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如果期望复原事物初始阶段的状态是本能的一个普遍特性,则当我们发现心理活动中发生了那么多并不依据唯乐原则的过程,应当不必感到十分惊讶。一切本能组元共有这个特性,只要回到发展过程中的某个特定阶段就达到了它们的目的。这些是唯乐原则始终未能奏效的部分,但是也不能认为,它们之中每一个都与唯乐原则背道而行。我们还有一个问题亟待解决,那就是本能的重复过程与唯乐原则占有支配地位二者间的关系问题。
我们已经发现,心理构造最初的也是最重要的功能之一,就是把那些不断向它冲击的本能冲动聚集起来,用继发过程代替这些冲动惯有的原发过程,并且让它们自由流动的精神能量贯注转变成总体上稳定的(收紧的)精神能量。发生了这种转变之后,就不会注意到不快乐的发展进程了,但也并不代表唯乐原则的作用消除了。相反,这种转变正是为了唯乐原则发生的,以上对本能冲动的聚集活动也是引入唯乐原则的准备步骤,并且确立了唯乐原则的支配地位。
下面就让我们来做个更明确的区分,在功能和倾向两个概念上从未区分得如此明确。
唯乐原则在这种区分方法下划归为一种倾向,作用是使一种功能得以发挥,这种功能可使心理构造完全摆脱兴奋状态,或者能让兴奋量保持不变,或者可以使兴奋量维持在最低水平上。然而在这些表述中,我们还不能对其中任何一个表示认同。但是有一点可以明确:被如此定义的功能和一切有机生命体的普遍努力相关,即努力回归到平静的无生命世界。我们曾体验过的愉悦的快感,是**所带来的,知道它如何与一种极度欢愉的亢奋状态瞬时消散联系起来。这种对本能兴奋的积聚是一个预备性的功能,为了兴奋最终在释放的快乐中消耗尽做好准备。
随后而来的一个问题是:快乐或者不快乐的情感,是否可能发生于受到聚集的兴奋过程或是未受到聚集的兴奋过程呢?看来确信无疑的,没有发生聚集现象的或原发过程不论从快乐还是不快乐的感受方面,带来的强度都大幅度超过了受聚集和继发过程。此外,原发过程的产生时间是最早的。心理活动的起始阶段,没有别的过程存在,我们能够断言,假如唯乐原则在原发过程中没有率先起到作用的话,那么之后它再也不会因后发生的任何过程而得到确立。至此,我们得到了绝不简单的一个结论,那就是在心理活动的最初时期,为了得到快乐而做的较量远比后来激烈,但不像那样无套路可循。这种较量被突然的干扰打断是常事,直到后几个阶段,唯乐原则的主导地位越发巩固了,但它和所有其他的本能一样,终不能逃脱被驯服的过程。一言以蔽之,凡是在兴奋过程中导致了快乐或不快乐产生的东西,只要在原发过程中存在着,也必定存在于继发过程中。
在这里或许可以开启一种新的研究方向。我们的意识不光从内部给我们传递出快乐及不快乐的情感,还将一种收紧的特殊感受传达给我们,这种收紧可以是快乐的,也可以是不快乐的。难道就是这两种情感间的差别让我们区分出兴奋被聚集和没被聚集的能量过程吗?或者说,收紧感也许和贯注力的绝对量有关,也许和贯注力的水平有关,而快乐和不快乐的序列标志着贯注力的量在一定单位时间内的增减?(62)另一个事实令人震惊:生的本能与我们内在的感知有着数不尽的联系,自生的本能出现之时就成为平静状态的破坏者,伴随着它们不断产生的收紧状态,收紧的释放带来的是快乐的感受;而死的本能,在完成它们功用的过程中是悄无声息的。实际上唯乐原则所服务的是死的本能。是的,它一直对外部的刺激保持着警惕,毕竟生的本能和死的本能都把那些刺激视为危险。但是,唯乐原则对内部刺激的增加是更加防备的,因为内部的刺激越强,生存的任务就越发艰难。如此下来,就会有数不清的问题接踵而至,我们无法给出相应的答案。我们必须有足够的耐心,等待新的方法出现,等待新的研究机遇。如果我们始终沿袭的研究路径没办法引领我们得到最正确的结论,我们就要不随时准备将它抛弃。只有那些把科学作为他们已经抛弃了的经卷的替代品的旧宗教信徒,才会指责一个科学研究者发展或改变自己观点。面对缓慢增加的科学知识,也许我们可以用下面两句诗聊以**:
