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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如果你是叶公好龙式的读者 一为什么读王阳明2(第1页)

序章如果你是叶公好龙式的读者一、为什么读王阳明2

这样一种成败之心,王阳明称之为“将迎”。《传习录·下》有一段问答:

问:“孔子所谓‘远虑’,周公‘夜以继日’,与‘将迎’不同。何如?”先生曰:“‘远虑’不是茫茫****去思虑,只是要存这天理。天理在人心,亘古亘今,无有终始;天理即是良知,千思万虑,只是要致良知。良知愈思愈精明,若不精思,漫然随事应去,良知便粗了。若只着在事上茫茫****去思教做远虑,便不免有毁誉、得丧、人欲搀入其中,就是‘将迎’了。周公终夜以思,只是‘戒慎不睹,恐惧不闻’的功夫,见得时,其气象与‘将迎’自别。”(1)

孔子和周公这两位儒家圣贤都是思虑深沉的人,而在王阳明看来,他们所思虑的并不是具体的事情,而是“致良知”的功夫。用今天的话说,譬如周公和孔子处理国政,正面临一起很棘手的国际争端,他们不会仅仅从技术层面上设想解决方案,以期利益最大化,而是遵循良知的指引,不计得失成败地应对难题。哪怕良知告诉自己只有某种损害国家利益的办法才是唯一合乎道义的解决方案,他们也会欣然照做。(事实上在孔子生活的年代,在那个标准意义上的贵族世界里,道义原则确实每每被置于国家利益之上,这是今天我们这个平民社会很难理解的事情。对此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参看我的另一本书:《治大国:古代中国的正义两难》。)

倘若仅仅在技术层面思考问题的解决方案,那就不免会掺入毁誉、得丧、人欲的成分,距离天理、良知也就远了。譬如还是在那一场国际争端里,如果你试图寻找一种利益最大化的解决方案,自然就会患得患失,这是无论如何也保持不住平常心的。

以平常心处理国政,在儒家经典里不乏经典案例。譬如《左传·昭公元年》,诸侯在虢地会盟,其时晋国和楚国是国际政局中两个势均力敌的超级大国,很有20世纪60年代美苏冷战的架势。晋国大夫祁午劝谏本国总理赵文子说:“上一次在宋国的会盟,您代表晋国,子木代表楚国,结果楚国压倒了晋国。子木是个守信君子,尚且以欺骗手段占了我们的上风,这一届的楚国执政大臣公子围是出名的不讲信用的人,您如果不格外提防,一定会重蹈覆辙。楚国如果再次压倒晋国,就是晋国的奇耻大辱。”赵文子淡淡答道:“当初宋国的会盟,子木有害人之心,我有爱人之心,所以楚国才占了便宜。如今我的爱人之心依然未改,今后还会一以贯之,楚国不足为患。这就好比农夫种田,只要勤劳耕作就是了,虽然一时会遇到灾荒,但一定会有丰收的时候。”

赵文子的农耕之喻很见儒家精髓,即便我们站在功利主义的角度,也必须表示相当程度的赞同,因为这实在是一种很聪明的概率思维。农耕的经验告诉人们,个人努力并不总能保证相应的回报,一场突如其来的冰雹就足以毁掉一年的收成,但这样的天灾不可能年年都有,只要年复一年地勤劳耕作,概率就足以保障可喜的收成。今天的博彩公司和保险公司就是应用这条规律来赚钱的,一城一地的得失他们并不在意,概率已经保障了一切,不似投机客的命运,成则五鼎食,败则五鼎烹。

站在博弈论的角度重新审视赵文子的策略,我们会发现赵文子之所以可以保持这样的平常心,之所以找到了概率制胜的诀窍,是因为他充分认识到自己做的不是一锤子买卖,而是博弈论所谓的重复博弈。这也就意味着,赵文子并非因为得益于某种神奇的心灵修炼才能够以平常心应对国际大事,恰恰相反,这仅仅是普通人在重复博弈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种自然心态而已。倘若我们置身于类似的处境,只要用上概率思维,同样可以举重若轻。而在那些既属于一锤子买卖又对我们至关紧要的事情面前,平常心无论如何都是不可能的——除非我们具有天生杀人狂的禀赋,或者真正认同了道义优先原则,使该原则成为我们心里唯一至关紧要的事情,后者正是阳明心学最重要的实际功效之一。

