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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诗文圣手(第4页)

——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

他还写道:

——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且乐生前一杯酒,何须身后千载名?

喝多了,总要找一个出口,撒撒酒疯,刚好李白是一个文字表达的圣手,在酒精的帮助下,写下真切奇绝的文字,一首诗写完,所有的愁和怨,都已消失不见。杜甫就很欣赏这种独立人格,杜甫老师喜欢的,不是诗仙的颜值,而是他光芒万丈的内心,从不追星的诗圣,在李白面前彻底沦陷。在长安看到李白酒后狂妄翘班的样子,杜甫不由得顶礼膜拜——

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

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

醉了,我就是自己永远的王。他评价自己的偶像,“嗜酒见天真,醉舞梁园夜”,只有像杜甫那样的理解力,才能真正理解李白的优秀。一个人最有魅力的是什么?是绝无掩饰的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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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是天生的网红,千百年来,粉丝无数,后世评价他饮酒的诗句,亦无数。看来看去,好像只有温庭筠老师的那句诗,才能一解人与酒之间的奥妙——“李白死来无醉客,可怜神彩吊残阳”。

这个世界上,太多人的酒醉,只是一种浪费。而李白的一辈子,值了!诗酒飘零,无怨无悔。

杜甫:脱逃天王

但凡在历史上有点成就的人,生活中一般都是“脱逃大师”。

你能虐,我敢逃。杜甫就是这样一个人。

在人命如草芥的乱世,幸亏有文字一次次的救赎,否则,以他遭遇的种种逆境,流离各地的生活,孱弱的身子骨,恐怕早就命丧黄泉了。

1

圣历二年(公元699年)秋天,据说吉安县发生了一起罕见血案。吉安司马周季重,在生日宴上被一个陌生少年残忍刺杀,闻讯赶来的保安举刀示警无效,将刺客当场正法。据警方调查了解,凶手只有十三岁,名叫杜并,是在押人犯杜审言的二儿子。

他们之间有什么大不了的仇恨呢?原来,杜并认为父亲是冤枉的,在看守所有生命危险,冲动之下,铤而走险。这桩刑案轰动一时,连大唐当家人、年近八旬的武则天奶奶也做了重要批示,要求彻查。结果,杜审言平反出狱,武则天还提拔他为著作郎、膳部员外郎。

2

有史以来,任性恣肆的文人不少。七世纪九十年代,大唐最狂妄的诗人当数杜审言,也就是杜甫的爷爷。他狂到什么程度呢?作为大唐高级官员培训班的班主任,有一天批改试卷,他叉着腰自我欣赏——“味道见吾判,必羞死”(苏味道看见我的评语,一定会羞愧而死)。

苏味道,吏部二把手,文坛“四大天王”之一,他还有一个更厉害的身份——三百年后北宋天才词人苏东坡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原来杜甫和苏轼还有这种神秘的交集。

……

不过,杜家确实有骄傲的资本,比如他们的先祖杜预,就是晋国超级学霸、军队名将,是三国末期灭吴的主帅。但杜审言同志确实狂得有点过分,一次喝大了,杜审言居然宣称——“吾文章当得屈、宋作衙官,吾笔当得王羲之北面”(写文章,屈原宋玉只配给我打下手;论书法,王羲之也得向我称臣)。因为毫不遮掩,满嘴跑火车,杜审言得罪了不少当权派,这才被下放到江西吉安,而被刺杀的周季重,一直很讨厌杜审言,随便造了个罪名,将他抓捕入狱。

3

很多人钟爱李白,不喜欢杜甫,觉得他太古板太灰暗,从来没年轻过,对这一点,我是不同意的。

杜甫登台之前,先花一分钟介绍他的长辈,只是想证明:杜甫的体内,也有狂放和热血。成年后,他还不时流露这样的情绪——

“诗是吾家事”。(《宗武生日》)

“吾祖诗冠古”。(《赠蜀僧闾丘师兄》)

写诗是我们杜家的事,你们就别掺和了!

囚徒认为,李白的荷尔蒙是瞬间爆表,直冲云霄,而杜甫的荷尔蒙,只有压缩时间,你才能感觉到它的汹涌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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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意义上的盛唐,其实由李白和杜甫的一辈子构成,准确地说,是李白的前半生,杜甫的后半生。他们最优秀的作品,都产于那个时期。

清宫旧藏杜甫画像

盛唐是什么感觉?流动性极其泛滥,人们视域空前开阔,精神需求得到极大满足。随之而来的政治危机(安史之乱),令大唐调头向下,从此一蹶不振。李白和杜甫,都要感谢那个光怪陆离、苦难深重的世界,因为没有内心的坚持与挣扎,他们无法长成唐诗的两座巅峰。对于杜甫来说,尤其如此。

能想象吗?一个漂泊在外的读书人,要名气没名气,要地位没地位,要金钱没金钱,人间所有苦痛,他都尝了一遍。一般人,可能就此沉寂无声,自生自灭了。可是这个人很坚韧,黑暗中,他无数次昂起头,强撑病体,写了一千四百首诗,三天一更,频率惊人,直到他离开人世,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和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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