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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之岛(第2页)

(A)当朝统治者被推翻了;

(B)国号改了;

(C)国土被吞并了,这就是一般所谓的亡国了;

(D)亡国之后,除了原先的统治者之外所有人的生活都好过了很多——你住的还是原来的地方,身边还是原来的邻居,从事的还是原来的工作,和以前不同的只是生活明显变好了。如果是这种情况,你会怎么想、怎么做呢?你会出于爱国之心起来打仗吗?

继续,还是上面的条件限制,我们试着把A、B、C、D分别换掉,想想是哪个因素会让你以爱国的名义起来反抗?

假设统治者的暴政让你挨饿,受冻,整天胆战心惊,眼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被迫害至死,这时候你突然有了一个逃到国外的机会,你可以去国外生活,过好日子,但必须从此改换国籍。如果是这种情况,你会怎么想、怎么做呢?

如果是孟子回答这个问题,就会拿出那句“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对士和民采取不同的标准。

如果是传统的儒家态度,那就是:欢迎仁义之师,支持和平演变。

而一些更有士风的人也许会这么回答:“国家不等于政府,哪个政府都无所谓,只要能给大家好日子过,但如果要我学日语,穿和服,吃寿司……那我铁定战死沙场,血祭祖先!”

那么,这样说来,这个“爱国”其实爱的是自己的价值取向了?

“学日语,穿和服,吃寿司”所代表的不就是“用外国文字,接受外国文化教育,以外国传统方式生活”吗?

可是,如果进一步设想一下:如果是本国政府要求大家“用外国文字,接受外国文化教育,以外国传统方式生活”,又该如何呢?这可不是不可能的,事实上,五四时期就有人呼吁废除汉字改用罗马字呢,而现在的简化字也已经和传统文化有很大的脱钩了。我曾看过余裴山和傅斯年通信作“汉语改用拼音文字办法的商榷”,诉说所遇到的一种反对派的声音就是骂他们是“文字上的亡国奴”。赵元任也曾经提倡:“在有限的某种用文字的场合,非用汉字不行,研究中国文学史跟中国历史当然也非用汉字不可。可是在多数场合,比方说自然科学、工、农、商、军事、普及教育,现在就可以使用拼音文字。”这倒真可以看看日本,日本人“研究中国文学史跟中国历史”成绩斐然,确实“非用汉字不可”,可是在日常生活里,“在多数场合,比方说自然科学、工、农、商、军事、普及教育”,用的都是日语。至于传统的社会习俗和意识形态,可以参考我在《周易江湖》讲到郭沫若写文章捍卫共产主义,批评那些认为共产主义“不适合中国国情”的论调,而新中国成立以后改天换地,不但没惹起人们“铁定战死沙场,血祭祖先”的冲动,反倒使得群情鼓舞,万众一心,这又怎么解释呢?全国上下热情学习马列,这不就是全盘“接受外国文化教育”吗?早在五四时期就“打倒孔家店”,新中国成立后更有“批林批孔”和“破旧立新”等等,这不就是剪灭传统文化吗?想想都德的《最后一课》,如果这“一课”是本国自发的,而不是外国侵略者强加的,我们又该怎么来看待呢?

有人会说:“我只是无法颠覆本身固有的文化根基和信仰,因为我认为那是作为人的基础。我认为作为单个人来说,真正得以区分的不是经济基础,而是意识形态。我可以在经济物质上面得以通融变更,但是在文化信仰等方面无法接受外来教化。”

除了在上面已经提出过的质疑之外,我们可以再来假设一种情况:让你的生活水平提高100倍(生活水平虽然很难精确量化,但还是容许我来做这么一个简单明了的比方吧),而代价是让你放弃你“本身固有的文化根基和信仰”(注:仅限于前文所说的“用外国文字,接受外国文化教育,以外国传统方式生活”,而不涉及宗教信仰和基本人伦价值观),你会吗?

如果让你的生活水平提高1000倍呢?

如果是10000倍呢?

……

或许,所谓“本身固有的文化根基”,刨除宗教信仰之外,无非是一种生活习惯,就像我们习惯吃中餐,不习惯吃西餐一样。所以,在这层意义上的“爱国”也许只是坚持一种生活惯性而已。

如果这个说法成立的话,那么,以上的问题就可以表述为:

多大的代价可以让你改变生活习惯?

其中隐含的问题是:改变生活习惯是不是不道德的?

或者表述为:爱国是不是一种道德观念?是不是一个天经地义、毋庸置疑的观念?

或者表述为:不爱国是否就是不道德的?

讨论这个问题是容易挨砖的,所以我最好还是拉来些高个子的家伙以防天真的会塌下来。

嗯,托马斯·潘恩看来就是个很不爱国的家伙,我小心翼翼地承认一下我很喜欢他的一句名言:“我的国家是世界,我的宗教是行善。”伏尔泰也是个有问题的家伙,我们看看他在《哲学词典》里虚构的一位议员和一位婆罗门的对话——议员问道:“您最喜欢生活在怎样一个国家、怎样一种政体之下呢?”按我们一般人不假思索的回答,一定是:“当然是祖国了。”可这位婆罗门却说:“除了我自己的国家,我觉得哪儿都不错。”然后他还说,不止他一个人这么认为,他所遇到的各个地方形形色色的人里有不少都是这样想的。议员对这个答案似乎并不满意,便追问说:“那你到底会选择在哪一个国家生活呢?”婆罗门的回答是:“只要是个唯法是守的国家就好。”两人下面的对话虽然看似平淡无奇,却别有一番滋味——议员说:“你这话都是老生常谈了。”婆罗门说:“可这话说得却并不错呀。”议员再问:“那你说的这个国家到底在哪儿呀?”婆罗门回答:“呵呵,这得现找。”

