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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庄子关键词之一 逍遥(第2页)

汤之问棘也是已。穷发之北有冥海者,天池也。有鱼焉,其广数千里,未有知其修者,其名为鲲。有鸟焉,其名为鹏,背若泰山,翼若垂天之云,抟扶摇羊角而上者九万里,绝云气,负青天,然后图南,且适南冥也。斥笑之曰:“彼且奚适也?我腾跃而上,不过数仞而下,翱翔蓬蒿之间,此亦飞之至也,而彼且奚适也?”此小大之辩也。

故夫知效一官,行比一乡,德合一君,而征一国者,其自视也亦若此矣。而宋荣子犹然笑之。且举世而誉之而不加劝,举世而非之而不加沮,定乎内外之分,辩乎荣辱之境,斯已矣。彼其于世未数数然也。虽然,犹有未树也。夫列子御风而行,泠然善也,旬有五日而后反。彼于致福者,未数数然也。此虽免乎行,犹有所待者也。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彼且恶乎待哉!故曰: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庄子·内篇·逍遥游》)

大意是说,商汤向贤人夏棘请教,问上下四方有没有尽头,夏棘说无尽之外还是无尽,然后又把小鸟笑话大鹏的故事讲了一遍(只不过这回的小鸟换作了斥),说这就是小和大的分别。接下来是庄子的一段议论,说有些人论才智可以做个官,论行为能符合一乡一土的道德标准,论品性可以投合一国之君的心意而取得一国的信任,这些人因此而自鸣得意,其实就像故事里的小鸟一样,所以境界更高的宋荣子才会嗤笑他们。

宋荣子的境界已经很高了,世人无论是非议他还是赞美他,他都无动于衷,对名利毫不上心,但他的修为也就到此为止了。列子对名利也不上心,而且他会御风而行,连走路都免了,但就算这样,他还是有所依恃的(有待),没风就走不了。如果顺应自然的规律,把握六气的变化,以游于无穷之境,又还有什么必须依恃的呢(无待)?所以说,至人没有偏执的主观态度,神人没有功业,圣人没有名声。[16]

讲到这里,庄子的理路就清晰起来了。小的确实不如大的,大的不如更大的,就像明人胡应麟用诗歌语言表达的那样:

鲲鱼产溟渤,鬐鬛如山丘。朝行发碣石,暮宿昆仑陬。竦身激巨浪,喷沫飞洪流。倏忽化大鹏,九万乘风游。翼若垂天云,众羽不敢侔。一飞绝五岳,再举凌十州。翩翩鸴鸠侣,榆枋自相求。翱翔但咫尺,曷睹大化遒。(《咏史》之二)

小鸟咫尺翱翔,无睹大道之极,但仅仅如此吗?鲲化为鹏的故事太过瑰丽,以至于以辞害意,给后人带来了太多励志的感染力,譬如归有光“东海有大鹏,扶摇负青天。可怜蜩与鸠,相笑榆枋间”(《读史》之二),一派不甘平淡而志在建功立业的气势,伟则伟矣,哲学的内涵却**然无存了。

从学理上看,这里边还有一个必须辨明的问题:无论小的、大的还是更大的,都有所依恃,即“有待”,更高一层的境界就不以大小来区别了,而是以有待和无待来区别,终极的境界不是“最大”,而是“无待”,即无所依恃。

刘笑敢先生对此提出过一个质疑,说《庄子》只提到“恶乎待”,从没说过“无待”,庄子及其后学的思想中尚未形成明确的“无待”观念。既然列子御风而行是“有待”,那么至人“御六气之变”同样有所“御”,算不算“有待”?(《庄子哲学及其演变》,第137—142页)这问题要辨析一下,《逍遥游》从“有待”推演到“恶乎待”,理路清晰,步骤明确,“无待”是一个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概念,而列子御风尚存主体与客体的区别,“御六气之变”则与天地万物为一,圆融无碍,不再有主体与客体的分别,前者好比一盆水泼在身上,后者好比一盆水泼在海里。

有待和无待是《逍遥游》里的一对重要概念,有待则不能逍遥,无待才能逍遥。道理看上去很简单,大鹏虽然能从北海遨游到南海,但一定要等六月的海风,没有足够大的风力它就飞不起来;宋荣子对世俗的名利是无待的,精神独往独来,自由自在,但他好歹还要走路,脚必须依恃大地才迈得开步子;列子更高一层,对世俗是无待的,就连出门也无待于大地,但是,他毕竟还要有待于风,没风的时候他就没法御风而行。

终极的无待是怎样的呢?是“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这里何谓“六气”,有人说是天地四时,有人说是阴阳风雨晦明,但都是猜,搞不清楚庄子的本意,好在这句话的大意还是比较清楚的,强调的是顺应自然的规律。再联系“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庄子给出的通往逍遥的方案就大体明朗了,即顺应自然的规律,抛弃主观的成见和执着,不建功,不求名,与时俯仰,随波逐流。

打个比方,有待的最下乘境界好比一只小船驶向目的地,要顶风,要破浪,要扬帆,要转舵;高级一些的有待是“心如不系之舟”,随风随浪,没有固定的目标;到了无待境界就没有这只小船了,你就是一滴水,世界就是大海。

这境界看上去很令人神往,但具体要怎么做呢?

