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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曼 她被世人误解太深(第3页)

为的,是彻底斩断前尘,与徐志摩毫无负担地走进下一段婚姻。

1926年农历七夕节,陆小曼与徐志摩在进行了几乎可以用“艰苦卓绝”来形容的抗争之后,终于等到了他们的婚礼。婚礼是在北海公园举行的,整个北平城再一次为之震动。当然,这次引起大家关注的,不再仅仅是婚礼的奢华,而是这场婚礼,陆小曼和徐志摩冲破了什么,挑战了什么,动摇了什么,以及坚持了什么……

北平文化界的名流几乎悉数到场。

令陆小曼与徐志摩哭笑不得的是,梁启超本该对这对新人做祝福发言的,不想却在诸位宾客之前,丝毫不留情面地数落了新郎与新娘:“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学问方面没有成就。你这个人用情不专,以致离婚再娶……你们两人都是过来人,离过婚又重新结婚,都是用情不专。以后痛自悔悟,重新做人!愿你们这次是最后一次结婚!”

梁启超话说得难听,可比起陆小曼与徐志摩之前所经受的责难与苦楚,这些言语上的责备,已经没有多少杀伤力了。

陆小曼总算是嫁给徐志摩了。

爱之深,恨之切

可婚后的生活,怎是仅靠着当初那点**就能够维持的呢?恰恰相反,当两个人真真正正开始经营起一个家的时候,**是最不可靠的玩意儿。

与徐志摩结婚后,陆小曼遵从公公之命,随徐志摩回了徐家老家:浙江省海宁县硖石镇。刚去的时候可真闹啊,十里八乡的人们,都跑来看硖石首富家独子从北平娶回来的美貌媳妇儿。人群退去,婆婆因为对陆小曼的生活习气看不过眼,离开老家,投奔了徐志摩的前妻张幼仪。偌大一个宅子,就剩下了新婚的小两口与仆人们。

表面上,陆小曼与徐志摩在世外桃源一般的硖石镇,过上了神仙眷侣的日子,但她与徐志摩的感情祸根,也自此深深种下了:她是嫁进来了,但徐家人不认她。

不到一年,受时局影响,陆小曼与徐志摩去了北京,又从北京去了上海。

上海是陆小曼的欢场,同时也是刑场。如果没有上海的那几年,或许,陆小曼与徐志摩的命运轨迹就会改写:徐志摩不会死,陆小曼不会堕落。

一旦回到上海,置身这个东方小巴黎,陆小曼如鱼得水,扑身到滚滚欢场,愈游愈远,从此回头再也看不到岸。或许,那时候的陆小曼,还有一层未曾说破的心理,那就是报复徐家对她的轻慢。

她唱戏,天天混戏园子。与唐瑛合演的昆曲《牡丹亭》之“拾画叫画”,是1927年上海滩最时髦的话题之一。她不仅自己常常跑去客串,还拉徐志摩做配角。陆小曼在《牡丹亭》“春香闹学”里出演杜丽娘身边古灵精怪的随侍丫头春香,徐志摩就演迂腐的私塾夫子陈最良,其余更有什么听差的、跑堂的,说上一两句无关痛痒的台词。这对民国最有名气的夫妻在台上表演,台下的观众喝彩的、起哄的,好不热闹。舞台上的追光灯紧紧跟着自己,舞台下的热闹大半是因了自己而起,陆小曼喜欢这样站在世界中心的感觉。

徐志摩原本也是喜闹不喜静的,但他喜欢的闹,是康桥上的青荇水草繁茂生长的闹,是天上的云彩变幻卷舒的闹,而不是人潮汹涌逢场作戏的闹,更何况他堂堂一个大才子却像一个小丑一般供观众们调笑。

徐志摩心里,渐渐地有了怨气。他在《眉轩琐语》里写道:“我想在冬至节独自到一个偏僻的教堂里去听几折圣诞的和歌,但我却穿上了臃肿的袍服上舞台去串演不自在的‘腐’戏。我想在霜浓月澹的冬夜独自写几行从性灵暖处来的诗句,但我却跟着人们到涂蜡的跳舞厅去艳羡仕女们发金光的鞋袜。”

曾几何时,他也是那个在《爱眉小札》里,一任自己对陆小曼的爱意喷涌到笔尖,写下如今看来都堪当“肉麻”二字的情话的男人啊。

她抽大烟。刚到上海的时候,夫妇俩认识了富家少爷翁瑞午。他爱玩,随性,比徐志摩还洒脱。起初,徐志摩还有比较多的时间陪在陆小曼身边时,陆小曼与翁公子之间还属于“止乎礼仪”的正常往来。等到后来,徐志摩为了生计需要揽下较多的工作时,往往会告诉她说:你让翁瑞午陪你吧。多像当初王赓对陆小曼说的:你让志摩陪你吧。

