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我醒来时,追逐着一个无形之梦的痕迹,晕头转向,迷茫不知所措。有一阵子,我穿着布罗德菲尔德的睡衣站在他的床边,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接着,记忆彻底地涌回来。我迅速冲个澡,擦干身子,重新穿上自己的衣服,喝一罐啤酒算作早餐。喝罢啤酒,我离开那里,走进明亮的阳光里,感觉自己像个夜贼。
我本想马上行动。但我强迫自己在谢里丹广场的吉米·戴餐馆吃了一顿丰盛的早餐,有鸡蛋、培根、吐司和咖啡。喝了很多咖啡后,我乘地铁去上城区。
在我住的旅馆里,有一条留言等着我,还有一大堆垃圾邮件。我把垃圾邮件直接扔进废纸篓。留言是塞尔顿·沃克给我的,要我方便时给他回电话。我觉得当时再方便不过,就在酒店大堂给他打电话。
他的秘书马上给我接通了电话。他说:“斯卡德先生,今天早上我见到了我的委托人。他写了些东西让我读给你听。我可以读吗?”
“读吧。”
“马特——我对曼奇和波西亚有什么关联一无所知。曼奇是市长助理吗?波西亚的客户名册里有几个政客,但她不肯告诉我是谁。我不再对你有所隐瞒。我没有说出福尔曼和我们的计划,因为我不知道这有什么关系,而且我不喜欢张扬。忘记这些不快吧。需要集中精力对付的是两名逮捕我的警察。他们是怎么知道来我公寓的,是谁给他们通风报信?从这个角度下工夫。”
“就这些?”
“就这些,斯卡德先生。我感觉自己像个信使,在不理解的情况下传递问题和答案。倒不如用代码为好。你搞得懂吗?”
“懂一点。布罗德菲德看起来怎么样,情绪还好吗?”
“哦,非常好。他信心十足,觉得自己会被无罪释放。我认为他的乐观合乎情理。”塞尔顿·沃克说有很多法律手段可以使布罗德菲尔德免于牢狱之灾,或使判决在上诉中被推翻。我懒得去听,趁他稍稍放慢语速,向他道谢,说了声再见。
我在红焰餐厅旁停下来,进去喝咖啡,心里琢磨着布罗德菲尔德的留言。布罗德菲尔德的建议大错特错,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我才明白个中因由。
布罗德菲尔德没有跳脱警察式思维。这是可以理解的。他花了多年时间学习像警察一样思考,很难立即调整过来。很多时候,我自己仍然像警察一样考虑问题,不做警察数年之久,仍然改不掉旧思维习惯。从警察的角度来看,以布罗德菲尔德想要解决问题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是非常明智的。务必要紧抓确实的数据,用回溯法开展工作,追踪每一条可能的途径,直到找出报凶杀案的人是谁。很可能打电话报案者就是凶手。即使报案者不是凶手,也可能看到了什么。
即使报案者没看到什么,别人也会看到。也许有人看到波西亚·卡尔在死亡当晚进入巴罗街的大楼。她不是一个人进去的。有人看见她和那个后来杀害她的人手挽手走在一起。
警察就是按照这个思路处理案情的。警察部门同时兼具两个优势,能够保证这样的调查顺利进行下去,即人力和权力,两者缺一不可。一个人单打独斗是行不通的。单枪匹马,甚至连一个说服人们应该向他开口的初级联邦调查局特工徽章都没有,一开头就会碰壁。
更何况,警方一开始就不愿与他配合。更何况,警方反对一切可能使布罗德菲尔德逃脱电椅的调查。
所以我必须采取一种完全不同的方式,一种不可能得到警方认可的方式。我必须找出是谁杀了她,进而找出事实来支持我已有的谋划。
但首先我得找个人。
肯尼说他是个小块头,矮个,身板单薄,两腮深陷,额头巨大,下巴短得令人惊骇,蓄着山羊胡,上唇没留胡子,戴一副宽边角框眼镜……
我顺道去阿姆斯特朗酒吧看看。他不在那儿,那天早上还没来。我本想喝一杯,但后来断定即使不喝也能对付道格拉斯·福尔曼。
只是我没有逮到机会。我走到福尔曼住的分租公寓,按响门铃,应答的还是那个邋遢女人。她可能一直穿着同样的长袍和拖鞋。她又一次告诉我已经客满,建议我去沿街的第三扇门试试。
“我找道格·福尔曼。”我说。
她的眼睛费劲地盯着我的脸。“四楼临街一面。”她微微皱眉,“你以前来过这里。找过他。”
“没错。”
“没错,我想我以前见过你。”她用食指擦擦鼻子,在长袍上抹了抹,“我不知道他在不在。你想去敲门就去吧。”
“好的。”
“不过,别乱动他的门。他装了防盗警报器,会发出各种声音。我甚至不能进去帮他清扫。想想看,他自己打扫卫生。”
“他和你在这儿的时间可能比大多数人都长。”
“听着,他在这里的时间比我长。我在这里工作多久了,一年,两年?”如果她自己都不知道,我也帮不了她。“他住这里好多好多年了。”
“我想你很了解他。”
“根本不熟悉。一个都不熟悉。先生,我没有时间去了解人。相信我,我自己还一屁股麻烦呢。”
这话我信,但这并没有使我想知道她遇到了什么麻烦事。她显然不能告诉我关于福尔曼的任何事情,我对她可能告诉我的任何事情也一概不感兴趣。我从她身边走过,爬上楼梯。
福尔曼不在。我试过把手,门是锁着的。也许很容易就能把门闩捅开,但我不想弄响警报。要不是有楼下老太太提醒,我不知道是否还记得警报这回事。
我写了张便条,大意是有要紧的事,要他立即与我联系。我签好名,加上电话号码,塞到门下,转身下楼离开。
布鲁克林的黄页里有一个叫利昂·曼奇的人,地址在皮尔庞特街。也就是说,利昂·曼奇住在布鲁克林高地。我断定布鲁克林高地是最适合厕奴居住的地方。我拨打他的号码,电话铃响了十几次才放弃。
我打过普雷亚尼安的办公室电话。没有人接。即使是十字军战士每周也只工作五天。我打给市政厅电话,想知道曼奇是否去了办公室。还好有人接了,但在场的人没有一个叫利昂·曼奇的。
电话簿上有艾布纳·普雷亚尼安的名字,住址是中央公园西街444号。我拨了一半号码,突然觉得毫无意义。虽然同为亚当的后代,但是艾布纳·普雷亚尼安根本不认识我,也不会愿意通过电话与一个完全陌生的人合作。我挂上电话,取回硬币,查找克劳德·洛比尔的联系方式。曼哈顿只有一个姓洛比尔的,叫杰·洛比尔,住西区大街。我试着拨打杰·洛比尔的号码,一个女人接了电话,我说找克劳德。克劳德接过电话,我问他是否与一个叫道格拉斯·福尔曼的人有过联系。
“我没听过这个名字。他什么来头儿?”
“他是布罗德菲尔德的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