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无征于《论语》,无征于《孟》《荀》,秦火以前,无此说也。
《洙泗考信录》:“《传》云:‘郯子来朝,昭子问少皡名官,仲尼闻而学之。’圣人好古如是。果有羲、农、黄帝之《书》传后世,孔子得之,当如何爱护表章,肯无故而删之乎?《论》《孟》称尧舜,无一言及炎黄,则高辛氏以前无《书》明矣。古者以竹木为书,其作之也难,其传之亦不易。孔子所得者止是,遂取以传于门人耳。非删之也。《世家》但云序《书》,无删《书》之文。《汉志》有《周书》七十余篇,皆后人伪撰。”此辨删《书》。
孔颖达《诗疏》:“案书传所引之诗,见在者多,亡逸者少。则孔子所录,不容十分去九。迁言未可信也。”
叶水心《习学记言》:“《论语》称‘诗三百’,本谓古人已具之诗,不应指其自定者言之。”以上二条辨删《诗》。
且今传《诗》《书》,出秦火之后,亦不复当时孔子诵说之旧本。
《史记》:“秦时焚《书》,亡数十篇。”
《汉书·艺文志》:“《书》凡百篇,秦燔书禁学,济南伏生独壁藏之。汉兴,亡失,求得二十九篇。”
皮锡瑞《书经通论》:“《尚书》伪中作伪,屡出不已。一则秦燔亡失,而篇名多伪。一则因秦燔亡失,而文字多伪。”
《论语》引《书》凡三:曰“孝乎惟孝,友于兄弟”(《为政》)。曰“武王曰:予有乱臣十人”(《泰伯》)。曰“高宗谅阴,三年不言”(《宪问》)。均不在今文二十八篇中。此论《书》。
金履祥述王柏语云:“孔子之诵咏,如《素绚》《唐棣》,诸经之所传,如《狸首》《辔柔》,何以皆不与于《三百》?而已放之郑声,反尚存而不削?”
阎若璩《古文尚书疏证》:“《燕礼》记升歌《鹿鸣》,下管《新宫》,《新宫》与《鹿鸣》相次,盖一时之诗,而为燕飨宾客及大射之乐者,其在《小雅》中无疑。郑注:‘《新宫》,《小雅》逸篇。’必不为圣人所删。又必不至孔子时已亡佚。何者?鲁昭公二十五年,宋公享叔孙昭子,赋《新宫》,其诗见存,孔子时年三十五也。又乡射奏《驺虞》,大射奏《狸首》,《周礼·射人》王以《驺虞》九节,诸侯以《狸首》七节,孤卿大夫及士以《采苹》《采蘩》五节。则《狸首》之诗,与《驺虞》《采苹》《采蘩》相次,孔颖达所谓‘当在《召南》’者。必不为圣人所删。又必不至孔子时已逸。何者?则《射义》出七十子后学者之手,且历举其诗云云也。”此论《诗》。
纵复睹孔门之旧,而《书》乃当时之官书,《诗》乃昔人之歌咏,亦不足为万世之经典,千禩之常法也。又况后之治《书》者,先劳精于今、古文之真伪,治《诗》者又耗神于齐、鲁、韩、毛之异同。将以考索古代文献之真相,则斯已耳。若谓从此以明孔子之大道,立千古之常法,将以为尊经崇圣之宝典者,则又经生儒者之过也。
三 《礼》《乐》
《汉书·艺文志》:“《礼》自孔子时而不具,至秦大坏。”则孔子已不见有《礼经》矣。
毛奇龄《西河集·与李恕谷论〈周礼〉书》:“仆记先仲兄尝言:先王典礼,俱无成书。韩宣子见《易象》《春秋》,便目为《周礼》。国家班礼法,只于象魏悬条件,使闾里读之。刑法亦然。子产作《刑书》,反谓非法。即历书一项,关系民用,先王所谓敬授民时,与世共见者,然亦只逐月颁布,并无成书,如近代历本,则他可知矣。是以夏礼、殷礼,夫子谓文献不足。不特杞、宋原无文,即旧来传书,亦只得《夏时》《坤乾》。一如韩宣子之以《易象》《春秋》当礼书也。”据此,则孔子以前,本无礼书可知矣。
《论》《孟》言“礼”,皆明礼意,著于行事,不在简策。
袁枚《答李穆堂先生问〈三礼〉书》:“子所雅言,《诗》《书》外惟礼,加一‘执’字,盖《诗》《书》有简策之可考,而礼则重在躬行,非有章条禁约也。”
《汉书》所称《礼经》,乃今《仪礼》十七篇;而《春秋》二百四十年列国君大夫行礼,绝不一言及之。
顾栋高《春秋大事表》有《〈左氏〉引经不及〈周官〉〈仪礼〉论》。