不能飞行达之,则应跛行至之。圣书早已言明,跛行并非罪孽。(63)
(1)参见《无意识》(1952年)第4节。
(2)兴奋的“数量”和“限制”的概念,在弗洛伊德所有的文献中出现频率极高。在他早期的著作《科学心理学设计》(1950年a[1895年])中可以发现大概是这方面最翔实的论述,特别是该书第3章第1节的结尾部分有关于“限制”术语所进行的长篇讨论。
(3)参见《受虐狂的心理经济问题》(1924年)。
(4)参见《科学心理学设计》第一部分第8节结尾。在这里“审美”一词是基于“与感觉或知觉之关系”的早前含义使用的。
(5)参见《歇斯底里研究》和《科学心理学设计》。
(6)参见《心理功能的两个原则详析》(1911年)。
(7)毫无疑问很重要的一点是,快乐与不快乐作为有意识的感受,都与这个自我有关联。
(8)参见弗洛伊德、费伦采(Ferenczi)、亚伯拉罕(Abraham)、西梅尔(Simmel)和琼斯(Jones)关于战争性神经症的讨论(1919年)。弗洛伊德还为它编写了导言(1919年)。还可见于弗洛伊德逝世后发表的《关于对战争性神经症进行电疗的报告》。
(9)德文原文:“Schreck”“Furgst”。
(10)参见《歇斯底里现象的心理机制》第1节结尾。
(11)参见《梦的解析》(1900年a),《标准版全集》第5卷第550页以后。
(12)之后的观察中发现的一个新现象证实了这个说法。有一天,他母亲离开男孩外出了一段时间,当她回到家中听见了孩子“小宝贝,哦……哦”的声音,她很纳闷这是什么意思。过了没多久便有了答案,小男孩在长时间的独处中学会了让自己消失的玩法:有一面很高的穿衣镜,它的下沿与地面有一点距离,小孩在镜面里看见了自己的镜像,只要他在镜前趴低,自己的镜像就会“不见了”。(在《梦的解析》一书中,有关于这个事例更详尽的解释。参见《标准版全集》第5卷第461个注。)
(13)这个孩子长到5岁9个月的时候,他的母亲去世了,这回真的“不见了”(“噢——喔——”),可他没有表现出一点难过的样子。事实是,在这几年中,母亲又生下了一个小孩,这导致他产生了强烈的嫉妒心理。
(14)参见《论舞台上的变态心理性格》(1942年a)。
(15)参见《弗洛伊德技术论文》第10章《回忆、重复与修通》。
(16)参见《科学心理学设计》(1950年a)的第一部分第14节和《自我与本我》(1923年b)。
(17)作者注:我在别处曾经讨论过,有助于这种强迫性重复治疗的是医生的“暗示”,即病人对医生的顺从,是一种无意识下深深根植于病人内心的亲本情节中的顺从。
(18)参见《精神分析引论》(1916—1917年)的开始部分。
(19)这句话是于1921年增加的。
(20)荣格对此有过十分精辟的说明(1909年)。
(21)参见弗洛伊德《梦的解析》(1900年a),《标准版全集》第5卷第610页以后,以及《无意识》(1915年e)第2节。
(22)弗洛伊德第一次对知觉系统进行的描述见于《梦的解析》,《标准版全集》第5卷第536页以后。后来在他的一篇论文(1917年d)中,他论证说,知觉系统与意识系统是一致的。
(23)以下内容完全基于布洛伊尔在《歇斯底里研究》(布洛伊尔与弗洛伊德合著,1895年)中(他的理论部分第二节)的观点。弗洛伊德自己在《梦的解析》(《标准版全集》第1卷第138页)中也讨论过这个问题,并且在此之前他于1895年写的《科学心理学设计》(1910年a)第一章,第3节中,也就这个问题做过详细论述。后来在论文《神秘的拍纸簿》(1925年a)中,他又重新讨论了这个问题。
(24)参见《标准版全集》第5卷第538页。
(25)在《科学心理学设计》第一章第3节的后半部分中,弗洛伊德就这段话的内容做了预见。
(26)参见布洛伊尔与弗洛伊德合著,1895年(布洛伊尔的理论部分的第2节,尤其是该节开篇部分的脚注内容)。
(27)参见《科学心理学设计》第一部分的第5节和第9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