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生活因此支离破碎,直到新历二二八年开春才略微好转。那个时候我辞了实习开始做毕业设计,每天吃完午饭就去实验室报道,然后趴桌上睡到夜宵时分,因此得到了很好的休息。
也是因此,一到晚上我便更是睡意全无,清醒得像在十一岁喜欢上邻家小美的那个夏天一样。
于是我开始写历史小说。
当然,我开始写小说这事除晚上睡不着,还有另一个原因:
我想把失去的东西找回来—再不济,也要搞清楚是怎么丢的。
清醒的夜里,我在翻看电脑里的重要视频时,莫名地发现了一份文档,里面是写到一半的短篇故事。全文叙事拖延、人称交错、时间混乱还有玩梗的迹象,实在不像是我能写出来的东西。但文档和重要视频藏在一个文件夹里,我设置的储存路径九曲十八弯,全然不可能被别人发现。
唯一的解释是:这是我在失眠期间写下的小说。因为其中可能藏着我的记忆线索,我把这半个故事反反复复看了七八遍,然后才终于弄懂原来故事的主角就是那个活到新历一七四年的传奇人物汪海,而故事则是发生在大洪水前的北平,和我的生活几乎没有关联。
之所以说几乎,是因为我在读故事时,想起了我写它的原因。那时我正带着倦意上历史人类学课。那门课第一节讲的就是“返祖异变”和大洪水。
因为洪水和异变动乱的缘故,那段时间的历史并不清晰。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一场大型的药物泄露事件导致了青色人种大规模变异,由于变异后的人类和文献记载中的古代人相差无几,这个事件又被称为“返祖异变”。根据考古发现,药物的传染性只能持续不到一年,但直到大洪水后二十年,人类社会才终于重新建立起“青人”和“原人”共存的新秩序。
当时,不剩几根头发的青人老师张维忆这么在上面讲着,而我在下面和红砂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具体来说是红砂讲,我半梦半醒地听着。
红砂是我的女友,留一头包住脸的短发,个子小小的有些呆萌,比我低一级,在读历史系,我是陪她才选了那课。她是青人,感情和原人很不一样—也有说法是青人根本没有情感,但因为一些“青人生命也很重要组织”的原人的要求,这个说法被禁止在公开场合提及—我知道我们注定有天会分别,但我没想到,在我失眠症好转时,她已不见踪影。
我先是想起红砂那时是在跟我讲她高祖母—一个坚强的女性在“大洪水”时期抱着红砂刚出生的太爷爷,站在一面大鼓上与人、与浪、与天斗的故事。然后才回忆起之后过了几天,在清清食堂二楼她又问我她讲的故事能不能帮到我在游戏公司的设计工作。
谈过恋爱的人都知道,这时应该打哈哈过去,但我实在是太困,敷衍的水平过了头,说她的故事很棒,答应了一定把她祖先的故事里有趣的挑出来写下了给老板看,她说她等着看我的作品。
再后来的事我已经说过了,故事只写了开头,红砂就消失了。
我怀疑红砂是和我分了手,可我怎么也没办法鼓起勇气找到她,跟她说之前的事我记不太清,问她我们是不是已经分手。因此我只能凭着感觉继续写这个故事,指望写完那天我能想起分手的场景,或是她能主动来找我,要求看我欠她的那个作品。
因为被小孙带着玩起《超宇宙之神超宇宙》,我的故事拖拖拉拉写了小半年,直到快要毕业时才写到“返祖异变”药物的研发者司国明的死。根据历史记载,他应该是在大洪水的前几天就消失了,在他消失的同时,北平城因为异变陷入了混乱。但我没有这么写,我让他死在了淹没北平的暴雨中。
红砂说过,她的高祖父就是这么死的。
毕业前一天夜里,我写着后续红砂太奶奶的冒险故事直到天明也没写完。太阳升起,我把夜里写的都删掉,重写了结局,然后洗澡,吃饭,把故事打印出来装订好揣进包里,精神奕奕地去参加毕业典礼。
那天我没去找红砂。
也许从来就没有什么红砂—这样可能更好。
毕业后,小孙为了继续每天睡觉打游戏,留在本系读博,研究一种叫飞机的新交通工具;周浪想要有钱能浪,考了经济系的研;王某也许是考虑结婚问题,所以回老家荷兰种土豆;而我到重庆一家杂志社做编辑。
编辑工作还算清闲,所以我谈了新女友,个子高高的,性格豪爽,名字我记不清了,只记得她那时还在读大学,学分绩四点六,姑且就叫她四点六吧。交往几周后,四点六问我有过几个前女友,我当时经验不足,把红砂的照片给她看了,还给她看了那篇小说。
后果是我失去了红砂的照片,并且被要求写一篇和四点六有关的小说。我应承下来,却慢悠悠地开始续写跟我女友无关,而是以杨梦为主角的故事。
不像为青人、原人两种族和谐交流奔走百年的汪海,也不像直接导致返祖异变药物大规模传染的张宁宁,史书上关于杨梦的描写很少:
杨梦者,北平小菊胡同人。少时好读书,会七国语,拳脚无双,任北平少先队东城区大队长,声名显赫。及长,名渐没而形渐宽。梦弱冠学医,从师司国明,共五年。返祖异日,国明隐,时人见梦高歌乘浪东去,后不见其踪。
我很喜欢这个角色,因为他几乎一片空白,可以让我自由发挥。在我一开始的想法中,杨梦以我的一个学长为原型:一米八五,一百公斤,周身柔软而有力,爱笑,笑声爽朗,擅长相声和导演。但因为相声和笑容在大洪水之前都是不应该存在的,所以我做了一些修改,让杨梦变得更高更胖,并去创作和翻译严肃文学,成为摇滚鼓手,这些都是可能符合历史事实的设定。
写完之后,我找到四点六,把作品给她看。她却说她已经忘了这事,也没兴趣看。
那之后不到一个月,我们就分手了。往后再谈女友,我都绝口不提小说的事。
前段时间,我接到红砂的电话,她问我现在住哪,要给我寄请帖,她要结婚了。我愣了几秒,先是问她还记不记得当年为什么分手—我知道这问题不礼貌—她想了一会儿,说忘了。
我能想象她歪着脑袋回忆的可爱样子,为了避免尴尬(主要是我),我决定拒绝参加,并挂断电话。但还没来得及行动,红砂又问我那篇小说写好没,她还等着看。
我说还好,差个结局。
她问我结局是什么,我说是秘密,等她结婚那天我会告诉她。
我准备的故事结局是这样的:
曾经有原人试图证明青人只不过是浑浑噩噩活着的低等种族,也曾有原人站在道德的高位想要保护和拯救青人。
这些人死了一批又生出来一批,反反复复,惹人生厌。但不管他们怎么闹腾,在张宁宁献身,司国明坠楼,汪海跃向人间,杨梦架摇椅东去后的两百五十三年,青人仍不受影响地在大地上出生、成长、学习、工作、结婚、生子、死亡—如他们的祖先一样,只不过是在一个(或许)更好的时代。
他们中有这个时代最勤恳的劳动者,有这个时代默默无闻的科研工作者,也有最受人民欢迎的清廉执政者。最重要的,他们中有我曾喜欢过的,能理解我的那个女孩。
她就要结婚了,我希望她安康一生。
又及,写到这我才猛然惊觉,距我最后一次见那个短发小个子女孩已经过去六年了,我几乎就要想不起她的样貌,也根本记不清到底是因为什么,在什么时候喜欢上的她。
谨以此文,纪念我六年前无处可寻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