且其书与孔子之意多违,盖出周末战国之际。
崔述《丰镐考信录》:“《仪礼》非周公之制,亦未必为孔子之书。古礼臣拜君于堂下,虽君有命,仍拜毕乃升。今《仪礼》君辞之,乃升成拜。是拜上非拜下矣。此孔子所谓泰也。古者公之下不得复有公,今《仪礼》诸侯之臣所谓诸公者,是春秋之末,大夫僭也,此孔子所谓名不正也。觐礼,大礼也;聘礼,小礼也。今《仪礼》聘礼之详,反十倍于觐礼。盖周衰,觐礼缺失,而聘礼通行故也。王穆后崩,太子寿卒,晋叔向曰:‘王一岁而有三年之丧二焉。’今《仪礼·丧服篇》为妻期年。果周公所制之礼,叔向岂有不知?何以所言丧服与《仪礼》迥异?且十七篇多系士礼,已文繁物奢如此,则此书之作,当在周末文胜之时。周公所制,必不如是。孔子曰:‘先进于礼乐,野人也。后进于礼乐,君子也。如用之,则吾从先进。’则今传《仪礼》,亦与孔子之意背驰也。”
“乐”与《诗》合,本非有经。
《曰知录》:“歌者为诗,击者、拊者、吹者为器,合而言之谓之乐。对《诗》而言,则所谓乐者八音,‘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是也。分《诗》与乐言之也。专举乐则《诗》在其中,‘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是也。合《诗》与乐言之也。《诗》三百篇,皆可以被之音而为乐。自汉以下,乃以其所赋五言之属为徒诗,而其协于音者则谓之乐府。宋以下,则其所谓乐府者,亦但拟其辞,而与徒诗无别。于是乎诗之与乐判然为二,不特乐亡而诗亦亡。”
又礼乐应时而变。魏文侯听古乐,则昏昏欲睡。庄子称古今之变,犹猨狙之异周公。孔子不云乎:“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今使考索孔子当时玉帛钟鼓之制度法数,而曰我将以复孔门之礼乐,则又经生儒者之过也。综上以言:孔子以前未尝有《六经》,孔子亦未尝造《六经》。言孔子者,固不必专一注重于后世之所谓《六经》也。
今考《楚语》载申叔时论教太子,列举古代典籍甚详备:
《楚语》:“庄王使士亹傅太子葳,士赛问于申叔时。叔时曰:‘教之《春秋》,而为之耸善而抑恶焉,以戒劝其心。教之《世》,而为之昭明德而废幽昏焉,以休惧其动。教之《诗》,而为之导广显德以耀明其志。教之《礼》,使知上下之则。教之《乐》,以疏其秽而镇其浮。教之《令》,使访物官。教之《语》,使明其德,而知先王之务用明德于民也。教之《故志》,使知废兴者而戒惧焉。教之《训典》,使知族类,行比义焉。’”凡举古代典籍为当时所教学诵习者分九类:
一、《春秋》。《晋语》:“羊舌肸习于《春秋》。”《墨子·明鬼篇》:“著在周之《春秋》”“著在燕之《春秋》”“著在宋之《春秋》”云云。盖当时王朝列国之史,皆称《春秋》也。
二、《世》。世者,世系谱牒也。《鲁语》:“工史书《世》,宗祝书昭穆。”韦《注》:“工,瞽师官也。史,太史也。世,次先后也。工诵其德,史书其言也。”是书《世》者,亦载德言也。
三、《诗》。《论语》:“诵《诗》三百”是也。
四、《礼》。礼者,《周语》:“随会聘于周,归而讲聚三代之典礼,于是修《执秩》以为晋法。”故礼即古代之遗制旧例,与本朝之成法也。《楚语》子木曰:“楚国之政,其法刑在民心,而藏在王府。其《祭典》有之曰:‘国君有牛享,大夫有羊馈。’”此所谓法、典,皆礼也。
五、《乐》。乐者,记《诗》之音节制度物数。《论语》:“孔子曰:‘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者是也。
六、《令》。《晋语》:“事君以死,事主以勤,君之明令也。”又曰:“先王之《令》有之曰:‘天道赏善而罚**。’”皆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