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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之岛(第3页)

他发现浮士德完全不能解决他在天文学方面的疑难。他说:摩尼教著作中“充斥着一些冗长的关于天空、星宿、太阳和月亮的神话”,这些和天文学家的发现是不一致的;当他问浮士德这些事情的时候,浮士德便坦率地承认了他的无知。“正是如此,我却更喜欢他了。因为一个正直人的谦虚比我所要探求的知识是更有魅力的;而我发现他在一些更为困难更为微妙的问题上也还是如此。”([英]罗素著,何兆武、李约瑟译:《西方哲学史(上卷)》,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429—431页)

读到这样的记载,我们会觉得奥古斯丁真是一个很有科学头脑的人,他之所以叛离了摩尼教,完全是因为摩尼教神学对宇宙的解释不符合他那个时代的科学知识。所以我也不免生出和罗素一样的好奇:假使奥古斯丁活到伽利略的时代,甚至活到今天,那么他又将做何感想呢?

而东方的思维方式,即便不讲感悟,也喜欢讲经验。我时常往返于中文论坛和英文论坛,越来越感觉出这种差异。在中文论坛里讨论法家学说,有人认为韩非子连自己的性命都没保住,可见自己肚里的学问不怎么可靠;当然有不少人起而反驳,然而我见到的所有反驳的论调都是强调韩非子其实只是知而不行,如果当真实行起来,谁能奈何得了他。

这种论调在各个领域里都很常见,反映了一种相当典型的思维方式,认为一个理论家必须首先是一个成功的实践家。看到有如此多的人竟然都是这样思考问题的,我当时非常吃惊。当然,例外也总是有的,嬴政如果也像各位网友一样因人废言,可能秦国的历史就会改写了。

我们更习惯于“实践出真知”,进而相信实践是达到真知的唯一途径。西方传统却以为经验性的知识都不大可靠,分析性的知识才是唯一可靠的,所以他们重理性,轻经验,而在所有的经验性知识当中,最受轻视的就是直觉知识,因为靠直觉得来的东西只能是言人人殊,既没法沟通,也没法检验。

所以,正如在中国一强调理性就会显得相当醒目一样,在西方强调直觉也最容易引起关注。像柏格森的生命哲学、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中国人可能不觉得这比禅宗的神秘主义高明到哪里去,但在西方人看起来就抢眼得很。我们看看近现代的社会思潮,中国人呼唤理性,西方人呼唤直觉,真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我在读美学的时候,从朱光潜出发,很自然地读到了克罗齐。克罗齐的名气不太超出专业圈,普通读者可能并不熟悉,但很多人都听说过的那句名言“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正是出自他的笔下。当然,这句话并不是像人们望文生义地理解为意指一切历史都是为当下政治服务的。

克罗齐出版于1902年的《美学原理》开篇的话就是在理性大背景下呼吁直觉的,当时我还不大理解东西方的这种思想差异,所以我很诧异,觉得这点道理有必要这么大张旗鼓地来说吗?现在看来,这段话真可以作为思想史上一段很有说服力的素材:

理性的知识早有一种科学去研究,这是世所公认而不容辩论的,这就是逻辑;但是研究直觉知识的科学却只有少数人在畏缩地辛苦维护。逻辑的知识占据了最大的份儿,如果逻辑没有完全把她的伙伴宰杀吞噬,也只是悭吝地让她处于侍婢或守门人的卑位。没有理性知识的光,直觉知识能算什么呢?那就只是没有主子的奴仆。主子固然得到奴仆的用处,奴仆却必须有主子才能过活,直觉是盲目的,理智借眼睛给她,她才能看。

现在我们所要切记的第一点就是:直觉知识并不需要主子,也不需要依赖任何人;她无须从旁人处借眼睛,她自己就有很好的眼睛。([意]克罗齐著,朱光潜译:《美学原理·美学纲要》,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第7页)

后来看一些国内的书,说西方思想界呼吁直觉,所以我们也应该重视一下理性的弊害。这真是毫无道理的话,这就好像一个营养不良的瘦子看到邻家的胖子在吃减肥药,自己便也下定决心节制饮食一样。

我绝对相信,这个话如果发到网上,一定有很多人会不以为然地说:“难道你认为肥胖对健康无害吗!”我认真觉得金岳霖当年“逻辑救国”的念头即便稚气十足,但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

5。

于是我对“语言”产生了越来越强烈的好奇心,花了好长一段时间去啃语言学方面的书。不得不承认的是,这个学科果然枯燥得很,假如我不是好奇心太强并且自闭症太重的话,恐怕早就坚持不下去了。

