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说程子这话比孟子说的更精密。戴氏说这是分性与才为二本,又是二元论来了。他说:
孟子道性善。成是性斯为是才,性善则才亦美。……人之初生,不食则死,人之幼稚,不学则愚。食以养其生,充之使长;学以养其良,充之至于贤人圣人。其故一也。
才虽美,譬之良玉,……剥之蚀之,委弃不惜,久且伤坏无色,可宝减乎其前矣。又譬之人物之生,皆不病也。其后百病交侵,……而曰天与以多病之体,不可也。……因子失养,不可以是言人之才也。(《疏证》三一)
他用病作譬喻,说“人物之生,皆不病也”。这话是禁不起近世科学的证明的。分性与才为二本,是错的;戴氏说有是性便有是才,是不错的。
但“性善则才亦美”一句话也只有相对的真实,而不可解作“凡性皆善,故才皆美”。宋儒说善由于性,而恶由于气质,自然是不对的。但戴氏认血气心知为性,而又要说凡性皆善,那也是不能成立的。
人物固有生而病的,才质也有生而不能辨声辨色的,也有生而不能知识思想的。所以我们只可说,戴氏的气质一元的性论确是一种重要的贡献,但他终不肯抛弃那因袭的性善论,所以不免有漏洞了。
戴氏说“唯据才质为言,始确然可以断人之性善”。其实,据才质为言,至多也只可以说人“可以”为善。我们试列举戴氏书中专论性善的话如下:
性者,飞潜动植之通名。性善者,论人之性也。……专言乎血气之伦,不独气类各殊,而知觉亦殊。人以有礼义异于禽兽,实人之知觉大远乎物,则然。此孟子所谓性善。(《疏证》二七)
知觉运动者,人物之生;知觉运动之所以异者,人物之殊其性。……性者,血气心知本乎阴阳五行,人物莫不区以别焉,是也。而理义者,人之心知有思辄通,能不惑乎所行也。……人之心知,于人伦日用,随在而知侧隐,知羞恶,知恭敬辞让,知是非,端绪可举,此之谓性善。(《疏证》二一)
这两条的意义都很明显。他说的是性善,而举的证据只是人的智慧远胜于禽兽。
故戴氏说人性善只是对于禽兽而言;只是说“人之知觉大远乎物”。这本是极平常的科学知识,不幸被那些因袭的玄学名词遮盖了,挂着“性善论”的招牌,反不容易懂得了。
所以我们应该丢开“性善”的套话,再来看戴氏的性论。他说:
人生而后有欲,有情,有知。三者,血气心知之自然也。给于欲者,声色臭味也;而因有爱畏。发乎情者,喜怒哀乐也;而因有惨舒。辨于知者,美丑是非也;而因有好恶。
声色臭味之欲,资以养其生。喜怒哀乐之情,感而接于物。美丑是非之知,极而通于天地鬼神。……是皆成性然也。有是身,故有声色臭味之欲;有是身,而君臣父子夫妇昆弟朋友之伦具,故有喜怒哀乐之情。惟有欲有情而又有知,然后欲得遂也,情得达也。
天下之事,使欲之得遂,情之得达,斯已矣。惟人之知,小之能尽美丑之极致,大之能尽是非之极致;然后遂己之欲者,广之能遂人之欲;达己之情者,广之能达人之情。道德之盛,使人之欲无不遂,人之情无不达,斯已矣。
他把情、欲、知三者一律平等看待,都看作“血气心知之自然”。这是对于那些排斥情欲,主静,主无欲的道学先生们的抗议。他在那三者之中,又特别提出知识,特别赞美他“小之能尽美丑之极致,大之能尽是非之极致”。
因为有知,欲才得遂,情才得达。又因为有知,人才能推己及人,才有道德可说。理想的道德是“使人之欲无不遂,人之情无不达”。这是他的性论,他的心理学,也就是他的人生哲学。
戴氏是当日“反理学”的运动中的一员健将,故他论“道”,极力避免宋明理学家的玄谈。他说:
语道于天地,举其实体实事而道自见。……语道于人,人伦日用,咸道之实事。(《疏证》三二)
他论人道,只是一种行为论。他说:
道者,居处,饮食,言动,自身而周于身之所亲,无不该焉也。(《疏证》三三)
人道重在一个“修”字,因为
人之心知有明暗。当其明,则不失;当其暗,则有差谬之失。……此所谓道,不可不修者也。
他说:
人道本于性,而性原于天道。……《易》言天道而下及人物,不徒曰“成之者性”,而先曰“继之者善”。……善,其必然也;性,其自然也。归于必然,适完其自然。此之谓自然之极致。
他又说:
古贤圣之所谓道,人伦日用而已矣。于是而求其无失,则仁义礼之名因之而生。非仁义礼有加于道也。于人伦日用行之无失,如是之谓仁,如是之谓义,如是之谓礼而已矣。
行之无失,就是修其自然,归于必然。
他在这里又对于宋儒的二元论下一种总攻击:
宋儒合仁义礼而统谓之理,视之如有物焉,得于天而具于心,因以此为形而上,为冲漠无朕;以人伦日用为形而下,为万象纷罗;盖由老庄释氏之舍人伦日用而别有所贵道,遂转之以言夫理。
在天地则以阴阳不得谓之道;在人物则以气禀不得谓之性,以人伦日用之事不得谓之道。六经孔孟之言,无与之合者也。
从这里我们可以回到戴氏在哲学史上的最大贡献:他的“理”论。戴氏论性即是气质之性,与颜元同;他论“道犹行也”,与李塨同。不过他说的比他们更精密,发挥的比他们更明白,组织的也比他们更有条理,更成系统。
戴氏说“理”,也不是他个人的创获。李塨和程廷祚都是说理即是文理,条理。惠栋在他的《易微言》里,也有理字一条,引据了许多古书,想比较归纳出一个定义出来。
惠栋自己得着的结论却是很奇特的,他说:“理字之义,兼两之谓也。”“兼两”就是成双成对的。阴阳,刚柔,仁义,短长,大小,方圆,……都是兼两。
这个结论虽是可笑,然而惠栋举的许多例证,却可以帮助李塨、程廷祚的理字解。例如他最赞叹的三条都出于《韩非子》:
一、凡物之有形者,易裁也,易割也。何以论之?有形则有短长,有短长则有小大,有小大则有方圆,有方圆则有坚脆,有坚脆则有轻重,有轻重则有白黑(许多“则”字不通)。短长、大小、方圆、坚脆、轻重、白黑之谓理。理定而物易割也。
二、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理者,成物之文也。……万物各异理,而道尽稽万物之理。……
三、凡理者,方圆、长短、粗靡、坚脆之分也。故理定而后物可得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