翁瑞午带给陆小曼最大的影响,就是教会了陆小曼抽大烟,并且长期供养着陆小曼的需求。

她挥金如土。陆小曼的父亲身居高位,她是家中独生女儿,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惯了;她的前夫王赓颇有些资财,又宠着她,也是很轻易地就能够满足她的一切需求。陆小曼在北平时就是出了名的能花钱,在上海的繁华声色里,她断不可能反倒过回节俭的生活。

当然,那时候徐志摩起码还有钱、有闲、有心、有力去满足妻子的一切需求。

让他们的生活,尤其是徐志摩的生活陷入窘境的,是徐志摩的父亲、陆小曼的公公,对陆小曼的行止已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干脆停掉了对二人的经济供给。

这时候,徐志摩才真正地肩负起了养家的责任,也开始真正地为自己只顾浪漫与**的选择埋单。他辗转于南京、上海之间,同时在光华大学、南京中央大学、东吴大学法学院任教;后来应胡适之邀北上至北平,二度担任北京大学教授。

如果说徐志摩辗转任教于高校好歹还算是好事一桩,那么,最令人惋惜的,则是这位诗人天赋的才气,变成了谋生与赚钱的工具。他在教课之余拼命地写诗。那时候的写法,不再是曾经写《爱眉小札》时,一腔思绪喷薄而出于是很自然地付诸纸笔,而是斤斤计较于多写几个字便意味着多一些稿费。

对于徐志摩的这些付出,陆小曼不是看不到,恰恰相反,她通通看在眼里,只是无法感同身受。成长环境决定了她对于别人的苦况没有共情能力。即便能够感同身受,她也是带着怨恨的,因为公公婆婆不接纳的怨气,她只能撒给自己的丈夫。

陆小曼与徐志摩的婚姻生活,开始被种种冲突填满:陆小曼对徐志摩最大的不满,其实是来自于徐志摩的家庭对她这个儿媳妇的不满,以及因不满而生的轻视。按道理说,她明明都已经嫁过来了,何以公公婆婆处处对自己冷眼相待,每年的祭祖,陆小曼这个正牌儿媳妇都参加不得。而老两口时时处处都惦念着徐志摩的前妻张幼仪,甚至在她刚嫁过去没多久,便双双去了北平去找张幼仪了。陆小曼苦闷,也只能把对公公婆婆的怨恨转移到徐志摩身上。

徐志摩希望陆小曼能够改掉的缺点就太多了:关于她的奢靡、关于她的大烟瘾,最重要的,就是陆小曼始终坚持待在上海,不愿意追随徐志摩去北平。徐志摩不得不上海北平两头跑。火车票贵,徐志摩就搭乘别人的免费飞机。而正是一次搭乘由南京飞往北平的邮政飞机,不幸飞行途中遇到了大雾,飞机撞山了。

至此,这段从一开始就没有得到祝福的恋情终于画上了句号。于徐志摩来说,生命已然结束,而陆小曼的苦难才刚刚开始。

世界上最令人痛惜的事情,也许不是失去了自己一直珍爱有加的东西,而是失去后才恍悟,所失之物在自己心目中的分量,其实远比自己想象中重得多。

徐志摩的死,将陆小曼放逐到了死海。那里寸草不生,如果还别有它物,那么,这样东西一定是悔愧。只是,午夜梦回的时候,这些念头有惊雷般闪过她的脑海吗?她做了太多悔不该当初的事情,她应该好好待他的,而不是在他飞机失事的头一天还与他大吵一架,拿烟枪砸碎他的眼镜;她应该跟着他去北平的,这样,他就不用为了顾她而在北平与上海两地奔波;她应该听他的劝过上俭省的生活的,这样,他就不用为了养她而那么辛苦去教书,而是专心做个洒脱随性的诗人了,那么,至少不管最后结局如何,他应当还是快乐的;她甚至应该不与他开始这段爱情的,这段让他们两个人陷于劫难的爱情……

失去至爱本身已经十分痛苦了,奈何还要经受千夫所指。徐志摩是当时名流们的宠儿,胡适盛赞他“永远是可爱”,梁启超虽然在婚礼上指责于他,但那份指责多是源于恨铁不成钢。事实上,梁启超常常自诩对他操着“极痴的婆心”。爱读他诗的普通人喜欢他诗句里奔腾的自由,不爱读诗的人也能诵上他那首“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那些曾经因为徐志摩婚恋中的“**”行止而对他口诛笔伐的人们似乎也忘了他身上的这些瑕疵。而她陆小曼,简直就是个下作的女人,水性杨花,不守妇道,是她害死了他。

她的公公,在最后一刻也未允她为他抚棺一哭。

陆小曼给徐志摩挽联上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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