有人一定会问:这是不是教人内方外圆呀,内心有底线和原则,处世则不妨圆滑权变一些?——我读《庄子》有一个体会,就是千万别把他往好处想。庄子的想法往往大悖常理,庄子自己也知道这个问题,在文章里也多次谈到,正所谓“不近人情,大有径庭”(这正是《逍遥游》下文里的话)。我们常人会觉得为人处世不妨外圆内方,但庄子不要内方,要的是内圆外圆,全是圆的。如果心里有了判断是非对错的标准,还怎么“至人无己”呢?

常见有人以《庄子·外篇·知北游》的“外化而内不化”当作人生格言,觉得做人要外圆内方,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但这实在是望文生义之见,只不过这种见地由来已久,早在《淮南子》就把《庄子》世俗化和政治化了,《淮南子·人间》讲“得道之士,外化而内不化”,外化以从俗,内不化以全身,如果一个人内心有固定不变的操守,外表能屈能伸,与世俯仰,那么做什么也不会有危险。人们之所以尊崇圣人,因为圣人像龙那样变化无穷。——这倒是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中国人对龙的崇拜,龙的精神似乎就是一种内方外圆、变化无穷的精神,只不过一经俗人效仿,外圆容易学,内方则往往不足。[17]

但庄子自己怎么看这个问题呢?在《庄子·内篇·人间世》里,颜回准备去劝说暴虐的卫君,说自己会“内直而外曲”(也就是内方外圆的意思),庄子借孔子之口批评了这种态度,说这只是勉强能够免罪而已。

以庄子看庄子,要说抛弃主观成见,我们觉得这很正确,但很少有人深入地去想一想所谓主观成见都包括了什么。如果想通了,我们或许就不愿意抛弃主观成见了。想想看,我们觉得助人为乐是对的,杀人放火是错的,这就是主观成见;我们觉得清廉奉公是好的,贪污腐败是坏的,这也是主观成见;我们觉得岳飞是好人,秦桧是坏蛋,这还是主观成见。这些主观成见也就是我们心中的是非美丑的准绳,也就是我们的道德标准,而道德标准不是“自然”赋予我们的,而是“社会”赋予我们的。而庄子恰恰要的是自然,反的是社会。《大宗师》说到了这个问题:

意而子见许由。许由曰:“尧何以资汝?”

意而子曰:“尧谓我:‘汝必躬服仁义而明言是非。’”

许由曰:“而奚来为轵?夫尧既已黥汝以仁义,而劓汝以是非矣,汝将何以游夫遥**恣睢转徙之涂乎?”(《庄子·内篇·大宗师》)

大意是说,意而子去见隐士许由,许由问他:“尧教了你什么?”意而子说:“尧教我一定实行仁义,明辨是非。”许由说:“那你还来找我做什么?既然尧已经给你套上了仁义是非的枷锁,你还怎么能够悠游于逍遥无穷的境界呢?”

心中有了是非,就是有了成见,就是“有己”,而庄子推崇的至人境界是“无己”。因为有了是非也就有了牵绊,有了牵绊也就无法逍遥。比如很有文艺趣味的老板写了一首诗拿给你看,这可引起了你激烈的思想斗争:阿谀奉承吧,良心不安;直言不讳吧,饭碗难保。你的心之所以不能逍遥,就是因为你心里有一个是非美丑的准绳,如果没了这个准绳,你还会感到焦虑不安吗?老板既然期待你夸他,那你就顺着他呗。

如果遵从鸡汤国学的常规套路,至此就应该总结一下“庄子的思想给我们现代人的启发是……”其实这个启发很简单,就是教我们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不管面对的是谁,我们都能心平气和,宠辱不惊。

这绝不是危言耸听或者存心揶揄,事实上,《庄子》后文确有大段篇幅就是直截了当地教人怎么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事情正如本书第一章强调的:《庄子》是乱世之书,过激之辞,如果我们不顾这个背景就生搬硬套大谈实用性的话,岂不是恰恰应了那个东施效颦和猴子穿周公之服的故事?

