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说个善意的谎一样?”
“就像扯个谎给别人帮忙一样。所以为了弥补咱们做的错事,你就得加倍地学好才行。你可不能在学校干坏事,也不能迟到或者逃课。千万别干那种让他们给家里写信通报的错事呀。”
“爸爸,能上这所学校的话,我一定会好好表现的。”
“好啦。现在我给你指一条穿过小公园去学校的近道,我知道有这么条路。没错,‘长官’!我可知道有这么条路。”
约翰尼带弗兰西去了那个小公园,告诉她斜着穿过来就到学校了。
“这肯定合你的心意吧。你走这条路上学放学,还能顺路观赏四季的变化。你说好不好?”
弗兰西突然想起妈妈给自己从《圣经》上读过的一句话,就用这句话回答说:“我的福杯都要满溢啦。(7)”而她心中的快乐也的确满得要溢出来了。
凯蒂听父女俩说了他们的计划,她说:“随你们的便吧。反正我可不掺和这事。如果警察找上门,要因为地址造假抓人,那我肯定实话实说,告诉他们这里头没我的事。什么这个好点儿,那个差点儿的,学校不都差不多吗?真搞不懂她为什么想转学。上哪个学校不都是一样写作业?”
“那就这么定了,”约翰尼说,“弗兰西,拿着这一分钱,赶紧上糖果店买张信纸和信封来。”
弗兰西飞跑着下了楼,又很快就跑了回来。约翰尼写了一封信,在信中称弗兰西要搬到如下地址,与亲戚同住,因此希望转学。又补充说尼利还在原来的住址居住,所以不需要转校。最后他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还在签名下面郑重地画了条横线。
第二天一早,弗兰西哆里哆嗦地把信交给校长。校长女士看了信,哼了一声,就给她办了转学的许可,把成绩单交给她叫她赶紧走人—反正这学校本来就人满为患了。
弗兰西带着办好的材料去见新学校的校长。校长和她握手,说希望她能在新学校过得开心。有个班长带她去教室,正上着课的老师停了下来,向全班同学介绍弗兰西。弗兰西看了看下面那一排排小姑娘,她们虽然个个衣着破旧,但是绝大多数身上都很干净。老师给她安排了一个单独的座位,她快乐地投入了新学校的生活。
这里的老师和学生都不像原来那所学校的那么残酷。诚然,有些孩子还是很坏,不过那似乎只是孩子自然的顽劣,而不是故意使坏。老师脾气也都不太好,不是很有耐心,却不会没完没了地找碴儿折磨人。这所学校也不体罚学生,因为家长都是土生土长的地道“美国人”,非常清楚他们的宪法赋予的权利,遇到不公正的待遇决不肯逆来顺受。他们可不像移民或者二代美国人那么好欺负、好压榨。
弗兰西觉得,新学校那种不一样的感觉很大程度上来源于这里的管理员。他是个红脸膛的白发老人,连校长都得管他叫詹森先生。他不仅疼爱自己的诸多儿孙,也像父亲一样对待学校里的所有孩子们。赶上下雨的日子,要是有学生淋得像落汤鸡似的来到学校,詹森先生就一定要让他们先到锅炉房把身上烤干再说。他会让孩子们脱掉湿透的鞋袜,把长筒袜挂在绳子上晾着,一双双破旧的小鞋子就排成一溜儿放在锅炉前头。
锅炉房是个温馨怡人的地方,四面墙壁刷得雪白,庞大的锅炉上涂着红漆,看着让人安心,墙壁上的窗户也都很高。弗兰西喜欢待在这里,一边享受着炉火的温暖,一边看着炉膛里那足有一英尺(8)高的橙色与蓝色的火苗在煤块上舞蹈(如果有孩子在锅炉房烤衣服,詹森先生就会把炉门打开)。所以遇上下雨的时候,弗兰西就会特意早一点出门,在路上也走得慢一点,好让自己淋得浑身湿透,这样就能享受去锅炉房烤火的待遇了。