在我读过的那些书里,实在充满了五花八门的奇思异想,只有乔姆斯基的看法让我比较容易接受。他认为不分东西南北,所有人类的心灵构造都是相同的,也就是说,所有人都有同样的先天认知结构,语言能力正是由此而生的,所以语言的深层结构都是一样的。形式逻辑就是这样一种深层结构,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认知能力,只不过有的人把这种能力发展得比较好,有的人发展得不太好,但不管怎么说,人们只要肯花上一些耐心,总还是可以彼此沟通的。

中国人向来缺乏研究语言的兴趣,而西方人之所以发展了这个研究方向,实在有一个怪诞的理由。按照《创世记》的记载,亚当和夏娃似乎才被创造出来就已经会说话了,那么语言显然不是人们在彼此交往的过程中慢慢磨合出来的,而是上帝创造出来并且直接赋予我们的祖先的。在巴别塔的故事发生之前,全世界的人都操同一种语言。

这就是西方的“语言神授论”,今天就连基督徒也觉得不那么可信,但它曾经是最主流、最经典,甚至是唯一正确的语言发生论,直到18世纪仍然主宰着绝大多数一流学者的认识。

当然,基于他们一贯的理性主义传统,语言神授论也不能仅仅诉诸《圣经》就算了事,还需要认真而严密的论证。我们不妨看看当时一本学术著作的标题:《试证最早的语言并非源于人,而只能是上帝的发明》,这书的作者苏斯米希是普鲁士科学院的院士,出版时间也并不算早,是1766年,这已经是中国的乾隆三十一年了。

我们知道,传统的宗教观念难免会受到最新科学发现的质疑,圣奥古斯丁叛离摩尼教不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吗?地心说会让人们怀疑人类在宇宙中的中心地位,进化论会让人们怀疑伊甸园的存在,但是,语言神授论,好像不需要任何科学新发现也会让人感觉不妥吧?可见那些习焉不察的传统对人的束缚到底有多大,而我们现在的一些常识和信念若是放到千百年后来看又会是怎么样的呢?

语言学发展的第一步竟然是要挣脱语言神授论的束缚,而为了挣脱这个束缚,思想家们很有一些奇思异想,在今天看起来简直可以说是充满了喜感。卢梭就是最典型的一个代表,他有一本长期不曾受到重视的小书,叫作《论语言的起源兼论旋律与音乐的模仿》,他说在原始人的家庭内部,人们是不需要语言的——他们只要有默契的肢体语言和极简单的几个声音就够了,只有和外人交流才用得到语言。那么,最初的语言究竟是怎样出现的呢?

卢梭认为,人类一定起源于温暖的地方,而那温暖的地方如果水草丰茂,那么人们就会以家庭为单位离群索居,不需要和别人交往,连婚姻都是在直系亲属之间完成的。但是,一旦干旱降临,大家就只能联合起来打井取水,还要商量出井的使用方式。“如此一来,在温暖的地方,社会与语言的起源就一定会发生在水井边。”

聪明的读者会一下子联想到魏特夫的《东方专制主义》(我们已经在前边的旅程中遇到过它),似乎真是不同治水的方式导致了不同的社会结构。但卢梭和魏特夫不同,他是一个很感性、很有诗人气质的人,所以他接下来的推理是:

(在水井的旁边)家庭间的最初的交往出现了;在这里,男女之间的第一次约会出现了。姑娘们来这里洗衣淘米,小伙子们来这里饮牛饮马。那一双双从小习惯了同样景象的眼睛,在这里开始多了一分喜悦。眼前的这些新鲜的人和事让他们怦然心动,一种温柔的、莫名的吸引力生发出来,心灵也因不再孤独而感到喜悦。不知不觉间,水好像变得更加必要了,牲畜们也好像变得更加口渴,人们怀着期待匆匆而来,并带着惆怅默默而去。在那个快乐的史前时代,人们对时间没有概念,不知道计时,也不会计时,时间的唯一尺度就是欢愉和厌烦的交替。在不老的古橡树下,热情的年轻人渐渐失去了他们的野性,并渐渐变得有些腼腆,有些不好意思。为了努力使对方理解自己的意图,他们开始学着表达自己。也是在这里,最早的节日诞生了。脚在欢快地跳着,但这种热切的姿态也不能够满足情感表达的需要,于是需要伴之以富有**的歌唱,于是欢乐和欲望合而为一。就这样,正是在这些水井周边,终于孕育出了一个民族的真正摇篮,也正是从这晶莹的水井中,流出了最初的爱的火焰。([法]卢梭著,吴克峰、胡涛译:《论语言的起源兼论旋律与音乐的模仿》,北京出版社,2010年,第60—61页)

