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吴风录》。
(21)《五杂俎》卷一三。
(22)《刘子文编》卷八,《与张太符太守》。
(23)《銮坡集》卷七,《礼部侍郎曾公神道碑铭》。
(24)《荆川文集》卷四,《答俞训导书》。
(25)《五杂俎》卷一五,《事部》。
(26)《烬余集·与朱德升孝廉书》。
(27)《灯窗丛录》卷四。
(28)参见吴晗:《元帝国之崩溃与明之建国》。
(29)《明史·选举志》。
(30)《大诰》第四四。《明太祖实录》卷一五七:“洪武十六年十月癸巳,诏郡县复设社学。先是命天下有司设社学以教民间子弟,而有司以是扰民,遂命停罢。至是复诏民间自立社学,延师儒以教子弟,有司不得干预。”《续诰》吉州科敛第五七:“吉州知州游尚志指以生员为由,逼令为生员者二百余户,勾至受赃放回。”
(31)《翰苑别集》卷一,《送翁好古教授广州序》。
(32)《菽园杂记》卷一三。
(33)朱国桢:《涌幢小品》卷一一。
(34)参见《明史》卷六九,《选举志》。
(35)《南中纪闻》。
(36)《消夏闲记摘抄》上。
(37)《明英宗实录》卷一六九。
(38)《垂光集》卷一,《论治化疏》。
(39)《承启堂稿》卷二六,《故锦衣党蓝田墓志铭》。
(40)田艺蘅:《留青日札》。
(41)《明史》卷三〇八,《严嵩传》。
(42)《涌幢小品》卷九。
(43)《明史》卷二一三,《张居正传》。
(44)《徐文长文集》卷二〇,《赠妇翁潘公序》。
(45)《杨文弱集》卷三三,《访据疏》。
(46)《堵文忠公集》卷二〇,《救时二十议疏》。
(47)《客座赘语》卷五,《建业风俗记》。
(48)《万历野获编》。
(49)王崇简:《冬夜笺记》。
(50)参见田艺蘅:《留青日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