他们最后这几句对话能够让我们想到什么呢?嗯,既然说是“老生常谈”,看来他们这种大大颠覆我们普通人常识的“不爱国”的观念并不只是存在于个别人的头脑之中,这些可鄙的家伙全都有着自己私心向往的国度,并且愿意拔起腿来前去追求,嗯,他们竟然一点儿也不觉得这是可耻的;而婆罗门所说的“这得现找”又似乎暗示着这个早已是老生常谈的“唯法是守”的国家其实从来就不曾存在过?!(熊逸著:《春秋大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333—336页)

如果以西方哲学的概念来说,这个问题的背后其实就是唯名论与唯实论之争,“国家”究竟是一个独立自存的实体、一个思想和行为的主体,还是仅仅是人们为了方便起见而把某些东西归为一类,并且以“国家”这个词来称呼罢了。如果我们持后一种观点的话,那么上述对“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的爱国主义的引申便仅仅是语词问题所造成的思维混乱罢了。罗素和维特根斯坦他们的确找到了相当正确的方向,很多哲学问题归根结底真的只是语言问题。

4。

语言是要讲语法的,而语法当然是要讲逻辑的。在中国百家争鸣的时代,逻辑也曾经得到过人们的重视。这是可想而知的,越是辩论盛行的环境,就越是需要辩论的各方都遵循共同的逻辑规范,感悟派和讲理派是永远说不到一起的。

那时候研究逻辑的有名家,也有墨家,只是昙花一现,诸子学直到乾嘉考据学兴起的时候才又受到一点重视,而这仅有的一点重视也没有分多少在逻辑的头上。西方自古希腊之后,对逻辑的重视被中世纪兴起的大学沿袭了下来。以前我们总是说中世纪是黑暗的一千年,除了宗教裁判所之外好像再没有什么耀眼的东西。实情倒也不全是这样,中世纪史的研究者哈斯金斯在《大学的兴起》里讲道:

如果说,古典文学作品和通俗文学作品的缺乏是当时大学文科课程设置的一个显著特点的话,那么相应地,对逻辑学或辩证法的高度重视则是另一个显著的特点。最早的大学法规,比如1215年巴黎大学制定的那些课程法令,要求学习亚里士多德的全部逻辑学著作,并且在整个中世纪时代,这些著作一直都是构成人文课程的骨干。所以乔叟才会说,学习逻辑学与上大学是同义的——学好逻辑学需要很多年。

在某种意义上,这句话完全正确,因为逻辑学本身不仅是大学的一门主要学科,而且它还作为一种方法渗透到其他各门学科中去,并且赋予其中世纪特有的基调和特性。三段论、辩论、按照一定的规范对特定命题表示支持或反对,在那个法律与医学并重、哲学与神学并行的时代,都成了学习知识的习惯。逻辑学当然要首推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他的许多其他著作也因此很快成为人们的学习对象。所以,在1254年巴黎大学的课程中,我们也可以发现《伦理学》《形而上学》以及早先禁止学生阅读的各种自然科学专著。但丁认为,因为他创造的方法的普适性及渊博的学识,亚里士多德已经成为“众师之师”。作为“书本知识之父以及评论家之鼻祖”,没有任何其他学者能够像亚里士多德那样强烈地促使中世纪学人产生对教科书和规范思维的敬重。并且促使他们养成拘泥于形式思考的习惯。比如,对信仰看似构成威胁的物质的永恒性的学说被人们解释了,人们运用这位异教徒哲学家的方法创建了伟大而权威的神学体系。当一切都依赖于论证的时候,所有的文学形式的观念自然也就随之消失了。([美]哈斯金斯著,张堂会、朱涛译:《大学的兴起》,北京出版社,2010年,第35—36页)

讲求逻辑的传统在西方世界里始终不曾中断,即便在基督教刚刚兴起的那几个世纪里,那些为后世奠定神学基础的教会博士们在诉诸信仰的时候也总是沾染着气味浓烈的理性因子。基督教历史上最伟大的神学家圣奥古斯丁就是一个显著的例子。罗素在《西方哲学史》里讲到奥古斯丁一波三折地追寻信仰的历程,说他在青年时期就精通了修辞学,进而兴趣转向了哲学,他尝试着读《圣经》,但兴味索然,转而信仰了摩尼教,后来又叛教而出:

使人感到兴趣的是:圣奥古斯丁反对摩尼教最初的一些理由却是有关科学的。当他回忆,从一些卓越的天文学家的作品中所学到的一些知识时,他说:“我把那些作品和摩尼基乌斯所说的对比了一下,他以狂人式的愚蠢大量写下了内容丰富的关于冬至、夏至、春分、秋分、日月食以及其他我从世俗哲学书籍中学到的有关问题的论证,没有一样能够使我满意,但是我却被命令着相信这些,它们不但不符合我自己推算与观察的结果,而且还与它们互相悖谬。”他特别细心地指出,科学上的错误不能成为信仰方面错误的标志;只有以权威自居,说成是得自神的灵感时,那才成为信仰方面错误的标志。这令人设想,如果奥古斯丁生在伽利略所处的时代,那么他又将作何感想。

为了解决他的疑问,摩尼教中一位以学问最为高深著称的主教浮士德会见他并和他进行了辩难。“我首先感到他除了语法以外,对其他各门科学是极端无知的;而且即便是对于语法的知识也还是普通一般而已。但是他曾经读过塔利的《讲演集》,一小部分塞涅卡的著作,某些诗集,以及几本带有逻辑性的拉丁文摩尼教经卷。由于他素常习惯于讲话,掌握了一定程度的雄辩术,而且受到良知的统辖,显得如此温文尔雅,因而使人感到他的雄辩十分愉快而动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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