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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马关签约留骂名 三国还辽埋祸根(第5页)

伊藤博文不同意:“初时说明,万难少让。我将中国情形细想,已减至无可再减地步。议和不是市井买卖,彼此争价,不成事体。”

“前次临别时我曾经恳请让五千万,当时贵大臣似有欲让之意;如能让此,全约可定。”

“如能少让,不必再提,业已让矣!”

李鸿章觍着脸皮道:“五千万不能,让二千万可乎?现有新闻纸在此,内载贵国兵费只用八千万。”

然而伊藤博文还是不答应,李鸿章终于忍不住发牢骚道:“又要赔款,又要割地,双管齐下,出手太狠,这让我太过不去!”

伊藤博文板着脸道:“这是战后之约,不是平常交涉。”

“讲和即当彼此相让,你办事太狠,才干太大。”

伊藤博文回敬道:“这无关办事之才,战后之款,不得不如此,如果与中堂比才干,万不能及。”

“赔款既不肯减,割地方面不能不请减让。”李鸿章不得不压着怒火恳求。

“前已言明,两件俱不能稍减。”

“我并非不定约,不过请略减,如能少减,即可定约。就算贵大臣留别之情,将来回国,我可时常记及。”

“三万万减为两万万,就是看在与中堂的情谊上。”

李鸿章赌气道:“你如此口紧手辣,我会记一辈子!”

伊藤博文摇了摇头:“开罪中堂也没办法。我与中堂交情最深,已经多让,国人必将骂我。请于停战期前速即定议,不然,索款更多,此乃举国之意。”

“赔款既不肯少减,所出之息当可免吧?”

然而,就是利息也不肯免。

谈判从2时半一直到7时,李鸿章唯一的成果是日本驻威海费用从200万两减为100万两,减少的100万两中日各担50万两;这区区50万两,日本不是白白让步,条件是批准换约期限,由1个月减至20天。

李鸿章觉得时间太紧张,道:“头绪纷繁,两月方宽,办事较妥;贵国何必着急,台湾已是口中之物!”

伊藤博文毫不掩饰地说道:“尚未下咽,饥甚。”

李鸿章讽刺道:“两万万足可疗饥了。”

双方议定三天后签字。

当天晚饭,李鸿章难以下咽。因面颊又开始隐隐作痛,又加心事重重,躺在**翻来覆去不能入睡。他于是坐起来,半靠在**和儿子李经方说话:“我这把年纪,应该在家含饴弄孙,安享天伦,谁知道竟有这番劫难。马关议和,是大清的灾难,也必将让我身败名裂。”

李鸿章摇头道:“朝廷就是皇上,皇上如何骂得?皇上骂不得,就只有我李鸿章这出气筒了。”

李经方不知道如何劝说,只有沉默。

李鸿章连连摇头,好像在自言自语:“最让我悔恨的是,我错看了日本,错看了伊藤博文。我与他十几年书信不断,交情自以为不浅。我在他面前低三下四,就是想让他看在我们交情的分上,能够做些让步,让我有脸面回去交差,可是他竟然寸步不让。我一再把中国的种种困难说给他听,也是希望他能体谅中国的难处,稍做让步,可是他是一分不让。”

“外交人员,总是以国家利益为重。”

“我也是以国家利益为重,觍着脸和他说话,就差给他跪下了。他不看在十几年交情的分上,看在我一个七十三岁老翁的分上,看在我不顾舟车劳顿,看在我挨这一枪的分上,总该让我几分,可他没有!”李鸿章想想这些天的委屈,老泪纵横。

