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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談論語新解(第1页)

再談論語新解

今天接著來講論語新解,特別重要的是講論語朱注與二程相異處。朱注不易看。好像處處在尊二程,實則朱注不同意二程處甚多,只是避而不談。西方人謂「吾愛吾師,吾尤愛真理。」我們自民初新文化運動以來,年輕一輩多喜菲薄前人,此一風氣實不足取。

朱注於二程說有贊成,有反對,亦有依違,只看注文甚難看出。須參讀朱子語類。抗戰時在成都,因胃疾休養,從頭讀了一部朱子語類,三個月時間全書看完,我纔懂得。此事距今已二十年。最近寫新解,又重翻語類。我新解對於程朱之從違,讀者亦不易知,今天略舉數例,以資說明。

上次講朱注,正文與圈下所引二程語意義亦有不同,此在諸位自去仔細對讀。如論語學而篇:「子曰: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朱注:

學之為言,效也。人性皆善,而覺有先後。後覺者必效先覺之所為,乃可以明善而復其初也。習,烏數飛也。學之不已,如鳥數飛也。說,喜意也。既學而又時時習之,則所學者熟,而中心喜說,其進自不能已矣。

下引程子曰:

習,重習也。時復思繹,浹洽於中,則說也。

又曰:

學者將以行之也。時習之,則所學者在我,故說。

謝氏曰:

時習者,無時而不習。坐如尸,坐時習也。立如齋,立時習也。

語類朱子答弟子問有曰:

若伊川之說,則專在思索,而無力行之功。如上蔡之說,則專於力行,而廢講究之義。似皆偏了。

故朱子此處引程子語,復引謝氏語,庶於兩方兼顧。清儒顏習齋攻擊朱子,主張輕讀書而重實習,自號「習齋」。其實仍只陷於謝氏一邊,未能顧及程子「時復思繹」四字去解釋「時習」之意。其未能細讀朱注,更自可見。今看朱注:「習,鳥數飛也。」明承謝上蔡之意,兼以「效」字、「覺」字訓「學」字,意義周浹;而從「覺」字義中便可包括了程氏之「思繹」義。我的新解則說:

學,誦習義。凡誦讀、練習皆是學。舊說:學,覺也,效也。後覺習傚先覺之所為謂之學。

然社會文化日興,文字使用日盛,後覺習傚先覺,不能不誦讀先覺之著述,則二義仍相通。

此則是我自己講法,依然採用「效」字與「覺」字來訓「學字,又明白舉出「誦讀」「練習」兩項。以「誦讀」為學,依然採用朱子,但朱注此處卻未明白舉出,故又增上「社會文化日興」以下數語,為之闡申。而習齋語之為偏見,顯然可見。

新解「時習」二字云:

此有三說。一指年歲言。古人六歲始學識字,七八歲教以日常簡單禮節,十歲教書寫計算,十三歲教歌詩舞蹈。此指年為時也。二言古人春夏學詩樂弦歌,秋冬學書禮射獵。此指季節為時也。三指晨夕言。溫習進修游散休息,依時為之也。習者,如烏學飛,數數反復。人之為學,當日復日、時復時、年復年,反復不已,老而無倦也。

我此講法,仍自根據朱子而加以變化;而引用古人實例,則「誦讀」亦是學,可以不煩再論。

至「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兩句,朱注:

朋,同類也。自遠方來,則近者可知。

下引程子曰;以善及人,而信從者眾,故可樂。

又曰:

說在心,樂主發教在外。

此條驟看似無問題,但語類有人問:程子之意是否如中庸「舜善與人同」之意?朱子告以不要如此引申推想。「舜善與人同」,乃中庸、孟子中語,論語中無之。朱子教人讀論語應專管論語,且莫問孟子、中庸,千萬不要牽合他說強通為一。此是朱子教人讀書極關重要之一項,學者最當注意。在朱子認為此種牽引強通之習,自程子以來,已有三十年之久,因此講古書盡講向高處、虛處,反而會把古書走失了原樣。只是朱子仍將程子說引在下面,其意只謂:先讀了他自己所注,然後再推及程說,便可無弊。此是先求專精,再作會通,此種會通,乃始是新會通。其意極為深允。我新解中注此兩句云:

朋,同類也。志同道合者,知慕於我,自遠來也。

此則仍依朱注而稍詳釋之。

朱子嘗云:「堯舜以下不可無孔子,孔子而後不可無孟子,孟子而後不可無二程。」此乃對二程極表佩服之語。但朱子又云:「聖人之意,乃在日用常行之間,論語中無懸空之語。漢以後人多在訓詁方面講論語,二程則發明聖人道理,使人激昂向上,惟失之稍高。」又認為當時說經有四病:「一本卑作高,二本淺作深,三本近作遠,四本明作晦。」我們當據此四點來尋朱注之用心。

至於「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兩句,宋人善講義理,於此兩句解釋明愜。讀者試看後來清儒之說,便知他們說義理,遠不能與宋儒相比。

我以上只舉論語首章為例,便知注書工夫之不易。而讀注文者,亦須仔細咀嚼,莫輕易忽過,其事亦從可知。

憲問篇又一章:

子貢曰:「管仲非仁者與?桓公殺公子糾,不能死,又相之。」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賜。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豈若匹夫匹婦之為諒也,自經於溝瀆,而莫之知也!」此章文字易讀,但在義理上,程、朱卻發生了極大歧見。朱注引程子曰:

桓公,兄也。子糾,弟也。仲私於所事,輔之以爭國,非義也。桓公殺之雖過,而糾之死實當。仲始與之同謀,遂與之同死,可也。知輔之爭為不義,將自免以圖後功,亦可也。故聖人不責其死而稱其功。若使桓弟而糾兄,管仲所輔者正;桓奪其國而殺之,則管仲之與桓,不可同世之讎也。若計其後功,而與其事桓,聖人之言,無乃害義之甚,啟萬世反覆不忠之亂乎?如唐之王珪、魏徵,不死建成之難,而從太宗,可謂害於義矣。後雖有功,何足贖哉!

朱子引程說後自加按語曰:

愚謂管仲有功而無罪,故聖人獨稱其功。王、魏先有罪而後有功,則不以相掩可也。

此則明與程說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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