我再没有见过比这更加充满诗意的语言理论,从感情上也真的希望这样的理论能够站得住脚。但没办法,这实在过于诗情画意了,今天哪怕是毫无学术素养的读者在它面前恐怕也会显露出一点恰如其分的狐疑。

原本指望文字可以固定语言,不料正是文字改变了语言。文字以其表达精确替代了口语的表现力。它不仅改变了语言的语汇,而且改变了语言的灵魂。说话表达的是感觉,而文字表达的是观念。在文字中,每一个词的使用必须根据它们约定俗成的用法。但在言说中,言说者却可以随心所欲地通过音调、语气的变化而表达不同的意思。因为越是不限制语言的明确含义,一个人的表达空间就越大,因而也就越有力量。并且,一种可以书写的语言,不可能像那种仅仅可以说的语言那样,始终保持它的活力。写下来的是语词,而不是声音。但在一种可以变换音调的语言中,声音、重音和所有的种种声调的变化是这种语言的活力的主要源泉。正是由于这些东西,使得某一个在其他情形下的一般表述,成为在这一情形下唯一适当的表达。为克服口语的这种不足而使用的种种方法,倾向于使书面语言变得相当复杂、详尽。而当这些书面语进入口语当中时,又使语言变得苍白无力。

当说一件事情如同写一件事情时,说就变成了朗读。(《论语言的起源兼论旋律与音乐的模仿》,第27—28页)

按照卢梭的这个说法,我们从古汉语改用白话文,实际上是一个用口语代替书面语,又以文字把口语固定下来的过程,这恐怕已经不仅仅是“不仅改变了语言的语汇,而且改变了语言的灵魂”了。

6。

现代汉语在表达上比古汉语更精确,这是毋庸置疑的,但它和祖先的灵魂有了裂隙,和拉丁语系倒接近了起来。记得我们讨论《春秋大义2:隐公元年》的时候,有人说书中的一段话简直就像GRE的阅读理解题,需要标记一下语法结构才能顺利地理解下来。的确,那段话完全是西式的复句结构:

两件事情前后发生并不意味着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我更倾向于认为历史是作为一个个独立的片段模糊地呈现在我们面前的,任何有意无意地在不同事件之间搭建因果关系的努力都必须审慎地把所有的可能性考虑在内,而后者在史学的范畴内往往只是不可能的任务,遑论那些对历史人物求之唯恐不深的心理分析。这些努力虽然会为人们提供很多所谓人生感悟与历史借鉴,却常在获得文学色彩和实践价值的同时丢失了历史作为一门“学科”的严肃意义。换句话说,这些因果关系与感悟、借鉴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基于叙述者及阅读者本人的思维模式,最终成形为一座座风采各异的沙上之塔。而时间久了,历史便成了一部观念的历史。(熊逸著:《春秋大2:隐公元年》,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355页)

以前我觉得作家的优良中差取决于境界、风格、偏好等等,哪怕再差的作家,基本的语言运用总不可能有问题。他们当然会用错词语和典故,因为这是知识性的东西,而作家的知识底子往往并不太好;但他们总不可能经常写病句吧,这可就是纯粹的语言问题了。

后来我发现他们真的经常写病句,尤其是在用到西式复句的时候,主谓宾定状补的关系很容易发生混乱,简单说就是逻辑不清。他们自己都察觉不出,一般读者就更是察觉不出。还是我当年应聘图书编辑那次,笔试题里有一部分是对给定的文字做出编校,后来主考官说,我虽然把所有的语病和错别字都改正了,但有些语病正是他们想要的,尤其是那些英式复句,主谓宾定状补的混乱使它们具有了诗歌一般的朦胧美,我在把这些语句编校得准确无误的同时,也铲除了这些朦胧美,而从市场角度来讲,这是最要不得的。

当时我真是大惑不解,难道这些语病就放着不改吗?或者哪些要改,哪些不要改,怎么区分呢?

主考官倒是一个很有耐心的好人,把行业精髓指点给我,他说在拿到文稿的时候,首先要判断出它的市场定位,稿子在哪个定位,就按照哪个定位的标准来处理,我刚才之所以有些病句不该改正,是因为那是青春文学的文稿,在这个类型里最有市场的文笔就是华丽、繁复,又有点不知所云。所以我不但不应该修改那些语病,如果遇到太流畅、太正确的语言,反而要在编校的过程中刻意制造一些语病,把通顺的语言改得不那么通顺,最好是很矫情、很别别扭扭的。为了培养这种语感,平时应该多看一些年轻人写的自恋体的文章,越是无病呻吟越好。

那一次我真是很长见识,所以至今记忆犹新。当时我还指着一个答错的地方问他:“可是,这个简单句里的明显搭配不当,为什么也不应该改正呢?‘距离’只能用‘长短’来形容,不能用‘遥远’来形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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