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上一个省内商科大学,离家不能超过三个小时的火车车程。
大学期间不得谈恋爱,他早已为我物色好了对象,他的生意伙伴老罗的女儿,生辰八字都已经算好了。
毕业之后结婚,二十五岁前要小孩,二十八岁要第二个,酌情要第三个(取决于前两个婴儿的性别)。
要第一个小孩的同时开始接触父亲公司的业务,他会带着我拜访所有的合作伙伴和上下游关系(多数是他的老战友)。
孩子怎么办?有他妈(瞧,他已经默认是个男孩了),有老人,还可以请几个保姆。
三十岁全面接手林氏茶叶公司,在这之前的五年内,我必须掌握关于茶叶的辨别、烘制和交易方面的知识,同时熟悉所有合作伙伴和竞争对手的喜好与弱点。
接下来的十五年,我将在退休父亲的辅佐下,带领家族企业开枝散叶,走出本省,走向全国,运气好的话,甚至可以进军海外市场。这是他一直想追求却又瞻前顾后的人生终极目标。
在我四十五岁的时候,我的第一个孩子也差不多要大学毕业了,我将像父亲一样,提前为他物色好一任妻子。
在父亲的宇宙里,万物就像是咬合精确、运转良好的齿轮,生生不息。
每当我与他就这个话题展开争论时,他总是搬出我的爷爷,他的爷爷,我爷爷的爷爷,总之,指着祖屋一墙的先人们骂我忘本。
他说,我们林家人都是这么过来的,除非你不姓林。有时候,我怀疑自己是否真的生活在二十一世纪。
我叫他“巴鳞”,“巴”在土语里是鱼的意思,巴鳞就是有鳞的鱼。
可他看起来还是更像一头羊,尤其是当他扬起两个大发髻,望向远方海平线的时候。父亲说,狗鸦族人的方位感特别强,即便被蒙上眼,捆上手脚,扔进船舱,漂过汪洋大海,再日夜颠簸经过多少道转卖,他们依然能够准确地找到故乡的方位。尽管他们的故土在最近的边境争端中仍然归属不明。
“那我们是不是得把他拴住,就像用链子拴住土狗一样。”我问父亲。
父亲怪异地笑了,他说:“狗鸦族比咱们还认命,他们相信这一切都是神灵的安排,所以他们不会逃跑。”
巴鳞渐渐熟悉了周围的环境,父亲把原来养鸡的屋子重新布置了一下,当作他的住处。巴鳞花了很长时间才搞懂床垫是用来睡觉的,但他还是更愿意直接睡在粗粝的沙石地上。他几乎什么都吃,甚至把我们吃剩的鸡骨头都嚼得只剩渣子。我们几个小孩经常蹲在屋外看他怎么吃东西,也只有这时候,我才得以看清巴鳞的牙齿—如鲨鱼般尖利细密的倒三角形,毫不费力地就能把嘴里的一切撕得稀烂。
我总是控制不住去想象,那口利齿咬在身上的感觉,然后心里一哆嗦,有种疼却又上瘾的复杂感受。
巴鳞从来没有开口说过话,即便是面对我们各种挑逗,他也是紧闭着双唇,一言不发,用那双灯泡般凸起的眼盯着我们,直到我们放弃尝试。
终于有一天,巴鳞吃饱了饭之后,慢悠悠地钻出屋子,瘦小的身体挺着鼓鼓的肚子,像一根长了虫瘿的黑色树枝。我们几个小孩正在玩捉水鬼的游戏,巴鳞晃晃悠悠地在离我们不远处停下,颇为好奇地看着我们的举动。
“捞虾洗衫,玻璃刺脚丫。”我们边喊着,边假装是在河边捕捞的渔夫,从砖块垒成的河岸上,往并不存在的河里,试探性地伸出一条腿,踩一踩河水,再收回去。
而扮演水鬼的孩子则来回奔忙,徒劳地想要抓住渔夫伸进河水里的脚丫,只有这样,水鬼才能上岸变成人类,而被抓住的孩子则成为新的水鬼。
没人注意到巴鳞是什么时候开始加入游戏的,直到隔壁家的小娜突然停下,用手指了指。我看到巴鳞正在模仿水鬼的动作,左扑右抱,只不过,他面对的不是渔夫,而是空气。小孩子经常会模仿其他人说话或肢体语言,来取乐或激怒对方,可巴鳞所做的和我以往见过的都不一样。
我开始觉察出哪里不对劲了。
巴鳞的动作和扮演水鬼的阿辉几乎是同步的。我说几乎,是因为单凭肉眼已无法判断两者之间是否存在细微的延迟。巴鳞就像是阿辉在五米开外凭空多出来的影子,每一个转身,每一次伸手,甚至每一回因为扑空而沮丧的停顿,都复制得完美无缺,毫不费力。
我不知道他是如何做到的,就像完全不用经过大脑。阿辉终于停了下来,因为所有人都在看着巴鳞。
阿辉走向巴鳞,巴鳞也走向阿辉,就连脚后跟拖地的小细节都一模一样。阿辉说道:“你为什么要学我!”
巴鳞同时张着嘴,蹦出来的却是一堆乱七八糟的音节,像是坏掉的收音机。阿辉推了巴鳞一把,但同时也被巴鳞推开。
其他人都看着这出荒唐的闹剧,这可比捉水鬼好玩多了。
“打啊!”不知道谁喊了一句,阿辉扑上去和巴鳞扭成一团,这种打法也颇为有趣,因为两个人的动作都是同步的,所以很快谁都动弹不了,只是大眼瞪小眼。
“好啦好啦,闹够了就该回家了!”一只大手把俩人从地上拎起来,又强行把他们分开,像是拆散了一对连体婴儿,是父亲。
阿辉愤愤不平地朝地上唾了一口,和其他家小孩一起作鸟兽散。这回巴鳞没有跟着做,似乎某个开关被关上了。
父亲带着笑意看了我一眼,那眼神似乎在说,现在你知道哪儿好玩了吧。
“我们可以把人脑看作一个机器,笼统地说来,它只干三件事:感知、思考还有运动控制。如果用计算机打比方,感知就是输入,思考就是中间的各种运算,而运动控制就是输出,它是人脑能和外界进行交互的唯一方式。想想看为什么?”
在老吕接手我们班之前,打死我也没法相信,这是一个体育老师说出来的话。老吕是个传奇,他个头不高,大概一米七二的样子,小平头,夏天时可以看到他身上鼓鼓的肌肉。据说他是从国外留学回来的。
当时我们都很奇怪,为什么留过洋的人要到这座小破乡镇中学来当老师。后来听说,他是家中独子,父亲重病在床,母亲走得早,没有其他亲戚能够照顾老人,老人又不愿意离开家乡,说狐死首丘。无奈之下,他只能先过来谋一份教职,他的专业方向是运动控制学,校长想当然地让他当了体育老师。
老吕和其他老师不一样,他会和我们一起厮混打闹,就像是好哥们儿。我问过他:“为什么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