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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2017年夏(第1页)

第一章2017年夏

这会儿是一天中埃洛蒂·温斯洛最喜欢的时光。伦敦夏日里的某个向晚时分,日头似乎在犹豫着是否要就势西沉,霞光透过路边的小块玻璃砖洒在埃洛蒂的办公桌上。最惬意的是,玛戈和彭德尔顿先生都下了班,这片刻光阴归她独享。

硕士毕业那年,埃洛蒂曾趁着假期在牛津大学新学院打零工。与新学院的档案室相比,位于河岸街的斯特拉顿卡德韦尔公司大楼的地下室,倒也算不上特别浪漫。这里不怎么暖和,从来也没暖和过。即便是在眼下这种炎炎夏日,坐在办公桌旁的埃洛蒂也要穿上件羊毛开衫。因为日久蒙尘,再加上渗进了些微泰晤士河水,办公室里弥漫着岁月的气息。等到繁星满天时,这里倒常常让人有些陶醉。

一大排档案柜的后面是个狭窄的小厨房。埃洛蒂在小厨房里倒了杯热水,然后把沙漏倒置过来。玛戈觉得,泡个茶也要这么精准实在极端,可埃洛蒂就是喜欢把茶泡上刚好三分半再喝。

埃洛蒂等待时,沙砾在沙漏中滑落,她想起了皮帕的短信。午餐时,她去买了份三明治。过马路时,低头看手机的她收到了这条短信,邀请她去参加一场时装发布会。不过,对于埃洛蒂来说,去看时装发布会和待在候诊室一样无聊。好在她早有安排。她要去汉普斯特德见她父亲,把他替她收起来的录像带取回来。这也就免得她再编个理由拒绝皮帕的邀请了。

拒绝皮帕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她是埃洛蒂最好的朋友,自从在松橡树初中念三年级的第一天起,她就一直是埃洛蒂最好的朋友。埃洛蒂常常在心底感激佩里老师安排她俩坐在了一起。转校的埃洛蒂穿着陌生的校服,梳着歪了的辫子,她爸爸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把辫子编上;面带灿烂笑容的皮帕,有着一对小酒窝,说话时双手总是动来动去的。

从此,她俩就一直形影不离,从初中到高中,甚至是后来埃洛蒂去念牛津大学、皮帕去念中央圣马丁学院。如今,两人见面的机会变少了,但这也在意料之中。混迹于艺术圈,就是要忙于交际应酬。在参加完一个画廊开幕式或艺术展,赶着去参加下一个之前,皮帕会把邀请发到埃洛蒂的手机上,一条条的邀请短信接连不断。

相比之下,埋首于档案之中显然不是件忙碌的差事。换言之,在见识过五光十色的皮帕看来,档案的世界与忙碌绝缘。埃洛蒂的工作要花费大把的时间,而且她要经常和其他人打交道。只不过,他们不是那种活生生的、依然在世的人。原来的斯特拉顿卡德韦尔公司把业务拓展到地球的另一端时,这个世界正开始变得越来越小,远方似乎不再那样遥远。当时,人们还没有因为电话的问世而不再那么依赖写信,这才令埃洛蒂如今有机会徜徉于早已作古之人的字里行间。她日复一日地沉浸在那些泛了黄、落了灰的档案里:这份记录的是东方快车上的一次晚宴,那份讲述的是维多利亚时期的探险家们在寻找西北航道时的偶遇。

这样穿梭于时光中的社交活动令埃洛蒂非常快乐。她确实没有太多朋友——有血有肉的那种朋友,但她也不会因此感到烦闷。现实生活中的社交套路简直要累死人:面带微笑,互报家门,在天气的问题上绕来绕去。不论同聚会的人有多么亲密,她总会在离开时有一种被掏空的感觉,就好像她在无意间遗失了自身某些重要的部分,再也无法将它们找回来。

埃洛蒂把茶包取了出来,在水槽里把茶包里的水挤干,然后在茶杯中倒入牛奶,倒牛奶的动作刚好两秒钟。

她捧着水杯,回到自己的办公桌前,透过小块玻璃砖洒进来的五彩霞光,正如往日一般无声无息地缓缓移动。茶杯冒着袅袅热气,她的手心也暖和起来。她查看着当天还有什么工作要做:1893年,小詹姆斯·斯特拉顿前往非洲西海岸的旅途见闻需要埃洛蒂编制索引,这项工作她已经做了一半;为下一期《斯特拉顿卡德韦尔公司月刊》写篇文章;为即将开幕的展会准备的展品目录需要在印刷前送去校对,这个活儿是彭德尔顿先生交代下来的。

