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犹犹豫豫地松开手,耳垂还红着,像被春日桃花染过。他缩在榻角,话本子抱得死紧,仿佛那是他最后的盾。
白朝看了他一会儿,忽然伸手,轻轻扯了扯他怀里的话本子:“这么紧张做什么?我还能吃了你?”
郑同远小声嘟囔:“那可说不准……你最近越来越怪。”
“怪?”白朝挑眉,语气慢条斯理,“我不过是怕你疼。”
郑同远一噎,耳根更红了。他总觉得这话哪里不对劲,可又说不上来。他只好转移话题,指着话本子道:“我、我看到关键情节了,你别打扰我。”
白朝顺势坐下,衣摆擦过他的脚踝,像无意,又像刻意:“什么情节?”
郑同远眼睛一亮,立刻忘了耳朵的事,兴冲冲地道:“就是两个人在一起做饭生活平平谈谈的过日子啊——”
白朝“哦”了一声,尾音拖得极长,像猫伸了个懒腰:“原来你喜欢这样的。”
郑同远点头,毫无防备:“是啊,多温柔……”
白朝忽然俯身,手臂撑在他身侧,将他整个人圈在榻角,声音低哑:“那我也给你送饭,给你暖手,也……和你平平淡淡的过日子?”
郑同远一呆,话本子“啪”地掉在地上,嘴唇动了半天,才挤出一句:“你、你不是说你没疯吗?”
白朝轻笑,唇几乎贴着他耳廓,气息温热:“我没疯,我只是开个玩笑~”
郑同远脑子“嗡”的一声,彻底短路。他觉得自己像是被狐狸叼住的兔子,连逃都不会了。
白朝低头,将他掉落在地的话本子捡起,随手翻了翻,指着一行字念出声:“‘他吻了吻那人耳垂,低声说,你是我的了。’”
念完,他抬眼,眸色深深:“这话本子写得不错。”
郑同远:“……”怎么怪怪的。
“这次带耳坠又是因为画本子里的哪个神仙带着新奇了?”白朝笑着问他。
“你怎么知道?”郑同远将画本子拿过来,藏起来。
“你以前的想学吹笛子也是因为看了画本子,觉得帅,难道不是吗?”
什么时候的事?
哦,差点忘了,很久以前的事了。
天玄宗少主郑同远平生有三大爱好:看画本子、吃糖葫芦、以及——突发奇想。
前两样倒还好,唯独第三样,常常让宗门鸡飞狗跳。
这一日,郑少主又抱着一摞新出的《清冷美人被我的笛声拿下》的画本子,蹲在桃树下看得津津有味。看到第三十七页,他忽然“啪”地一声合上册子,双目放光:
“用笛子打架也太帅了吧!我也要整一个!”
郑同远说干就干,连夜翻出他娘珍藏的“寒玉竹”。那竹子通体碧透,敲一下能响三声,乃是制笛上品。郑同远一手拿竹,一手拿菜刀,在院里乒乒乓乓砍了半个时辰,削出一根七歪八扭的“笛子”。
白朝路过时,正好看见他抱着那根“竹子精”傻笑。
“你这是……要给山精当聘礼?”
“去去去!”郑同远把笛子往身后一藏,“本主要练绝世音功,以后行走江湖,一曲肝肠断,天涯何处觅知音!”
白朝弯了弯眼,温柔得像春夜的风:“好,那我便做你的第一个知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