李经方连忙把手绢递过去,李鸿章擦完了泪后继续道:“我与洋人交涉二十余年,从来没有在洋人面前低三下四过,从来没在洋人面前屈膝过。在这个小小的日本,我几乎是向他伊藤博文屈膝了,只为讨回几分利益,能让我回去好交代。日本啊!日本人啊!我算看透了,这是个豺狼国家,他对弱者不会同情,只会吞了你。他对善良不会感恩,只会嘲笑。你记住,如果有一天,中国能够雪耻,对日本人千万不要心软,千万不要善良,要把他打残!打残他,他会佩服你,他会膜拜你;要让他赔款,也要像他们对我一样,寸步不让,一分也不要让,你不让他赔款,你可怜他,他只会背过身去嘲笑,他不知你的情,他只会觉得你更可欺。对付恶狼,只能用棍棒,其他一概没用。”说完这些话,李鸿章心情好像好了些,又继续道,“老大,我饿了,你陪我再吃点。”

三月二十三日(1895年4月17日)上午10时,中日全权使臣在春帆楼上举行了最后一次谈判。实际上,这一次称不上是谈判,不过是举行签字仪式而已。历时29天的中日马关谈判,以清政府丧权辱国而结束。中日两国全权大臣签订了《中日讲和条约》(即《中日马关条约》),包括《讲和条约》十一款、《议订专条》三款、《另约》三款、《展期停战另款》二款。主要内容包括:

一、中国承认朝鲜完全“自主”。正约第一款规定:“中国认明朝鲜国确为完全无缺之独立自主,故凡有亏损独立自主体制,即如该国向中国所修贡献典礼等,嗣后全行废绝。”

三、赔偿日本军费二万万两。

四、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

五、中国不得逮捕为日本军队服务的汉奸。

六、日本军队暂行占守威海卫,清政府须每年贴交库平银五十万两作为日军驻守经费。

马关,这个让李鸿章受尽屈辱之地,他是一天也不愿多待,因此和约签订的当天下午,他就率众人乘船回天津。回到督署,已有数封电报、廷寄、邸报摆在案头。粗粗一看,真正是触目惊心,因为全是要求拒签和约、整军再战。他非常担忧,自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忍辱负重谋得的和局,难道又要毁于一旦?

更让他烦恼的是,在日本受日本人的欺负,而回到中国才发现,他已经是全中国的罪人,参劾的折子已经一大堆。有御史,有六部官员也有李秉衡这样的封疆大吏,更有大批官职低微无上奏之权的无名之辈由都察院代奏……

刘坤一军幕中有一个叫易顺鼎的,曾两次上书反对和议,并因未被采纳而投河自尽,一时间名声大噪。他在上书中痛骂李鸿章父子:“与敌议和,大约稍有心肝之人,皆必不肯为之,稍有知识之人,皆必能见及之。而渥蒙国恩,深悉时务之李鸿章,竟悍然不顾,冥然罔觉,行人之所不肯行之事,出人所不忍出之言,恐宋臣秦桧、明颜仇鸾之奸,尚未至此也。”又说“李鸿章冒天下之大不韪,窥见皇太后、皇上与诸臣畏日之心,而后藉词保京,反自托为忠爱之忱,以巧遂其奸诈也。”最后主张“将李鸿章交刑部问罪,并将李经方革职严办。”

李鸿章父子的罪名,除了签订卖国条约外,还有诸多传闻也都写入参折,直达天听。有的说李经方用八百万两在日本开了一家银楼,还认了日本某王的女儿为义女,并聘定为儿媳。有的说李鸿章将百万两银子寄放在日本茶山煤矿公司,李经方又在日本各岛开设洋行三所,所以李鸿章利令智昏,和日本相勾结,听到日本军队打败了清军就高兴,听到清军胜利就为日本人担忧。翰林院联名参折中,说李鸿章“倭米船则放之,倭运开平煤则听之,倭谍被获,非明纵则私放。倭奸石川氏及军械所刘姓被抓,供词牵涉李鸿章及军械局员,而某观察述李鸿章之意,勒令天津县李振鹏改供,为李振鹏驳斥而止。台湾拿获倭船,又为之请旨释放。军械所历年所储枪炮,多被监守盗卖。及东事已起,犹检出不合用之前膛枪子,卖与日本,得银十四万两,局员朋分,而李鸿章为之补给领字……”

这些堂而皇之的上书,有的纯粹是胡编乱造,捕风捉影,有的则是误会,但如今他是百口莫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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