但是埃洛蒂一整天都在遣词造句,大脑就快要罢工了。她的目光落在了自己办公桌底下那个盒子上。盒子是浸蜡纸板做的,就放在地板上,从周一下午起便一直搁在那里。当时,楼上办公室的水管爆裂,发了大水,需要把旧衣帽间里的东西立刻搬出来。这个旧衣帽间棚顶不高,是大楼落成后改建的。打从在这栋大楼里工作时起,埃洛蒂有十年没进过这个房间了。那盒子是在一个古董书柜底层发现的,埋在一堆积了灰尘的织锦窗帘底下。盒盖贴着手写的标签,上面写着“阁楼书桌抽屉内物品,1966年——未登记入册”。

在废弃的衣帽间里找到了档案材料,更何况这些材料显然是寄来的,却时隔几十年才被发现,这着实令人不安。不出所料,彭德尔顿先生对此暴跳如雷。他是个做事一板一眼的人。埃洛蒂和玛戈事后一致认为,1966年接收这盒材料的人早早脱离了彭德尔顿先生的魔掌,还真是幸运。

时机真是糟透了!自打管理顾问被派来给部门“减脂”,彭德尔顿先生就急得团团转。派人在他的地盘上指手画脚,已经够糟了;可是,质疑他的工作效率,这样让他有损颜面的事是他无法容忍的。一天上午,在顾问跟他们见过面后,彭德尔顿先生气得发白的嘴唇里吐出了这么一句:“这就像有人借你的手表来告诉你时间。”

那盒子就这么突然冒出来,险些把他气得中风。于是,不喜欢杂乱和冲突的埃洛蒂挺身而出,迅速把那东西收拾干净藏了起来,并且坚决保证会搞定这个烂摊子。

打那之后,她一直小心翼翼地把盒子藏好,免得彭德尔顿先生再大为光火。可眼下,安静的办公室里就她一个人,她便跪在地毯上,把盒子拽了出来……

点点光线乍然亮起,深埋在盒子里的书包仿佛长舒一口气。旅途迢迢,疲惫自是可以理解的。书包的边缘已经磨薄了,搭扣也失了光泽,内里还泛着股霉味,令人惋惜。一度精致的表面,如今因为灰尘,形成了一层透明的氧化层,除也除不掉了。它现在这副样子不免令人敬而远之,若是有人考虑是否还要拿来一用,恐怕会把头一偏,对它视而不见的。虽然已经旧得没法再用,但它也不会被扔掉,因为这书包上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历史印记。

这书包曾因为精致秀气的外表成为主人的心头好,不过更重要的,是因为它的用途。在它因美观实用而被人珍视那会儿,对于某个人来说,它曾在一段时间里不可或缺。尔后,它一直被藏起来,然后被刻意忽视;被人重新发现,然后被人贬低轻视;被弄丢了,被找到了,然后被彻底遗忘了。

不过,现在,几十年来一直压在书包上的物品被一件一件地拿开,这书包也被拿了起来。它终于在这间电流嗡嗡低吟、水管滴答作响的房间里重见天日了。房间里弥漫着黄色的灯光和纸张的味道,还有柔软的白色手套的轻轻触碰。

戴手套的是一个年轻女人,手臂修长,脖颈纤细,一头黑色的短发衬着她的面庞。她同书包保持着一段距离,但并非因为不喜欢它。

她的触碰是温柔的。她的嘴巴轻轻噘起,透露出一丝兴味。一双灰色的眸子微微眯起,待到看清了手工缝制的接缝时,又睁大了些。接缝处是用优质的印度棉线缝起来的,针脚齐整,一丝不苟。

书包上的英文首字母已在前盖上褪了色,带着一抹伤感。埃洛蒂用拇指轻柔地在字母上抚过,这令书包感到一阵喜悦的战栗。不知怎的,这个年轻女人的关注暗示着一段旅程,尽管出乎意料地漫长,如今可能就要到达终点了。

把我打开呀!书包催促着。看看里面!

很久以前,这个书包也曾泛着崭新的光泽。它是在邦德街上的西姆斯品牌店定制的,由店主西姆斯先生亲手制作。他的店有皇家御用供货许可证。书包上的首字母是镀金的,由手工刻制而成,表面还做了热封处理,显得气派非凡;每颗银质铆钉和每件银质搭扣都经过千挑万选,还打磨得锃亮;优质的皮革经剪裁后被仔仔细细地缝了起来,打油上光后熠熠生辉。西姆斯品牌店的隔壁是家香水店,丁香、檀香和藏红花这些来自远东地区的香料的气味,顺着墙壁上的管线飘过来,令书包浸润了些许遥远国度的味道。

把我打开呀……

戴着白手套的女人打开了发乌的银质搭扣,书包屏住了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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