫头蜕变成金三元布庄老板的填房,就是这么一个缓慢并充满浪漫情节的过程。而其中极为关键的一步,却是我一手促成的。
那年夏天我开始学走,阿九双手圈成的围墙,再也圈不住我了。我对外边的世界充满了探险家般的好奇,整个金家大院里无时无刻不洋溢着我磕磕碰碰之后的哭声。
有一天中午,阿九在你外公屋里的地下铺了一张凉席,将我搁在上面坐下,便去切西瓜。阿九侍弄西瓜的方法很奇特,连你外公那样走南闯北的人,都没有听说过。她用一把长柄银匙,将瓜子一粒一粒地剔净了,再将瓜肉捣成不大不小整好一口的碎块,送到一个小瓷盏里。瓷盏并不是空的,里头已经装了碾成碎块的冰糖。阿九将瓜肉与冰糖拌匀了,再在上头撒几片薄荷。这样尝过几回之后,你外公也渐渐发觉别的吃法简直有暴殄天物之嫌了。我看着那西瓜渐渐地矮了下去,瓷盏渐渐地满了起来,很是口干舌燥,便伸了小手去抓那个瓷盏。阿九偏偏将那瓷盏推得更远了,脸上堆了些恶作剧的笑:“甜,甜,甜甜的。想吃?想吃你就自己走过来。”
那天,那片草席仿佛是孙悟空用金箍棒给唐僧画的圈,我爬起来,摔下去,摔下去,再爬起来,却始终走不出那个圈。阿九不肯迁就我,却将那银匙换了个方向,交给你外公。就这样僵持了似乎有一个世纪的样子,在摔倒爬起约有十几次之后,终于有一次,我完成了探险家的探索过程,用坚定的步子,走出了草席的圈囿。在那一刻里,我似乎把属于童年的某一个阶段丢在了草席上。当我再次触摸到阿九浑圆温暖的膝盖时,我感觉到这仿佛是与阿九在失散了很久之后的一次重逢。我不禁放声大哭。
我和阿九同时知道了这次的哭与已往任何一次的哭是有着本质区别的。阿九立刻放下手里的西瓜,用黏糊糊沾满瓜汁的双手,将我紧紧搂住,搂得我透不出气来:“不哭,不哭,姨娘在这里。”江南的孩子经常用“姨娘”来称呼那些身份不明的女长辈,阿九也是这样称呼她自己的。可是那一天我决计不与阿九苟同。那天我在阿九汗湿的怀里挣动着,喊出了一个石破天惊的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