在庄子看来,无是无非、无善无恶,这是一种自然状态,恢复到自然的状态,顺应着自然的规律,便可以得到逍遥。至此,我们有必要考察三个问题:第一,这真的是自然状态吗?第二,这真能做得到吗?第三,如果现实生活中当真有人做到了,会是什么样子的呢?

3

第一个问题关乎性善与性恶,关乎道德是否可教,关乎恶是否真实存在。这些都是哲学史上的经典问题了。所谓无是无非、无善无恶,这在普通人看来绝难接受,但在哲学上是绝对讲得通的。

我所知道的最清晰的辩解来自斯宾诺莎,“这原不足怪,因为自然不为人的理智的规律所拘束。人类的理智的规律其目的只在求人的真正的利益与保存;自然的界限更要无限宽广,与自然的永恒的秩序相连。在此秩序中人不过是一个微粒而已。正是由于这个必然性,所有的个体都用某种特别的方式以生活与活动。所以,在自然界中,若是有什么我们觉得是可笑、荒谬或不好的东西,那是因为我们只知道一部分,几乎完全不知道自然整体的秩序与依存,而且也是因为我们要事事物物都按我们人类理智的命令安排。实际上,理智所认为恶者,若按自然整体的秩序和规律而言,并不是恶,其为恶是仅就我们的理智的规律而言。”(《神学政治论》,第213—214页)

这段话可以看作庄子是非善恶观念的西式表达,如果能以这样的哲学的眼光去看,秦桧也好,高衙内也罢,未必就是坏人。后来莱布尼茨发展了这个观念,将之从形而上拉到了形而下的层面,以至于伏尔泰在《老实人》里杜撰了一位莱布尼茨的庸俗信徒邦葛罗斯博士,当救命恩人雅各感叹世界充满邪恶的时候,已经在邪恶中失去了一只眼睛和一只耳朵的邦葛罗斯博士超然地回答道:“这些都是应有之事,个人的苦难造成全体的幸福;个人的苦难越多,全体越幸福。”

有趣的是,《老实人》是伏尔泰的晚年之作,而他的早期作品《查第格》竟然表现过一种并不亚于莱布尼茨的乐观主义——他借着天使之口道出了这样一则真理:“恶人终究是苦恼的,他们的作用不过是磨炼世上少数的正人君子;须知善恶相生,没有一种恶不生一点善果的。”

的确,最大的恶可以彰显最大的善,这正如酷暑和冷饮的关系。较之无善无恶的世界,最邪恶的世界的善的总和显然更多。有趣的是,正是基于这同一考虑,莱布尼茨才(至少在表面上)做了一个现有秩序的辩护者,而庄子则施施然走进了对立的阵营。

不过,为了把问题看得更清楚一些,我们有必要暂时跳出哲学的领地。

得益于现代学术的发展,对于第一个问题,我们知道的比庄子更多,判断力自然也比他更强。心理学家劳伦斯·柯尔伯格在1963年发表过一篇经典的论文,研究道德准则的生成过程,提出人的道德标准的形成要经历六个阶段。

在第一阶段,小孩子是以行为的后果作为是非的标准,判断一件事是对是错,取决于做了这件事之后是会被奖励还是被责打;第二阶段,自我中心开始形成,判断是非的依据就是单纯的个人好恶。这两个阶段被称为“前道德水平”,意味着道德标准还没有真正发展起来。

到了第三阶段,小孩子开始重视别人的态度和利益了,知道了能让别人高兴的事也是好事,尽管这件事情不一定对自己有利;第四阶段则有了责任和义务的意识,乐于维护现有的社会秩序和法律规范,认为凡是遵纪守法的行为都是好的。这两个阶段被称为“遵从习俗角色的道德水平”,《悲惨世界》里的沙威看来就停滞于这个阶段,没能继续发育下去。

沙威如果能把道德水平发育到第五个阶段,就会承认这社会上既有合法而不合情理的事,也有合情合理而不合法的事,至少某些法律比另外一些法律更好,遇到冲突的时候不妨遵循某种特定的程序寻求对法律的一些改善,对冉·阿让就不会那么紧逼不舍。我们普通人比沙威强一点,但也只能达到第五阶段。在第六阶段,良知完全凌驾于任何社会习俗与法律法规之上,柯尔伯格认为只有一些伟人,比如圣雄甘地、马丁·路德·金,道德感才发展到了这一阶段。这两个阶段被称为“自我接受准则的道德水平”,是人类道德标准发展的顶点。

并且,这六个发展阶段是不可能被跨越的,也就是说,一个正处在第一阶段的小孩子,无论你怎么教育他,他也不可能不经由第二阶段而直接跨入第三阶段。柯尔伯格尤其强调的是,这六个阶段分别都是独一无二的道德推理方式,而不是小孩子在一步步地加深着对成年人道德观念的理解。[18](劳伦斯·柯尔伯格,1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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