詹森先生让孩子们翘课在锅炉房烤衣服,这当然是违反校规的,可是大家都喜欢他,尊重他,也就没人反对他这么干了。弗兰西在学校里听过不少和詹森先生有关的事。有人说他上过大学,而且学问比校长还要好。还有人说他当年刚结婚生子,就认定做学校的技工比当老师教书赚钱还多。不论这些说法是真是假,詹森先生都备受喜爱和尊敬。有一次,弗兰西看见他坐在校长办公室里,身上穿着干干净净的条纹工装裤,跷着二郎腿和校长讨论政治。弗兰西还听说校长自己也经常跑到锅炉房去,詹森先生就一边抽烟斗,一边和他聊上一会儿。
要是有哪个男孩表现不好,老师不会把他送到校长室挨训,而是先送到詹森先生那里,让他跟孩子谈谈。詹森先生从来不会责骂调皮捣蛋的男孩,而是会和他们聊自己的小儿子—他在布鲁克林道奇队当投球手—还和他们谈民主,谈怎样才算是个好公民,还有如果每个人都能尽力为了公共利益做些好事,那么这个世界会变得多么美好。只要跟詹森先生聊过一次,爱惹事的男孩子就绝对不会再闯祸了。
毕业的时候,出于对校长这一职位的尊重,孩子们会让他在纪念签名册的第一页签字,但他们更重视的却是詹森先生的签名,总是把第二页留给他来签。校长总是签得匆匆忙忙,字迹又大又潦草。可詹森先生不但不会这样,还会搞得很有仪式感。他把签名本摊在自己那张带折叠盖的大写字台上,点上灯,在桌边坐下,小心翼翼地擦擦眼镜,选出一支钢笔来在墨水里蘸一蘸,眯起眼看看笔尖,再擦掉墨水重新蘸一次。然后他才用优美的铜版印刷体签下自己的名字,还会仔细地把浮墨吸干。他的签字永远是签名本里最美观的一个,如果敢开口问的话,甚至可以让他把签名本带回家,让他那个在道奇队打球的儿子也在上面签个名。这对男孩们来说是不可多得的好事,不过小姑娘们就没什么兴趣了。
实际上,因为詹森先生的字写得太好了,所以所有毕业证书都是请他写的。
莫顿先生和伯恩斯通小姐也给这所学校上课。赶上他们的课,詹森先生经常会走进教室,在后排找个座位挤着坐下一起听。如果天气冷,他就把莫顿先生或者伯恩斯通小姐请到锅炉房,让他们先喝杯热咖啡再去别的学校上课。他有个煤气炉,还在一张小桌子上放了一套煮咖啡用的器具,煮出来的黑咖啡又浓又烫,装在厚瓷杯里招待来访的老师,让他们对他的好心肠满怀感激。
弗兰西在新学校过得很开心,她小心翼翼地努力做个好学生。每天她都要路过自己谎报的地址,而她也总会满怀感激与喜爱地看看那栋房子。赶上大风天有废纸在房前乱飞,她一定会跑过去把垃圾都捡起来扔进门外的水沟。要是垃圾工早上收完垃圾,随手把垃圾袋往人行道上一扔,没给放回院子里,弗兰西就会把垃圾袋捡起来挂在院子的篱笆上。住在这所房子里的人觉得这孩子安安静静的,就是有点儿古怪的洁癖。
弗兰西热爱这所新学校,哪怕她每天往返都要走过四十八个街区,可是她连要走的这段路都很喜欢。她每天都起得比尼利早,到家却比尼利晚得多,不过她倒是不怎么介意这些,除了吃午饭有点儿不方便。中午她得走过十二个街区回家,再走过十二个街区回学校—而午休只有一个小时,所以她几乎没什么时间吃午饭。妈妈不让她带午饭去学校,她的理由是:
“照她这个样子长下去,很快就该不顾家里,跟家里人不来往了。可是既然她现在还是个孩子,就该像个孩子一样回家吃饭。她上学路远,难道我还有错了?这学校不是她自己挑的吗?”
“凯蒂,那可是个好学校啊。”约翰尼争辩说。
“既然学校好,那不好的地方她就一块儿忍了吧。”
于是午饭的事就没得商量了。弗兰西每天吃午饭的时间差不多只有五分钟,勉强够让她回家拿上个三明治,然后在回学校的路上边走边吃。她从没觉得自己受了什么亏待,因为她在新学校过得太快乐了,所以总觉得要为了这份喜悦付出点儿什么代价才安心。
能转进这所学校是件好事,这让弗兰西发现,原来在自己出生的世界之外还有不一样的其他世界,而那些新世界也并不是那么遥不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