九、左手权谋,右手鸡汤

一旦我们想通了上述这些问题,那么随之而来的疑难或许便不是怎样追随王阳明的足迹,而是犹豫着是否还要继续追随下去。抉择到底如何发生,这既取决于心态,也取决于价值取向。

我想讲述一个载于儒家经典的真实事件,每个人都可以借此评估一下自己的心态和价值偏好。事情发生在春秋时代,齐国四大家族,其中栾氏和高氏一党势力较强,陈氏和鲍氏一党势力较弱。某天,陈氏宗主陈桓子和鲍氏宗主鲍文子分别得到线报,说栾氏、高氏即将攻打自己。陈桓子、鲍文子急忙召集人手,分发武器、甲胄,同时派人探听对手的最新动向。没想到的是,最新线报表明栾氏和高氏正在饮酒作乐,之前的线报纯属误判。这是一个抉择的关头,试想一下,倘若我们处在陈桓子和鲍文子的位置,在这个尴尬的时候究竟会做出怎样的应对呢?

倘若秉持儒者精神,“过而能改,善莫大焉”,陈桓子、鲍文子至少应该解除武装才是,但是,正是患得患失的思虑促使陈桓子做出了相反的决策:“我们既然已经做出了反击准备,消息一定会传到栾氏和高氏那里,到时候他们就真的要来发难了。不如趁着这个时机,将错就错,索性除掉这两大对头好了。”于是陈、鲍联军发起总攻,将栾、高两大家族彻底瓦解。(《左传·昭公十年》)

不得不承认陈桓子很有急智,同样必须承认的是,他的顾虑是相当真切的:本着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知错就改将会招致灭顶之灾,将错就错反而可以改天换地。醇儒只会选择前者,对灾难性的后果坦然承受,不求尽如人意,但求无愧于心。

刘宋文帝元嘉十六年(439年),诗人鲍照途经雷水,写信给妹妹鲍令晖概述沿途风光,不经意间道出了一个最难被人接受的世界真相:“栖波之鸟,水化之虫,智吞愚,强捕小。”(《登大雷岸与妹书》)人类社会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于是不难想见的是,残酷的生存竞争注定会使陈桓子那一类人兴旺发达,其“优质基因”不断开枝散叶,而另一方面,一点点风吹草动就足以淘汰掉一大批醇儒式的人物。

我们不妨追踪一下四大家族争斗事件的余波:自从栾氏、高氏被逐出齐国之后,陈氏渐渐把持了国政,直到数十年后的公元前481年,亦即儒学史上“获麟”的重要一年,陈桓子的后人陈成子发动弑君政变,成为春秋时代“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的最佳例证。自此以后,“狐媚而图圣宝,胠箧而取神器”便成为历史的常态了。当时孔子在鲁国听说了这件事情,斋戒三日,向鲁哀公请求出兵干涉齐国内政,以拨乱反正的姿态去恢复应有的国际秩序。

孔子的进谏貌似有些说服力:“陈氏弑君,齐国至少有半数人不会支持他。以我们鲁国的人众,再加上齐国人众的半数,有能力战胜叛贼。”

孔子分明知道,这样的请求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因为一来鲁国的实力根本不足以抗衡齐国,二来当时鲁国的内政比之齐国也只是五十步笑百步罢了:三桓专权,鲁哀公形同傀儡。所以孔子私下如此对人解释自己的行为:“只因为我曾经位列公职,有表达政见的义务。”(《左传·哀公十四年》)

这正是“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典型范例。孔子自认为有义务去阐述“道义正确”的意见,尽管明知这份意见毫无获准的希望。当然,对于鲁国君民来说,这倒未必是坏事,因为倘使鲁国真的兴兵伐齐,那么割地赔款、丧权辱国才是最有可能出现的结果。

翌年,孔子的高足子贡作为鲁国的外交副使出访齐国,与陈成子欣然确立外交关系,还成功地使后者归还了鲁国一处城邑。(《左传·哀公十五年》)如果我们记得司马光在《资治通鉴》的第一处“臣光曰”里如何批评周天子不该轻率地承认瓜分晋国的三家叛臣的合法地位,以及孔子向来如何强调名分的重要性的话,那么我们就该想到,子贡这一起在现代人看来实属成功的外交活动无异于承认了陈成子这个乱臣贼子的合法身份,为了国家利益而牺牲了道义原则。

今天我们最容易认同子贡的做法,连带着会责怪孔子的迂腐,毕竟“国家利益高于一切”,自然也高于道义。然而吊诡的是,在更有醇儒色彩的人看来,孔子的这番做派哪里是迂腐,简直就是功利!当然,孔子不可能做出这样功利的事情,所以事情一定另有真相。

这是北宋大儒程颐的观点,在他看来,孔子当时只应该列举道义上的理由,却不应该具体分析出兵伐齐的可行性。真儒行事,只在意有没有充足的道义依据,不会计较成败利钝,哪怕以卵击石也在所不惜。

看上去程颐已经站在了醇儒立场的极致处,再没有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空间了,但是清代学者章学诚在《乙卯劄记》里很是刻薄了程颐一番,说,如果真的完全从道义出发,孔子的正确做法应该是请鲁哀公向周天子请命,在后者的授权下兴兵伐齐,因为只有天子有讨伐诸侯的权利,这正是儒家很在意的“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光荣原则。所以章学诚批评宋儒“执理太过”,太不通人情了。

章学诚说得没错,但是,且让我们再转换一个视角:当我们从“平常心”的角度来看待这件事的时候,就会发现程颐才是最有平常心的人。一个人的内心准绳越是简单、笃定,待人处世也就越发从容不迫,幸福感也就越发容易得到提升,因为我们的大脑神经系统天然就喜欢简单而稳定的结构。

事情的另一面是,我们可以将程颐与陈桓子分别看作坐标的两极,是不可兼得的鱼与熊掌,但我们生性就是贪婪的,总渴望鱼与熊掌兼得,至少也要“不负如来不负卿”,所以热衷于权谋术和心灵鸡汤的竟然往往是同一批读者。顺理成章的是,如果有一个榜样人物兼具权谋术和心灵鸡汤双重特质,那他就一定会受到异乎寻常的推崇。

于是,我们发现了王阳明。

十、为什么我们不但喜欢攀比,还喜欢幸灾乐祸

仅从心灵鸡汤的意义而言,阳明心学,乃至各种主流的儒家学说,都是在道义原则导向的范畴里,故而有助于平常心的培养。理解王阳明的生平与学术,理应会引导人们通往儒家所推崇的人格标准。于个人福祉而言,这虽然既不可能也不应该为你打造出心灵深处的“成功素质”,但至少可以使你培养出良好的自我感觉,正如那位诵读六字大明咒的老婆婆一样。

一切人生福祉归根结底皆属自我感觉。譬如一万元的月薪究竟会使你沾沾自喜抑或愤愤不平,很大程度上并不取决于它的真实购买力,而仅仅取决于你的同事和亲朋好友们挣得比你多还是比你少。概言之,并非你的绝对收入,而是你在社会阶层中的相对处境决定了你的幸福感。

美国作家罗伯特·弗兰克在《奢侈病:无节制挥霍时代的金钱与幸福》一书中很好地论述过这一现象的深层原因:“在贫穷的社会里,一个人对他的妻子证明他爱她,送她一枝玫瑰就行了;但是,在一个富裕的社会里,他必须送她一打玫瑰。……人们关心相对处境是由来已久的,一个重要的根源在于,那么多的重要资源是根据相对而不是绝对能力来进行分配的。例如,正如经济学家阿马蒂亚·森强调的那样,总是有一些食物可以得到,甚至在最严重的饥荒发生时也是这样,而谁能得到这些食物的问题主要依相对财富持有的多寡而定。所以,这就难怪会有人选择去他能挣到10万美元而其他人只挣9万美元的地方,却不愿去他能够挣11万美元而别人挣20万美元的地方去生活。尤其是,我们不难理解这样一种现象,即,有些人当自己的愿望得到满足后,还希望看到他人的努力遭到失败。”

“小人之好议论,不乐成人之美,如是哉!”韩愈的这一句著名感慨完全可以在罗伯特·弗兰克和阿马蒂亚·森这里得到完善的解释。我们由此看到的是攀比心理的生物学意义。是的,我们天然就会忽略个人收入水平的绝对值,而永远在自觉不自觉之中去追求综合收入能力的社会排名。这正如我们每个人都有的校园经验:考分的绝对值是无关紧要的,考分的排名才是唯一重要的事情。如果要我们在“考90分,排名倒数第三”和“考60分,排名第一”之间做出选择,当然不会有人选择前者。这就意味着,我们究竟学到了多少知识,这并不会直接影响到我们的个人福祉,所以古人生活得并不比我们更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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